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卷 摄大乘论释
第三十七卷 摄大乘论释
分别章第三之二
论曰。云何得知此依他性。由分别性显现似法。不与分别性同体。
释曰。此问言分别性显现似法。此似法不离依他性。应与依他性同体云何言不同体。
论曰。未得名前于义不应生智故。法体与名一则此义相违。
释曰。依他性虽复由分别性一分所显不与分别性同体。为显此义故立三证。此即第一证。若依他与分别共一体。此执相违。若依他与分别共一体。此智不开名于义应生。譬如离瓶名于瓶义瓶智不生。若瓶义与瓶名一体此事不应成名义不同相故。若执名义共一体。此执则相违。此证显名是依他。显义是分别。何以故。此依他由名所分别故。
论曰。由名多故。若名与义一。名既多义应成多。此义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二证。或一义有多名。若名与义共一体。如名多。义亦应成多。若尔一义应有多体。一物多体此义相违。是故若两性一体。则成第二相违。
论曰。由名不定。体相杂此义相违。
释曰。譬如瞿名目九义。若言名与义一体。是两体相违则成第三相违。瞿名所目诸义。相貌不同。由许一体。相违法一处得成。无如此义。是故两性不可为一体。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重显前义。是故说偈。初偈显依他分别不共一体。此义得成由三相违故。
论曰。
于名前无智多名及不定
义成由同体多杂体相违
法无显似有无染而有净
是故譬幻事亦以譬虚空
论曰。义成。
释曰。即明依他性与分别性。不同体义成。
论曰。于名前无智。同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一相违。
论曰。多名同体。多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二相违。
论曰。及不定。同体杂体相违。
释曰。此即第三相违。后偈为教弟子。弟子于二事生疑。
论曰。法无显似有无染而有净。
释曰。此明于两种相违生疑。无法显似有法是第一相违。于无染中而有净是第二相违。
论曰。是故譬幻事亦以譬虚空。
释曰。即以此譬。释弟子疑。譬如幻像实无显现为有。诸分别法亦尔。实无而显现似有。此有亦可见。譬如虚空非云等五障所染。自性清净。云等障后灭时。亦说空为净。诸法亦尔。本无有染自性清净。客尘障盖后灭则见清净。
论曰。云何如此显现而实非有。依他性一切种非不有。
释曰。此问若依他性。如所显现如此无所有。一切一切种。此性亦不无。此意云何。
论曰。若无依他性。真实性亦无。一切无不成。若无依他性及真实性。则无有染污及清净品过失此二品可知非无。是故非一切皆无。此中说偈。
若无依他性真实性亦无
则恒无二品谓染污清净
诸佛世尊于大乘中。说鞞佛略经。此经中说。云何应知分别性。由说无有品类。此性应知。云何应知依他性。由说幻事鹿渴梦相影光谷响水月变化。如此等譬应知其性。云何应知真实性。由说四种清净法。应知此性。
释曰。若无此性真实性亦无。何以故。若有染污则有清净。若两法悉无则一切皆无。此一切无。由此方便能显其不成。何者为方便。拨无生死涅槃。此义不可立。由染污品及清净品可见。是故两法显现若拨言无则成邪见。亦名损减谤。是故分别性是无。依他性不可拨言无故知依他分别不得同体。
论曰。四种清净法者。一此法本来自性清净。谓如如空实际无相真实法界。
释曰。由是法自性本来清净。此清净名如如。于一切众生平等有。以是通相故。由此法是有故。说一切法名如来藏。
