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二(之二)
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二(之二)
海印弟子 蒙叟钱谦益钞
【科】(CB17564蹑前就疑难广辨科二破见性离身疑【疏】此疑因前佛令转物。则同如来。身心圆明。不了会通万法之旨。便谓如来令转前物。成我真见。物若是见。此则见性离身而有。故成此疑。文二)。
(CB17561一申疑三)。
(卍一疑)。
阿难白佛言。世尊。若此见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现在我前。见必我真。我今身心。复是何物。
【疏】若此物处见精。定是我之真性。显是此性。在我眼前。已离我体。此现前见。既是真我。现今身心。须不是我。复是何物([孤山云]向云迷己为物。乃至则同如来。是则所见山河。皆我妙性。故云现在我前。此领旨也([空印云]此指见精现量之光遍在山河者)见必我真等。由阿难尚存能所。所见既是真性。能见复是何物)。
(△[温陵云]由前云。此精妙明。诚汝见性。复有两番难破。总明见性无殊。阿难领此。故云。今此妙性现在我前等。(雪浪解依温陵))。
(△[私谓]现在我前。是阿难领旨之言。圆环二师解是也。阿难至是。已领悟见性周遍。妙精明性。现前皆是。岂有见性离身之疑。意云。向闻佛言。汝身汝心。皆是妙明心中所现物。今此妙性。既在我前。则我现今身心。又是何物乎。是则领妙性在前。欲指陈其与现在身心。如何妙合为一。而非疑此性之离身也。圆师谓尚存能所。盖古人咸疑阿难未了。故多料拣之词)。
(卍二难)。
而今身心。分别有实。彼见无别。分辨我身。若实我心。令我今见。见性实我。而身非我。
【疏】若以现理而推。今此身心实有分别。缘于境界。彼在前见。且无别(彼列)识。(分别之别笔别切。与蹩同音。无别之别皮列切)分辨我身。彼若实有真心。令我见者。彼既真我。我应非我([孤山云]若谓身无见性。而今分别非虚。若言现前是见。彼之外物。实无心智。反辨我身。若彼外物。实是我心。现今能见。则成外物是我。内身非我)。
(△[雪浪云]若实我心。令我今见。下文云。若实汝心。汝实见者。此问答句义。钩锁相应处)。
(△[私谓]阿难此番疑问。诸师推度多端。唯宗通谓阿难见处似窥得寂灭现前之旨。庶几近之。盖阿难自请发明二性已来。对物征见。重迭勘辨。乃至若能转物。身心圆明。悟知即此见精。周遍法界。所见山河。皆我妙性矣。此番呈解。乃是屈指飞光后。第二悟门也。曰见性现前。已将悟心遍十方。手持叶物矣。曰身心何物。已将悟父母生身。尘吹沤灭矣。根身心眼。玲珑迳漏。五阴之重担旋舍。二执之罥系渐除。由是佛举手指陈。再印如是。直至僧祇获身。即同见性成佛。大事了毕。去此不远。而近师更起臆见。谓其误认本性。始露病根。多见其不知量也。然则阿难谓见性现前。已了义乎。曰。以唯识通之。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此妙性现前也。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此无是非是也。故佛破云。见在汝前。是义不实)。
(卍三结)。
何殊如来。先所难言。佛能见我。唯垂大慈。开发未悟。
【疏】设使彼见。能有分辨。何殊前难。汝既见物。物亦见汝。则诸世间。不成安立([温陵云]在前之见。若实我心。则彼实我而我非我。见在物而不在身。是物能见我矣。此皆即迷情而难问也)。
【科】(CB17561二广破三)。
(卍一如来破其疑三)。
(CB17567一标指其非)。
佛告阿难。今汝所言。见在汝前。是义非实。
【疏】前显诸法。故云若能转物。不了斯旨。妄谓见在眼前。虽形其言。实无其理([私谓]长水判阿难不了。直斥为妄。古师多执此见。学者须善会之)。
(CB17567二牒疑立理)。
若实汝前。汝实见者。(牒)则此见精。既有方所。非无指示。
【疏】设若眼前可见。应有处所可指。岂成真见。离名绝相([寂音曰]见精无相。岂有处哉。以有形之万象。现无相见精之明。喻如明珠之光。自照珠体。甚微细之智。不能分也。杂华云。破彼微尘。出大经卷。尘是有耶。则不言破。尘是无耶。则何用名以为尘。又曰。唯一坚密身。一切尘中现。身杂尘耶。不可言坚密唯一。不杂尘耶。何以言一切尘中现也。故曰若在汝前。乃至非无指示。此最深妙明了之旨)。
(CB17567三依理正破二)。
【科】([○@卍]一约离物以推是见三)。
(CB17565一推征其体四)。
(CB17563一合观物象)。
且今与汝。坐祇陀林。遍观林渠。及与殿堂。上至日月。前对恒河。汝今于我。师子座前。举手指陈。是种种相。阴者是林。明者是日。碍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树纤毫。大小虽殊。但可有形。无不指著。
【疏】物象差异。巨细虽殊。形相既分。必归指示。
(CB17563二劝指见精)。
若必其见。现在汝前。汝应以手。确实指陈。何者是见。
【疏】见性若在汝前。便同物像可指。见性如何。
(CB17563三以理推征)。
阿难当知。若空是见。既已成见。何者是空。若物是见。既已是见。何者为物。
【疏】诸像虽差。不离空有。故将二事。以辨是见也([温陵云]若空若物。总举色心诸法)。
(CB17563四使其明示)。
汝可微细。披剥万象。析出精明。净妙见元。指陈示我。同彼诸物。分明无惑。
【疏】披开。剥拆。析辨也。物象现前。洪纤咸见。应于此处。开析分辨。令此见精。分明出现。如诸物像。更无迷乱([定林云]清净性识。明妙性觉。合二不离。是谓精明净妙见元)。
(△[温陵云]此见本乎妙精明心。故通言精。从心首出。故曰见元。依体指用。复曰精见)。
(CB17565二答释不能)。
阿难言。我今于此重阁讲堂。远洎恒河。上观日月。举手所指。纵目所观。指皆是物。无是见者。
【疏】目观手指。但是经尘。于诸物中。不辨是见([标指]自日月宫。须弥半腹。观指万象。皆是外物。何处有见)。
世尊。如佛所说。况我有漏。初学声闻。乃至菩萨。亦不能于万物象前。剖出精见。离一切物。别有自性。
【疏】若如佛说。令指见精。分明无惑。至于证真大菩萨等。亦不能于诸物之中。分出其见。况我声闻初学者乎([定林云]相见为粗。性见为精。相见无性。性见无相。以无相故。无相非物。亦不离物。故不能于万物象前。剖出精见)。
(CB17565三印成难辨)。
佛言。如是如是。
【疏】印其不能分出见性。
([○@卍]二约即佛以推非见四)。
(CB17565一牒前无是)。
佛复告阿难。如汝所言。无有精见。离一切物。别有自性。则汝所指是物之中。无是见者。
【疏】既不能于物中。辨出见性。斯则所指咸物。无于是见。既无是见。应即非见。故下征之([释文]无有精见。合论云。集解作无有见精)。
(CB17565二征此有非)。
今复告汝。汝与如来。坐祇陀林。更观林苑。乃至日月。种种象殊。必无见精。受汝所指。汝又发明。此诸物中。何者非见。
【疏】所指物象。既不是见。反应非见。若了唯真。更无是见非见。以不了故。随语生执。洎乎征诘。冈知所从。向下会通。皎然可见。
(CB17565三答释不知)。
阿难言。我实遍见。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见。(先答不知也)何以故(何以下。释不知所以)若树非见。云何见树。若树即见。复云何树。如是乃至若空非见。云何见空。若空即见。复云何空。我又思惟。是万象中。微细发明。无非见者。
【疏】若也树不是见。应离能见之外。见所不及。云何现今复见于树。又若此树即是于见。云何更名此以为树。空例此释([温陵云]若树非见。何能见树。若即是见。树当名见。云何名树)。
(CB17565四印成难晓)。
佛言。如是如是。
【疏】如汝所见无非见者。无乃是乎([孤山云]即离二见。佛皆印成者。由见性非即非离。即离求定。定不可得。则此见性。宛然空华)。
(△[温陵云]色空等象如虚空华本无所有。不可定指。故下文云。此诸物象与此见精。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寂音云]若空若树二节之文。此密语也。深味而细观之。两者同一寂灭。何以知之。以树见不可分故。此世尊密意。而阿难自悟明之也)。
(△[私谓]若空是见一节。世尊为阿难说法。若树是见一节。是阿难自说法也。师资说听。啐啄同时。如印印文。不差毫发。如来欢喜赞叹。重印如是。于大众中。已受显记。如来印其随语生解。而注家责其随语生执。则岂非后人之诃斥阿难。过于如来倍蓰耶。又如屈指飞光。如来才有讯问。阿难随答。无开无合。无止无动。机缘交激。真如箭锋鞭影。若在禅门。便成就推禅床。夺拂子。一等勘验公案。楞严会上只是等闲问答。平平点示而已。阿难于此经中。三关呈悟。便获法身。永明谓与观音入流亡所。同是顿悟。而近师循声问影。交相贬剥。寂音言密语悟明。亦少为尊者洗发也)。
(卍二大众失其守)。
于是大众。非无学者。闻佛此言。茫然不知是义终始。一时惶悚。失其所守。
【疏】能见所缘。俱为劳相。是非即离。咸是缘尘。既法空之慧未开。智障之惑难破。是见义既失。非见理复乖。终始难明。守归何所。由是非无学者。一时惶悚([真际云]向叙心境各别。相见历然。今蒙一异推之。是非不决。心无所措。于是茫然)。
(△[吴兴云]大众始闻见性非物。佛印如是。终闻见性是物。佛又印如是。茫然不知终始二义。何所归耶。下文文殊叙云。若是见者。应有所指。若非见者。应无所嘱。而今不知是义所归。则知终始。定指此二义)。
(△[寂音云]众生意识。处处能缘。不能缘于般若。故曰般若如大火聚也。此会一时。意识方缘是非是二者之义。而是二者之义。自体不存。如来恐其退堕。特说其五语。坚彼信力也)。
(△[私谓]大众惶悚。文拣阿难。故知阿难领悟。如来印可。结集者已具有眼目。但后人不许耳)。
(卍三法王安其意)。
如来知其魂虑变慑。(变动慑惧)心生怜愍。安慰阿难。及诸大众。诸善男子。无上法王。是真实语。如所如说。不诳不妄。非末伽梨。四种不死矫乱论议。汝谛思惟。无忝哀慕。
[资中]世间王者。尚无二语。何况法王。亲证而说。故曰如所如说。佛有五语。真语。实语。如语。不诳语。不异语(无伪曰真。称理曰实。不变曰如。心境相应曰不诳。悬见未然曰不异)。
(△[熏闻云]金刚五语无不妄。此无不异。由不妄故。所以不异)。
