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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和

六和佛教解释)

  佛教:谓身和(共住)﹑口和(无诤)﹑意和(同事)﹑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 也是“六和敬”,即是佛陀摄众的方法之一。略述如下:

  一、身和同住:在行为上,不侵犯人,就是相处的和乐。僧团大众,同作佛事,必须做到身业清净,讲求和谐快乐,彼此互相帮助、尊重、包容;遇有疾病,相互照顾,平等共居,和合共住。

  二、口和无诤:在言语上,和谐无诤,就是语言的亲切。僧团大众,共同信佛、赞法、敬僧,必须做到语业清净,说话恳切,言语柔和,和平共处。

  三、意和同悦:在精神上,志同道合,就是心意的开展。僧团大众,同一信心,共同追求佛法真理,必须做到意业清净。日常生活中,不违不犯,不比较人我得失,不计较是非利害,心意的和悦才是当下的净土

  四、戒和同修:在法制上,人人平等,就是法制的平等。僧团大众受持戒法,进退有节,仪礼有据,行住坐卧之中,威仪庄严

  五、见和同解:在思想上,建立共识,就是思想的统一。僧团大众对于出世圣道,能如理通达,舍去分别执著,彼此见解一致,达成共识,此乃共同成就之前提。

  六、利和同均:在经济上,均衡分配,就是经济的均衡。僧团大众,不论是经济上的财利,或知识上的法利,大家受用均等。

  六和敬之中,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是和合的本质;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是和合的表现。身业的实践,如法共住;语业的谈吐,和雅高尚;意业的动念,清净无染。和乐清净的僧团,便是正法久住的基础,因此,经典中以破和合僧与弑父、弑母、弑阿罗汉、出佛身血,同为“五逆重罪”。

其他解释

  《礼记.礼运》:"五味﹑六和﹑十二食,还相为质也。"郑玄注:"和之者,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皆有滑﹑甘,是谓六和。"孔颖达疏:"以四时有四味,皆有滑有甘,益之为六也,是为六和也。

  1. 中医:谓以滑﹑甘调制酸﹑苦﹑辛﹑咸四种滋味。

  按郑注系据《周礼.天官.食医》经文。后用以指多种美味。

  2. 佛教:谓身和(共住)﹑口和(无诤)﹑意和(同事)﹑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

  3. 道教:天、地、四方,谓之六合,又作六极、六幕、六漠。

  《庄子·齐物论》:“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

  4.六合:上下和四方,泛指天下。天 地 东 西 南 北

  唐 《古风》 李白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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