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卷  志第十三

历象志中

闰考

月度不足,是生朔虚;天行有馀,是为气盈。盈虚相悬,岁月乃。积而差,寒暑互易,百谷不成,庶政不明。圣人验以斗柄,准以岁星,爰立闰法,信治百官。是故闰正而月正,月正而岁正。岁月既正,颁令考绩,无有不时。国史正岁年以叙事,莫重於此。

辽始徵历梁、唐。入晋之後,奄有帝制,乙未、大明,历法再变。穆宗应历六年,周用显德钦天历;十年,宋用建隆应天历。景宗乾亨四年,宋用乾元历。圣宗统和十九年,宋用仪天历;太平元年,宋用崇天历。道宗清宁十年,宋用明天历;大康元年,宋用奉元历;大安七年,宋用观天历。天祚皇帝乾统六年,宋用纪元历。五代历三变,宋凡八变,辽终始再变。历法不齐,故定朔置闰,时有不同,览者惑焉。作闰考。

年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首缺五闰

太祖神册五年闰

耶律俨

陈大任

天赞二年梁闰

年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首缺五闰

太祖神册五年闰

耶律俨

陈大任

天赞二年梁闰

缺一闰

太宗天显三年闰

六年闰

九年闰

大任

十一年闰

大任

会同二年闰

大任

缺一闰

七年闰

大任

大同元年闰

大任

高丽十年七月

缺再闰

穆宗应历三年

五年闰

大任

八年闰

大任

十一年闰

大任

十三年宋闰

十六年闰

大任

十九年宋闰

景宗保宁四年闰

大任

六年宋闰

九年宋闰

乾亨二年闰

大任

四年宋闰

圣宗统和三年宋闰

六年闰

大任

九年闰

大任

高丽

十一年宋闰

高丽

十四年闰

大任

十七年宋闰

十九年闰

大任宋闰

二十二年闰

大任

二十五年宋闰

二十八年宋闰

闰泰元年宋闰

四年宋闰

七年宋闰

九年闰

俨宋闰

太平三年闰

六年宋闰

九年宋闰

十一年闰

大任

高丽

兴宗重熙三年宋闰

六年闰

八年闰

高丽

十一年闰

十四年闰

十七年闰

高丽

十九年闰

高丽

二十二年闰

道宗清宁二年闰

四年闰

七年宋闰

十年宋闰

咸雍三年宋闰

五年闰

大任

八年闰

大康元年闰

大任

三年

宋闰来年正月,异。闰

六年宋闰

九年闰

大任

大安四年闰

大任

高丽

七年宋闰

十年闰

大任

寿昌三年宋闰

五年闰

大任

天祚乾统二年闰

大任

五年宋闰

七年宋闰

十年闰

大任宋闰

天庆三年闰

大任

六年闰

大任

八年闰

大任

保大元年宋闰

四年闰

大任

※校勘记

一:首缺五闰检汪曰桢历代长术辑要(以下称辑要)、陈垣二十史朔闰表(以下称陈表),自太祖元年至神册四年,实缺四闰,即太祖三年闰八月,六年闰五月,九年闰二月,神册二年闰十月。按闰考登录辽及五代、宋之闰,颇多缺误。因下卷朔考兼载闰、朔,兹于下卷详校其讹脱,本卷仅举例说明,以省烦文。

二:天赞二年「二」字原缺。检旧五代史梁末帝纪、唐庄宗纪及辑要、陈表,梁龙德三年(唐同光元年)闰四月。是年当辽天赞二年,据补。又天赞四年闰十二月,通栏缺。下栏天显三年注「缺一闰」,应即指四年十二月之闰,凡此皆仍存原式不补。

三:会同二年检太祖纪及辑要、陈表,是年闰七月,此作闰五月误。朔考不误。

四:大同元年元,原误「九」。按纪,大同元年世宗改元天禄,无九年。又据辑要、陈表,大同元年闰七月。据改。又原注「高丽十年七月」,疑当为「高丽来年七月」,谓高丽於次年闰七月也。

五:统和三年检辑要、陈表,是年辽闰八月,与宋闰九月异,此失书辽闰。

六:统和九年二月内「高丽」二字原误入下栏十一年二月内,原注云:「误,当在九年。」今依注移此,省注文。

七:开泰九年按是年辽、宋同闰十二月。此作辽闰二月、宋闰十二月,以同为异,误。朔考亦误。

八:大安四年按大安二年闰二月,此通栏缺,四年栏内亦漏注「缺一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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