(△[荆公云]佛真语。与二乘共者也。实语。与菩萨共者也。如语不共。无实无虚。无虚故不诳。无实故不异。今言不妄者。妄以对真得名。所谓真。直一如而已。则无实亦妄。故如所如说。乃名不妄。如所如者。所谓如如)【疏】知时知机。应根而说。岂同外道。不死矫乱。四种矫乱。至下当辨。此意所明。是非双离。心境俱融。显真妙体。无戏论相。故令谛而思惟。不须心辱哀慕([定林云]哀慕。犹见怜。弟子所以仰慕本师者。以闻道也。今不能思惟。恐辱其所以见怜之意耳)。
【科】(CB17561三会通二)。
(卍一文殊旁为请问二)。
(CB17567一述意叙疑)。
是时文殊师利法王子。愍诸四众。在大众中。即从座起。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世尊。此诸大众。不悟如来发明二种。精见色空。是非是义。
【疏】大众茫然。不知所措。虽闻安慰。令谛思惟。智慧不明。罔解所问。文殊智德。旁为发机。先叙不悟。后方请示。言二种者。谓于色空之上。辨于精见。是与非是之二义也(二种。真际谓精见色空。孤山谓是非是义。竹庵补遗。依长水疏。谓即前析精见于色空。为即为离。是非是义之二种也)。
(CB17567二腾疑请示)。
世尊。若此前缘。色空等象。若是见者。应有所指。若非见者。应无所瞩。而今不知是义所归。故有惊怖。非是畴昔善根轻鲜。唯愿如来。大慈发明。此诸物象。与此见精。元是何物。于其中间。无是非是。
【疏】自是是非难明。非谓善根鲜少。阿难前云。无是见者。无非见者。如来一一印许。意令于真法界。达无是非。及至魂虑变慑。又嘱汝谛思惟。深欲令了法界一相。文殊愍众。请佛明示。此见与缘。元是何物。无是非相([王舜鼎曰]阿难云。我今身心。复是何物。文殊启请云。愿如来发明此诸物象。与此见精。元是何物。悟得此物。则物象我体。元是一个。更无是非二相可言)。
(○[合释][补遗云]此中历简缘见。有四段文。初还不还。显真性常住。次物非物。显见性周遍。三遍非遍。显见性摄法。四是非是。显见性融妙。然则见性不还故常。常然后体遍。体遍然后摄法。摄法乃至于融妙。妙则理极。不可有加。继之绝待而已)。
(卍二如来正与会通三)。
【科】(CB17567一显诸法唯真是非双绝)。
佛告文殊及诸大众。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于其自住三摩地中。
[宗镜]若未自住三摩地中。不信心外无法。以分别智。解心不亡。但缘他境。未住自地。如首楞严经。自住三摩地(云云)。所云大菩萨者。即八地已上。若八地菩萨。尚心外见净土。以智缘理。不名自住([首楞严三昧经云]佛说是三昧。非九地已下菩萨及二乘人能知。唯受职菩萨之所能得)【疏】自住之定。即首楞严三昧也。诸法如幻。法界一相。起信云。诸佛已离业识。无自他相见。登地已上。分证此法。亦如佛见也([手鉴云]凡诸三昧。皆有三相。谓入住出。五识对境。意从门出。远境护根。意识却入。此通权小。今唯一心以明三相。即照之寂名入。即寂之照名出。入已未起名住。非权小所得。故复名自)。
(△[桐洲注]佛及大士。自住三摩地。名等持法界。观慧地中)。
(△[直解云]以自觉智。常住首楞严大定。故云自住。所谓那伽常在定。无有不定时)。
(○[引证][金刚三昧经云]法云地菩萨。住首楞严三昧。其心淡泊。安住不动。犹十五夜月。圆满可观。明相具足。住是三昧已。修百三昧。然后乃入金刚三昧。如牟尼珠。光光相照。入首楞严三昧海。所有智慧。如空中日。诸烦恼海。如微烟障)。
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
【疏】见谓识体。见缘即根。是增上缘。能生识故。所想相即境也。是所缘缘。牵生识故。下文云。想相为尘。识情为垢。或可见即是根。见缘即境。所想相即识。此根境识。即十八界。摄一切尽。(桐洲温陵。皆依长水次义)即龙树四句中。因缘所生法也。此根境识。(疏亦蹑次义解)从妄心有。其体元无。如空中华。翳病故见。下文云。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此则我说即是空。虽如幻华。本无其体。世俗谛中。说名根境。即亦名为假名。(释此见及缘一句)诸法无体。不觉故有。不觉即觉。元是菩提。起信云。念无自相。不离本觉。若离觉性。则无不觉。下经亦云。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元我觉明。即亦是中道义也。文殊前问。此诸物象及此见精。元是何物等。故佛答云。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此则显一真法界。离性离相。圆收诸法。无不是如。云何更说是见非见。([融室云]见及缘既归如体。咸没其名。如何于妙净体中。论是非是)即洗涤前来缘尘辨见。或见或尘。是非之相。若不以三昧遣荡。何能契此一如。故净名息言。意在于此([二楞云]华严云。法性如虚空。佛法于中住。妙净明体。本无相见二分。是业识妄现。诸佛菩萨。自住三昧。相见尚不可得。何是非之有)。
(○[引证][宗镜云]凡言中者。有二种中。一但中。二圆中。首楞严明八还义。若析前尘。见无还处。见性独妙。但中也。见与见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云何于中有是非是。此圆中也。空假即中。但中也。中即空假。即是圆中。不但中也)。
(CB17567二引文殊为例二相元无三)。
([○@卍]一引例二)。
(CB17565一例)。
文殊。吾今问汝。如汝文殊。(一问真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二问是文殊)为无文殊(三问无文殊)。
【疏】佛意问云。如汝文殊。是一体性。(一问)吾欲于此。更立是名。为是文殊。(二问)复欲于此。立一无名。为无文殊。(三问)为得已否。意显一真体上。不立是名。不立无相。是即对非以立。无即待有而称。是非有无。戏论之见。岂会一真。前约观门。无是非相。唯证乃真。若不指事以明。未证如何领解。故托文殊。以明一相([补遗云]此有相待绝待二意。佛只问真文殊外。为有为无。有则有是非真妄之异。相待也。无则唯一文殊。是非从何而生。绝待也)。
(CB17565二答)。
如是(领旨)世尊。我真文殊。(答一问)无是文殊。(答次问)何以故。若有是者。则二文殊。(释无是所以)然我今日。非无文殊。(答三问)于中实无是非二相。
【疏】先答无是。若立是者。即须对非。便有二相。故云则二文殊。次答无无。若立无者。即成断灭。将何名为真文殊体。但于真体。无是非相。亦不可说真体全无。见之与缘。同是一真。故无二相也(长水立二问二答。吴兴立三问三答。大意则同)。
(△[真际云]若立二身。即有是非之相。既唯一体。终无对待之名)。
(△[吴兴云]真无是非。是非由妄。若谓色空是真见者。斯乃从妄辨真。对于无妄之真。则成二义。故曰。若有是者。则二文殊。若谓色空非真见者。其如妄境。全体是真。故曰。然我今日非无文殊)。
(△[补遗云]故真文殊无二文殊。绝待也。若有是者则二文殊。相待也。今日非无文殊。即前言我真文殊。欲于绝待中。示无是非之相。故覆疏之也)。
(△[旁论云]华严偈曰。若有知如来。体相无所有。修习得明了。此人疾作佛。疏曰。言疾作佛者。约文殊门。情尽理现。即名作佛。此经我真文殊。无是文殊。乃至出指非指等。岂非情尽理现。示文殊疾作佛之门耶)。
([○@卍]二合显)。
佛言。此见妙明。与诸空尘亦复如是。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圆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
【疏】此见及缘。皆是妄心分别故有。说何为是。而更立非。若了法界一相。咸是一如。即同文殊。无是非相。故云亦复如是([标指]一切幻化。皆生觉心)。
(△[补遗]本是妙明。合上真文殊。妄为色空。合上更有文殊。色空既立对待潜生。若知本是空华。绝待于兹显现)。
([○@卍]三重喻)。
如第二月。谁为是月。又谁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间自无是月非月。
【疏】本唯一月。未曾有二。病眼不了。二相俄生。既知第二无体。更欲名谁为是月非月([吴兴云]前举第二月。别喻见精明元。今通喻色空及与闻见也。适言是月。捏目所见。适言非月。影不离真。皆言谁者。责问之词。捏影若亡。是非何在)。
(△[补遗]第二月。是相待义。合二文殊。但一月。是绝待义。合真文殊)。
(CB17567三指妄显真结成得失)。
是以汝今。观见与尘。种种发明。名为妄想。不能于中。出是非是。由是真精。妙明觉性。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疏】妄想若存。心境难脱。故不能出是非是相。若一念不生。前后际断。唯一妙觉。湛然周遍。于中更无是相非相。指。即是见也。非指。即非见也。但文变耳(然文字法师。困于章句。竟不能通一相一味者。莫不竞执空华。争驰二月。攻乎异端。彼我天隔。苟能居一切时。不起妄念。于诸妄心。亦不息灭。住妄想境。不加了知。于无了知。不辨真实。斯则随顺觉性。云何更容是非相于其间哉[吴兴云]物为所指。见非可指。真性俱离。故云出指非指)。
(△[定林云]不能出是非是者。见二法故。令汝出指非指者。知一性故)。
(△[无尽云]种种发明。是非锋起。孤光迥照。迥出指陈)。
(△[论补云]由精明妙觉明性。超彼诸所有相。故名曰出)。
(△[温陵云]观见尘而发明。如以指喻指。终沈妄想。由精真而发明。如以非指喻指。可离分别)。
(△[雪浪云]润文者。借庄子齐物论之文。彼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万物一指也。正见泯绝是非。故云出指非指)。
(△[王舜鼎曰]出指非指。所谓见月忘指也)。
【科】(CB17564三破自然因缘疑二)。
([○@(│*?)]一破自然二)。
(CB17561一伸难三)。
(卍一外计同真难)。
阿难白佛言。世尊。诚如法王。所说觉缘。遍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灭。与先梵志娑毗迦罗。所谈冥谛。及投灰等诸外道种。说有真我。遍满十方。有何差别。
