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八、九课、综合指要

  第七、八、九课 综合指要

  1.今世学佛人,在大体上,可以分为两派:一派属智识阶级,具有慧力智解,对于经论,肯用功钻研,然而于念经念赞,持咒礼佛等事,则不感兴趣,或竟鄙不屑为,这当然是大过误。过误处:是不了解借境修心,因事显理的妙用,所以充其量,也不过有慧而无定,何况行若未到,尚不是真慧。另一派属非智识阶级,无有慧力智解,对于经论,无法钻研,然于念经念赞,持咒礼佛等事,则时常举行。这虽然也不能算是标准,然而因为能行法事的缘故,终当发慧,今生若不能发,来生亦必当发,所以较诸执理废事者,所胜实多。不过,能行而不解理的人,需要老实修持,不可中途改变路线,如欲改变,当透过善知识才可以,否则就恐怕误入歧路,尽弃前功。

  2.咒是不可思议的东西,是佛菩萨从多劫修持,从甚深禅定中,所证得的密语,念之有绝大功德,其理其用,皆是秘密的,完全不是凡夫的境界,因为不知故,所以谓之为密也。吾人但当依经文上课诵上宣读,自得无上法益,因为有显有密,乃法体所当然,故经文中,多附密咒。例如阿难为摩登伽女娑毗迦罗先梵天咒所禁,若不是佛说楞严咒,敕文殊菩萨将咒往救,则不能解此厄。佛并说:后世众生,持此神咒,有无量利益,能灭种种灾难,于此可知咒语之重要矣。

  3.忏悔当然能灭罪孽,此事譬如衣服污秽,用水漂洗,既洗之后,即能恢复原来的洁净;物系有形,尚且如此,心乃无形,岂反不能。故业报差别经偈云:「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责,忏侮更不造,能拔根本业。」读此可知:果能真心修忏,无罪不消,系铃解铃,原是一人也。

  4.修道是终身奉行的事,只要每日如是,勿使间断,自能成功。有如日吃三顿饭,自然能维持寿命,若一日吃十数顿,或十余日只吃一顿,前者太急,后者太缓,前者太多,后者太少,皆不宜也。

  5.关闭六根,固是偏于保守,但须知此经是对一般声闻众而说,于吾人亦甚适用。请问:吾人的根器,超过了舍利弗、目犍连、大迦叶、富楼那等没有?若是不如他们,则此经法,固为吾人所适用也。再一问:吾人遇到了可喜爱可留恋的五欲时,是欲毫不动心?如其未能,尚须修学,则此经法,更为吾人所适用也。还没有小学的程度,而鄙视小学的课程,俨然以大学生自居,此种人遇到了诱惑性的外缘时,必然崩溃,戒了!

  6.佛对波斯匿王说的偈,是极其科学的,世人误认多食为有营养,并不知少食节量食,乃是最合卫生的逻辑。外国科学家,曾将鼠及兔,各分作两群,加以试验,一群喂令饱食,一群则半食半饿,结果饱食者死亡率极高,而半食半饿者,则皆长寿。科学家到今日,经过试验之后,才现少食长寿之事,而佛于二千几百年之前,早已知之矣。愿天下患身体肥胖,血压高的人,对于此偈,多加留意,断荤腥,节饮食,以波斯匿王为师,必然会有效验也。

  7.弘法的人,往往都说众生难度,因此便灰心怠志, 放弃利他的事业,这是十分罪过的举动。其实,众生不肯就范,听从吾言,也许是弘法者自身学问不够,辩才未得,所说法不契机,没有方便善巧,诚信未孚,缺乏忍辱涵养工功等,有以致之,度人而没有成绩,责任并不一定全在对方也。自古以来,梗顽难化的程度,没有比输卢那国更厉害了,然而在富楼那尊者,杀我犹且赞彼的大涵容宽恕的度量之下,也不得不俯首帖耳,顺从教诲。至诚可格豚鱼,何况人类,这就是孔子所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的大道理了,至于对方净种子未熟,无明炽盛,与佛法无缘等,那也是有的,然而无论如何,总不至人人都是如此。若真个无人可度,那么,佛也不必在此五浊恶世、讲经说法了,末法的寿命,也决不会再维持几千年了。所以仍请弘扬佛法诸君,当以富楼那为法,继续努力,莫退初心,则众生幸甚。

  8.「读经录要」是我过去读经时,走马看花,恐怕日久忘记,乃将重要的章句,摘录下来,以备不时温习者。因为涵义俊永,且身受佛恩,不敢自私,所以才把它公开流布,供养一切学者,使未信者起信,已信者依教奉行,同证道果。这短短的几则,虽不能代表全经,然而如饮海水,尝一滴而知全海之味,料想贤达之士,必定会点头会意,而引起读经求法的兴趣也。至于「经文语译」,这是恐初学乍见内典,或有末尽了解之处,所以将其译成白话文,附于经后,以为对照。亦如今人将古文中的「秋声赋」「岳阳楼记」寺,译为语文,附于原文之后,以便利读者也。

  9.