论曰。二无垢清净。谓此法出离一切客尘障垢。
释曰。是如来藏离惑智两障。由此永清净故。诸佛如来得显现。
论曰。三至得道清净。谓一切助道法。及诸波罗蜜等。
释曰。为得清净菩萨行道。此道能得清净故。亦名清净道。即般若波罗蜜。及念处等诸助道法。
论曰。四道生境界清净。谓正说大乘法。
释曰。道及助道法生所缘境界。谓修多罗等十二部正说。是清净资粮故。亦名清净。
论曰。何以故。
释曰。云何说生道境界清净。是真实性摄。非分别及依他。
论曰。此说是清净因故。非分别清净法界流故。非依他由此四种清净法。摄一切清净法皆尽。
释曰。此正说若属分别性。应成染污因。是清净因故。非分别性。若属依他性。如依他性亦应成虚。此清净法界流为体。是故非虚。以出二性外故属真实性。若说四清净中随一清净。此说于大乘中。应知属真实性。第一第二清净。由无变异故成真实。第三第四由无颠倒故成真实。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欲重明此义令显了故更说偈。
论曰。
幻等显依他说无显分别
若说四清净此说属真实
清净由本性无垢道缘缘
一切清净法四皆摄品类
论曰。幻等显依他。
释曰。是处如来说一切诸法如幻事。乃至如变化譬。应知此言是说依他。
论曰。说无显分别。
释曰。若说无色乃至无一切法。应知此言是说分别。为此意用如来说依他性。以幻事等为譬今当说此义。
论曰。若说四清净此说属真实。清净由本性无垢道缘缘。一切清净法四皆摄品类。何因何缘是依他性。如经所说幻事等譬所显。于依他性中为除他虚妄疑惑。云何他于依他性中生虚妄疑惑。诸说于依他性中有如此虚妄疑心。若实无有物云何成境界。为决此疑故说幻事譬。
释曰。于虚妄起疑谓为实有。不信是虚妄故名虚妄疑。此法若显现成境界。云何言虚妄。故以幻事譬依他性。譬如幻像尘实不有亦成境界。诸法亦尔。为除此疑故须立譬。
论曰。若无境界。心及心法云何得生。为决此疑故说鹿渴譬。
释曰。鹿渴譬心及心法。以水譬尘鹿渴动摇生识。缘水为境实无有水。如此心及心法起变异事。于无有尘生缘尘识。
论曰。若实无尘爱非爱。受用云何得成。为决此疑故说梦相譬。
释曰。譬如于梦中无有实尘。亦见有爱憎受用。此依他性中亦尔。无有实尘。亦见有爱憎受用。
论曰。若实无法。善恶二业爱非爱果报云何得生。为决此疑故说影譬。
释曰。譬如镜中无实影尘。于面相起影识。此影尘非不显现。爱憎两果亦尔。实非有而显现似有。
论曰。若实无法云何种种智生。为决此疑故说光影譬。
释曰。譬如人弄影。见影有种种相貌随影起种种识。无实影尘。种种识尘亦尔实无所有而有种种尘显现。
论曰。若无实法云何种种言说起。为决此疑故说谷响譬。
释曰。譬如实无响尘而显现可闻。言说事亦尔。实无所有而显现可闻。
论曰。若实无法云何成缘真实法。定心境界。为决此疑故说水月譬。
释曰。譬如无水月实尘而显现可见。由水润滑澄清故。若人心得定无实尘为境。亦显现可见。水譬定。以定心润滑澄清故。
论曰。若实无法云何诸菩萨故作心。无颠倒心为他作利益事。于六道受生。为决此疑故说变化譬。