【疏】觉之缘由行相也。周遍无生。即是其缘。([吴兴云]觉谓菩提。缘即色空闻见等。领前文云。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
(△[温陵云]觉缘。即见性。能见明暗通塞等。遍缘一切。无乎不在者。前文云。见性周遍。非汝而谁。身心圆明。遍含国土。即觉缘在十方界。常住不灭)婆罗门。此云梵志。或净志。(亦云净行。肇曰。其种别有经书。以道学为业。应法师云。承习梵天法。自云其种从梵天口生。四姓中胜。独取梵名。金七十论。谓有外道。名劫毗罗。从空而生。自然四德。造十万偈。为六师之元祖。故曰先梵志)投灰等。即苦行外道。裸形拔发。鞭缠棘刺。五热炙身也。(娑毗罗修[孚*鸟]鸠行。一切投灰等是其遗种)我遍十方者。此外道不知阿赖耶识。为界趣生本。含藏种子。惑润受生。遂计身中有一神我。常在不灭。处处受生。遍十方界。彼之所说计我。行相似滥真觉。故云有何差别([宗镜云]外道不达诸法。因缘和合成诸蕴。凡有所为。皆是蕴阴。便于蕴上。执有实我。受用自在。名为神主。于似常似一相续之中。说有神性。是外道我。若了内外和合因缘所成。唯识所变。似境所现。即第八识。任持不断。似有相续。即佛法义。外道不知。将为实有。迷无性之理。执身见之患)。
(△[楞伽第二]大慧白佛。世尊同外道说我。有如来藏体。佛告大慧。我说如来藏。不同外道所说之我。释曰。此难如来。若说有如来藏。是违上一切修多罗皆应说空。即同外道说有神我。阿难今亦引楞伽义。蹑大慧神我之难也)。
(△[私谓]迦毗罗立二十五谛。一者从冥初生觉。名为冥谛。亦云世性。亦曰自然。无所从故。第二十五谛为神我。神为主常。觉性处中。不坏不败。摄受诸根。阿难初举冥谛。冥谛。即自然也。次举神我。自然之主谛也。神为主宗。觉相处中。非觉缘而何。不坏不败。摄受诸根。非遍十方界。常住不灭而何。金七十论云。知二十五谛。为正遍知。明缚与脱。不由干我。言我解脱者。约自然脱耳。故知阿难并举冥谛神我。皆自然计也。诸家判冥谛神我为二计。谓说神我。则滥觉缘遍界。说冥谛。则滥性无生灭。此计宗不清之过也。又按数论。二十五谛。从冥初生觉等。是因缘义。由此自性。合三德故。是和合义。又无缚脱。无转轮生死。是自然义。数论一师。具足三法。迦毗罗是六师之元祖。冥谛是外人之总计。阿难初举冥谛。但计神我自然。次下广破自然和合。由是外论邪宗。乃为倾巢伐穴也)。
(卍二自语相违难)。
世尊亦曾。于楞伽山。为大慧等。敷演斯义。彼外道等。常说自然。我说因缘。非彼境界。
【疏】佛为大慧说楞伽经。明诸因缘。破彼外道。执自然见。因缘之义。非是外道所知境故([真际云]彼经第二。大慧举佛昔说如来藏性。与外道计我何别。佛述真我。为断愚夫畏无我句。故说如来藏性。不同外道之我。(外道计有神我畏佛说无我句故世尊有时亦说真我不全说无我)又为破外道自然。说有因缘。依世间相。分别缘起。今引次义为难)。
(△[私谓]外人立冥谛自然。神我常住。神我自然。即一计也。上文并列二谛。此则单举自然。但破自然。神我不立矣)。
(○[引证][宗镜云]佛法正道。皆从缘生。故云心法四缘生。色法二缘起。若执不从缘生者。悉属外道自然邪见。若能明了世间因缘之法。方乃见无生之旨)。
(△[清凉云]无因论师。说一切万物。无因无缘。自然生。自然灭。此则无因为自然也。一切诸法。缘会而生。缘离则灭。未有不从因生。情非情境。皆从因生。而言无因。乃成大过。谓不应生物。则合常生。石女则生儿。龟毛亦应生物。不修万行。应得涅槃。则世出世间。一时俱坏。故无因过。过莫大焉。离佛法外。千般异说。不出邪因无因。说一正因缘。无计不破)。
(卍三双结请开示)。
我今观此。觉性自然。非生非灭。远离一切虚妄颠倒。似非因缘。与彼自然。云何开示。不入群邪。获真实心。妙觉明性。
【疏】今观觉性。本是无生。离诸虚妄。有似不同楞伽所说。与彼外道自然执见。如何分辨。此不知如来随宜说法。在楞伽时。为破外道。不了业种熏习。感外增上。遂即妄计乌自然黑。鹤自然白等。([标指]计执神我为常住。不知业种含藏八识之内。随善恶业缘。受报好丑。便谓鹤白乌玄。松直棘曲。皆自然也。遂立自然之宗。颂曰。谁开河曲堆山原。谁削荆棘画禽兽。世无一物能生者。是故诸法皆自然)故佛说有因缘。约世间相。缘起道理。今此直明一真法性。岂同因缘。随他意语耶([吴兴云]阿难言。我今观此觉性自然。即是观前觉缘之性。遍十方界。湛然常住等。所言遍者。亦自然遍耳。今之觉性自然。似非昔之因缘。则与外道之自然。如何分别耶。对他相滥虽有三名。自己所疑秪一自然。自然若破。冥谛神我复何滥欤)。
(△[私谓]阿难曰我观此觉性之自然。未敢克定非佛说之因缘。与克定非彼外人之自然。两楹未决。故致似言。佛直诃云。汝犹未悟。惑为自然。此所谓决定答也。就佛诃语。阿难计宗了矣。节圆环师。贴文未顺。苕溪依长水疏通为允。而寂音谓阿难掩露其词。阳纵以同世尊。阴夺以归宿于自然。斯则巧累俊伤。岂直心酬问之义耶)。
(○[通释]真际云。与彼自然即合彼自然也。孤山云。与者类也。二师训与字皆未当。温陵云。似非因缘。及彼妄计之自然。阿难既判明妄计。佛何复诃惑为自然耶)。
(CB17561二正破二)。
(卍一牒疑审定)。
佛告阿难。我今如是。开示方便。真实告汝。汝犹未悟。惑为自然。阿难。若必自然。自须甄明。有自然体。
【疏】示方便者。约理约事。就喻就境。一一无非显真实性。([温陵云]即自住三摩地等文)尚此不了。迷作自然。若是自然。必须有体。如何甄别([寂音云]是非是义。意处收法也。阿难闻此见精明体。出乎是非是义。则意不能取。如枯木有华。如水有尘。则迷以为自然。故曰汝犹未悟等)。
(△[私谓]清凉引瑜伽第七。谓见世间无有因缘。起无因见。立无因论。此则无因为自然。非别有物。佛言自须甄明。有自然体。正破其无体也。有师言。外道不了性空。计有一物为自然体。此未核论意也)。
(卍二就缘推破二)。
([○@卍]一征)。
汝且观此妙明见中。以何为自。此见为复以明为自。以暗为自。以空为自。以塞为自。
【疏】自然之体。为何所在。故约四境以问。显体无得。
([○@卍]二破)。
阿难。若明为自。应不见暗。若复以空为自体者。应不见塞。如是乃至诸暗等相以为自者。则于明时见性断灭。云何见明。
[悫公玄赞]庆喜所疑唯约真体。如来何故。约相而破。然一体凝然。理无能所。既兴能计。必有所缘。缘则约相方生。离相必无缘理。是以假缘推自。自且不成。相息心亡。永袪邪计【疏】若四境即是见之自体。则互相乖反。为自不成。随属一境。即不见三。今汝不然。云何妄执[宗镜]若执此性是自然者。应须现推自然之理。且如本性。以何法为自体故知恒常之性。不逐缘生。若随明暗幻化之法。以为自体。明暗等法。缘散之时。此性应随断灭([定林云]凡言自者。非无所从生。又必有他为对。但一性耳。即非自然)。
【科】([○@(│*?)]二破因缘二)。
(CB17564一翻前为难二)。
(CB17561一伸难)。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我今发明。是因缘生。心犹未明。咨询如来。是义云何合因缘性。
【疏】既非自然。必是因缘。因缘之义。无常生灭。此有彼无。体非周遍。岂同觉性。湛然常住。圆满十方。行相相违。故云云何合因缘性([孤山云]如佛昔说。正因缘义。未知妙见。云何符合)。
(CB17561二正破二)。
(卍一破因义)。
([○@卍]一征)。
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汝今因见。见性现前。(牒前汝见在前)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暗有见。因空有见。因塞有见。
【疏】以境为因。有此见性。故云因见。还以四境。征其见因。
([○@卍]二破)。
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
【疏】四境相违。一三互阙。为因不成([标指]若因明境有见。应不见于二境)。
(卍二破缘义二)。
([○@卍]一征)。
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
【疏】因亲缘疏。分为二门。互相违破。四义征讫。
([○@卍]二破)。
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如文)。
(△[孤山云]因略空塞。缘略明暗。佛言之巧。相例可知)。
(△[熏闻云]如因明有见。则境亲而根疏。若缘空有见。则根亲而境疏。因缘皆对境破。不对根破者。以境有明暗空塞。推简为易。根无此相。故不破之。又则阿难见性。未脱前尘。由于前尘而生转计。如云。汝今因见。见性现前等。是故所破。并从境说)。
(△[寂音云]譬如宝镜。种性清莹。有翳有拭。有开有掩。其翳。非暗与之。其拭。非明与之。其开。非空与之。其掩。非塞与之。暗明空塞不常。种性有常。故如来示见精明性。具能容受明暗空塞四种缘尘。此宝镜似之)。
(CB17561三会通二)。
(CB17567一亡相显法)。
当知如是。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不自然。无非不非。无是不是。离一切相。即一切法。
【疏】所亡之相。通有八句。谓因缘也。自然也。是也。非也。此四是病。非因缘。非自然。非是。非非。此四是药。经文从非因缘下三句。双亡因缘自然之药病。谓非因缘。非自然。非不因缘。(补句)非不自然。不因缘义。在自然中也。([通释]疏意正谓经文具足。不烦补句耳。融室广注云。妙明见性。湛然清净。岂属因缘。自然。亦无不自然相。有师云。非因非缘。遣因缘也。非自然非不自然。迭遣自然也。二解意亦相通。吴兴谓不言非不因缘者。以此中正破因缘。姑且置之。恐语佛未应穿凿如此。又云。非正因缘。非外自然。又以非不非配因缘。是不是配自然。竹庵辨证。更益支离。今并不取)无非下二句。双亡是非之药病。谓无非无不非。无是无不是。药病双亡。无迹可滞。心行处灭。言语道断。故云离一切相。以前诸相。皆是虚妄。遍计执故。([温陵云][叠-且+(彖-(豕-一))]拂遍计。直示精觉也。因缘自然。是非等相。皆是妄情。遍计分别。精觉妙明。本无是事。故曰离一切相)精觉妙明。非别有体。但于诸法。远离前来虚妄遍执。即是圆成妙觉明性。(遍计既离。则圆成实体。触处现前。故曰即一切法。祖师谓但离妄缘。即如如佛。又云。是非已去了。是非里荐取。皆此意也)故起信云。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唯识亦云。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又云。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下经广辨。须预此知([融室云]离一切相。心真如门。即一切法。心生灭门)。
