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官司徒第二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蜀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教官之属:
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乡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乡老,二乡则公一人。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州长,每州中大夫一人。党正,每党下大夫一人。族师,每族上士一人。闾胥,每闾中士一人。比长,五家下士一人。
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舞师,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
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载师,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闾师,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县师,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遗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均人,中士二人、一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师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谏,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调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质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胥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贾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司虣,十肆则一人。司稽,五肆是一人。胥,二肆则一人。肆长,每肆则一人。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八人、徒八十人。
司门,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每门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关,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关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掌节,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县正,每县下大夫一人。鄙师,每鄙上士一人。赞阝长,每赞阝中士一人。里宰,每里下士一人。邻长,五家则一人。
旅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草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稻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一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土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诵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八人。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干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
川衡,每大川,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川,十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泽虞,每大泽、大薮,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泽、中薮,如中川之衡;小泽、小薮,如小川之衡。
迹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丱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羽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掌炭,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掌茶,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掌蜃,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场人,每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廪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舍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下誓十人。
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司禄,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司稼,下士八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舂人,奄二人、女舂[A083]二人、奚五人。
饎人,奄二人、女饎八人、奚四十人。
稾人,奄八人、女稾,每奄二人、奚五人。
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而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曰医。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动物宜毛物,其植物宜皂鳞。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泽,其动物宜鳞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动物宜羽物,其植物宜核物,其民专而长。四曰坟衍,其动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荚物,其民皙而瘠。五曰原隰,其动物宜羸物,其植物宜丛物,其民丰肉而庳。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旦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日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和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艺,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职,以令地贡,以敛财赋,以均齐天下之政。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这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三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畮;一易之地,家二百畮;再易之地,家三百畮。乃分地职,奠地守,制地贡,而颁职事焉。以为地法而待政令,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以本俗六安万民:一曰媺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联师儒,五曰联朋友,六曰同衣服。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乃县教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教象。挟日而敛之,乃施教法于邦国、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一曰稼穑,二曰树艺,三曰作材,四曰阜藩,五曰饬材,六曰通财,七曰化材,八曰敛材,九曰生材,十日学艺,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教、友、睦、姻、任、恤。三日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以五祀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其附于刑者,归于士。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享先王,亦如之。大宾客,令野修道、委积。大丧,帅六乡之众庶,属其六引,而治其政令。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若国有大故,则致万民於王门,令无节者不行於天下。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岁终,则令教官正治而致事。正岁,令于教官曰:“各贡尔职,修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正,则国有常刑。”古
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凡征役之施舍,与其祭祀、饮食、丧纪之禁令,乃颁比法于六乡之大夫,使各登其乡之众寡、比要,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凡用众庶,则掌其政教与其戒禁,听其辞讼,施其赏罚,诛其犯命者。凡国之大事、致氏、大故、致余子,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职而平其政。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小宾客,令野修道、委积。大军旅,帅其众庶。小军旅,巡役,治其政令。大丧,帅邦役,治其政教。凡建邦国,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凡民讼,以地比正之。地讼,以图正之。岁终,则考其属官之治成而诛赏,令群吏正要会而致事。正岁,则帅其属而观教法之象,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令群吏宪禁令,修法纠职,以待邦治。及大比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众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乡师之职,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以国比之法,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废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凡邦事,令作秩叙。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大军旅、会同,正治其徒役与其輂辇,戮其犯命者。大丧用役,则帅其民而至,遂治之。及葬,执纛以与匠师、御而治役。及窆,执斧以莅匠师。凡四时之田,前期,出田法于州里,简其鼓铎、旗物、兵器,修其卒伍。及期,以司徒之大旗,致众庶而陈之。以旗物辨乡邑,而挛其政令、刑禁,巡其前后之屯,而戮其犯命者。断其争禽之讼。凡四时之征令有常者,以木铎徇於市朝。以岁时巡国及野,而赒万民之艰,以王命施惠。岁终,则考六乡之治,以诏废置。正岁,稽其乡器,比共吉凶二服,闾共祭器,族共丧器,党共射器,州共宾器,乡共吉凶礼乐之器。若国大比,则考教、察辞,稽器、展事,以诏诛赏。
乡大夫之职,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岁时入其书。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兴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岁终,则令六乡之吏,皆会政致事。正岁;令群吏考法于司徒以退,各宪之于其所治国,大询于众庶,则各帅其乡之众寡而致于朝。国有大故,则令民各守其闾,以致政令。以旌节辅令,则达之。
州长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正月之吉,各属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之。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凡州之大祭祀、大丧,皆莅其事。若国作民而师田行役之事,则帅而致之,掌其戒令与其赏罚。岁终,则会其州之政令。正岁,则读教法如初。三年大比,则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
党正各掌其虺之政令教治。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春秋祭萗,亦如之。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壹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凡其党之祭祀、丧礼、昏冠、饮酒,教其礼事,掌其戒禁。凡作民而师田、行役,则以其法治其致事。岁终,则会其党政,帅其吏而致事。正岁,属民读法而书其德行道艺。以岁时涖校比,及大比,亦如之。