释曰。譬如无实变化尘。随变化者所作。一切所作事皆成所化尘。非不显现。菩萨受生亦尔。实无六道受生身。作利益一切众生事及受生身亦显现。复有何义。佛世尊说幻事等譬。更有别义。今当说佛意。幻事譬为对治眼等六内根。诸根如幻像。实非有而显现似有。鹿渴譬器世界。由此大故。显现如水实无所有。而于鹿渴显现似有。以动摇故。此器世界众生执为色等可受用法。如执鹿渴中水谓为可饮。为对治此执故说梦相譬。譬如于梦中色等诸尘无所有。因此有爱憎受用。为对治身业故说影譬。依善恶身业有别色似影生。为对治口业故说谷响譬。由此譬显口业为因有口业果报由如谷响。意业有三种。一不寂静地。即是欲界散动业。二寂静地。即修慧。三闻思二慧。为对治不寂静地意业故。说光影譬。由此譬显意业果报。譬如光影。为对治寂静地意业故。说水月譬显意业果报。譬如水月。如水中月实无有月而显现似月。寂静心亦尔实无所有。于寂静心中而有动摇。现在及未来世果显现。离此寂静心无有别果。为对治闻思品类意业故。说变化譬。若是闻思熏习生业果报。譬如变化品类非有亦有显现。闻思生业果报亦尔。由此法尔三性为相如来所说经悉皆随顺。今当说随顺经义。
论曰。婆罗门问经中言。世尊依何义说如此言。如来不见生死不见涅槃。于依他性中。依分别性及依真实性。生死为涅槃。依无差别义。何以故。此依他性由分别一分成生死。由真实一分成涅槃。
释曰。依他性非生死。由此性因真实性成涅槃。此性非涅槃。何以故。此由分别分即是生死故。是故不可定说一分。若见一分余分性不异。是故不见生死亦不见涅槃。由此意故如来答婆罗门如此。
论曰。阿毗达磨修多罗中。佛世尊说法有三种。一染污分。二清净分。三染污清净分。依何义说此三分。于依他性中。分别性为染污分。真实性为清净分。依他性为染污清净分。依如此义故说三分。
释曰。阿毗达磨修多罗中。说分别性以烦恼为性。真实性以清净品为性。依他性由具两分。以二性为性故。说法有三种。一烦恼为分。二清净为分。三二法为分。依此义故作此说。
论曰。于此义中以何为譬。以金藏土为譬。譬如于金藏土中见有三法。一地界二金三土。于地界中土非有而显现。金实有不显现。此土若以火烧炼。土则不现。金相自现。此地界土显现时。由虚妄相显现。金显现时由真实相显现。是故地界有二分。
释曰。如来为显此义故。说金藏土譬。金为藏者。地界是金种子故说名金藏土。以坚触为地界。以所造色为土。谓色尘等。此三可了别。此地界先由土相显现。后由金相显现。何以故。此地界若为火所炼。金相则显。是故于地界实有金。此义可信。
论曰。如此本识未为无分别智火所烧炼时。此识由虚妄分别性显现。不由真实性显现。若为无分别智火所烧炼时此识由成就真实性显现。不由虚妄分别性显现。是故虚妄分别性识。即依他性有二分。譬如金藏土中。所有地界。复次有处世尊说一切法常住。有处说一切法无常。有处说非常非无常。依何义说常。此依他性由真实性分常住。由分别性分无常。由二性分非常非无常。如依此义说常无常无二。如此说苦乐无二。善恶无二。空不空无二。有我无我无二。净不净无二。有性无性无二。有生无生无二。有灭无灭无二。本来寂静不寂静无二。本来涅槃非涅槃无二。生死涅槃无二。由如此等差别。诸佛如来依义密语。由此三性应随决了常无常等正说。如前解释此中说偈。
如法实不有如彼种种现
由此法非法故说无二义
释曰。诸法非法非非法。由此法实无所有故。非法如有显现故。非非法。由非法非非法故说无二义。
论曰。
依一分说言或有或非有
依二分说言非有非非有
释曰。若依一一分。不可说诸法有及非有。如所显现不如是有故不可说有。虽实非有如有显现故。不可说非有。若捉一一分应如此判。若约依他性具有二分。说诸法非有非非有。
论曰。
如显现不有是故说永无
如显现实有是故说非无
释曰。如所显现不如此有。依不有义故说永无。虽复不有非不显现。依唯有显现义故说非无。
论曰。
由自体非有自体不住故
如取不有故三性成无性
由无性故成前为后依止
无生灭本净及自性涅槃
论曰。由自体非有。
释曰。今当显如来所说无性意。初句一分明无性通大小乘。此正是显无性意自。非有者显通无性。由诸法离因缘和合。不关外缘自然成。无有此义故。一切法无性体非有者亦是无性。此有别意。谓约过去未来此体已灭。由此体更立法为有。无如此义。此体未有。由此体预立法为有。亦无此义。是故去来二世并无自性。