(△[鹤林云]有无四句。是非四句。圣凡等一切诸法。乃至一尘。皆具四句。则无边四句。俱不能著。故云离一切相。又恐离相沈空。从死发活。故转拂之云。即一切法)。
(CB17567二结责滞情)。
汝今云何。于中措心。以诸世间。戏论名相。而得分别。如以手掌。撮虚空摩。秪益自劳。虚空如何随汝执捉。
【疏】因缘自然。皆是世间戏论名相。如何以此于真觉中。举心分别。如下云。汝暂举心。尘劳先起。名相手掌。摩真觉空。劳黩自为。一无所益([温陵云]精觉不可措心。如虚空不可措手)[宗镜]因缘自然。皆是世间言论。有无真俗。悉是分别识心。应须亲到。不俟更言。如镜照容。直须心口相似。如鱼饮水。方能冷暖自知。若不直见其事。欲以意解情求。如持兔角弓。驾龟毛箭。以无手人。拟射须弥山。似压热沙油。点无灯火。贮漏卮内。欲破铁围昏。徒役狂劳。终无是处。
(○[引证][智论云]世间众生。自依见。自依法。自依论议。而生诤竞。戏论即诤竞本。戏论依诸见生。诸有戏论者。皆是无智。何以故。各各不相受法故)。
(△[清凉疏云]上来体性寂灭遣有。身相具足遣无。非合不合。双遣有无。而复谓佛是非有非无还成戏论。中论偈云。如来过戏论。而人生戏论。戏论破慧眼。是皆不见佛。青目释云。戏论名忆念。分别有此彼。言是人为戏论。覆慧眼故。不见如来法身。又瑜伽九十五。有六种戏论。一颠倒戏论。二唐捐戏论。三诤竞戏论等)。
(CB17564二引经为难二)。
(CB17561一伸难)。
阿难白佛言。世尊。必妙觉性。非因非缘。世尊云何常与比丘宣说见性。具四种缘。所谓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义云何。
【疏】此依俗谛。具缘能见为难。唯识说九缘。此唯出四。([孤山云]今经及涅槃。但明四种。广略异耳)约小乘义。减大五缘。心即分别缘也([谷响云]唯识九缘。一空。二根。三明。四境。五作意。六种子。七分别。八染净。九根本。加等无闲缘成十。今经因心即分别缘。因眼即根缘也)。
(△[标指]唯识颂云。眼识九缘生。谓种子为因缘。与五生起为增上缘。牵境为所缘缘。第八识为根本缘。第七识为染净缘。第六识为分别缘。空缘。明缘。根缘。今所减者。种子增上所缘根本染净五识也)。
(△[清凉疏钞]言四缘者。即是小乘。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故智论云。尔时耳根不坏。声在可闻处。作意欲闻。情尘意合。即耳识生。随耳识生。即意识生。方能分别种种因缘。方得闻声。释曰。声在可闻处。即空。二即作意。情即是根。故中论内诏六根品为六情品。古云。根含识义。目之为情。尘即是境。意即意根。加此为五。发生耳识。言耳识生。即意识生。即意识同时分别。非是缘也。若约分别声尘。即同时意识。亦是缘也。种种因缘得闻。总结上也。言八缘者。若于前四上。复加于四。谓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五根本。依第八识。六染净。依第七识。七分别。依第六识。八种子为因缘依。诸有为法。皆托此依。离此因缘。必不生故。分别依者。即第六识。染净依者。即第七识。根本依者。即第八识。根即同境依故。唯识第四。由此五根。俱有所依。定有四种。谓五色根。六七八识随阙一种。必不转故。同境分别。染净根本。所依别故。如有偈云。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等。释曰。眼九缘者。复加于明。闇中无见故)。
(△[宗镜云]问一切之法。皆藉缘生。八识之中。各具几缘。答眼具九缘。一空缘。谓空疏无物障碍于前境故。谓无障碍引发生起。能缘识故。二明缘。谓光明离暗相故。分明显了。开辟引导。能缘识故。三根缘。谓自眼根。为所依故。四境缘。谓能缘识。为所缘故。牵生引发。能缘识故。五作意缘。发作心意。能生起故。于心种位。警令生现。于现行位。引心至境故。六根本缘。谓第八识与其根等识而为根株。作元本故。与前七识。为所依故。七染净缘。谓第七识与前六。皆为染净所依故。八分别缘。谓意识种子。分明了别于前境故。九种子缘。谓眼识种子。能生现故。若加等无间缘。于前八识。各添一缘。眼即具十缘等)。
(△[二楞云]世尊昔说眼识。以第八识心为根本缘。空明眼三。是增上缘。法相宗中。但说眼识从四缘生。岂说觉性从四缘生耶)。
(○[贺中男曰]诸家见阿难问处。一曰悟妙明心。元所圆满。一曰若此见精。必我妙性。一曰必妙觉性。非因非缘。遂责阿难认误见性为妙觉性。然则阿难前问。若此见性必我非余。亦误认耶。世尊明真心。先指见性。阿难因见性。悟明真心。随顺佛语。冲口成文。自是如此。阿难至此。已知有识精元明。为不生灭心。然真月未现。世尊指出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使亲见如来藏性本体。乃会阴界处入。销归如来藏中。所谓但一月真。更无是月非月。至此识精真心。始会为一。不须暂借识精。以显真心也)。
(CB17561二正破二)。
(CB17567一总示双征)。
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
【疏】说第一义。故非诸相。今以世谛因缘为难。如说镜体明净。以像差别为难。于理如何([入楞伽云]第一义谛。即圆成实性[第一义空经云]眼等以第一义谛故无。世谛故有[肇公曰]第一义。谓诸法一相义也。虽分别诸法。而不乖一相)。
(○[引证][止观云]从因缘生。不自在故空。若法实有。是不应从因缘生。何以故。若因缘中先有。因缘为无用。若因缘中先无。因缘亦无所用。譬如乳中若先有酪。是乳非酪。因酪先有故。若先无酪。如水中无酪。是乳亦非因。若无因而有酪者。水中何以不生酪。若乳是酪因缘。乳亦不自在。亦从因缘生。乳从牛有。牛从水草有。如是无边。皆有因缘。以是故。因缘中果。不得言有。不得言无。不得言有无。不得言非有非无。诸法从因缘生。无自性。如镜中像)。
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说我能见。云何名见。云何不见。
【疏】征审世谛。见与不见之由。
(CB17567二别答双难二)。
([○@卍]一答)。
阿难言。世人因于日月灯光。见种种相。名之为见。若复无此三种光明。则不能见。
【疏】此举由一明缘。以答见种种相。世间之法。假因托缘。方始名见。非是离相湛然之见。如下文云。缘见因明。暗成无见。不明自发。则诸暗相永不能昏([温陵云]因三种光而后能见。名和合相。非真见证)。
(△[二楞云]谓见与不见。皆由因缘。此则见性从因缘生。故蹑破之)。
([○@卍]二难二)。
(CB17565一正难)。
阿难。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不见暗。若必见暗。此但无明。云何无见。
【疏】若无明相。名不见者。暗时无明。应不见暗。若实见暗。只可说无明相。(无日月灯之明相)不可说为无见。
(CB17565二反难)。
阿难。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
【疏】若汝执言。虽然见暗。只名不见者。以不见明故。此牒计也。次即破云。今虽见明。亦合名为不见。以不见暗故。若立见明为见。见暗亦合名见。若立见暗为不见。见明亦合名不见。故云俱名不见([标指]一破一切破也。一成一切成也)。
(CB17567三结成俱见)。
若复二相。自相陵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云何不见。
【疏】明暗自有相陵。见性未曾移动。斯则见明见暗。俱名为见。不可说言见暗之时。名为不见([标指]明显暗隐。暗显明隐。真见湛然。云何不见)。
(△[交光云]暗中有见。尚不因眼。何假空明。多缘分别。显一暗见。四缘都破)。
(△[吴兴云]此与初卷盲人睹暗。见性是同。所破有异。前显见性是心。且破眼根能见。今显见性非明。应破因缘能见。破缘既广。显性实深。由是下文。谈见见非见)。
([○@╳]三会通二。一结显会通。二酬请广释。长水此科。分二。上科结释前文会通。次科广释下文二见。乃上下承起之科。今将除此文次科。改立分别二见。为一科。则应以会通三科。截归上段。而酬请诸文。别属下科。于长水旧科。略有治定。次文详之)。
(△【疏】)。
(CB17561三会通二。一结显会通三)。
(CB17567一会前见性非他所成)。
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之时。见非是暗。见空之时。见非是空。见塞之时。见非是塞。四义成就。
【疏】明等四境。自属前尘。见性未曾生灭。虽见四境。而非四境成就于见。译人巧略。故别列而总结也。若欲经文当句中具者。应云。见明之时。见非是明成就。乃至见非是塞成就。此之四见。古今多解。不看前文。及此非字。但见成就之语。便别作意度解释。文无连贯。旨非起尽。孤然作解。岂称佛心。然此经意明真见。不假明暗等缘。而体常照。故下经云。不由前尘所起知见。明不循根。寄根明发。则诸暗相永不能昏等。见性既然。闻性亦尔。故下文云。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二圆离。是则常真实。岂得复言因空因明因心因眼耶([桐洲注云]以是义故。不应说言见性具四种缘。因明等四义成就也)。
(△[孤山云]以明暗空塞四义推之。成就见性离尘而有也。四义成就。是结上之辞)。
(△[天如云]此明离缘之见。即见精也。向于八还中。指见精为不还今于下文。则遣之矣)。
(CB17567二克示见体离自见相)。
汝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
