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大哀经
第五卷 大哀经
知众生本行品第十七
佛告:“族姓子,如来见已及他众生,知于往古不可称计本所行业,一世、十世、百世、千世、百千世无数世不可计载,百千亿世天地成败劫立劫尽,亦不可计无能限量天地及劫之返数也,而悉知之靡不彻了。本于某处名字种姓、居止饮食、颜色形容、寿命长短,所更苦乐善恶之事,于某处没生于某处,于某处没复生彼处,言语学问音辞章句,而悉说之。己身本末一切众生,皆以了了为众生讲。如来咸知,众生因所从来本末根源,所更苦乐随其应时,察其本末而为说法。识其过去心所执怀,心所抱缘使其挂碍,或无朽废所因兴缘,本为何从而有是心,如来皆知。其一人心所行如是,因其行而起阴蔽,如来能悉颁宣无数恒河沙劫所行本末,亦复观察一切十方众生心之本末等无差特,说其本际当来亦然心之所缘,如来所睹而演本无有过于此而无穷极。是为如来知其往古过去众生之心不可思议不可称量,佛之圣智不可称计。如来察于众生之行,心怀恐惧扰扰不安,周旋生死,某在某处,某从某来,本植德本志在佛道,或为声闻、缘觉之乘,缘其种德承佛圣慧,悉识念之。是为如来而知众人所植德本因缘之报,应其根源而为说法,而令听者立不退转,各从本行心所信乐,使得其所。是为如来第八之业。”
佛于是颂曰:
“其劫之数, 无底亿垓, 世之庭燎, 悉识往古,
又察己身, 及知众生, 所观了了, 如掌中珠。
名字种姓, 颜像亦然, 住此终没, 所周旋处,
因何所缘, 而受其身, 其平等乘, 演说彼法。
其有过去, 无量无底, 众人之心, 所想念法,
所可由从, 而其发心, 最胜大慧, 而皆知之。
其中间心, 从古过去, 因人所行, 安住悉知,
恒河沙劫, 称量本末, 咨嗟讲说, 不得涯底。
当来无底, 本际之源, 而为颁宣, 往古所行,
其无俦匹, 慧不可尽, 世尊如是, 圣慧如海。
若有众生, 立德求佛, 设于过去, 奉敬最胜,
住佛神足, 力无所畏, 悉念于此, 前世所作。
世尊皆知, 众生所念, 如其往本, 所种众德,
悉识于此, 住三乘者, 成不退转, 解脱净道。
安住别识, 过世善行, 一切众生, 无能思议,
是为大圣, 第八之业, 以化众生, 所度无底。”
彻视品第十八
佛告:“族姓子,如来至真,以净天眼过于凡俗,皆见众生生者死者、微妙瑕秽、善恶祸福、好颜丑姿、趣安趣苦,如其众生所兴祸福报应之果,如其本末悉知斯实。其人如是,身行恶、口言恶、心念毒害,谤毁贤圣坠于邪见,以此邪见所行事业,寿尽身坏,堕于恶趣危害地狱苦恼之中。于是民人其身行善、发口言善、心所念善,不谤贤圣随其正见,则因正见所行快事,寿尽身散,便趣安处快乐世生。如来于彼则以天眼,如其方面观诸佛土,等如空界无边无际,思其法界而不可得亦无所著,超过一切诸所句迹。其有众生受形类者,敢有现世皆见终没而复生者。其诸佛土今现在者,皆见有外散坏合成。又复所现诸菩萨众,悉复睹此尽终没,来就其生而复出家,或复所现坐于树下,成最正觉转于法轮,舍其寿命而取灭度,声闻解脱灭度,皆复见此缘觉之法,显示神足而为众生作祐。或有众生形不现者,外道异学五通仙人明所不睹,声闻、缘觉及诸菩萨所不能逮,如来至真则以天眼悉睹此类。如来见于众生所有微神,眼如车轮,多于三千大千世界其不现者不可称载,众生之界如是无量,浩浩昊昊无有崖底。如来天眼巍巍如兹,悉睹一切诸佛国土众生种类本末源界,何许众生佛所应化而随律者,从其人本修行佛戒,寻立其前便化其人,余人在边犹不见知。是为如来第九之业。”