论曰。自体不住故。
释曰。若诸法已生过。唯生时无能住义。既不能住故现在亦无体。此三世无性。亦通大小二乘。
论曰。如取不有故。三性成无性。
释曰。由分别性所显现。实无所有故。无相性。分别性无体相故。依他无所依止故无生性。此二无性无无性故真实无性性。此三无性但大乘中有。余乘则无。
论曰。由无性故成前为后依止。无生灭本净及自性涅槃。
释曰。由诸法永实无性。一切无生等四义得成。何以故。若诸法无性是故无生。若无生则无灭。由无生无灭故本来寂静。由本来寂静故自性涅槃成者。前为后成立依止。谓无性成立。无生故为无生依止。后三亦尔。
显了意依章第四
论曰。复次有四意四依。一切佛世尊教应随决了。
释曰。如来所说正法。不出四意四依。此意及依由三性故可决了。若离三性无别道理。能决了此法。
论曰。一平等意。
释曰。譬如有人执平等法尔说彼即是我。世尊亦尔。平等法身安置心中。说如是言。
论曰。譬如有说。昔是时中我名毗婆尸。久已成佛。
释曰。非昔毗婆尸即是今释迦牟尼。此说中以平等为意。是名通平等。若说别平等。谓因果恩德皆同。是名平等意。
论曰。二别时意。
释曰。若有众生由懒惰障不乐勤修行。如来以方便说。由此道理于如来正法中。能勤修行方便说者。
论曰。譬如有说。若人诵持多宝佛名。决定于无上菩提不更退堕。
释曰。是懒惰善根。以诵持多宝佛名。为进上品功德。佛意为显上品功德。于浅行中欲令舍懒惰勤修道。不由唯诵佛名。即不退堕决定得无上菩提。譬如由一金钱营觅得千金钱。非一日得千。由别时得千。如来意亦尔。此一金钱为千金钱因。诵持佛名亦尔。为不退堕菩提因。
论曰。复有说言。由唯发愿。于安乐佛土得往彼受生。
释曰。如前应知是名别时意。
论曰。三别义意。
释曰。此言显自觉了实相。由三性义道理。若但如闻觉了义。是如来意者。婴儿凡夫亦能觉了。是故如来意不如此。如来意云何。
论曰。譬如有说事。如是等恒伽所有沙数。诸佛于大乘法义。得生觉了。
释曰。此觉了非闻得成。若人已事恒伽沙数佛。方得成就。是名别义意。
释曰。有众生如来先为赞叹布施功德。后时或为此人毁呰布施。如此意随人得成。何以故。若人于财物有悭吝心。为除此心故先为赞叹布施。若人已欲乐行施。施是下品善根。如来后时更毁呰此施。令渴仰其余胜行。若不由此意赞毁则成相违。由如来有别意故。于一施中赞毁而不相违。
论曰。如施戒及余修亦尔。是名四种意。
释曰。戒等亦如是。有人如来为赞毁于修。此是世间修故可毁呰。若出世间修则无可毁。义意及依异相云何如来心先缘此事。后为他说故名为意。由此因众生决定。入正定聚故名此因为依。
论曰。四依者一令入依。譬如于大小乘中。佛世尊说人法二种通别。二相所摄俗谛。
释曰。于正说中约世谛理说有人法及通别二相。为令众生入于正义故。名令入依。
论曰。二相依。譬如随所说法相中必有三性。
释曰。于正说中若应说法相必说三性。此三性是一切法总相。若欲了别一切法。必须依此三相。故名相依。
论曰。三对治依。此中八万四千众生烦恼行。对治显现。
释曰。于正说中若说众生行对治。不出八万四千。谓说四谛等。此说能除众生因果中身见戒取疑。以能成立众生烦恼对治故。名对治依。
论曰。四翻依。此中由说别义言词以显别义。譬如偈言。
释曰。于正说中由显说别义。文字但说别义。故名翻依。如偈言。
论曰。
阿娑离。娑罗摩多耶。毗跋耶斯者。修絺多。离施那者。僧柯履多。罗槃底菩提物多摩。
论曰。阿娑离。
释曰。谓定。何以故。娑离者有二义。一实二动。阿娑离谓不实不动。不实是文句明了义。不动是秘密义。不动故名定。