【疏】前约信解行位。明此真见。不逐缘生。不因境起。仍留真见。不亡自相。([熏闻引沇疏云]前离缘尘。是相似位。即别教三贤。圆教十信也。引唯识颂云。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今此所明。约见道已去。直至极果。真用显发。照真体时。体之与用。俱非见相。(今离能见。是见道位即别圆地住已上也。引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离二取相故。真实住唯识)若以上见为用。下见为体。用照体时。理智淴然。无体可得。用相亦亡。故云见非是见。(上用下体。是第一义)若以上见为体。下见为用。体发用时。无法可照。亦不名见。(上体下用。是第二义)若以上见为真。下见为妄。真觉妄时。无妄可得。亦不名见。(上真下妄。是第三义)唯一法界。无二相故。斯则由无相境。发无缘智。以无缘智。缘无相境。境智冥合。如水投水。不可分别。说名为见。唯识云。若时于所缘等([孤山云]前非所见。故离四尘。今非能见。故离见性。上见即妙明真心。如真月也。下所非者。即见精明元。第二月也)。
(△[熏闻云]佛意既破四缘俱非见性。欲显真性亦非能见。故先牒能见以离四缘。即见明之时。见非是明等。后约真性以离能见。即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不能及)。
见犹离见。见不能及。
【疏】真见自体。尚离见相。无体可得。岂令见用。照所及乎。(上用下体)又见体尚无体。岂及有见用。(上体下用)又所觉之妄。尚无有体。能觉之见。岂能及乎(上真下妄)。
(△[熏闻云]准前文。见明之时。见非是明等。皆以能见。见于所见。能非是所也。例今见见之时。义亦如是。即以前之能见。复为今之所见。盖言真见见于见精之时。真既无妄。故曰见非是见也。见精者。映色之性也。如空中华。本无所有。真见者。了因佛性。本觉之智也。以于妙觉明心。一念不觉。境智俄分。非二成二。即见与见缘也。无明破尽。真见显了。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但易其名。本无二体。是之谓见见。非更有如第二月之精见。为见所见也。当知见见之时。则无所见。秪是见于见中之见耳。然则若未见性。性在见中。同名见精。若能见见。性脱于见。方能见见。故下文云。觉非眚中。此实见见)。
(△[私谓]长水第三义。上真下妄。上见。指妙觉性。纯真无妄。下文见眚非病。觉非眚中者是。下见。指见精。真中带妄。下文眚即见劳。影见俱眚等是见犹离见。见不能及。即起信从等入妙。用究竟觉。观照生相无明。入地菩萨。随分觉中。所不能及也。故下文又以彼见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见。结明见非是见之义。吴兴依长水第三义。贴文委释。最为详谛。次下多解。各有新义。其流派则不出于岳师也)。
(△[定林云]见见然后为见。则见非是见也。知见无见。斯则涅槃真净无漏。见见之见。离于相见。则非相见所能及也。夫相见者。相见而已。不能见性)。
(△[中峰或问云]如来直指灵鉴心体。破根尘相对之妄。亦破离妄绝待之真。盖真妄两途。皆众生无始时来之见病。见明之时。见不是明等。此乃破妄显真。见见之时。见非是见。妄与真俱遣矣。故偈云。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犹非真非真。云何见所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者。真妄既遣。独指灵鉴之体。内外圆明。离诸闻见。净名亦云。法非见闻觉知。若求见闻觉知。是则见闻觉知。非求法也)。
(△[云栖云]见见。言能见。即今见物之见也。则下之见。成所见矣。见见之时。是见非寻常见物之见。故曰见非是见。以佛语例之。经云。将闻持佛佛。何不自闻闻。例云。将见见如来。何不自见见。又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例云。不自见佛。以见见者。其义了然)。
(△[雪浪云]上言见精。离明暗等四缘。此言妙觉明心。纤毫不立。亦无能见所见也。如云能见见于所见之时。能见且不是真见。真见尚离。见精不及。况世间和合因缘诸名相哉。虽云见见。实无能见所见。大抵推例而说。总言真觉之中。了不可得。亦无此见精也。当体会其意。不可克定文字而论)。
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
【疏】此则结责以世间戏论名相。分别真见也。或可。从见犹离见下。名结真息妄。意云。真见自体。离自见相。尚不可以见之名字之所能及。云何更说属乎因缘及自然等耶([直解云]阿难说见性四缘。即和合相也)。
(CB17567三责小无识劝进大涂)。
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吾今诲汝。当善思惟。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疏】实相无相。即见无见。识劣智昧。无法空慧。如何通达。故劝善思不怠。大行可庶几矣([标指]为未断所知障。法执全在。实相。无是非一切所执相)。
△[宗镜]应须克己办事。晓夜忘疲。若问程而不行。家乡转远。似见宝而不取。拄受贫穷([温陵云]离缘离相。言说不及。是清净实相。妙菩提路)。
(△[海印云]此正示奢摩他路。真见。即清净实相。前之精觉妙明也)。
(○[引证][宗镜云]天台净名疏云。诸经异名。说真性实相。或言一实谛。或言自性清净心。或言如来藏。或言如如。或言实际。或言实相般若。或言一乘。或言即是首楞严。或言法性。或言中道。或言毕竟空。或言正因佛性。性净涅槃。如是等种种异名。皆是实相之异称。智论云。般若是一法。佛说种种名。随诸众生类。为之立名字)。
【科】(CB17561二酬请广释二)。
(○按长水此科。蹑上结显会通。引起下广明二见之文也。北峰印师。齐此立破同别妄见科。次显见非离合科。温陵环师。齐此立广明眚妄。重开慧目科。初明辨妄开示。次明再净余尘。则以同别章结文。有远离和合及不和合之语。故以觉心余尘。再辨之也。今谓同别二分。是如来指示于奢摩他。微密观照。一经要义。似不应连缀于自然因缘。结释会通之末。依印环二师。齐此别立一科。云三破见见非见疑。破和合章。当准旧科别开。以下文三科乃正破因缘自然。七大乃正破非和合也。此中且仍依长水科。未敢改作)。
(CB17561一承前置请)。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伏愿弘慈。施大慧目。开示我等。觉心明净。作是语已。悲泪顶礼。承受圣旨。
【疏】宣说因缘等。指已闻也。已知真见。非是因缘。及自然相。(下文佛自指云。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诸和合下。述未悟也。心中犹疑。此见和合。与不和合。未得开解。(下文。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一迷闷。和合等义。尚未明白。何堪更闻见非是见。斯则醉更洪饮。孰能醒悟。故云重增迷闷。求法空智。名施大慧目。见实相理。名觉心明净。此明真见。离缘绝相。言思不及。非二乘境界。故增迷闷。非承决择。孰能通晓。故垂泪礼请([温陵云]诸和合相。即因日月灯有见者。不和合相。即非明暗空塞者)。
(△[补遗云]和合即因缘相。不和合即自然相。虽闻因缘。未晓和合相。虽闻自然。未晓不和合相。故上文云。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阿难初问因缘自然。不及和合。此中诃诫。无问自说。以和合即因缘相故。下破和合。兼言因缘。亦此意也)。
(△[海印云]阿难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者。以见精为八识自体。乃根本无明。即是陀那微细识。我常不开演者。今云见见非见。谓真见见此见精。乃真智照此无明。非二乘可知也。明来暗去。智起惑亡。经云。此无明者。非实有体。岂实有无明以当其智哉。意谓实有见精与真见可见。今觅见精而不可得。故迷闷耳。唯未了根本无明。故五蕴实法未消。法执未亡。己见犹存。故世界山河大地。依然碍眼。世尊答词。不循所疑。直说二种见妄。破身心世界之法执。喻中但言知是眚者即无见咎。即此一言。的破见见之疑。因缘自然和合不和合诸相。一往冰释矣)。
【科】(CB17561三总告许宣)。
尔时世尊。怜愍阿难。及诸大众。将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
【疏】陀罗尼。此云总持。(智论云陀邻尼。翻为能持。亦云能遮。持善遮恶。即是万行之本)然有一字多字无字之异。若指下神咒。即多字也。若显实相妙理。即无字也。(金刚场陀罗尼经云。无有诸法。是名一字陀罗尼法门)今此所明真觉妙心。是诸三昧。妙修行门之基址故。若不通达而修行者。皆为邪解。故指此法为通衢耳([融室云]妙见非见。实能除众生无始种种见病。见病虽生妙见性中。妙见性中。无病可得。如圆觉云。种种幻化。皆生如来圆觉妙心。圆觉妙心。本无幻化之相。妙心妙见。皆名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大陀罗尼则总持。诸三摩提则遍摄。俱为总相法门。菩萨修行。斯为正路。佛愍大众。欲敷演此法门。则显乎妙见非见。诚为要义)。
(△[私谓]依吴江行师释经。标大陀罗尼门。为圆觉所诠总相。三摩地门。为楞严所诠总相。今此经云。将欲敷演大陀罗尼。诸三摩提。妙修行路。则知总持三昧。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非有两也。言大陀罗尼者。非是拣小陀罗尼。以陀罗尼即真三摩地遍摄诸三摩地故。言诸三摩提者。一切三摩地。皆摄入三摩地。如二十五圆通。皆云入。三摩地。一路涅槃门故。准菩萨所问清净法门经云。灌顶菩萨。能游戏无加行位。得无量陀罗尼。及诸菩萨陀罗尼。于诸菩萨首楞严王。三摩地中。而得自在。此得陀罗尼。入三摩地之诚证也。净师谓二俱总相法门。训诸三摩提诸字。作之字解。则应以长水疏义正之)。