佛于是颂曰:
“如来之天眼, 清净无垢秽,
睹见于十方, 诸佛土众相,
所有及与无, 诸所可兴衰。
彼所有众生, 有色并无色,
归于善恶趣, 生上下中间,
退没来受胎, 行恶堕苦恼,
积德则安乐, 最胜悉知此。
其诸菩萨众, 一切诸佛土,
游步所作行, 出生弃家去,
若在佛树下, 降伏魔官属,
诸佛皆知此, 天眼悉睹之。
若佛为法王, 逮上最正觉,
所可转法轮, 度脱诸天人,
为作尊佛事, 或复放寿命,
若复现灭度, 佛亦悉睹彼。
其听导师法, 思惟而修行,
致尊清净业, 兴立无恼热,
自闻于经道, 毁呰于生死,
已度至彼岸, 最胜悉见之。
其外道声闻, 缘觉及菩萨,
天眼之所睹, 不究见生界,
如来之天眼, 清净无垢秽,
普见于众生, 微妙身神处。
所现如车轮, 众生细妙身,
多于三千界, 诸天人民形,
生死若干种, 众生界如此,
悉知天人想, 普为现佛道。
如来所开化, 众生根通利,
世雄在前住, 为说尊上法,
余人在其边, 不见如来化,
是为导师业, 天眼之势力。”
诸漏尽品第十九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至真,皆尽诸漏以无漏心而修解脱,以智慧度已证神通而尊其行,生死已断建立梵行,所作已办知名色源。如来于彼以无漏慧,清净无垢鲜洁显曜,蠲除一切诸所止处挂碍之蔽。诸声闻众诸漏所尽,而有限碍未至止处。其缘觉者所尽诸漏,若有限碍于大哀行而无辩才。如来至真所尽诸漏,众行普会而悉备足,皆除一切诸所止处,执怀大哀,辩才勇猛而无所畏,威神巍巍无能谛察,一切世人所不能逮,一心一时而佥平等。如来至真,亦无罪业挂碍止处,威仪礼节亦无缺漏,犹如虚空而本清净,一切诸魔及诸外道所不能当功德名称。是为如来诸漏尽慧,不与一切尘欲挂碍而俱合同。是无漏慧住于坚固,为诸尘漏众生之类讲无漏法,除诸所著而说经典,从不诚思而出生矣!众生由此而成众漏则受阴入,以故汝等观察而审,如来则为兴喻示本,而现其前如应说法,令知尘欲虚伪无实,使知如审以了真谛无受法者。是族姓子,如来至真第十之业。”
佛于是颂曰:
“其导师者, 为无漏慧, 明阐广普, 清净无量,
所以十方, 以势超殊, 堪任于此, 笃信遵道。
诸漏尽慧, 谓声闻众, 不除止处, 缚在挂碍,
人中之上, 为众导师, 已除止处, 独无限碍。
其得缘觉, 亦复如是, 无有大哀, 及与辩才,
有佛世尊, 诸漏已尽, 以无尽慈, 辩才无量。
清净尊人, 住无尽慧, 知其众人, 诸漏所因,
缘其好此, 而与众生, 不能晓了, 其应真迹。
最胜则为, 愍哀此三, 讲无常法, 苦空非身,
今此诸法, 本从无出, 了是若干, 致尊佛道。
亦无有人, 及与寿命, 号名为人, 所作亦然,
一切众生,倚此若干, 世尊兴愍, 故说解脱。
又其安住, 不以懈惓, 亦复未曾, 减损佛智,
以故最胜, 常怀殷勤, 心恒怜伤, 颁宣经道。
佛业如是, 伦匹若兹, 是为十方, 降伏外道,
十力所住, 建立势强, 转无称量, 殊胜法轮。”
四无畏品第二十
