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法身实相

  第三篇 法身实相

  壹 法身实相的定义

  “法身”是指佛陀证悟的法性,是理知所成的法性之体,是清净离垢妙极之身,不同于父母所生的粗陋垢秽生灭之身;“实相”是指诸法真实的体性。法身与实相具有相同的意义,《华严经》说:“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即佛境,不可得思量。”法身实相是涅槃三德之一,具足一切功德智慧,永离众患,毕竟安乐,十力具足,妙用无穷,万古不变,历劫常存,福智圆满,万德庄严。经典中除了以实性、实际、一如、真性等来诠释法身实相的真实不变之外,更常以否定的字眼来形容法身实相的不可思量,例如:无晦、无明;无名、无相;无强、无弱;非净、非秽;不在方、不离方;非有为、非无为;无示、无说;不来、不去;不出、不入;非福田、非不福田;非应供养、非不应供养;非取、非舍;非有相、非无相;不可称、不可量、过诸数量;非大、非小;非见、非闻;非觉、非知;无作、无境;无生、无灭;无畏、无忧;无已有、无当有、无今有等。

  贰 法身实相的意义

  “法身实相”是佛的自证境界,非语言文字所能形容,诸经论为了化益众生,而别立不同的名称,各宗各派也本著自己的立场赋予不同的教义。虽然如此,百川归于大海,各种教义都是相互融通无碍的。兹将各种说法诠释如下:

  1.法身实相是平等一如的理体:现象界的森罗万象彼此消长,互为因缘,其理体是平等一如的空性。在差别的万象中存有无差别的空性,就是万有的实相。

  2.法身实相是理事圆融的境界:万有虽然千差万别,但都是由平等的理体所缘起,所以宇宙万有,无非空性,万象的空性,也无非差别的现象。法身实相就是这种有空中道、理事不二的平等世界。

  3.法身实相是相即相入的万象:由于万有诸法互相缘起,所以随举一法,都具有万有的特性,每一法的力用都能无远弗届地遍及于十方一切诸法,而又不失其本位。此外,法与法之间,无力的诸法含摄于有力的一法中,所以法法都能藉著力用与其他诸法相互容受。以上是就空间而说诸法的相即相入。就时间而言,三世诸法迁流不息,过去之外,没有现在未来;现在之外,没有过去未来;未来之外,没有过去现在。所以,三世诸法相即相入,重重无尽。总之,同时俱起,相互显发,没有前、后、始、终之别的十方三世一切诸法,都是万法的真实相貌。

  4.法身实相是本自具有的佛性世间的形形色色无一不是法身实相,然而凡愚众生因为无明贪爱,执妄为真,将自己执著于万法表面的假相上,所以处处觉得障碍隔离。佛陀因为证见法身,所以能超越时空,在清澄的心海中,印现出十方三世、无量无边的森罗万象。由此可知法身实相归于一心,也就是我们本自具足的佛心佛性。所谓“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就是这个意思。

  参 法身实相的证得

  法身在那里?实相是何相?由法身实相的意义看来,法身非身,非不身,因为它包含了全法界;实相非相,非不相,因为随拈一微尘,都是实相的全体。所谓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森罗万象都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互相缘起,庄严无比的一大建设。苏东坡的一首诗说得好:

  溪声尽是广长舌,山色无非清净身。

  夜来八万四千偈,他日如何举似人?

  一草一木、一花一叶,无非都是法身示现;一沙一石、一山一水,无一不是实相妙谛。甚至涓涓的溪流、飒飒的松涛也都是如来的法音宣流。当我们证入法身实相时,山河大地、宇宙虚空,乃至一切众生,都是从自己清净自性中涌现出来的智慧活泉。所以法身实相就是我们周遭的人、事、物,法身实相就是我们本自具足的佛心佛性,法身实相是物我一如的境界。法身实相虽是诸佛的自证境界,然而每个人都具有佛性,只要我们本著平常心,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可以证见实相。因此,如何与三世诸佛共同遨游在法身实相的世界中呢?

  1.无我度生:“法性平等,无有高下”,契合法性,泯除对待,发同体悲心,度无量众生,在实践无我的当下,就是平等一如的法身示现;在千差万别的众生相里,就可以见到无相无不相的真如实相。

  2.无住生活:经云:“凡有所住,皆为非住。”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幻有的假相,不执不拒,内心宽广,等如虚空,就能在行住坐卧中体会到“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的实相世界。

  3.无得而修:我们的本来面目就是法身实相,如果有修证的意念,便被修证之相所系缚,就不是如实的修证。唯有无得而修,好比以空印空,以水印水,随到随遣,了无痕迹,才能见到本自具足的清净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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