(○[引证][智论二十八]问。陀罗尼门。三昧门。为同为异。答。三昧但是心相应法也。陀罗尼亦是心相应。亦是心不相应。如人得闻持陀罗尼。虽心嗔恚。亦不失。常随人行。如影随形。是三昧修行习久。能成陀罗尼。如众生久习欲。便成其性。是诸三昧。共诸法实相智慧。能生陀罗尼。如坏瓶得火烧熟。能持水不失。亦能令人能度河。禅定无智慧。亦如坏瓶。若得实相智慧。如坏瓶得火烧成熟。能持三世无量功德。菩萨亦因之而度得至佛。声闻人不用陀罗尼。持诸功德。譬如人渴。得一掬水便足。不须瓶器持水。若共大众人民。则须瓶瓮持水。菩萨为一切众生故。须陀罗尼持诸功德)。
(○[删修]按姑苏神照师。承孤山之误。齐此文判答奢摩他)【科】(次下答三摩禅那。近师疑误接踵。今皆削正)。
告阿难言。汝虽强记。但益多闻。于奢摩他微密观照。心犹未了。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将来诸有漏者。获菩提果。
【疏】此之妙心。若欲众生生信解者。故可诠辨。种种开示。若欲明证。亲显此境。应以微密观照。奢摩他中。现量所得。离诸分别。方名亲证。故起信中说。离言真如。是观智境。依言真如。是生信境。今斥多闻强记。不修理观。故于此境。心犹未了。故般若云。以无所得故。得阿耨菩提([融室云]阿难增益多闻。未发静慧。如来令于奢摩他中。至静之地。观照无始见病虚妄。显发妙见)。
(△[私谓]佛言汝于奢摩他。微密观照。心犹未了。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则自今已去。合明同别二业。重破和合妄想。会通三科七大。显如来藏。重重分别开示。皆是示汝奢摩他路。微密观照之广文也。下经云。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觉明分析。微细魔事等。证知此经。于奢摩他。微密观照。是即观之止。含摄毗婆舍那。正所谓觉明分析也。诸师判经为两段。差别前后观门。此则不顺经文。公违佛语矣。准解深密经云。十地断惑分别。此奢摩他。毗钵舍那。于如来地。对治极微细。最极微。烦恼及所知障。依此经。二法皆具观照义。大般若经云。奢摩他无分别心。观察妙慧。宝雨经云。此菩萨心善巧已。观察诸法。如幻如梦。思惟诸法。皆依于心。便能修习奢摩他法。依二经。奢摩他正具观照义。以是故。论言止一切境界。随顺奢摩他观义故。而台家于此。必欲区分止观。则亦诵文之过也)。
【科】(CB17561三举事开晓三)。
(CB17567一双标二见)。
阿难。一切众生。轮回世间。由二颠倒。分别见妄。当处发生。当业轮转。云何二见。一者众生别业妄见。二者众生同分妄见。
[宗镜引疏释]别业妄见者。分别烦恼也。同分妄见者。俱生无明也(次辩发业根由者。若分别烦恼正发业。俱生无明助发业。发者动作义。业者招惑义。俱生能润生。分别能造业。招生过重。俱生能润生过轻。若分别作人天业。即俱生助发。以人天业难发。要假俱生助。若分别发三涂业。不假俱生助发。以分别猛利。故不要助。若分别俱生二种。即分别粗。俱生细)【疏】一念心动。名为分别。动故有见。俱无实体。故云见妄。([吴兴云]以分别性。离尘无体。故云见妄)此一念动。无别所依。只迷一真。忽然而起。故名当处发生。([手鉴云]处即真也。谓全真成妄。故曰当处发生)此即无始无明义也。起信云。以不达一法界故。忽然念起。名为无明。即此无明动心。名之为业。动即有苦。果不离因。故云当业轮转。([吴兴云]妄即无明。发生即见。见即成业。业即有苦所以轮转。为显惑业苦三。更非异时。故曰当处发生等)。
(△[手鉴云]一念迷真。三业具足。俱时而有。如恶叉聚)此显无始根本无明。亦名为业。亦名见妄。如下文云。汝见虚空。遍十方界。空见不分。有空无体。有见无觉。名为劫浊也。妄见是一。约人分二。故有同别之名。众生望佛。见无见殊。又众生妄识。缘境有异。故名分别。如下文云。见我及汝并诸世间。皆即见眚。性非眚者。故不名见。起信云。若离业识。则无见相。应知未离业识。则皆有见。无见即真。有见皆妄。故云妄见。此之妄见。约众生界。彼彼皆然。故云同分。是知妄见则一。约人名异。故不可将常途二业而得相配。恐失经旨。([圆觉钞云]瑜伽等论。说此三千大千世界。是众生共业所感。贵贱人畜。相依而住。名为依报。自身则各随己业。贵贱苦乐不同。飞走类别。名为别业正报)。
(△[私谓]法相宗指正报为别业。依报为同分。即所谓常涂二业也。长水依起信无明不觉心动。说名为业。释明同别有二。妄见是一。依正二报。即是不觉心动后。三细六粗之相。不应克指二报。以释二业。故曰不可以常涂二业而得相配。近师承用此义。盖已经长水料拣矣。宗镜以分别俱生。分属二业即同长水妄见是一之义。盖分别俱生虽有粗细。其为妄见一也)下文即云。一病目人。同彼一国。彼见圆影。眚妄所生。此众同分所现不祥。同见业中。瘴恶所起。俱是无始见妄所生。问。阿难此疑见见非见。故请开示。如来何故不便直答。而却广明二种妄见耶。答。若不广示妄见有见。不能显于真见无见。若据阿难所疑。既名真见。合须有见。如何却云见见非见。而不知寂而常照。故名真见。照而常寂。故非是见。故佛广约一人多人。对辨真妄。见无见异。应知未离无明。眚病俱名有见。眚病若亡。彼见精真。故不名见。如下细辨([天如云]别业者。一人妄见也。同分者。多人妄见也。后文先引别业。且喻阿难一人眼根之妄。次连同分。广喻十方众生根身器界。同一妄耳)。
(△[二楞云]法相宗说。别业。即不共业所感根身。从梨耶识中不共种生。以是自业所感。自体受用。同业即共业所感器界。从梨耶共种所生。由共业所感。众皆有分。经约一人一识所见根身器界为别。多人多识所见根身器界为同。以同迷觉体故。背无性。合无明。故云颠倒有微细流注。分别根身器界为亲疏。故云分别见妄。下文云。立知立见。即无明本。按此即近师承用常涂之文。而略为融会也)。
【科】(CB17567二双释能喻二)。
([○@卍]一别业三)。
(CB17565一别征略示)。
云何名为别业妄见。(征)阿难。如世间人。(趣举一人为例)目有赤眚。夜见灯光。别有圆影。五色重迭。
[宗镜]夜见灯光五重圆影者。喻五见也。蕴喻灯光。此之五见。于蕴上起。妄生推度。是遍计性。情有理无。此况迷心为己之人。不知境是自心。如灯上圆光。认为他境【疏】目喻真见。([孤山云]世间人喻九界众生。目喻本具真智)眚喻业相。(赤眚喻妄心)眚因热气逼成。业因无明所动。灯喻法性。(灯喻本具真理)夜见喻妄见。圆影喻五蕴。(圆影喻妄境。境谓五阴)斯则由不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动。说名为业。以依动故能见。依能见故。境界妄现。以有境缘故。起心分别等。
(CB17565二广破即离三)。
(CB17563一别破二)。
(CB17566一破即灯即见)。
于意云何。此夜灯明。所现圆光。为是灯色。为当见色。(五句标审)此若灯色。(二义问色)则非眚人。何不同见。而此圆影。唯眚之观。若是见色。见已成色。则彼眚人。见圆影者。名为何等。
【疏】若此圆影。是灯上现。无眚之人。应合俱见。何以独有眚人自观。余无见者。影若从彼眚者见发。其见尔时。已成于影。不合名见。见圆影者。复是何物。色即影也([融室云]见已成色。见影者谁)。
(△[温陵云]既非灯色。又非见色。唯彼见者。目眚所成。喻分别妄见。非体非相。皆众生见病所成)。
(△[孤山云]非眚人。喻佛界也)。
(CB17565二破离灯离见)。
复次阿难。若此圆影。(二义问影)离灯别见。(辨非离灯)则合旁观屏怅几筵。有圆影出。离见别有。(灯辨非离)应非眼瞩。云何眚人。目见圆影。
【疏】若离灯外。别有圆影。旁见余物。何无影出。色若离见。别有体者。不合眚眼。见于圆影。几案属。筵席也([温陵云]即灯见。既无实体。离灯见。又无定处。足征妄矣)。
(CB17563三总结)。
是故当知。色实在灯。见病为影。影见俱眚。见眚非病。终不应言是灯是见。于是中有非灯非见。
[宗镜]依他蕴性。缘起不无。故云色实在灯。我见体空。从妄心起。故云见病为影。影见俱眚者。能执所执。分别惑故。([孤山云]色实在灯。理体本真也。见病为影。妄心成境也。影见俱眚。心境皆妄也)正证真时。了知遍计。脱体全空。故云见眚非病。分别惑亡。同一真性。离能所取。故云终不应言是灯是见。及非灯非见。即释上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有智眚人。知因目眚。终不执言圆影是有。故虽有眚。不为见病。譬圆初心。无明虽在。而达无明本自不有。则无妄境可得。大经云。虽有烦恼。实无烦恼)。
(△长水第二解同此)【疏】色。灯光也。灯实有光。不曾有影。今见影者。乃是眚病。使之然也。以此而推。所见之影。能见之见。俱为眚病。([温陵云]灯有色而无影。影由目眚之为。智有照而无妄。妄由见病而起。知影由见病之为。则灯与见。俱影病耳)见无眚病之人。自然无影可缘。说谁是灯是见非灯非见。(而见眚者。自非病也。见眚者。即见体也。见体本自无病。则影见之眚。皆为浮妄。故云。不应言是灯是见等)亦可。见是了知义。了知五影是眚所成。则无执影之病。终不说影有生处也。下文云。然见眚者。终无见咎(亦可一科。同永明古释)。
(△[合解云]影见俱为眚病。然能见眚眼者。即非病眼也。设能见即病。病不见病。云何能见眚耶。教中云。无痛痛觉。又云。不病病。皆此意也)。
(△[二楞云]有见分。遂有相分。有相见二分。即成见病。起信云。以依动故能见。以依能见故有境界妄现。此见病为影也。所见根身器界。与能见者。皆依无明而起。此影见俱眚也)。
(CB17565三重以喻显二)。
(CB17563一喻)。
如第二月。非体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观。捏所成故。诸有智者。不应说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离见非见。
【疏】非是真月之体。又非水中之影([温陵云]体谓真月。影谓水月[融室云]谓彻底是无。非月之体。非月之影)但是捺目。根识参差。故见二相。其实无体。如彼圆影。目眚所成。无体可得。捏犹月也。非形。见也。非见。形也。智人不言此月生处。是形是见。离形离见。译人用巧。变斯文耳([吴兴云]上句双是。形与非形。下句双非。见与非见。文略而[牙-(必-心)+?]显也)。
(△[雪浪云]言此捏目根元。不可言是月形。非月形。离真见。即真见也)。
(CB17563二合)。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谁。是灯是见。何况分别。非灯非见。
【疏】以喻显喻。合前可思[宗镜]本来无月。将何为形。形既不立。非形亦无。是非一相。能所俱亡。故云何况非灯非见。