佛告:“族姓子,如来至真,有四无畏谛住勇猛所作业者。吾为至真平等之觉,自了如此,诸天、世人、沙门、梵志、魔王、释、梵,不能障塞如来之法,言不晓了成最正觉,未之有也。何故如来名等正觉?了一切法悉为平等无有偏党,其凡夫法及与佛法,则悉平等故成正觉。其所学法及不学法、缘觉之法,与菩萨法,至诸佛法悉亦等之,故曰正觉。其计世俗及于度世、有罪无罪、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有数无数,此二诸法亦悉等之,故成正觉。彼何故等?以空故等,故曰为等。诸见自然以无想等,想自然故。以无愿等,三界自然故。以无想等,所想自然故。以无行等,行自然故。以无起等,所起自然故。以无依等,所依自然故。能如审等,三世自然故。以慧等,无明恩爱自然之故。以泥洹等,生死自然故。又族姓子,如来至真,于一切法如是平等,故成正觉,是故名曰平等正觉。如其如来晓了诸法成最正觉,如是建立住于大哀,便为众生,若干方便种种因缘,各为如应而分别说,则归命法因法而生,寻时灭尽苦恼之源。其此非师自称为师,不尊称尊,未成正觉自谓正觉。是故如来于此俦类独无所畏,超绝无侣而无伦匹。是为如来十一之业。”
佛于是颂曰:
“于诸法平等, 由已成正觉,
是故平等觉, 如来而普现。
其凡夫之法, 佛法则亦等,
所学不学法, 及诸缘觉乘,
诸有世俗法, 及与度世法,
诸善不善行, 泥洹一等类。
解空及无相, 弃捐于诸愿,
无生无所行, 等见于此事,
等明如是业, 所说亦如兹,
因此度众生, 是为大仙法。”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自知诸漏已尽,彼诸天人天上世间,无能讥谤如来至真敢言诸漏不尽者。所谓如来诸漏尽者,如来已脱爱欲之源,心解诸欲无所挂碍。又佛心者已度诸漏,蠲除一切尘劳之行无所挂碍,是故名曰如来至真。诸漏已尽故显现世,以贤圣慧第一真谛,无敢当前能遮蔽法雨,当令除灭秽修之行使其造证,以故曰尽。无有不尽,未曾生尽,以此名为尽。如来所尽,谓真谛者无所复尽,已无所尽此则无为,其已无为彼则无受,无在不在。此无处所,是谓兴立,成诸如来住无所生,是诸法住如法界住。此为应慧,如是应者,则无所应亦不灭度亦无所成,如是像法则不可得,诸漏形色亦不除漏。如来大哀住权方便,皆为众生而演经典使除诸漏。是为如来十二之业。”
佛于是颂曰:
“最胜已尽诸漏欲, 未曾复有贪挂碍,
人尊皆脱诸生死, 已断瑕秽无有余。
安住皆弃诸无明, 未曾可得愚痴冥,
人中师子诸余见, 是故无碍无欲尘。
安住所说随其时, 皆尽诸漏无死生,
究察诸法无所有, 岂能使尽复令长?
其所尽者无伴党, 若已尽者假名尽,
其有尽者二有为, 计彼又无于三相。
住于此界无取作, 佛以圣慧度彼岸,
晓了是以应说法, 是为安住十二法。”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悉了蔽碍尘欲诸挂惑法而无挂碍,天上世间诸天人民,无能堪任毁于如来言不应法。于彼何谓废退于法?又有一事令法废退,何言毁于如来为不为一?谓心愦乱不能专精。复有二法:一曰、不惭,二曰、无愧。复有三法:一曰、身行恶行,二曰、口出粗辞,三曰、意念毒害。复有四法,二行于四至不可至:一曰、[怡-台+龍]悷,二曰、嗔恚,三曰、触忌,四曰、愚痴。复有五法:一曰、杀生,二曰、盗窃,三曰、贪淫,四曰、妄言,五曰、醉酒。复有六法:一曰、无恭恪心,二曰、秘惜经典,三曰、轻毁禁戒,四曰、不随定意,五曰、不怀法念,六曰、憍慢法师。复有七法:一曰、自大,二曰、甚慢,三曰、重慢,四曰、是我,五曰、邪慢,六曰、过诸贡高,七曰、无能及我。复有八法:一曰、邪见,二曰、邪念,三曰、邪言,四曰、邪业,五曰、邪活,六曰、邪便,七曰、邪意,八曰、邪定。复有九法,谓九害恼:一曰、我所敬者而轻蔑之,二曰、今现轻蔑,三曰、将来党侵,四曰、我所憎者而敬爱之,五曰、今现钦敬,六曰、将来钦敬,七曰、曾侵毁我,八曰、今现侵我,九曰、将来侵我,缘是之故起恼害心。复有十法,谓十恶业:一曰、杀生,二曰、盗窃,三曰、淫劮,四曰、妄言,五曰、两舌,六曰、恶口,七曰、绮语,八曰、无明,九曰、斗诤,十曰、邪见。是为所行从不顺念,见应顺法而不爱乐,堕于颠倒立在阴盖,依倚邪见恩爱之弊,则失正法违远妨废。身口心行如来悉知,如其所知知诸蔽碍,所说如审,如是法者致于蔽碍当除此法,已能除去故为说法,令诸众生去诸阴盖超然则出。是为如来十三之业。”