论曰。娑罗摩多耶。
释曰。名起实心。谓于定起尊重心。
论曰。毗跋耶斯者。
释曰。谓四念处智慧。何以故。毗跋耶斯者。亦有二义。一倒谓于无常起常倒等。二翻倒谓于常作无常解。倒是文句明了义翻倒是秘密义。
论曰。修絺多。
释曰。谓善住。善住于念处。
论曰。离施那者。
释曰。谓正勤。何以故。离施那者亦有二义。一烦恼二苦难。烦恼是文句明了义。苦难谓正勤是秘密义。
论曰。僧柯履多。
释曰。亦有二义。一染污二疲惓。染污是文句明了义。疲惓是秘密义。菩萨为众生于生死。长时恒行苦行。是故疲惓如罗睺罗法师言。世尊长时于生死劬劳。但由大悲不由余事。
论曰。罗槃底菩提物多摩。
释曰。罗槃底言得。菩提言觉。物多摩言胜。若取此偈明了义判文。则成相违。若取秘密义判文。则是正说。欲令众生依理判文。以理为依不应依文故说此偈。或有人憍慢轻蔑说者。自不能如理判义。欲破彼慢心故说此偈。是名翻依。
论曰。若人欲广解释大乘法。略说由三相应。当如此解释。一广解缘生体相。二广解依因缘已生诸法实相。三广解成立所说诸义。广解缘生体相者。如偈说言。熏习所生诸法。此从彼如此果报识。及以生起识由更互因生。
释曰。外尘分别所生。本识中熏习种子故。称言说熏习。一切余法以此为因得生。谓生起识为性。言说熏习以诸法为因故。言此法从彼生。由此言说已显本识。与生起识更互为因。
论曰。广解释依因缘已生诸法实相者。诸法者谓生起识为相有相。及见识为自性。
释曰。是诸法有相有见为自性。生起识为相。应如此知诸法有两体。若尘识以相为体。若识识以见为体。从因缘生果法。性相有三种。
论曰。复次诸法依止为相。
释曰。谓依他性。
论曰。分别为相。
释曰。谓分别性。
论曰。法尔为相。
释曰。谓真实性。
论曰。由此言说。于三性中诸法体相则得显现。
释曰。由此言说一切从因缘所生法。由法尔故虚。虚故成倒。由倒故得虚果。由有果故有分别。由分别故有法尔。是故或顺相成。或逆相成。此三种性相遍摄一切果。
论曰。如偈言。
释曰。为显此义故重说偈。
论曰。
从有相有见应知法三相
释曰。诸法不出二种。一相二见。于相见中应了别三性为相。此三相如此方便应解释。今当显说。
论曰。云何得解说此法相分别性。于依他性实无所有。真实性于中实有。由此二不有有故。非得及得未见已见。真如一时自然成。于依他性中分别性无故。真实性有故。若见彼不见此。若不见彼即见此。
释曰。二谓分别性及真实性。此二第一无第二有故。言此二不有有。由见分别不见真实。谓未见真实人是凡夫不见时。圣人不见分别。即见真实。
论曰。如偈言。
释曰。为显此义故重说偈。
论曰。
依他中分别无但真实有
故不得及得于中二平等
释曰。于中谓于依他性中。此二平等。谓于依他性中分别无真实有故。故凡夫人颠倒执。如此得不得圣人正见故。于依他中亦有得不得义。
论曰。广解成立所说诸义者。譬如初所说文句由所余诸句显示分别。或由功德依止。或因事义依止。功德依止者。广说佛世尊功德。最清净慧。
释曰。因前二义。一切所说应如此解释。今当说此方便。此中所说或依功德义。或依因事义。依功德义中最清净慧。是初句。所余诸句各显此义。
论曰。无二行谓于所知一切无障行起功德。
释曰。不如声闻独觉智慧有障。无障由有障故不清净。由无障故清净。如来智慧于一切处悉无障。是故无净不净。由此义故无二。
论曰。无相法为胜依意行。谓于有无无二相。真如最清净令入功德。
释曰。即是无垢清净真如。说名无相法。由此一切法无所有为体故。此法离有相。由自体实有故。此法离无相。于无相法由最清净。是故自能通达。亦能令他通达故。说无相法为胜依意行。
论曰。住于佛住。谓不由功用。不舍如来事。佛住功德。
