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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对吗?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对吗?

善士问: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说法对吗?

仁清法师答:

  那是一个非常片面的说法,这不是佛教的东西,还有一个说法,老子行善,他的孩子也好,有这话吗?那是非常片面的表面现象,老子行善是老子好,涉及不到儿子,比方说有一个人这一生中打拼,搞了一个很大的事业,很有钱,有一个很大的厂子,就是说他爹很有钱,从年轻打拼打拼慢慢的积累,生意很红火了,这时候他的孩子还未上完学,身价就上亿了,他爹挣的钱,不可能不给孩子,孩子大学毕业了,资产给你一半,老子经营一半,这一半资产相当于他儿子的了,他的儿子没经过任何努力,一半资产到手了,他爹要是死了呢,他爹的遗产还都是他的,在一般人看来,老子行善惠及儿子,是这个意思吧?老子拼出来的给他儿子了,这是一种现象,这种现象是什么呢?过去世他俩共同行过善,而且他老子欠他儿子的,真正的佛法原理是在这里。无论行善作恶,如果他俩没有共业的话,就是说他俩没有共同做这件事,没有共业和债务的话,他俩也建立不了这种关系,永远建立不了这种关系。所以行善的、作恶的,各自是各自的,他的孩子得到的那一部分,是他们过去世那种公共的,叫共业。假如没有共业,老子给他都享受不了。

  再一个例子,比方说他爹欠别人钱,或者在外面做了大恶业了,人家讨债的人来找他爹,他爹跑了找不着,人家讨债的人很着急,极度的烦恼生气,就找他的家人,对他家人下手了,只要是下了手,下成功了,就是他们过去的共业,比方说对他孩子下手了,他爹没丧命反倒孩子丧命了,这是过去这个讨债的人和这个孩子的命债,因为这种共业的因缘激发了,但是不能说他爹做的报应在他儿子身上了,事相上是一个很断层面的,很浅层的一个事相,真正佛法的原理就是共业。如果他爹跑了。人家把他儿子怎么怎么样了,实际上是这个讨债的人,和他的儿子过去有这段因缘,他爹作恶跑了,是一种缘起激发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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