佛于是颂曰:
“诸最胜晓了法, 其习此不得脱,
著心怀不能舍, 谓不知羞惭者。
身口意亦如是, 初未能将护斯,
贪嗔恚痴恐惧, 犯杀生偷窃人,
犯人妻妄语醉, 六失行七憍慢,
说于八邪脱门, 皆妨废解脱迹。
若不能制其意, 乃及十不善句,
由不舍不顺念, 是等类未解脱。
见随逐颠倒著, 而依倚放逸谊,
不当习如是法, 可成兹人中尊。”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晓了贤圣所行,寻造平等尽诸苦恼,众生习善因是得生,若造平等便灭患害。假使诸天世间人民,不能障蔽如来正法。谓于至尊,不应众圣之所宗奉不任大道,佛永无畏。何谓所宗?谓一乘道净众生。有二法:一曰、寂然,二曰、所愿。复有三法:一曰、空,二曰、无想,三曰、无愿。复有四法,谓四意止:一曰、身意,二曰、痛痒意,三曰、思想意,四曰、法意。复有五法:一曰、信根,二曰、精进根,三曰、意根,四曰、定根,五曰、智根。复有六法:一曰、念佛,二曰、念法,三曰、念众,四曰、念施,五曰、念戒,六曰、念天。复有七应法:一曰、意觉意,二曰、法觉意,三曰、精进觉意,四曰、欢悦觉意,五曰、信觉意,六曰、定觉意,七曰、护觉意。复有八应法:一曰、正见,二曰、正念,三曰、正言,四曰、正业,五曰、正活,六曰、正便,七曰、正意,八曰、正定。复有九应法:一曰、第一禅,二曰、第二禅,三曰、第三禅,四曰、第四禅,五曰、虚空慧正受,六曰、以慧正受,七曰、不用慧正受,八曰、有想无想而为正受,九曰、灭于一切诸痛思想正受。复有十应法:一曰、离杀生,二曰、离盗窃,三曰、离贪淫,四曰、离妄言,五曰、离两舌,六曰、离恶口,七曰、离詈骂,八曰、离绮语,九曰、离嗔恚,十曰、无邪见住于正业。是谓应行,离于所生,是为诸善三十七品,合集戒品,成于定品,合于慧品,究竟解品,通达度知见品,成贤圣谛离于所生。复次,所谓离于所生,谓修行平等贤圣之事。所谓应贤圣者,彼无法品若二不二、有权无权、有进或退、若生不生、无受无舍,道所越度诸不平等二事之行。诸法无二,则如审慧修所依生,如来以此无所生行为众生说,若能行此,众生归斯寻尽苦恼。是为如来第十四业。”
佛于是颂曰:
“近斯清净, 至不可量, 人所依倚, 逮到清净,
最胜普闻, 而悉知之, 已知经典, 乐说甘露。
至乎众善, 无数诸法, 道品清净, 为佛世尊,
勇猛习此, 而得解脱, 十力所演, 无有所处。
如应顺念, 灭尽尘劳, 方便等法, 无忧丰茂,
不依于法, 不倚非法, 逮平等脱, 精进平均。
其缘善德, 不依道法, 慌惚虚无, 如空无念,
犹如幻化, 如梦所见, 彼则得度, 生死所趣。
是为十力, 所行之业, 人所获致, 于所周旋,
是以大哀, 而度脱之, 兴隆慈愍, 故无等伦。”
