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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本悖德

  忘本悖德

  李皋。摄温州事。行县。见一媪。垂白而泣。哀而问之。对曰。李氏妇。有二子。钧。锷。宦游二十年不归。贫无以自给。时钧为殿中侍御史。锷为京兆法曹。名重于时。皋曰。入则孝。出则悌。若二子者。岂可备位。由是举奏。并除名勿齿。(李皋传)

  唐朝德宗年间,李皋治理温州政事时,有一次到境内各地去巡视,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独自一人在哀伤哭泣,李皋心中怜悯,便近前讯问他的身世境况,老妇人回答说:“我是李氏妇人,我有两个儿子,一个名叫李钧,一个名叫李锷,先后离乡背井,到京都去参加科举考试,以求取功名,可是至今已经二十年了,一直没有回来探望,二十年来,我孤苦伶仃,家境贫穷,如今已经无法维持生活了………。”话未说完,便哽咽悲伤,老泪纵横。李皋听罢,非常同情又愤慨。原来当时老妇人的儿子李钧,在朝廷官任殿中侍御史(居殿中纠察非法),李锷官任京兆法曹(掌治京师),名位声望都隆重于当时。

  李皋感慨地说:“为人子弟『入则孝,出则悌』在家里的义务责任,对父母要心存恭敬,服劳奉养,以尽孝道,出门在外,才能仁爱推及一切人,像李钧、李锷这样忘本之人,在朝为官,怎能公正尽忠呢?”于是列举李氏二子不孝之过,上奏朝廷。皇上得知,便下令免除两人的官职,并屏斥于远方,终身不录用。从此天下人对李钧、李锷感到羞耻,不愿与他为伍。

  “按”父母教养子女,长大成人,恩德最重,情义最深。为人子女,应该知恩报德,以尽孝道,这是天经地义之事,也是立身处世,行仁的根本,人格的基础。孝经云:“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理”。观李氏二子,自己享受荣华富贵,竟对家中贫困老母,弃置不顾,违背德义,违逆天理,良心已丧,宜为天下所不愿与之为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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