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春秋祭酺,亦如之。以邦比之法,帅四闾之吏,以时属民,而校登其族之夫家众寡,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可任者,及其六畜、车辇。五家为比,十家为联;五人为伍,十人为联;四闾为族,八闾为联;使之相保相爱,刑罚庆赏,相及相共,以受邦职,以役国事,以相葬埋。若作民而师田行役,则合其卒伍,简其兵器,以鼓铎旗物帅而至。掌其治令、戒禁、刑罚。岁终,则会政致事。
闾胥各掌其闾之征令,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辨其施舍。凡春秋之祭祀、役政、丧纪之数,聚众点。既比,则读法,书其敬敏任恤者。凡事,掌其比觵挞罚之事。
比长,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辠奇邪,则相及。徙于国中及效,则従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唯圆土内之。
封人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凡封国,设其社稷之壝,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令社稷之职。凡祭祀。饰其牛牲,设其福衡置其絼,共其水稾,歌舞牲及毛炮之豚。凡丧纪、宾客、军旅、大盟,则饰其牛牲。
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教为鼓而辨其声用。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军事,以鼛鼓鼓役事,以晋鼓鼓金奏。以金錞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饶止鼓,以金铎通鼓。凡祭祀百物之神,鼓兵舞、帗舞者。凡军旅,夜鼓鼜,军动则鼓其众。田役亦如之。救日月,则诏王鼓。大丧,则诏大仆鼓。
舞师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帗舞;帅而舞社稷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帅而舞旱叹之事,凡野舞,则皆教之。凡小祭祀,则不兴舞。
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凡阳祀,用骍牲毛之;阴祀,用黝牲毛之。望祀,各以其方之色牲,毛之。凡时祀之牲,必用牷物。凡外祭,毁事,用尨可也。凡祭祀,共其牺牲,以授充人系之。凡牲不系者,共奉之。
牛人掌养国之公牛,以待国之政令。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职人而刍之。凡宾客之事,共其牢礼、积膳之牛。飨食、宾射,共其膳羞之牛。军事,共其槁牛。丧事,共其奠牛。凡会同、军旅、行役,共其兵车之牛与其牵彷,以载公任器。凡祭祀,共其牛牲之互与其盆簝,以待事。
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凡散祭祀之牲,系于国门,使养之、展牲,则告牷;硕牲,则赞。
载师掌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职,而待其政令。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场圃任园地,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以时征其赋。
闾师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任工以饬材事;贡器物,任商以市事;贡货贿,任牧以畜事;贡鸟兽,任嫔以女事;贡布帛,任衡以山事;贡其物,任虞以泽事;贡其物,凡无职者出夫布。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
县师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辇之稽。三年大比,则以考群吏而以诏废置。若将有军旅、会同、田役之戒,则受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及马牛、车辇,会其车人之卒伍,使皆备旗鼓兵器,以帅而至。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以岁时征野之赋贡。
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阨;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凡宾客、会同、师役,掌其道路之委积。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凡委积之事,巡而比之,以时颁之。
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凶札,则无力政,无财赋,不收地守地职,不均地政。三年大比,则大均。
师氏掌以媺诏王。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居虎门之左,司王朝,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従,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且跸,朝在野外,则守内列。
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日车马之容。凡祭礼、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従。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守王闱。
司谏掌纠万民之德而劝之朋友。正其行而强之道艺,巡问而观察之,以时书其德行道艺,辨其能而可任于国事者,以考乡里之治,以诏废置,以行赦宥。
司救掌万民之袤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凡民之有袤恶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士加明刑,耻诸嘉石。役诸司空,其有过失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归于圜土。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
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鸟兽亦如之。凡和难、父之仇辟诸海外,兄弟之仇辟诸千里之外,従父兄弟之仇不同国。君之仇眡父,师长之仇,眡兄弟,主友之仇,眡従父兄弟。弗辟,则与之瑞节而以执之。凡杀人有反杀者,使邦国交仇之。凡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仇,仇之则死。凡有斗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於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与嫁殇者,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于刑者,归之于士。
