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而有以為。

謙之案:石刻末句「下德□□而有以為」,□□二字原缺泐,據他本補之,似當作「為之」二字,實誤。譣文義當作「下德無為而有以為」,補「無為」二字。「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內經太素卷二順養篇楊上善注及周易集解乾九家易引二句並同。史記酷吏傳引首四句同。「上德無為而無以為」,文選魏都賦注引作「而無不為」,與傅、范本同。

范應元曰:「上德無為」兩句,韓非、王〈言利〉、王弼、郭雲、傅奕同古本,河上公作「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今從古本。

俞樾曰:案……韓非子解老篇作「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也」,蓋古本老子如此,今作「無以為」者,涉下「上仁」句而誤耳。傅奕本正作「不」。

謙之案:碑本作「無以為」,是也。皆川愿老子繹解云:「一作『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下德為之而無以為』,疑從褚本者。」褚本者,晉王右軍書道德經有褚遂良貞觀十五年跋之本,由此知王羲之本與傅本正同。惟「上德無為而無以為」,較之「上德無為而無不為」,於義為優。蓋太上下知有之,故不為而成也,五十七章所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是也。「無為」與「無以為」似無所區別,然而「無為而無以為」與「無為而有以為」則區別甚大。傅、范本下句「下德為之而無以為」,較以碑本「下德無為而有以為」,傅、范本「下德」與「上仁」句無別,「下德為之而無以為」與「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二句全同,於理安乎?畢沅曰:「『無』,河上公、王弼作『有』。案應作『有』,或奕本傳刻誤。」畢說是也。且「上德為之而無以為」,范云:「韓非同古本。」今韓非無此句,非韓非無之,經文固無是也。

馬其昶曰:案「無為」舊作「為之」,誤同「上義」句,傅本又誤同「上仁」句,注家強為之說,皆非是,今為正之。德有上下,其無為一也。以其不失德,故雖無為之中,而仍有以為。

謙之案:馬說是也。六十三章曰:「為無為。」無為而有以為也。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

謙之案:上文以「無為」為主,分別「無以為」與「有以為」;上德「無以為」,下德「有以為」。此文以「為之」為主,分別「無以為」與「有以為」;上仁「無以為」,上義「有以為」。范本同此,傅本「上義」作「下義」,誤。

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仍之。

畢沅曰:「仍」,王弼作「扔」。案說文解字:「仍,因也。」扔亦因也,夏時有扔氏是此字。

謙之案:御注、遂州、邢玄、景福、慶陽、磻溪、樓正諸石本,嚴遵、傅奕、柰卷、室町、顧、彭諸本,皆作「仍」,范本作「扔」,作「扔」是也。廣雅曰:「扔,引也。」,廣韻曰:「扔,強牽引也。」「扔」與「仍」音義同,但「扔」字從手,與攘臂之義合。范曰:「揎袖出臂曰攘。『扔』字,王弼與古本同,世本作『仍』,今從古本。」

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劉師培曰:案韓非解老篇云:「故曰:『失道而後失德,失德而後失仁,失仁而後失義,失義而後失禮。』」據此文觀之,則王本、河上本均脫四「失」字。

馬敘倫曰:後漢書崔駰傳注引無四字,朱穆傳注引有。輔行記一之三引更有「失禮而後智,失智而後信」兩句,然各本及莊子知北游篇引並同此,又譣義亦不當有此兩句及四「失」字。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嚴可均曰:「忠信之薄」,御注作「之簿」,下「不處其薄」亦然。羅振玉曰:「首」下,景福本有「也」字。

謙之案:傅、范本、室町本亦有「也」字。李翹曰:「莊子知北遊篇引云『禮者道之華而亂之首也』,誤合下為一句。」

宋翔鳳曰:老子著書以明黃帝自然之治,即禮運篇所謂「大道之行」,故先道德而後仁義。孔子定六經,明禹、湯、文、武、周公之道,即禮運所謂「大道既隱,天下為家」,故中明仁義禮知,以救斯世。故黃、老之學與孔子之傳,相為表裡者也。又曰:「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按此言世風之日漓也,道德仁義遞降,而以禮為治民。三千三百皆所以約束整齊其民,由忠信之既薄,而禮為治國之首。亂,治也。老子言禮,故孔子問禮。

謙之案:宋說辨矣,然未明學術源流,以「亂」訓「治」。證之經文六十四章「治之於未亂」,則「治」「亂」對文,此處不應獨訓「治」。老子蓋知禮而反禮者也,故曰:「處其厚,不處其薄。」

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

謙之案:韓非解老作「前識者,道之華也,而愚之首也」。「前識」二字,嚴遵本作「前職」,註:「預設然也。」據註知「職」為誤字。「愚之始」,傅本「始」作「首」,王弼注「道之華而愚之首」,是王本當亦作「首」。范、柰卷作「始」。又禮記曲禮正義引云:「禮者忠信之薄,道德之華,爭愚之始。」

易順鼎曰:按所引「道」下有「德」字,「愚」上有「爭」字。竊謂「愚」當作「遇」,即書盤庚「暫遇姦宄」之「遇」,又即淮南「偶〈月差〉智故」之「偶」。呂氏春秋勿躬篇「幽詭愚險之言」,王氏經義述聞以為「愚」即「遇」。「愚」、「遇」古字通用,知此書亦然矣。愚之始,即邪偽之始也。

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嚴可均曰:河上作「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王弼亦然。

謙之案:諸河上本有異同。一河上本下兩句並作「居」,室町本、傅、范本四句皆作「處」,孫盛老子疑問反訓引同。范應元曰:「韓非、嚴遵同古本。一本下兩句『處』作『居』。」畢沅曰:「王符潛夫論作『不居其薄』,與王弼本同。朱穆崇厚論引上二句作『處』,下二句作『居』。」又「故去彼取此」,嚴本無「故」字,淮南道應訓引此句同此石。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奚侗:首、始韻,薄、華韻。

李賡芸曰:按薄與華韻,首與始韻。古讀華如尃。公羊哀四年「蒲社災」,穀梁、左氏皆作「亳社」。禮記郊特牲「薄社北牖」,釋文云:「本又作亳。」是「蒲」即「亳」之證也。鄧廷楨曰:薄、華為韻。華古音讀若荂,魚、虞部字。薄從溥聲,則魚、虞部之入聲也。

右景龍碑一百二十九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三十三字。河上題「論德第三十八」,王本題「三十八章」,范本題「上德不德章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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