释曰。此显无住处涅槃。不在生死故无功用心。不在涅槃故。不舍如来利益众生事。如此二义由无住处涅槃故得成立故。说此涅槃名为佛住。
论曰。至得诸佛平等。谓于法身依止及意事。无差别功德。
释曰。依止即法身。意是应身。事是化身。如此三身一切十方三世如来平等无异。如此平等一切如来皆已至得。
论曰。行无碍行。谓修习一切障对治功德。
释曰。为对治一切三障。如来恒修对治慧。是故如来智于法体及法相皆无障碍。
论曰。不可破无对转法。谓降伏一切外道功德。
释曰。于世间中无有天魔及外道诸说。能如理破。如来所说正法安立自法。亦无有能以自所立法对。翻如来正法。何以故。如来所说无失本性故。
论曰。不可变异境。谓生于世间。非世间法所染污功德。
释曰。世间是如来出生处。如来虽复生于世间。贪爱等八法及四倒不能染污。境即四念处谓真如空。
论曰。不可思惟所成立法。谓安立正法功德。
释曰。修多罗等十二部正法。不可量不可思。非凡夫所能知。如来安立此法竟乃至婴儿等亦能通达。如鸠摩罗迦葉等是前清净慧句。于余句一一应知相应。
论曰。至三世平等。谓四种善巧。答他问功德。
释曰。如来于现在证一切法。于过去未来亦证无比。由证此智平等。若他约三世问难无不依证智。作四种答。故智答皆等如来。至此二种平等。
论曰。于一切世界现身。谓于一切世界中。显现应化身功德。
释曰。为化菩萨及二乘。随众生根性显现二身。为说为行。
论曰。于一切法智慧无碍。谓能决他疑功德。
释曰。由得四无畏故自决无疑。由得四无碍辩故能决他疑。是故能答难决疑。
论曰。一切行与智慧相应。谓由种种行能令他入功德。
释曰。如来欲行他利益事。此事先是智所缘。由此事他得入真位。则与他智慧相应。此事以自智慧为因。以他智慧为果。一切如来所行方便。谓神通轮记心轮说法轮。乃至出入息等。无不自与智慧相应。无不令他得智慧。无有空过。
论曰。于法智无疑。谓于未来世法。生智功德。
释曰。此法于未来应生能如此智。是故于未来世法无疑。为令他得此法。随众生根性能立教。
论曰。不可分别身。谓随众生乐显现功德。
释曰。众生界过数量。意欲及入道方便亦过数量。处所亦过数量。如来能随此事差别。示现化身数量相貌时节处所。并不可分别。
论曰。一切菩萨所受智慧。谓能行无量依止众生正教化事功德。
释曰。由无量菩萨依止。是众生教化事。应可作此事。由得佛无我。为胜我此智但是菩萨所受故。但佛能化菩萨。但菩萨能受佛化。无量菩萨依止者。此有二义无量。或属菩萨或属依止。若属菩萨。一切菩萨同一依止。谓以无我为胜我。若属依止显法身遍满。通为一切菩萨依止。
论曰。至无二佛住波罗蜜。谓平等法身波罗蜜成就功德。
释曰。如来法身名佛住。三世如来此住不异故。言无二。无二故平等。四德究竟故名波罗蜜。成就有二义。一清净佛法身。已离一切障究竟清净故名成就。二四德是法身所成就。
论曰。至无差别如来解脱智究竟。谓随众生意。显现纯净佛土功德。
释曰。于无相杂如来智中。至解脱究竟。如来智慧与真如无差别。随众生所愿乐。能显现清净佛土等。为生善心及成熟解脱故。
论曰。已得无边佛地平等。谓是三种佛身无离无别处功德。
释曰。如来三种身中。法身约处所不可度量。应化两身亦尔。不可言但此世界有。彼世界无。无有一法出法身外。无有众生界出应化两身外。
论曰。法界为胜。谓穷生死际。能生一切众生利益安乐功德。
释曰。如来以法界为胜。法界有二种。一有染二无染。无染清净法界为后最胜。何以故。如来穷生死际。利益安乐众生。功能无尽。所以无尽者。由体。由能体即法界。能即应化两身。因化身得如来应身。因应身后转得成如来法身。若成法身则无穷尽。
论曰。虚空界为后边。谓由无尽功德。