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叙分地而经市,以陈肆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贾阜货而行市。以量度成贾而征价,以质剂结信而止讼,以贾民禁伪而除诈,以刑罚禁虣而去盗;以泉府同货而敛赊。大市,日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市之群吏,平肆、展成、奠贾,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师莅焉,而听大治大讼;胥师贾师莅于介次,而听小治小讼。凡万民之期于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于其地之叙。凡得货贿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举之。凡治市之货贿六畜珍异,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作布。凡市伪饰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贾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其附于刑者,归于士。国君过市,则刑人赦;夫人过市,罚一幕;世子过市,罚一帟;命夫过市,罚一盖;命妇过市,罚一帷。凡会同、师役,市司帅贾师而従,治其市政,掌其卖儥之事。
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车辇、珍异。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期。期内听,期外不听。
廛人掌敛市絘布、緫、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凡屠者,敛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
胥师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而诛罚之,听其小治小讼而断之。
贾师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贾,然后令市。凡天患,禁贵儥者,使有恒贾。四时之珍异,亦如之。凡国之卖儥,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凡师役、会同,亦如之。
司虣掌宪市之禁令。禁其斗嚣者,与其虣乱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属游饮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
司稽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与其不物者而搏之。掌执市之盗贼以徇,且刑之。
胥各掌其所治之政,执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袭其不正者。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
肆长各掌其肆之政令。陈其货贿,名相近者相远也,实相近者相尔也,而平正之。敛其緫布,掌其戒禁。
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物楬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买者各従其抵,都鄙従其主,国人郊人従其有司,然后予之。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岁终,则会其出入而纳其余。
司门掌授管、键,以启闭国门。几出入不物者,正其货贿凡财物。犯禁者,举之,以其财养死政之老与其孤。祭祀之牛牲系焉,监门养之。凡岁时之门,受其余。凡四方之宾客造焉,则以告。
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廛。凡货不出於关者,举其货,罚其人。凡所达货贿者,则以节传出之。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几。凡四方之宾客关,则为之告。有外内之送令,则以节传出内之。
掌节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皆有期以反节。凡通达於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节者,有几则不达。
遂人掌邦之野。以土地之图经田野,造县鄙,形体之法。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赞阝,五赞阝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教之稼穑。凡治野,以下剂致甿,以田里安氓,以乐昏扰氓,以土宜教氓稼穑,以兴锄利氓,以时器劝氓,以疆予任氓,以土均平政。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亩莱五十亩,余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亩,余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亩,菜二百亩,余夫亦如之。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几。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及其六畜、车辇,辨其老、幼、废、疾,与其施舍者,以颁职作事,以令贡赋,以令师田,以起政役。若起野役,则令各帅其所治之民而至,以遂之大旗致之,其不用命者,诛之。凡国祭祀,共野牲;令野职。凡宾客,令修野道而委积。大丧,帅六遂之役而致之,掌其政令。及葬,帅而属六紼,及窆,陈役。凡事致野役,而师田作野民,帅而至,掌其政治禁令。
遂师各掌其遂之政令戒禁。以时登其夫家之众寡、六畜、车辇,辨其施舍与其可任者。经牧其田野,辨其可食者,周知其数而任之,以征财征。作役事,则听其治讼。巡其稼穑,而移用其民,以救其时事。凡国祭祀,审其誓戒,共其野牲,入野职野赋于玉府。宾客,则巡其道修,庀其委积。大丧,使帅其属以幄帟先,道野役。及窆,抱磨,共丘笼及蜃车之役。军旅、田猎,平野民,掌其禁令,比叙其事而赏罚。
遂大夫备掌其遂之政令。以岁时稽其夫家之众寡、六畜田野,辨其可任者与其可施舍者,以教稼穑,以稽功事,掌其政令戒禁,听其治讼,令为邑者。岁终则会政致事。正岁,简稼器,修稼政。三岁大比,则帅其吏而兴甿,明其有功者,属其地治者。凡为邑者,以四达戒其功事,而诛赏废兴之。
县正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以颁田里,以分职事,掌其治讼,趋其稼事而赏罚之。若将用野民,师田、行役、移执事,则帅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稽功会事而诛赏。