【科】([○@卍]二同分二)。
(CB17565一通列外报)。
云何名为同分妄见。(征)阿难。此阎浮提。除大海水。中间平陆。有三千洲。正中大洲。东西括量。大国凡有二千三百。其余小洲。在诸海中。其间或有三两百国。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
【疏】水中可居曰洲。三干总号阎浮。中而复大者。是此五天也。括。结也。量。数也。国。域也。有限域也([标指]此阎浮提。须弥卢南岸也。大国凡二千三百。尽属五天竺。一佛所化之地)。
(○[引证]长阿含等经。四洲地心。即须弥山。山下大海。深八万四千由旬。其边八山。其外咸海。广于无际。西域记云。海中可居者。大略有四。大论云。阎浮树名。提名为洲。此洲有五百小洲环绕。通名阎浮提。法苑。珠林云。四天下中。合有四千八处。若直按阎浮提一方。如楼炭说。大国有三十六。若展别论。则有二千五百小国。又仁王般若。阎浮有十六大国。五百中国。十万小国举数各异)。
(CB17565二别示业缘)。
阿难。若复此中。有一小洲。秪有两国。唯一国人。同感恶缘。则彼小洲。当土众生。睹诸一切不祥境界。或见二日。或见两月。其中乃至晕适佩玦。彗孛飞流。负耳虹霓。种种恶相。但此国见。彼国众生。本所不见。亦所不闻。
【疏】两国。二土也。众生秽土。以有漏识为体。烦恼造业所共感故。诸佛净土。以无漏智为体。真如净用之所现故。晕适。谓日月之晕。适。近也。近日月也([释文]晕。谓日月之晕。周礼十辉。辉即晕也。适。谪也。谓谪见于日月之灾。孟康云。晕适。皆日旁气也。适日将食。先有黑气之变也)佩玦。玉器也。妖气近日月。如佩玦之形也。(相连曰背。中断曰玦。佩应作背。其形如背字。穴多作鐍其形如玉鐍也。如淳曰。在旁如半环。向日为抱。向外为背。有气刺日为鐍。鐍。决伤也)彗孛飞流。此皆妖星。其光似帚。孛孛然起。绝迹而去曰飞。光迹相连曰流。(彗为埽星。又为旄头。尔雅。彗星为搀枪。郭云。亦谓之孛。其形孛孛似埽彗。奔星为彴约。郭云。流星也)负耳虹霓。气负日边。如耳之有珥也。(五行志作抱珥。抱气向日也。珥。形点黑也)雄曰虹。雌曰霓。即阴阳之精也。(尔雅。螮蝀。虹也郭云。俗名为美人虹。江东呼雩。霓为挈贰。郭云。雌虹也。挈贰其别名。见尸子)所见不一。故云种种。皆是灾恶所表前相。凡夫五浊同业共感。如恶相国。诸佛净土。唯一清净。如不见国([合论云]春秋楚有云。如赤乌。夹日以飞三日。注云。日为人君。妖气守之。故当王身。云在楚上。唯楚见之。故祸不及他国。又齐有彗星。齐侯禳之注云。出齐之分野。不出鲁。故鲁不见。此一洲两国。同洲异睹之明证也)。
【科】(CB17567三双例所喻二)。
([○@卍]一总标)。
阿难。吾今为汝。以此二事。进退合明。
【疏】进例于法。退例于喻。互相合显。以明见与无见也[真际]今将同例别。以别例同。故曰进退(以别业先明。同分后说。故得进退之名)。
(△[吴兴云]由别业中引目眚为喻。显妄则易。以因眚见影。人皆知虚故。同分中引瘴恶为喻。显妄则难。以因瘴睹相。事皆如实故。佛意欲引同分之妄。悉如别业之妄。故有进退合明之说)。
(△[雪浪云]此是总标之文。下文正是退别例同。进同例别)。
(△[私谓]进退合明。不过同别法喻。四字而已初文。如彼众生。别业妄见。此进别业之法。以例同也。结云。皆是无始见病所成。此法中总举之文也。次下即退法以合喻。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四段。贴合喻中。所现圆影。虽现似境等文。是中例明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十类众生。皆即见眚。即含同见瘴恶之义。元我觉明。本觉明心。即含同是觉心。无漏妙心之义。是谓退别例同。故曰进退合明也。次文。如彼众生。同分妄见。此进同业之法。以例别也。结云。俱是无始见妄所生。此合别业法中。无始见病所成也。次下即退法以合喻。例阎浮提三千洲等。合别业中。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山地等文。同是觉明。乃至和合妄死。合别业法中。元我觉明。见所缘眚等文。是中标云。例彼别业妄见一人。一病目人等。贴合别喻。见病为影。乃至目眚所成等文。诸和合缘。即同业也。不和合缘。即别业也。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举同分之妄。束归别业。以明灭除生死之因。斯则进退合明之宗要也。近师支离诠释。立四重进退。画为图说。今一依古人消释。尽削繁芿矣。孤山言病目瘴恶。虽是引喻。而实能喻。以经文牒喻喻法。即是无始无明故。近师争执。是法非喻。古人云。依理唯在子法。就名旁通于喻。法喻旁通。佛元意故。文之旨故。今不了即法作譬。而执法以破喻。斯所谓岂识喻焉者也)。
(○[删修]吴兴于下文如彼众生。同分妄见一段下。标云。进退合明。义见于此。岳师岂不知上来法喻。皆是合明。恐学者隔文未了。故云义见于此。鲁庵泰师。谓是错简。移此文总标一科。置下科同分之上。取云何名为同分一节。连缀为一文。又取别业全科。移置本觉常住之后。北方讲肆。奉为定本。末学无知。以鰕为目。使古人冒作俑之咎。不可不正也)。
【科】([○@卍]二别例二)。
(CB17565一例合别业二)。
(CB17563一举喻例法二)。
(CB17566一能喻灯眚二)。
(▽一示妄)。
(●次下夹注牒文并依雪浪标本)。
阿难。如彼众生。别业妄见。瞩灯光中。所现圆影。(牒上如世间人。目有赤眚。夜见灯光。别有圆影)虽现似境。终彼见者。目眚所成。(牒上喻中见病为影)眚即成劳。非色所造(牒上色实在灯)。
【疏】妄心变起。似有不真。眚病所生。故非色造([融室云]似境之现。虽假灯光原其所成。实在目眚。故其圆影。全体是眚。此眚即是见家之劳。非灯色之所造)。
(△[荆公云]以动为动。故曰见劳)。
(○[温陵云]圆影无实。则似境而已。故曰似现前境)。
(▽二显真)。
然见眚者。终无见咎(牒上见眚非病)。
【疏】若知五影。因眚故见。终不执影。是实有体。既无所见。能见何立。故无见咎。此约喻释见无见也[宗镜]若知眚即是眼病。终不执影以为实有。故无见咎([融室云]然其见眚之者。妙见真精。不曾为眚。故云终无见咎)。
(CB17566一所喻心境二╳一示妄)。
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国土。及诸众生。皆是无始见病所成(此是法中总举之文)。
【疏】国土众生。依正二报。皆是妄念分别故有。若离于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华严云。众生妄分别。有佛有世界。若了真法性。无佛无世界([吴兴云]阿难目观。例别业妄见也。山河国土等。即灯光圆影。见病如目眚。以法言之。即梨耶识。能见相分。以惑言之。正属无明)。
(△[温陵云]圆影无实。似境而已。器界无实。亦似境而已)。
(△[雪浪云]目眚瘴恶。所喻之法。要显阿难一人。及阎浮提。乃至十方众生。妄见惑尔)。
(△[讲录云]以目观见。见分。国土众生。相分。无始真见。一念妄动而成藏识。现此二分。故云见病所成)。
(△[合解云]根本无明。转成业识。见分如眚翳。相分如灯轮。以眚眼分别圆影似枝末无明。但取初对圆影。末起念时。亦根本无明。又如净眼见灯。根尘相对。即同阿难目见山河。从出胎来。即见此事。不知正是根本无明。循业发现。所谓俱生无明。是名难知。与眚见图影。无二无别。故云皆是无始见病所成╳二显真)。
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合喻中所现圆影。虽现似境)元我觉明。
【疏】见之与境。皆如空华。本无所有。故云似现前境。此见及缘。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故云元我觉明([吴兴云]上云。虽现似境。终彼见者目眚所成。喻无明成事也。此云似现前境。元我觉明。示真如不变也[直解]唯识云。诸识生时。变似我法。此法我相而由分别。似外境现。故云分别。即是今经见病。虽似外现。实唯本识)。
○[宗镜]见与见缘。似现前境者。皆是真心变起。非实有境。见相二分。俱不离心。况是遍计。唯影无识。此释妄见也([合释]次下经文。永明长水。分科互异。先列永明科。见与见缘似现前境二句。释妄见科也。元我觉明见所缘眚二句。释真觉科也。觉见即眚本觉明心觉缘非眚三句。结成真妄二觉科也。觉所觉眚一句。牒上妄觉也。觉非眚中一句。牒上真觉也。次列长水科。以见与见缘似现境前元我觉明三句。结配上见病所成。为显真一科。次下寄喻重释。见所缘眚觉见即眚二句。斥妄觉也。本觉明心觉缘非眚二句。显真觉也。觉所觉眚觉非眚中二句。双结真妄也。永明长水。虽分科有异。指要不殊。苕溪分科。全依长水。温陵已后。多同宗镜。寂音天如。则别立觉明妄觉之义。今钞依长水分科。仍采宗镜贴释。学者当以经文为主。会而通之)。
(CB17563二重释结酬二)。
(CB17566一寄喻重释)。
见所缘眚(合喻中。终彼见者。目眚所成)觉即见眚(合喻中然见眚者)。
【疏】觉犹见也。若实有所缘之境。及能缘见。皆是眚病。以能所缘。如空华故。或可见与见缘。已俱是眚。若起智觉。觉此二空。此能觉者。亦是眚也。圆觉亦云。依幻说幻。亦名为幻([标指]能见所缘。俱是心病。若起觉妄之见。亦是病也)。
(△[定林云]觉明起见。而见所缘眚。彼所觉见。即是眚也)。
(△[吴兴云]以随分觉。未得究竟觉。所有真智。带无明故)。
○[宗镜]元我觉明者。本元真觉。以真能觉妄。了彼妄见。及与所缘。俱是眚故(按宗镜古释。与长水科异。义则未尝不通)。
本觉明心。觉缘非眚(合喻中。终无见咎)。
【疏】此显真觉妙明。非生非灭。远离一切虚妄颠倒。湛然常住。故非眚也。([标指]此显真觉妙明之缘。对物而照。故非对待之眚病)言觉缘者。觉之缘由行相也。如前云。诚如法王所说觉缘。遍十方界等([吴兴云]次二句。释成何故觉见即眚。以本觉性中。觉之与缘。融融一体。非如眚人。见有能所)。
(△[定林云]此本觉明心。觉彼见觉。能缘所缘。而此本觉心。非是眚也)。
○[宗镜]觉见即眚。本觉明心。觉缘非眚。释成真妄二觉也。妄见即是于眚。能觉真心。不是于眚。但能觉彼妄缘。体非是眚。故云觉缘非眚(永明双结真妄。长水单结显真。永明以觉缘归妄。长水以觉缘归真。二科异同。束归于此)。
