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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具

  卧具

  ‘卧具’也是佛所制定的服具之一。释氏要览说:它的梵称叫做‘尼师坛’。根本毗奈耶说:它的梵称叫做‘尼师但那’。在有关的典籍里,‘义译’有把它译作‘坐具’或‘卧具’的,也有把它译作‘敷具’或‘随坐衣’的。也有简称做‘具’的。五分律说:‘为护身、护衣、护僧床褥故,蓄坐具’。

  ‘具’的量度尺码,律制中规定为:‘长佛二杰手,广(宽)一杰手半’。据禅林象器笺‘服章门’的解释说:‘佛一杰手,长二尺四寸。此合长四尺八寸,广三尺六寸’。若是遇到身量高大的人,也准许向四边酌量放大裁制。

  ‘具’的颜色,和袈裟同样地须要染成坏色。所谓‘坏色’,也就是‘染污色’。‘具’的质料,应该使用旧布或粗布。假如没有旧布,不得不使用新的布料时,就得在布面上缝贴一块旧布,用以破坏它的美观。

  ‘具’的缝制方法,是用两重布料复叠一起,四边加贴布条缝制而成。据日本的无著道忠大师(禅林象器笺編著者)说:四边贴布,可能就是为了破坏它的美观。

  ‘具’的用途,究竟是做甚么呢?唐代道宣律师认为:‘具’是礼佛拜僧所用之具。义净大师则说是:‘具’乃坐卧所用,不宜敷地拜佛。—这两位古德的说法,他们各有所据。

  按照律制:‘具’也是比丘们所必须随身携带的用具。使用时应该自己展敷、自己收起,不应假手于人。携带时,折叠安置左臂袈裟之下,或放入衣囊之中。至如礼仪上的‘持具、展具、起具’的姿式,使用文字不易表白,最好有人来做‘示范动作’。

  道宣律师所撰戒坛图经曾经说道:‘尼师坛如塔之有基,比丘受戒,即身是五分法身之塔’。若从这里体认,‘具’还有一种神圣的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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