十八不共法品第二十一之一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至真而无缺漏,智者愚者,得未误失所行正法。所以者何?如来至真身行无阙,则为至真平等之觉,威神巍巍端正殊绝,威仪礼节视瞻举动,顺于等行,被服法衣,手执应器,行步进止往来周旋,经行坐立倚卧出入,郡国州城大邦县邑聚落,足不蹈地,千辐相文自然轮现,柔软殊妙香洁莲华而现乎地,如来之足践于其上。其有虫蚁含血之类,遇如来足昼夜七日而得安隐,寿终之后复生天上。其法衣被自然四寸不襯其体,随蓝之风不能动衣,其傍众生皆得获安。是故言曰如来之身无有缺漏。
“又族姓子,如来至真,有所演辞未曾有短,智者愚者,不能得便求瑕阙者。所以者何?如来至真所言以时,演辞至诚如实无虚,应谊合法顺如律教,所言平等言行相应,语无违失应不应时;口所说者,皆悦一切众生之心;无有复重,谊理美要成就庄严;口演一音,悉应众生志性所念,各得闻知忻然解达。是故名曰如来至真言辞无短。
“又族姓子,如来至真,心之所念亦无误失,而令智者及与愚者求得便者,心念法失。所以者何?如来常定无有不寂,怀众生类得其心本,除诸误失而为说法。是为如来十五诸业。”
佛于是颂曰:
“其尊大人, 无有阙漏, 身行口言, 胜心所念,
其世吼护, 无短无罪, 愍哀入中, 怜伤等现。
欲求佛失, 一切悉无, 以此经法, 示人令寂,
使皆弃此, 诸瑕阙行, 是为最胜, 十五之业。”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至真无有粗教,所宣音响而令诸魔及与官属,并外异学裸形露精殊别异术而得便者。如来无言亦无有声,离诸倚著。如来难说,一切众生咸皆启受,不以有为,亦复不处在于无为。如来身行靡不究畅,口言无短而今所行人得其便,不与世诤。是故如来无有音响,常顺空行。如来无我亦无所受,复无贪业离一切趣,是故如来无有诤讼。设无音响,因此蠲除众生音响,而为说法。是为如来十六之业。”
佛于是颂曰:
“若闻咨嗟, 不以动悦, 若闻毁呰, 亦不愁戚,
除诸所著, 亦无倚望, 本修善行, 行无所著。
最胜谛修, 常顺空行, 无我无受, 彼无憎爱,
如其所住, 讲说经法, 是为至诚, 所说尊业。”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常念未曾忽忘亦无愦乱,意不迷慌而违远法也。如来常定,为一切智诸通之慧,则以脱门定意正受。以无能忘,普见一切众生心行之所住处,观察其本,便以应谊而为说法,不违法谊辩才开明,随顺无逆。其不忘者,去来今慧无所挂碍,咸见三世因其己身,自以其心未曾忽忘,慈愍十方一切众生亦复如是,殷勤念济而为说法。是为如来第十七业。”
佛于是颂曰:
“导师所念, 未曾忽忘, 顺从法禅, 脱门为行,
一切众生, 志性所行, 应其所之, 而为说法。
所分别了, 未曾忘失, 达于三世, 应无所犯,
设无所忘, 应其说法, 是诸大圣, 所行之业。”
佛复告:“族姓子,如来至真,心常静然无有不定,坐起行步、卧寐饮食、言辞寂然常以一心。如来至真三昧微妙所度无极,越乎彼岸,禅思一心初无阴蔽,普察众生诸有形类。行定者不定者,永无敢睹察如来思惟念所见心也。除其如来神圣所建,作其威灵乃能见耳!设如大圣常定一心三昧亦然,不可上下为人说法不复观察。所以者何?常见一切众生心故,佛之圣慧巍巍如是,不可攀逮,玄如虚空,无有表里,靡不通达。是为如来第十八业。”
佛于是颂曰:
“佛无进退, 心常永定, 行步住止, 坐卧寝食,
言辞寂然, 无能乱者。 最胜常定, 莫敢迷惑,
八方上下, 终无得便, 亦无敢知, 其心所定,
因其所定, 为人说法, 常演道谊, 是最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