  近时有人,主张将佛经摘出精华,有如「诸子菁华录」一般,流通世间,其用意甚善。不过,佛经在三宝中,属于法宝,是尊严而完整的,不是任何人所能割裂。假如甲可以将合于已意者,摘出若干段,订成一部,则乙也可以将合于已意者,如法泡制,而丙丁等,亦不甘寂寞,纷起效尤,这样则一经将化成多部,结果则支离破碎,无一完整,势必酿成不可收拾的局面,甚至使原经趋于毁灭之途。所以割裂另订,此风似不可开,为其弊多于利也。我此录要,乃个人窗下私记,以防遗忘者,今以之列入教本者,乃欲初学乍尝法味,引动兴趣,知佛经中具有至文至理,不如传闻中之聱牙难读,与神奇怪异,因而敢于尝试,起欲窥全豹之心,从此深入经藏,得大智慧,这是我的苦心安排处。然而亦仅限于课本中教材之用,舍此之外,决不敢订成一本,名曰某某经精华,开作俑之门也,惟贤达谅之。

  10.时至今日,文字的演变,及国人文学的程度, 较诸一二千年之前,实不可以道里计。尤其今时,读惯了语体文的青年学才,对于古文,辄皱眉苦脸,不知所谓,明清文尚无法知解,何况晋唐,世间书尚无法读诵,何况佛经。为了要补救此种缺陷起见,所以我才想出在课后另辟语文译栏,作为古今距离间的桥梁,鼓励世人接近佛法。其局面仅限于课后参考对照之用,其性质纯系个人私载,并不能成为正式译文。倘若说到佛经语译这一大事,是当以古译经场为蓝本,需要一个规模场所,召集许多缁素大德,主持其事,一章一段,一句一字,皆当经过斟酌恰当,对众宣读,无异议通过,然后才算确定。要经过这一手续之后,方成标准本,在这之外,不得再有个人语译发现,即有亦是私言,如此方能避免异说竞鸣,作践法宝之弊。古译经师,多菩萨示现,具有无上智慧者,然其译场,规模广大,译主之下有证义、证文、书字、笔受、缀文、参译、刊定、润文官等多人,辅佐其事。完全采用集思广益,分工合作制度,并不敢自专,所以文义结构谨严,而不悖本意,能经过千年之久,使后人无法窜改一字,这实足作为借境也。

  11.礼忏荐亡,如能生效,则生时尽管作恶,只要死后子孙为建道场,便可超升,那有此便宜事一节,兹分为数点,说明

  于后:

  (一) 梵语忏摩,简称为忏,是悔过之义,故亦称为忏悔。止观七曰:「忏名陈露先罪,悔名改往修来。」意思是造罪于先,翻悔于后,故行一种仪式,以湔洗之。这是先不知有罪,而今知之,故心中生悔也,倘若平时存心尽管作恶,以待子孙为修忏法,是先已知有罪,而故造之,又强横不悔,冀图死后幸免,此种存心,己自可诛,安能符合忏悔义。

  (二) 梁皇忏中的梁武帝妃郗氏,性奇妒,死化巨蛇,通梦于帝,求为修功德使离苦,帝乃请宝志等十高僧,为修忏法,遂生天上。三昧水忏中的悟达法师,先曾供养一病僧,僧病愈,告之曰:你后有大难,当往南山某处见我。师后膝生人面疮,作人言:谓是汉晁错,报师前身袁盎陷害之仇,师乃亟往僧处求救,僧为疮说法掬潭中水洗,人疮言:既蒙迦诺迦尊者,为解冤结,今当去矣。疮遂愈。吾人就此二事看来,郗氏幸逢宝志等高僧,悟达幸逢诺迦尊者,乃至盂兰盆会中,目连之母,其子修成罗汉,又幸逢四方解夏得果僧众,为作功德,此皆因缘殊胜,乃得忏罪。今之孝子贤孙,虽能请僧,然而能请到此类圣僧否?如其不能,则虽依忏念诵,亦只有文字在,德不盛,心不虔,安能生效。

  (三) 郗氏通梦于帝,求修功德,悟达亟往求救,愿解冤结,是此二人,内心皆已后悔,外复有胜缘助之,所以皆得解脱。今刖明知有罪,而刚愎续造,是自心并不悔,背于忏义矣。

  (四) 郗氏化蛇通梦,悟达膝生恶疮,目连母以手掬食,化为火炭,是此三主角,自身皆在场,故极易修忏。世人死后,落于何道?无从觅致,子孙为修忏时,自身未必在场,能否感通,大成问题。

  (五) 纵使生前嘱咐,言之谆谆,死后子孙,未必贤孝,能听吾言,万一被认为乱命或迷信,或因贫穷,而不举行,则刀山汤镬,必不免矣,所以自不敛迹,恣意造罪,而委托他人代忏的计划,实属危险已极。

  (六) 经中虽有:死后四十九日内,生人为修功德,死人七分获一、六分生者自受之说,然此亦就生时造时,不知有罪言之,若明知故作,安能担保死后能改变心肠,回心向善,万一仍蛮横不改,或已过七七之期,即中阴身已灭,三途已生,诵经拜忏,恐亦枉然。

  (七) 生时造罪,死后亲属,为作佛事超荐,有时有效,有时则效力极微。有效者:如地藏经中,婆罗门女,其母堕无间地狱,赖女供养先佛塔寺功德,得以生天。又盂兰盆经中,目犍连母,堕饿鬼道,赖其子为设盂兰胜会,亦得生天,是皆经语,不何不信。效微者:若子女孝心,及道德神通,不如婆罗门女及目犍连,外缘不如觉华定自在王如来,及诸方大德众僧,则效力极微。总之,此事极难言,决不可固执成见,谤经谤法也。

  (八) 拜佛忏罪,亦如洗澡去垢,洗澡是浴身,拜忏是浴心,不但死后他人可代行,即生时自身亦可举行,以荡涤无始以来,积集如山的过恶。笔者在大陆时,即已拜过两次三昧水忏,多次大悲忏,在台湾尚不多见有人作过此种佛事,希望缁素大德,倡导举行,俾无数学人,能湔祓三业罪愆,则功德无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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