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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五月十五 唐玄奘法师译出《瑜伽师地论》纪念日

[佛学常识] 发表时间:2019-08-12 作者:网络 [投稿] 放大字体 正常 缩小 关闭

农历五月十五 唐玄奘法师译出《瑜伽师地论》纪念日

  农历五月十五,是唐玄奘法师译出《瑜伽师地论》的纪念日。

  唐太宗贞观二十年五月十五,玄奘法师在弘福寺翻经院开始翻译《瑜伽师地论》,二十二年五月十五译毕,由沙门灵会、朗囗等笔受。

  《瑜伽师地论》,全一百卷,相传为弥勒菩萨讲述,无著菩萨记录,唐玄奘法师译,也简称《瑜伽论》,《十七地论》,是瑜伽学派的基本论书,是法相宗最重要的典籍,更是我国佛教史上最重要的论书之一。

  除去玄奘法师翻译的百卷本,本论异译本还有北凉昙无谶翻译的《菩萨地持经》十卷、刘宋求那跋摩翻译的《菩萨善戒经》九卷、梁真谛翻译的《决定藏论》三卷,后三种都是节译本。

  三乘行人称瑜伽师,瑜伽师所依所行的境界有十七聚,称为瑜伽师地。本论明瑜伽师所行的十七地,故称为《瑜伽师地论》。十七地者,就是第一五识身相应地,一直到第十七无余依地。

  《一切经音义》曰:“瑜伽,此译云相应。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诸法,皆名相应。境谓一切所缘境,此境与心相应,故名境相应。行谓一切行,此行与理相应,故名行相应。果谓三乘圣果,此果位中诸功德更相符顺,故名果相应。师地,师谓三乘行者,由闻思等次第习行,如是瑜伽随分满足,展转调化诸众生,故名瑜伽师。师谓教人以道者之称也,旧经中言观行人者也。地谓境界所依所行,或所摄义,是瑜伽师所行境界,故名为地,即十七地也。”

  释迦牟尼圆寂后的一千年中,无著菩萨从阿逾陀国讲堂飞升到夜摩天种,听弥勒菩萨讲这部大论,回到世间后昼日为大众宣说。

  《瑜伽师地论》译出后,又有不少高僧撰写相应著述,比如:《瑜伽论略纂》十六卷,唐窥基撰。《瑜伽论劫章颂》一卷,唐窥基撰。《瑜伽伦记》四十八卷(或作二十四卷),唐遁伦集撰。

  玄奘(600~664),唐代高僧,中国佛教史上四大译经家之一。姓陈,俗名袆,偃师人。玄奘法师于唐太宗贞观年间西行,跋涉万里,于贞观七年至印度,在印游学多年,深受戒日王之敬重,戒日王曾为法师设大会,敕使诸国义解之徒于曲女城汇集,玄奘法师受请登床,专扬大乘论意,被尊为“大乘天”。法师于贞观十九年回到长安,以所获梵本六百五十七部献于朝,太宗使于弘福寺传译之。高宗永徽三年,于慈恩寺以西域之法建大塔。显庆四年,高宗以玉华宫为寺,次年法师于该寺译《大般若经》。麟德元年二月,命弟子普光抄录所译之经论,凡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同月五日示寂,寿六十五。玄奘法师一生事迹,详见《大唐西域记》《广弘明集》《续高僧传》《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佛祖通载》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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