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人佛教 > 净土宗 > 因果启示 >

自咒咒他。偏憎偏爱。

  自咒咒他。偏憎偏爱。

  此句是咒诅而无直可求者。凡怒而自咒。又兼咒他人者是也。斯乃小人女子。召灾之先兆。往往有不待死而立如所咒者。可不戒乎。

  堰典妻。尝与人私。又窃邻家一手巾。邻家诟詈。典乃自咒咒他曰。吾妻果与人私。及窃汝手巾。当为雷击。否则汝必当此。无何。典毙于雷斧。胁下有字曰。痴人保妻。妻亦震死。胁下亦有字曰。行奸为盗。

  周郑子罕曰。有诅有咒。乱之本也。夫生死有定命。非爱所能生。岂憎所能死。今也乃自咒咒他。惑之甚矣。愚之甚矣。

  偏憎偏爱。所指甚广。凡君之于臣。父之于子。夫之于妻妾。主之于仆隶。皆有之。惟妇人于前后嫡庶间尤甚。故昔曾子丧妻。终身不娶。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杀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有其免于非乎。善哉。此惧有偏憎偏爱。而全父恩者也。然而妻亡不娶。人情所难。惟求于娶之之后。恒能体认曾子之言。庶几不至大谬耳。

  东海徐甲。前妻许氏。生一子。名铁臼。许亡。改娶陈氏。性凶妒。欲杀前子。陈生一子。因名铁杵。欲以捣臼。铁臼被诸棰楚。冻饿而死。时年十六。亡后旬余。鬼忽还家曰。我铁臼也。我母诉冤于天。得天曹符来雪恨。令杵病死。与我遭苦时同。陈百计求禳。不去。于时铁杵六岁。忽腹胀体痛。遍身青紫而死。

  周魏。慈母者。孟阳之女。芒卯后妻也。生三子。前妻有子五人。皆不爱母。而母遇之甚厚。五子犹不爱。慈母乃令其三子。不得与前妻子齐。衣服饮食。起居进退。甚相远。前妻五子犹不爱。未几。前妻中子犯魏王令。罪当死。慈母忧戚悲哀。朝夕勤苦以救之。或曰。子不爱母。至甚也。何为勤劳忧惧如此。慈母曰。妾之亲子。虽不爱妾。妾必救其祸。而除其罪。今于前子。则不然。何以异于无母哉。其父为其孤也。而使妾为其继母。继母为人母。而不爱其子。可谓慈乎。亲其亲而忽其前。可谓义乎。不慈不义。何以立于世。彼虽不爱。妾可妄义乎。遂说魏王。王高其谊。乃赦而复其家。自此五子亲附慈母。雍雍若一母。因以礼义训导八子。咸为魏大夫卿士云。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