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人佛教 > 佛教名词 >

【绮语】-佛教戒律中“绮语”是什么意思

绮语(佛教解释)

  佛家所说“十恶”中,属于“口业”的有四种,“绮语”即其中之一。“绮”字的本义是平纹起花的丝织品,引申为华美、艳丽。凡一切邪僻不正或涉及男女私情的话,都称为绮语。如梁武帝《答菩提树颂手敕》:“但所言国美,皆非事实,不无绮语过也。”关于“绮语”的定义,各家所说各有侧重。或谓“染心所发诸语”(《俱舍论》),或谓“以非时(不合时宜)故”(《成实论》),或谓“邪言不正”(《大乘义章》卷七)等。主要是涉及艳情的花言巧语,如后世文人所做的艳词淫曲之类。例如:清·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五:“近人为词,习绮语者,托言温、韦。”唐末五代的温庭筠和韦庄,是“词为艳科”的鼻祖。又如清·李渔《怜香伴·香咏》:“贫尼少时也学拈毫,摩顶以来,十年不作绮语了。”意思是说,出家人严守口戒,不再去作那些艳词淫曲了。

宗教意义

  绮qǐ 语是花言巧语,所谓“笑里藏刀”,目的是叫别人上当,用花言巧语来欺骗。绮语的范围很广,凡是令人邪思这类的言语,都属于绮语。

  美妙的词语。苏轼《登州海市》诗:“新诗绮语亦安用?相与变灭随东风。”

  称词之纤婉言情者。陈延焯《白雨斋词话》卷五:“近人为词,习绮语者,托言温、韦〉”温,温庭筠;韦,韦庄。

  佛教语。指涉及爱情或闺门的艳丽辞藻及一切杂秽语。

  佛教云何十法向恶趣。

  谓十不善。绮语

  身杀.盗.婬。口两舌.恶骂.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