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戒表解

杀 戒
释名   断命曰杀,有情曰生。断有情命,是曰杀生堕胎胎儿死犯杀戒。自杀亦犯杀戒,与杀人罪同。
制意

  一、由杀害生命,罪业深重,不堪入道。
  二、杀害众生,违背大悲心故。
  三、背恩养故,众生皆我过去生中父母故。
  四、伤善缘故。后生结冤,不相度故。
  五、悉具佛性,应敬不轻,岂可杀害。
  六、违背菩萨无畏施故。
  七、乖四摄行故。以杀害众生则不得摄化故。
  八、杀生夺命,超过盗其所有一切极多极贵之珍宝钱财故。
  九、依众生故,乃得成佛,杀生何依。
  十、三世诸佛法尔不杀生故。

次第   具五缘成犯。
  一、 是众生。
  二、 众生想。
  三、 起杀心。
  四、 兴方便。
  五、 命断。
轻重   有逆罪、重罪、轻罪之分:
  一、杀父母、和尚、阿阇黎、阿罗汉为逆罪。
  二、杀人为重罪。
  三、杀畜生为轻罪。
  又就
  一、能杀心(痴重、瞋贪次之。)
  二、所杀生。
  三、所用杀法。
  罪报轻重不同。
开遮   开缘有三:
  一、为救多数之人。
  二、为救三乘圣贤,以慈悲心杀害凶徒,宁自犯戒堕入地狱,而不令此恶人犯五逆罪。
  三、狂乱心(即严重之精神病)见火而捉如金无异,见粪而捉,如栴檀无异,乃名为狂。较此轻者仍为非狂,犯戒则得重罪。
果〈犯〉报   杀生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多病短命。
  三、所感外物,皆少光泽,不久住故。
  四、心常怀毒,世世不绝。
  五、心怀恐怖。
  六、恶梦。
  七、众生憎恶。
  八、命终之时,狂怖恶死。
果〈持〉报   戒杀
  一、戒杀即维修无畏施。
  二、慈心增上,烦恼减少。
  三、断灭瞋心,蠲除热恼。
  四、少病、长命。
  五、众生亲近,鬼神守护。
  六、常无恶梦,寝觉快乐。
  七、解除怨结,广结善缘。
  八、无恶道怖,命终生天。
  九、于未来世,富贵自在
  十、受持五戒,若念佛发愿,则必往生净土
盗戒
释名   不与而取他物,名之为盗。
  类分多种:
  一、偷取
  二、劫取
  三、骗取
  四、胁取
  五、讹赖取
  六、抵谩取
  赌博、偷税皆犯盗戒。印刷品邮件附信,亦犯盗戒。
制意   一、业道重故。谓犯偷盗重罪,岂堪入道。
  二、犯国法故。古今各国无不禁盗。人天大小乘戒悉制为重。
  三、被盗之人,焦虑忧恼,或致失命。
  四、违六度背四摄。以彼法先令布施,以度摄众生。今则反盗众生财物,违背彼法故。
  五、坏人信心,破灭佛法故。
  (五戒悉同)
次第   一、约十善业及十恶业,皆先杀次盗。
  二、杀盗二罪,先害正报,次损依报。反之断恶修善,则应先不害正报,次不损依报。
具缘   一、有主物
  二、有主物想
  三、有盗心
  四、是重物(值银八分以上)
  五、兴方便
  六、举离本处
轻重   有极重、重、轻之别:
  一、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者,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二、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罪重。盗国营公有财物者罪重。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
  三、八分银以下中罪、轻罪。
  又就被盗之人苦恼多少,罪分轻重。
开遮   开缘有五:
  一、与想(以为人已与己也)
  二、己有想
  三、粪扫想(极贱之物)
  四、暂用想
  五、亲厚想
  菩萨见恶官盗贼,夺他财物,以慈悲心,
  随力所能,罚治夺取,还所有主,不犯。
果〈犯〉报   偷盗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贫穷下贱,或多资财,而不得自在使用。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灾。
  四、他人失物,于己生疑。
  五、身常受苦,心怀忧恼。
果〈持〉报
  戒盗
  一、资财盈积,而不散失。
  二、多人爱念,信任不疑。
  三、善名流布,十方赞叹。
  四、处众无畏,人不敢欺。
  五、身心安乐,命终生天。


   淫 戒

释名   染情逸荡,污秽交遘,名不净行。与己妻之外一切男女,犯不净行,是名邪淫。受五戒居士应严戒之,又居士若自发心,亦可戒正淫,名梵行优婆塞(期间久暂,随自发心)
制意

  一、淫欲能系缚众生,不令解脱。令众生造种种业,受生死苦。为众恶之源,生死之本。
  二、损自德行故,染心看者,越毗尼罪,何况身犯。
  三、业道重故,若犯邪淫,不堪入道。
  四、乱静心故。谓欲火喧心,令失正念正定,不得涅槃,障正菩提
  五、入魔网故。经云此淫欲者,是众魔境界。