释曰。如来智慧无尽。譬如虚空虚空遍满一切色际。无有生住灭变异。如来智亦尔。遍一切所知。无倒无变异故说如虚空。
论曰。最清净慧。如此初句由所余句。次第应知分别解释。若如此正说法义得成。
释曰。由二十道理。成就如来智慧最清净故。如来自利满足。由智慧清净。如来所说法教理圆正故。利他得成。第一句为本。余二十句为能成就。
论曰。因事义依止者。如经言。若菩萨与三十二法相应说名菩萨。
释曰。因事有二义。一以意为因以十六业为事。二以诸句为因所成业为事。菩萨有二种。一在正定位。二在不定位。若入正定位者。与三十二法相应得菩萨名。若在不定位。末与三十二法相应。不得名菩萨。
论曰。于一切众生。与利益安乐意相应。
释曰。于一切众生求欲起真实道。有方便故名利益意。于一切众生。求欲起现在未来二世拔苦施乐方便故。名安乐意。菩萨与此意恒不相离故名相应。此初句明利益安乐意。后有十六业及十六句。合三十二法并显了初句义。
论曰。令入一切智智意。谓传传行业。
释曰。若菩萨有意。欲令众生入一切智智。由此意传传化度众生。令得一切智智。譬如一灯传然千灯。由此句及业。菩萨利益安乐意则得显现。如此于一切句及业各显初句悉应知之。
论曰。我今于何处中。当相应如此智。谓无倒业。
释曰。若菩萨有利益安乐意。菩萨不如实识自身。则不能中道理安立众生。譬如有人有利益安乐意。安立众生于饮酒。是颠倒业若如实识自身。能中道理为众生说无增上慢。安立众生令入中善处。此利益安乐名无倒业。
论曰。舍高慢心。谓不由他事自行业。
释曰。由此人舍离高慢心不待他请。若众生是法器则自往为说正法。
论曰。坚固善意谓不可坏业。
释曰。由菩萨心坚固。若众生有过失。不能破坏菩萨利益安乐心。
论曰。非假作怜愍意。谓无求欲业。有三句解释应知。
释曰。前有三句。后更以三句释前三句。
论曰。不贪报恩。
释曰。此释初句非为自求利养故怜愍他。
论曰。于亲非亲所平等意。谓有恩无恩众生不生爱憎心。
释曰。亲名有恩。怨及中人是非亲名无恩。若使非亲堪受利益安乐事。菩萨则舍不平等心起平等亲友心。行利益事。
论曰。永作善友意。乃至无余涅槃。谓随顺行乃至余生。
释曰。随顺行利益安乐事。从今生乃至穷未来生。永不舍离故名无求欲业。此无求欲意云何可知。由随处相应。身口二业是故可知。
论曰。称量谈说欢笑先言。谓随处相应言说业。有二句解释应知。
释曰。此二句约法及安慰以显口业。称量谈说是约法。欢笑先言是约安慰。称量有二种。一称法不离余语。二称所解离非所解及疑。如此称量谈说。欢笑令他无疑畏心。先言是引他所作之方便。此二种口业于怨亲中三人无有别异即成就无求欲业。
论曰。于诸众生慈悲无异。谓有苦有乐无二众生平等业。
释曰。于有苦众生由苦苦起慈悲。于有乐众生由坏苦起慈悲。于无二众生由行苦起。慈悲无二谓无苦无乐。即是舍受慈悲平等。是身口业。何以故。菩萨于众生先起意地慈悲。后随时随处行拔苦与乐行故。是身口业。此身口业于怨亲中三人无有别异。亦成就无求欲业。
论曰。于所作事无退弱心谓无下劣业。
释曰。若菩萨轻贱自身云。我今于无上菩提无有功能。一切所作皆不成就名退弱心。菩萨不生此心故所作皆得成就。名无退弱心。
论曰。无厌倦心。谓不可令退转业。
释曰。菩萨于无上菩提。起正勤无有厌倦。无厌倦有二种。一见因定。二知果希有故。于难行中心无厌倦。
论曰。闻义无足。谓摄方便业。
释曰。若人多闻能了别化他方便。由闻解义。则于正行无有疑心故。自能修行亦教他修行。
论曰。于自作罪能显其过。于他作罪不怪诃责。谓厌恶所对治业。有二句解释应知。
释曰。由智及大悲故有此能由智能了别因果故。不覆藏自所作恶。由大悲不忍见他作苦因。虽恒诃责而不瞋怪。
