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
那一年的情人节,大概是新春最冷的一天。王帅打电话向我借钱,金额不限。言外之意,越多越好,但不能拒绝。我知道,以他窘困的经济状况,很难购买到打动女孩心思的,足够数量的玫瑰花。他追求的女孩,我见过——柳叶眉,丹凤眼,樱桃小口一点点,看上去很古典。
毕业之后,我和王帅一同步入社会,成为浩浩荡荡的求职大军中的新生力量。现实远比想象中残酷,岗位竞争异常激烈,在招聘单位挑剔的眼里,求职者最好是一头无需草料,不知疲倦,永远忠诚,而且全知全能的牲口。
我不得不掰掉头上的犄角,以温顺的羔羊形象出现。终于博得了某个老板的同情,赏给我一份送报纸的工作。尽管只是临时工,但我依然很高兴,毕竟可以自食其力。而王帅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位置,就这样在社会上漂着。
可我那点微薄的工资,花费殆尽,仅剩一百块钱,接济别人,杯水车薪。我想到“兄弟三人组”的另一个成员——张宇。这小子混得不错!也许不该用“混”这个字,他的老爹是国家干部,据说两袖清风,一本正经。常年劳心费力,积劳成疾,得了颈椎病,骨膜干涩,轻易不会点头,除非用钞票润滑。
张宇理所当然成为食俸者,工作清闲而体面,收入丰厚而隐秘。拿出三百五百,对于慷慨的张宇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我猜想王帅没有直接向他借钱,只要是出于面子上的考虑,王帅很羡慕张宇有个好爹,甚至有些嫉妒。而我属于底层劳动者,和一般人没有距离。加之我性情温和,与世无争,不跟任何人发生利益上的冲突,所以人缘比较好。于是,我成为这两个朋友之间的纽带。我们的友谊虽不像从前那么纯真,但至少没有彻底褪色,乃至决裂。
送完报纸,我骑着绿色自行车,前往张宇的单位。无论如何,好人帮到底。即使以我的名义举债,也要帮王帅一把。现在觉得很好笑,但在当时,讲究义气的想法,确实占了上风。
市区里高楼林立,车辆川流不息,北方小城在时代的浪潮里,显得躁动不安。或许小城真的发展了,街道越来越宽,我只觉得,送报的路程越来越远。楼房越来越高,房价飞涨的消息,居然传到我这个孤陋寡闻的人的耳朵里。听说有人举例为证,好地点的百米楼房,若要拥有三亩地的农民来买,要从隋朝开始耕种收获,且年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我暗暗庆幸,祖母遗下一套老宅,供我栖身。就算房子贵到非人类居住的程度,也跟我毫无关系。送一份报纸,只挣一毛钱,可能要骑出几里地,累得气喘嘘嘘,但我很坦然,很踏实。
初春的风,刮在脸上生疼。光秃秃的树,还在沉睡之中。大街上,有很多像我一样打扮寒酸的人,竖起衣领,压低帽沿,顶风前行。不知什么时候,铅色的天空,飘起了雨夹雪。我搞不明白,为何有人喜欢在这样的鬼天气里,制造那些所谓浪漫的事。
在威严气派的大门口,我被人民公仆的公仆,一个不苟言笑的门卫挡在了外面。无奈之下,只好拨通张宇的电话。不大一会,张宇走出大楼,不过几个星期不见,他的身体又发福了,大腹便便,很有领导的“稳重”感。
“走,整两杯去。”张宇拍着我的肩膀说。
我有点受宠若惊,尽管读书时,我俩是最佳酒友,“还没到中午,能行吗?”