(△[补遗云]见所缘眚已下四句。释出上文见犹离见。即所离之见也。觉所觉眚已下四句。方明真见。释出上文见见之时也)。
觉所觉眚。(牒上觉见即眚)觉非眚中(牒上觉缘非眚)。
【疏】此双结真妄也。若能起觉。觉于所觉。俱是眚病。真觉之体。非能所中。故云觉非眚中[宗镜]觉所觉眚者。牒妄觉。能所俱眚也。觉非眚中者。牒真觉非眚也([定林云]觉明起见。觉有所。是名所觉。此本觉明心。觉彼所觉即眚。而此本觉明心。非眚中也。觉非眚中。即是见见也)。
(△[融室云]能觉是眚。能觉中之觉者。不堕眚中。故云觉非眚中)。
(○[寂音云]觉明者。强觉妄知违时失候。非本自妙而明也。又名妄觉。以缘此妄觉故。有所缘眚之病也。故曰元我觉明见所缘眚。以彼觉明之体。全是无明。故曰见所缘眚[天如云]觉明。即无明也。按二师之解。全指觉明为无明。今钞依永明长水。拣为别解略附于此)。
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结答上问)。
[宗镜]此之真妄二见。俱离能见所见。故云此实见见。以证真时。无此二见故。能见所见。既不安立。云何复名觉闻知见【疏】此无能所妙觉明。心名为见见。以寂而常照。照而常寂故。于此岂名见闻知等。然一切众生。自无始来。由见闻知。以为病本。分能立所。颠倒从生。今闻非见。硕乖先志。于是迷闷。由此广示。妄故有见。真元无见。是故指云。此实见见。云何可立觉闻知见。圆觉经中无知觉明。正同此也(彼疏云。身触为觉。心缘曰知。明显灵妙之体。无知是遮诠。明是表诠。遮非知觉情识表是灵明真性)。
(CB17566二寄喻结酬)。
是故。汝今见我。并诸世间。十类众生。者即见眚。(合前见所缘眚)非见眚者。(合前觉见即眚)彼见真情。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宗镜]何故真见不名见耶。以无眚病故。只由见病分能分别。遂见世间。自他相异。故云皆即见眚。言非见眚者。真见非是眚也。以真无见相可立。故不名眚。既不名眚。亦不名见。正明离见之意。是以有见即妄。遍计情生。如眚目人。见夜灯之圆影。无见即真。圆成智现。如明目人。见虚空之清净【疏】分别彼此。生佛依正。皆属见妄。无见妄者。说名真精。无境可见。故不名见。如前观灯有圆影者。皆属于眚。见若无眚。说名净眼。此真净眼。无影可见。故不名见。此则结酬前问见非是见也([标指]非见眚者。即了真法性也)。
(△[补遗云]彼见真精。性非眚者。即真月也。以非眚故)。
(△[柏庭云]惟佛究竟。能见眚者。自余众生。皆在见眚之地)。
(△[姑苏云]论云。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仁王经云。金刚定前。所有知见。皆不名见。惟佛顿解。具一切智。所有知见而得名见)。
【科】(CB17565二例合同分二)。
(CB17563一举例喻法二)。
(CB17566一能喻一多理齐)。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例彼妄见。别业一人。(此对同别妄见法中标文)一病目人。(合别喻见病为影)同彼一国。(合上唯一国人。同感恶缘)此众同分。所现不祥。同见业中。瘴恶所起(即见天上灾星等)俱是无始见病所生(牒别业法中。皆是无始见病所成)。
【疏】一人所见。与多人同。由眚病故。见圆影出。由瘴恶故。感灾祥起。瘴即病也。将有恶病。预见此事。末一句。约法双结。汝及众生。一多虽殊。分别世间业果众生。更无有异。斯则俱是无始无明。分别见妄。反显真心。本非见也([合解]一人别见。即多人同见。多人同见。即一人别见。合众别业而为同。若尽除别业。则无同分。设即一人见灾。同分又号别业矣。拣同分一人而为别。若尽除同分。则无别业。设使一国患眚。彼眚人又号同分矣。一多何有定体。同别亦无定名。眚净二眼。各居当洲瘴净二相。同依当眼。大众众生。同见山河国土。天地日月。亘古安立。以为固然。孰知皆由无始无明。当人业惑。见妄成就。佛于此中。方便开示曰。此实见见。见眚非见。推穷至空生大觉。十方消殒。见见非见。方为了义也)。
(△[雪浪云]上来先举别业法喻例定。向下以别业之喻。对同业之喻。以别业之法。对同业之法)。
(○[删修]有言经文妄见所生下。应补见与见缘。乃至云何觉闻知见。四十八字。愚师无眼。妄缀经文。标以示戒)。
(CB17566二所喻心境俱妄)。
例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诸有漏国(合别业中。例汝今日。以目观见山河大地。及诸众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合别业法中。元我觉明见所缘眚)。
[宗镜]别业妄见。如增上恶业熟。生身变为蛇虎等。此不动总报。自受别报。唯自识业变。不同业者即不见。如一人目眚。同分妄见。如同造地狱等。同受总报。同苦无间。不同其恶业者即不见。如一国瘴恶。故知苦缘乐缘。总报别报。因缘和合。当处出生。因缘离散。当处灭尽。未有一法。不出我心【疏】从一众生。止十方众生。以少及多。若依若正。皆不了一法界相。于无漏心。忽起见妄。而分见闻觉知。以为虚妄病缘。遂见一切差别境界。生之与死。俱不离妄。故云和合。和合者。不相离义也。故下文云。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起信亦云。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温陵云]前以一人例一国。此以一国例大千。合显器界根身。无非见病和合妄起。觉明无漏妙心。即依真起妄者)。
(△[吴兴云]真妄和合。故有生死。偏言妄者。真如在迷故)。
(△[二楞云]俱舍云。眼所现见。名为所见。从他传闻。名为所闻。自运己心之所思构。名为所觉。自内所受及自所证。名为所知。由此四种根中。积生无始虚习乃至生住异灭。分齐头数。和合为虚妄病缘。俱时而生。俱时而死。生死根本。实基于此)。
(CB17563二息妄归真)。
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则复灭除诸生死因。(合别业法中。觉见即眚)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合别业法中。本觉明心。觉缘非眚)。
[宗镜]又若分别烦恼则粗。因邪思而方起。俱生无明则细。自任运而常生。虽分粗细之文。俱同妄识。众生界中。凡有一切见闻之事。皆如一人别业之眚影。与多人同分之不祥。若能知灯影是目眚所成。识灾境乃瘴恶所起。则灯上之重光自灭。天中之两日俄沉。如不动一心。万缘都寂。则见闻和合之病。分别全消。根本生死之灾。俱生永绝【疏】三相应染。名为和合。三不相应。名不和合。此是粗细妄念。起信名为染心。(即论中三细六粗也)是生死本。轮回之因。若能远离。即灭生灭。生灭既灭。寂灭现前。菩提涅槃。二转依果。于斯成就。故曰圆满。即同起信。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二楞云]诸和合缘。即发润二种无明。以与境界。为缘。和合而起。即六识粗相。为分段生死因。不和合缘。即根本无明。背清净觉。突然而起。即三种细识相。为变易生死因。起信所谓相应心。不相应心也)。
(○[删修]张无尽谓破。和合文。应接连破因缘之下。以起下文。庶几文势宛顺。遂移下经破和合一分。三十二行经。缀于破因缘分。虚空云何随汝执捉之下。由不知佛语随意。方便善巧。说见见非见竟。即引出如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及阿难迷闷。启请开示。则先答见见非见。而后答和合。此说法之次第也。答见见甫毕。即旁及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而后乃无问自说。酬其前问。此赴机弄引之妙也。房相润文。深契佛旨。错综孤起。铺舒匠意。而无尽计执文字。截圣经以狗己见。有识者弗予也。空印澄师。唱言移置。一如海眼。不知何据。辄谓梵夹失次。斯则妄而又妄矣)。
【科】(CB17564四破和合非和合疑二)。
(CB17561一牒前未晓)。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疏】前文叙云。诸和合相。及不和合。心犹未开。故今牒也。然因缘自然。和合非和合。义虽无别。诠言有殊。故随其门。一一遍破。以世间人。说能证智。是菩提心。假因仗缘。和合而生。其所证理。名为涅槃。不从因缘。但了因所了。一向偏执。有为无为。二性全别。不知如来常依二谛说法。遂成戏论。皆障一真法界。能所宛然。微细法执。故此破之([温陵云]觉元自本觉而出。即始觉也。下文所证菩提心是也。前于妙明本觉疑于因缘自然。既与辨质。而未明证道始觉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为觉心余尘。故再辨之)。
(△[定林云]本觉所起妙明性。非因缘性也。则非和合可知。非自然性也。则非不和合可知)。
(△[补遗云]上文据楞伽请问因缘自然。下文忽疑不晓和合不和合者。良由和合即因缘相。不和合即自然相也。下破和合经云。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显以因缘即和合也)。
(△[王舜鼎曰]和合。即黎耶识分。真妄和合之义。八识田中。因有无始见病。粘带真如。未得纯清绝点。却像和合。其实幻妄。本无所有。故云。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世间一切妄想和合。是和合之粗者。证菩提心。由和合起。是和合之细者。恐阿难坐在微细识中。故重破之)。
(○[引证][涅槃经云]譬如有人。有纸墨笔。和合成字。而是纸中。本无有字。以本无故。假缘而成。若本有者。何须众缘。譬如青黄。合成绿色。当知是二。本无缘性。若本有者。何须合成)。
(○[华严偈云]非是和合不和合。辨性寂灭无诸相。疏云应缘非不合住体非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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