论曰。于一切威仪中恒治菩提心。谓无间思量业。
释曰。此显无间修。无间修为遮一切放逸行。譬如威仪清净品中所明。菩萨所作。无不为令众生得无上菩提。
论曰。不求果报而行布施。不着一切怖畏及道生。受持禁戒。于一切众生忍辱无碍。为引摄一切善法行于精进。修三摩提灭离无色定。与方便相应智。四摄相应方便。谓行进胜位业有七句解释。应知正修加行六波罗蜜。恭敬行四摄。
释曰。前有七句。后总举六度四摄结前七句。此业能增长利益安乐意。若未生由此业得生。若已生由此业得增广。即是生长之因。
论曰。于持戒破戒中善友无二。谓成就方便业。有六句解释应知。
释曰。前有六句。后更以六句释前六句。
论曰。事善知识。
释曰。此释初句。若人持戒破戒不观其过。但取其德。若未得彼德则依彼修学。若已得彼德则共彼数习令坚固。若自有德令彼修学同我所得。此彼互相事故。言为善友无二。
论曰。恭敬心听法。谓听闻正法。
释曰。为得未得。为修治已得。是故依善友听闻正法。
论曰。恭敬心乐住阿兰若处。谓住阿兰若处。
释曰。欲修行如所闻法故恭敬。住阿兰若处。若住此中一切邪觉观不得起。
论曰。于世间希有。不生安乐心。谓远离邪觉观。
释曰。譬如妓乐等。是世间所爱。于中不生喜乐心。是名远离邪觉观。
论曰。于下品乘不生喜乐心。于大乘教观实功德。谓正思惟功德有二句。
释曰。离小修大。此二句名正思惟。
论曰。远离恶友敬事善友。谓显事善友功德有二句。
释曰。远恶亲善。此二句名近善友功德。由治此六法故利益安乐事得成就。故名成就方便业。成就体相云何。
论曰。恒治四种梵住。谓显成就业有三句解释应知。
释曰。前有三句。后更以三句释前三句。
论曰。治无量心清净。
释曰。此释初句。
论曰。恒游戏五通慧。谓得威德。恒依智慧行。谓证得功德。
释曰。先于众生起无量心。由无量心欲引众生令入正位。故现五通慧。若众生已入正位。欲令修正行故。依智慧令行。不应依识。由证智生故。能了别善恶两法。
论曰。于住正行。不住正行众生无舍离心。谓安立他业。有四句解释应知。
释曰。前有四句。后更以四句释前四句。欲令众生离恶法住善法。为安立此二事故作安立他业。
论曰。引摄大众。
释曰。此释初句。于破戒人不弃舍。亦不永摈从恶处济拔安置善处。于持戒人随其根性。令进修定慧等行。
论曰。一向决定言说。谓无有疑心。立正教学处。
释曰。由智慧决了无疑。一向立教及学处故可信受。若先说如此教如此学处。后言先所说为非。由此事不定言说则不可信受。无不定故可信受。
论曰。恭敬实事。谓法财两摄。
释曰。由此人以实语。依真实道理说法。是名法摄。如法所得衣服等财物。以此摄众生。是名真实财摄。
论曰。先恭敬行菩萨心。谓无染污心。
释曰。由此人摄持菩萨心。能作一切众生利益事。不为众生敬事于我。云何彼众生由我利益。信受正教当来得无上菩提。为此善意故行法财二摄。是名无染污心。
论曰。与如此等法相应说名菩萨。由如此文句前说初句应知。解说初句者。谓于一切众生利益安乐意。此利益安乐意文句别有十六文句。所显业应知解说。十六业者。如此等应知解释初句。
释曰。初句明利益安乐。所余十六业及十六句。皆是利益安乐别义故。以别释总。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更以一偈。显前所说德因总别义。
论曰。
取如前说句随德句差别
取如前说句由义别句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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