“没事。”
张宇拉着我,来到附近的小饭馆。这里环境很整洁,花枝招展的老板娘,冲着张宇又说又笑,不时抛一个媚眼,空气中“噼噼啪啪”打着火星。很显然,张宇是这里的常客。
“咋样,送报纸,累不?你的脸都皴了。”
我用左手摸着右手的冻疮,算是一种掩饰,也算是自我安慰,“习惯了,一点也不累。”
张宇打开一瓶酒,青瓷蓝花,很上档次。他的盛情,反倒让我局促,不好意思说明来意。
三两酒下肚,我感觉脸皮火辣辣的,大概在寒冷中呆得久了,一时间接受不了美酒的美意。
“你的话咋这么少,是不是有啥事?”张宇发现了我的异常。
“最近手头有点紧。”
张宇笑着打开钱夹,从里面拽出五百块钱,拍着桌子上,“哥们之间还见外,够不?不够的话,我的卡里还有钱。”
“够了,够了。足够了。”我拿起那五百块钱,好像搬起了五块砖头。
张宇喝了半斤酒,面不改色。听说,年轻人要当领导,必须“酒精”考验,张宇无疑是合格的战士。他的兴致很高,谈起了从前发生在校园里的故事,自然也就谈到了王帅。
“老帅追的女孩,叫啥名字?是艺术系的?”张宇依然称王帅为“老帅”,可见不忘友情。
“丽娜,学音乐的。跟咱们一年毕业。”
张宇摇摇头,说:“我看够呛。老帅条件不好,能养住那种美女吗?现在的女孩子,一个比一个现实。谁不是拿青春赌明天?我要是他,趁早打住。”
我想了想,不知道怎么回答,便冒出一句:“这事儿,真不好说。”
张宇没有继续这索然无味的话题,而是骄傲地泄露了一个人事机密,“我快要提科长了。”
“恭喜,恭喜。”我不失时机地端起酒杯。
张宇喝下一大口酒,郑重宣布:“以后,我订你一份报纸!”
我怀着感激的心情,离开了小酒馆,径直来到王帅家。把五百块钱交到他的手里。王帅承诺,不出一个月,保准把钱还给我。然而,事实上,过了半年,他还是只字不提。
也就是半年之后,张宇的情况发生了巨变。他的一个远房舅舅,在郊区开了一个冷饮厂,小有规模,因老来无子,便将张宇招到身边。说来也巧,就在张宇接任经理不久,舅舅猝然离世,张宇顺理成章成为冷饮厂的掌门人。
次年的情人节,我仍然骑着绿色的自行车,挨家挨户地送报纸。新春的寒风,依然凄冷如刀。一年过去了,我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只是又增长了一岁,耐寒能力减弱一份,始终不敢摘掉又大又蠢的狗皮帽子,有时候,我真感觉它是温暖的外壳,把脑袋塞在里面,很有安全感。
骑过一个路口,我忽然看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前方,从车里走下一个熟悉的身影,向我频频挥手。我几乎不用眼睛就能辨认出他——我的铁哥们王帅。因为去年的冻疮还在隐隐作痛。
他一扫当年的愁眉苦脸,在凛冽的春风里,得意地笑着。深色大衣的衣角,随风微微地摆动着。就在我准备停下自行车,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一辆小货车从我的身前驶过,看上面花花绿绿的广告,恰好是王帅冷饮厂出产的冰棍,上面的模特,怎么看怎么眼熟,柳叶弯眉樱桃口,没错,就是丽娜。
“走,整两杯去!”王帅戴着墨镜,手插裤袋,老板的风度挥洒得淋漓尽致。
我有点惶恐不安,王帅今非昔比,我有资格跟他喝酒吗?于是,寻个借口说:“还有几份报纸没送完。”
“没事。我打个电话,找两个人帮你送。我新开了一家酒店,过去尝尝厨艺如何。”
我把自行车停在路边,坐进轿车之前,我特意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尽管我知道,我的自行车座是很干净的。酒店富丽堂皇,近乎奢华,水灵灵的服务小姐们,看到大老板王帅,全部毕恭毕敬。作为客人,我找到了尊贵的,被人抬举的感觉。
“咋样,我的酒店,凑合不?”王帅用湿巾擦了擦脸,抱怨道:“忙啊,我这一天闲不着。”
我赶紧摘掉狗皮帽子,为了给自己留一点面子,也为了保持酒店亮丽的风景,“相当凑合!”
王帅一摆手,服务小姐打开一瓶酒,乳白色的瓷瓶,散发着柔和的光。我看了看满桌的美味佳肴,想起读书时,我和他一起吃砂锅的情景,一块豆腐两人吃,居然能吃得满头大汗。
一口酒下肚,我感觉头有点晕,大概头一次乘坐高档轿车,有点平衡过敏,酒店里的暖风,令人昏昏欲睡。
王帅拿出一张红色的卡片,说:“这是请柬,我和丽娜下个月结婚,希望你赏光。”
“一定,一定。”我打开请柬,里面夹着一叠钱,这是什么意思?