次第   菩萨利生,以戒杀为先,因杀生极为违背利生故。自利修行,以戒淫先,因淫念染污净心,障生定慧,引生众恶,受生死苦,极违背自利故。
具缘
 
  一、是众生。
  二、是正境。
  三、有染心。
  四、起方便。
  五、与境和。
轻重
 
  就心、境、数,罪报轻重不同:
  甲就心,贪心罪重,瞋痴次之。
  乙就境,与尊重之人,亲人犯淫,罪重。
  丙就数:
  一、 暂犯即止
  二、 数犯乃断
  三、 数犯数断
  四、 犯而久续。
  (前轻后重)
开遮   开缘有三:
  一、若睡眠无所知觉。
  二、若不受乐。
  三、无有淫意。
  在家居士为化众生,心净如佛,可开方便。
  受八关斋戒日或菩萨戒居士。于六斋日应戒正淫。
  出家僧众唯遮无开。若犯手淫,或故意摩触,皆犯淫戒中轻罪。
果〈犯〉报   邪淫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妻不贞良。
  三、眷属不得随意。
  四、淫欲为因,生死为果。
  生死者,包括三苦八苦,即自生至死,一切诸苦。以及死生生死,轮回之苦。
果〈持〉报   戒淫
  一、诸根调顺,永离喧调。易修禅定,得真实慧。
  二、人天尊敬,诸方赞叹。
  三、戒邪淫者,未来生中,父母、宗亲、妻子、眷属、孝有贞顺,纯洁无杂。
  又离于女人无有过失,令诸众生,无复染爱。
  四、戒正淫者,当来成佛,得马王阴藏相。(佛三十二相之一)
  五、解脱生死,早证菩提。
妄语
释名   心口相违,言不称实,欺诳他人,名曰妄语。亦摄恶口(骂詈)
  两舌(离间语)
  绮语(华美浮词,无义利语)
制意   一、业道重故。妄语之人,不堪入道。
  二、诳惑人故。回惑人心,恼害他人,欲造恶业,妄语在先。
  三、实语益故。言语正直,心地坦白,易得解脱。
  四、鬼神弃故,诸天鬼神,舍弃不护。
次第    前三为身业在先,此为语业在次。然语业易犯,且分四种,罪报亦重。
具缘   一、是众生。
  二、众生想。
  三、起诳心。
  四、覆实事。
  五、言明了。
  六、前人解。
轻重
 
  有逆罪、大妄语罪、小妄语罪之分:一、法说非法,非法说法,及破羯磨僧,破转*轮僧,为逆罪。
  二、妄言证声闻菩萨果位,犯大妄语中重罪。
  三、妄言见鬼见神,持戒清净,能习禅定,善通三藏,证世间四禅八定,犯大妄语中轻罪。以上三种,淆乱正信,害正法眼故为大妄语。
  四、见言不见,不见言见。闻言不闻,不闻言闻。觉言不觉,不觉言觉。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实有言无,无言实有。皆犯小妄语
开遮   大妄语开缘有三:
  一、增上慢人。
  二、若说果位不言自证。
  三、若戏笑说,谎说。
  小妄语开缘:为救护众生剧苦及性命,或为佛法而自无恶心。
  绮语开缘有二:
  一、为止息他人悲伤、忧愁、恼怒故。
  二、为摄护他人令信佛法故。
果〈犯〉报   妄语
  一、堕三恶道。
  二、多被诽谤。
  三、为他所诳。
  四、言无人受。
  五、语不明了。
  六、种不得果。
  七、口气恶臭。
果〈持〉报
  戒妄
  一、口常清净,如优钵罗香。
  二、为诸世间之所信敬。
  三、自心欢喜,人皆欣悦。
  四、未来生处,恒闻如意音声。
  五、增自威德,得无碍辩。


 

酒戒

释名   俱酒色、酒香、酒味,饮之令人昏醉,放逸之饮料名酒,饮则犯戒。
  酒有二种:
  谷酒,用五谷所酿造者。
  木酒,用花、果、种、根、茎、叶或药草所酿造者
制意

  一、失礼仪。酒能令人迷醉,失礼貌威仪。
  二、破净戒。醉时能破一切戒品,堕落恶道。
  三、失定慧。酒醉乱心,昏失明慧,令人痴迷。
  四、损财利。使人消耗财物,损依报也。
  五、增疾病。引生多种疾病,损正报也。
  六、生灾祸。引生蹶仆倾跌、斗殴凶杀、车祸等事。

次第   前四戒为性戒在先。
  酒戒为遮在后。
  但菩萨戒则酤酒重于饮酒,以损害众生,违背菩萨道故。
具缘
 
  一、 是酒(酒色、酒香、酒味,饮之能醉人者。)
  二、 无重病因缘,饮则咽咽犯。(咽咽犯,即咽一口犯戒一次,按口咽计罪)
轻重
 
  一、 自饮犯五戒中酒戒。
  二、 酤酒酿酒,犯菩萨戒,罪重。
  南山律祖云:
  饮酒、有人于下加辛肴者(五辛、葱、韭、蒜等)w无此。然既受净戒,焉啖膻臭,理不可也。今按吸烟,亦应判为不可。
开遮   开缘有二:
  一、 病时偏以诸药至之无效,非酒不愈,方始服之。
  二、 若以酒涂疮(即外科用药酒无犯)
  曲,酒糟不应食。食中有料酒,食之不醉人者无犯。受酒戒者不得吸烟及食五辛。
果〈犯〉报   饮酒
  一、 死堕灌口地狱。(酿酒,踱酒河地狱。酤酒,堕酒池地狱。)
  二、 生于人中,愚狂,不信正法。(即不信因果性相谛理。)
果〈持〉报   戒酒
  一、 神智清明,恬静安宁。
  二、 善持四重,不犯众罪。
  三、 来世生人天道中,不堕三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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