鄙师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凡作民,则掌其戒令。以时数其众庶,而察其恶而诛赏。岁终,则会其鄙之政而致事。
赞阝长各掌其赞阝之政令。以时校登其夫家,比其众寡,以治其丧纪祭祀之事。若作其民而用之,则以旗、鼓、兵革帅而至。若岁时简器,与有司数之。凡岁时之戒令,皆听之。趋其耕耨,稽其女功。
里宰掌比其邑之众寡,与其六畜兵器,治其政令。以岁时合耦于锄,以治稼穑。趋其耕耨,行其秩叙,以待有司之政令,而征敛其财赋。
邻长掌相纠相爱。凡邑中之政,相赞。徙于他邑,则従而授之。
旅师掌聚野之锄粟、屋粟、间粟,而用之。以质剂致民,平颁其兴积,施其惠,散其利,而均其政令。凡用粟,春颁而秋敛之,凡新氓之治皆听之,使无征役,以地之媺恶为之等。
稍人掌令丘乘之政令。若有会同、师田、行役之事,则以县师之法作其同徒輂辇,帅而以至,治其政令,以听於司马。大丧,帅蜃车与其役以至,掌其政令,以听於司徒。
委人掌敛野之赋敛薪刍。凡疏材木材,凡畜聚之物,以稍聚待宾客,以甸聚待羁旅。凡其余聚,以待颁赐,以式法共祭祀之薪蒸木材。宾客,共其刍薪。丧纪,共其薪蒸、木材。军旅,共其委积、薪刍,凡疏材,共野委兵器,与其野囿财用。凡军旅之宾客馆焉。
土均掌平土地之政。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贡,以和邦国、都鄙之政令、刑禁。与其施舍、礼俗、丧纪、祭祀。皆以地媺恶为轻重之法而行之,掌其禁令。
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凡粪种,骍刚用牛,赤缇用羊,坟壤用麋,渴泽用鹿,咸澙用貆,勃壤用狐,埴垆用豕,彊用蕡。轻用犬。
稻人掌稼下地。以猪畜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浍写水,以涉扬其芟。作田,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荑之,泽草所生,种之芒种。旱叹,共其雩敛。丧纪,共其苇事。
土训掌道地图。以诏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诏地求。王巡守,则夹王车。
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掌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王巡守,则夹王车。
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凡服耜;斩季材,以时入之,令万民时斩材,有期日。凡邦工入山林而抡材,不禁,春秋之斩木不入禁。凡窃木者有刑罚。若祭山林,则为主而修除,且跸。若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及弊田,植虞旗于中,致禽而珥焉。
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计林麓而赏罚之。若斩木材,则受法于山虞,而掌其政令。
川衡掌巡川泽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舍其守,犯禁者,执而诛罚之。祭祀、宾客,共川奠。
泽虞掌国泽之政令,为之厉禁。使其地之人守其财物,以时入之于玉府,颁其余于万民。凡祭祀、宾客,共泽物之奠。丧纪,共其苇蒲之事。若大田猎,则莱泽野。及弊田,植虞旌以属禽。
迹人掌邦田之地政,为之厉禁而守之。凡田猎者受令焉,禁麛卵者,与其毒矢射者。
丱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巡其禁令。
角人掌以时征齿角凡骨物於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以度量受之,以共财用。
羽人掌以时征羽翮之政于山泽之农,以当邦赋之政令。凡受羽,十羽为审,百羽为抟,十抟为缚。
掌葛掌以时征絺绤之材于山农。凡葛征,征草贡之材于泽农,以当邦赋之政令,以权度受之。
掌染草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以权量受之,以待时而颁之。
掌炭掌灰物炭物之征令。以时入之,以权量受之,以共邦之用,凡炭灰之事。
掌荼掌以时聚荼,以共丧事。征野疏材之物,以待邦事,凡畜聚之物。
掌蜃掌敛互物蜃物,以共闉圹之蜃。祭祀,共蜃器之蜃,共白盛之蜃。
囿人掌囿游之兽禁,牧百兽。祭纪、丧纪、宾客,共其生兽死兽之物。
场人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蓏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凡祭祀、宾客,共其果蓏。享,亦如之。
廪人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赒赐、稍食。以岁之上下数邦用,以知足否,以诏谷用,以治年之凶丰。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鬴,上也;人三鬴,中也;人二鬴,下也。若食不能人二鬴,则令邦移民就谷,诏王杀邦用。凡邦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大祭祀,则共其接盛。
舍人掌平宫中之政。分其财守,以法掌其出入。凡祭祀,共簠簋、实之、陈之。宾客,亦如之,共其礼车米、筥米、刍米。丧纪,共饭米、熬谷。以岁时县穜稑之种,以共王后之春献种。掌米粟之出入,辨其物。岁终,则会计其政。
仓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若谷不足,则止余法用。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凡国之大事,共道路之谷积,食饮之具。
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而县于邑闾,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掌均万民之食,而赒其急而平其兴。
舂人掌共米物。祭祀,共其齍盛之米;宾客,共其牢礼之米。凡飨食,共其食米。掌凡米事。
饣熙人掌凡祭祀共盛,共王及后之六食。凡宾客,共其簠簋之实;飨食,亦如之。
槀人掌共外内朝[C052]食者之食。若飨耆老、孤子、士、庶子,共其食。掌豢祭祀之犬。
- 上一篇:第十六卦 豫 雷地豫 震上坤下
- 下一篇:天官冢宰第一
- 第一卦 乾 乾为天 乾上乾下
- 学而第一
- 论语序说
- 日知录 卷三十二
- 国风·周南
- 开宗明义章第一
- 了凡四训 第四篇 谦德之效
- 卷一 梁惠王章句上
- 虞书·尧典
- 为政第二
- 第二卦 坤 坤为地 坤上坤下
- 一、释诂
- 孟子序说
- 第一章
- 日知录 卷一
- 易经·系辞上传·第一章
- 隐公(元年~十一年)
- 曲礼上
- 中论 卷之上
- 日知录 卷三十一
- 日知录 卷二十六
- 了凡四训 第三篇 积善之方
- 日知录 序
- 天子章第二
- 八佾第三
- 日知录 卷二十四
- 里仁第四
- 日知录 卷二十七
- 了凡四训 第一篇 立命之学
- 尧曰第二十
- 第三卦 屯 水雷屯 坎上震下
- 雍也第六
- 公冶长第五
- 卷二 梁惠王章句下
- 国风·召南
- 了凡四训 第二篇 改过之法
- 二、释言
- 泰伯第八
- 上经乾传卷一【上】
- 述而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