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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杀的必要性

  戒杀的必要性
 
  在十不善中,有两种不善的罪业是最为严重的,一个是杀生,另一个是邪见。
 
  为什么杀生的罪业有那么严重呢?首先因为杀生对其他生命构成了极大的伤害;其次从自己的角度而言,杀生的严重果报是惨堕地狱,所以将杀生的罪业排在了第一。
 
  为什么邪见的罪业有那么严重呢?唯识宗认为,在众生的阿赖耶识中,储藏了许多善恶的种子。一旦我们的心里生起了邪见,这些邪见就会摧毁所有善法种子的力量,从此以后,相续中的所有善种或者善根都会因此而间断。
 
  平时所说的邪见,不一定属于十不善中的邪见。十不善中的邪见是什么呢?《俱舍论》中讲过,就是认为不存在善恶因果,不存在前后世之类的观点。因此,从破坏善根的角度来说,十不善中最可怕的就是邪见。
 
  今天在这里,我们暂时不强调邪见,而只以戒杀放生为主题。
 
  为什么要戒杀呢?要想意识到戒杀的重要性,就需要从将心比心的角度来进行换位思考。
 
  首先我们应当这样思维:每个人在来到世上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逐渐地去寻找自己的理想、追求与爱好。比如说,有些人因为贪图钱财,而愿将体力、青春,以及千载难逢的人间岁月等所有的一切,都花费在追逐金钱的“事业”之中;有些人因为崇尚地位,为了赢得高官厚爵,宁可舍弃包括辛苦换来的钱财在内的所有一切;另有一些人却垂青于名声,为了名满天下、流芳百世,又置钱财、地位于不顾。尽管每种人都各有图谋,但愿意为了金钱、地位与名声而付出生命的情况却异常罕见。由此可见,对于所有人来说,生命的价值都是极其珍贵的,一切世间万法均无法与之比肩。
 
  但很奇怪的是,虽然人类万分珍惜自己的生命,却将其它众生的生命视若草芥。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会亲自动手去杀害这些众生;即使自己不动手,也会在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或者在为了获取利润的情况下,眼见他人灭绝人性地残杀这些无辜生命,却熟视无睹、冷眼旁观,不愿尽己所能地规劝阻拦。
 
  我们自以为人类文明在不断地发展进步,但由人类发明的残酷杀害、虐待其他生命的方法,却在现代社会的各个角落层出不穷。这些现象除了能证明人类的愚蠢、无知、贪婪与野蛮之外,又能说明什么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文明吗?既然人类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又怎能随意剥夺他众的生命呢?
 
  人类不仅肆无忌惮地屠杀无辜生灵,还为自己的恶劣行径寻找了一些所谓的正当“理由”与“依据”。
 
  基督教以及释迦佛住世时的一些婆罗门宗教认为:动物是上帝等神灵赐给人类的食物,以动物为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
 
  另外,很多人都知道,二元论的缔造者笛卡儿甚至认为:动物只不过是一种自动的机器,是没有任何感觉的物体。自从他创立了这种学说之后,西方医学界就开始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残忍地对动物进行活体解剖,使无数生命遭受了惨无人道的凌虐。
 
  本来依照常规,在各个宗教、各种学术之间,大家都应当互相尊重、和平共处,而不应该以严厉的态度去驳斥对方。但上述观点不但导致了自己观念上的错误,而且还对其它众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因此我们就必须毫不留情地给予破斥。
 
  首先,认为上帝等神灵将动物赐给人类为食的观点,是绝对无法证明的。时至今日,上帝存在之说已经成为令西方人深感头痛的一种尴尬,虽然无数人都在绞尽脑汁地去证明上帝的存在,但至今尚一无所获。
 
  当然,我们并不是想否认上帝的存在,但既然上帝存在之说尚是一个悬案,那么所谓“上帝”将动物赐给人类为食的观点又如何以理服人呢?
 
  至于笛卡儿的观点就更是不堪一击,包括小孩子都知道,像黑猩猩之类的很多动物,其智力、情感都跟人类不相上下。如果认为动物没有苦乐感受,就真是可笑荒唐了。因此,这两种说法都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荒谬之说。
 
  既然动物也跟人类一样具有知性与感受,不愿意承受痛苦的折磨,那么人类究竟该如何对待动物呢?关于这个问题,世间人以前并没有拿出明确的答案,后来在近几百年间,西方才开始制定了一些善待动物的法律条文,以约束世人日益疯狂的残暴行为,但这些条例所规定的范围,却是极其狭窄的。哲学与其他宗教,也没有在此问题上给出完整的答案。而世人奉为圭臬的科学,又根本无法以自己的结论唤醒人们的良知,建立起伦理道德的观念。唯一能够全面回答这个问题的,只有释迦牟尼佛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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