“多谢你那五百块钱,今天,连本带息全部奉还。”
“哪儿用得了这么多利息?”我留下五张崭新的票子,其余的都还给了他。
王帅不胜酒力,很快脸就红了。话匣子打开,开始追忆春花烂漫的校园生活,自然也就谈到了张宇。
“大宇在单位混得咋样?”王帅依然称张宇为“大宇”,可见怀念友情。
“听说已经提拔副处了。”
王帅点点头,说:“大宇太实惠,太厚道,要是懂得变通,何止一个小小的副处?处级不带长,放屁都不响。现在当官的,一个比一个油滑。谁不是脑袋削个尖?我要是他,早就打点打点,靠老爹那棵大树爬上去了。”
我找不出恰当的话回答,随口一说:“这事儿,真不好说。”
王帅没有揪住这平淡乏味的话题,而是自豪地透露了一个发展计划,“我打算开一家分厂。”
“恭喜,恭喜。”我不失时机地端起酒杯。
王帅推开酒杯,打个酒嗝,醉眼迷离地说:“以后,我也订你两份报纸!”
从此以后,我每天给张宇的单位和王帅的冷饮厂送报纸。但我很少能够看到他们,接触最多的是收发室老头儿。据我观察,工厂的老头明显比衙门的老头更和蔼。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我依然是个临时工,因为老板压根就不需要正式职工。我不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可我知道,今天我必须骑上绿色的自行车。
若干年后,春季里的某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是张宇和王帅打来的。我很诧异,他们何时又走到了一起?一个当官的,一个经商的,也许不需要我这个平头百姓做纽带了。我忽然有一种失落感,但不管怎样,“兄弟三人组”重新聚到一起,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看到两个人,我一喜一惊。喜的是,张宇没有因行贿受贿受到惩处,反而平步青云,扶摇直上,当了大局长。惊的是,王帅没有因老板的身份而拥有健康,瘦得一把骨头,几乎脱了人相。我询问原因,王帅说出一个字:“累!”身累,心累,日累,夜累,除了累,就是累。
张宇说:“钱这东西,永远也挣不完,抽空去医院看看吧。丽娜也不关心你?”
王帅说:“就因为丽娜对我百依百顺,我才拼命赚钱的。现在很多人,整天到晚忙,也不知道自己在忙什么,赚了钱都不知道要干什么?可我知道,我的想法很单纯,钱是越多越好,让丽娜过上好日子。将来她给我生个儿子,让儿子也过上好日子。儿子再有儿子,就让孙子过上好日子。”
我说:“你的钱已经够多了,应该知足了。”
王帅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盯一个怪物,“知足?今天赚一万,明天赚十万,你会知足吗?今天有一个总公司,明天有十个分公司,你会知足吗?”他摇了摇头,不再说话,好像这种高深的言论,对于我这个一无是处的家伙来说,就像对牛弹琴一样不靠谱。
我能知足吗?两个哥们,一个高官厚禄,一个富甲一方,而我骑了几年的自行车,仍旧原地打转。有时候,我也挺恨自己的,当初的美好理想和远大抱负,全都跑哪儿去了?我开始痛定思痛,并用一年的时间,给自己做了远景规划,等攒够了本钱,开一家小饭馆,或者是小超市,自己当老板,再也不戴狗皮帽子了。
一年后的情人节,我接到一个噩耗,王帅因劳累过度,于前夜凌晨,突发怪病而死。三个月后,曾经在婚礼上与王帅海誓山盟的丽娜,带着王帅数千万遗产改嫁他人。不知丽娜出于什么考虑,竟然邀请我和张宇参加她的婚礼。是把我们当作朋友,还是利用我们,向世人暗示什么?
我和张宇考虑之后,参加了那场盛大而隆重的婚礼,丽娜穿着婚纱,雍容华贵,似出水芙蓉,比冰棍货车上的广告更漂亮。新郎是韩版的奶油小生,若是掐一把脸蛋,恐怕会冒出水来。嘉宾们无不赞叹,这是现代版俊男与古代版美女的完美结合,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酒宴开始了,气氛热烈,高潮一浪接一浪。新郎与新娘喝完交杯酒,互表钟情,感人肺腑。因受行政处分而免职的张宇,挠着秃顶,感慨地说:“我忙乎半天一场空。现在,我总算明白了,为啥王帅拼死拼活地挣钱,就是为了给丽娜赚再婚的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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