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句经讲记(四十六)

  ◎1997.10.16讲于法云文教协会

  法句经讲记(四十六)

  释传道主讲

  北传〈放逸品第十〉有二十章

  南传〈不放逸品第二〉二一~三二偈

  贰、释颂义及因缘

  【北传】

  15.若前放逸 后能自禁 是照世间 念定其宜

  前,音(钱)chian5精干切

  逸,音(佾)it8英直切

  后,音(户)ho7喜度切

  16.过失为恶 追覆以善 是照世间 念善其宜

  过,音(告)kə 3求告切

  覆,音(福)hok4喜谷切

  17.少壮舍家 盛修佛教 是照世间 如月云消

  少,音( )siau2时矫切

  云,音(云)un5英群切

  18.人前为恶 后止不犯 是照世间 如月云消

  北传十五~十八章,因为与十三、十四两章出自同一譬喻因缘,所以一并作解说,且释义如下:

  「若」先「前」对于烦恼贪瞋痴的现起,未能心生警觉,以致「放逸」言行,随逐烦恼而造恶;尔「后」,「能」警觉其过患而思「自」我「禁」制,如「是」之人,其面对自我的智慧与勇气,适足以「照」耀「世间」。然为对治过往的放逸心行,「其」人则「宜」应在戒──德行的基础上,忆「念」修习佛说之「定」法(「念定其宜」,乃「其宜念定」之倒装),以熏发智慧,始克为功。

  若曾「过失为恶」,如今不但痛悟前非,而思补救(「追」,补救之意),反而(「覆」,反而之意)加「以善」行,如「是」之人,其面对自我的智慧与勇气,适足以「照」耀「世间」。然为对治过往所造之恶业,「其」人则「宜」忆「念」修习佛说诸「善」法(「念善其宜」,乃「其宜念善」之倒装),以善念善行取代恶念恶行。一旦恶止、善行,又能于此不起止恶行善相,即得渐离系缚而趣向解脱

  若「少壮」即「舍」俗出「家」,出家后又能极力勤修(「盛」,有极点、极力之意。「盛修」,意为极力勤修)「佛」陀所「教」示的三学八正道──从建立正见、确立正志,而表现为正语、正业、正命,依正念,修正定,次第正精进,终将引发无漏慧而解脱。如「是」之人,其心行适足以「照」耀「世间」,「如」一轮明「月」,在烦恼般的乌「云消」散之后,定然朗照夜空。

  若「人」先「前为恶」、不知悔过,听闻佛法以「后」,能幡然醒觉,「止」息众恶「不」违「犯」,依佛教法勤修善,又复能清净自心,如「是」之人,其心行适足以「照」耀「世间」,「如」皎洁的明「月」,在乌「云消」散后,即朗照夜空。

  以上北传十三~十八章,是释尊依于此下的因缘而宣说的:

  当释尊住世之时,有五百商人自海上寻宝归来,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带着七宝,准备返回他们的国家;不料途经一处深山,竟迷失在山林间,遍寻不着出路。在粮食耗尽,又无外援的窘境下,一行人于是皆饮恨饿死在山中,而所携带的珠宝财物,也尽散落山间。

  当时有一释沙门,正在山中修道,他见一行人凄惨的死去,又留下如许无主的财宝,不禁生起这样的念头来:『我在山中勤苦修道,算来也有七年了,非但不能得道,又贫苦得衣食不继。与其再这样一事无成下去,还不如将这些无主的财物,带回去成家立业!』

  心念至此,释沙门于是将财宝拾集一处,并打包好,准备疾驰离开山林,返回俗家。此时,释尊念及此比丘得度的因缘已届,便幻化作一比丘尼,剃发着僧服,可是却上了妆、画了眉,还戴了一身的金银璎珞,沿着山谷入山。二人在路上相逢,释尊化现的比丘尼,就向该比丘顶礼问讯。这是因为在佛世,比丘被赋予教育比丘尼的责任,所以比丘尼见到比丘,就如同学生见到师长,理当顶礼问讯一番。

  比丘见到比丘尼这副怪异的模样,忍不住呵斥她说:『剃发着法衣,妆脸佩璎珞,求道之法,难道应作如此妆扮吗?』

  释尊化现的比丘尼不假思索地就反诘他说:『舍俗出家,禅修山林,却不能离欲净心,沙门之法,难道就应该如此吗?为何贪取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呢?忘失修道之初心、不念无常,放纵自己的欲贪、快意驰求,如此,只徒然增添自己的罪报罢了!』于是,比丘尼就说了以下的偈言:

  「比丘谨慎戒,放逸多忧,

  变诤小致大,积恶入火焚。

  守戒福致善,犯戒有惧心,

  能断三界漏,此乃近泥洹。」

  说完这二首偈颂,释尊于是现出相好光明的佛身来,比丘见了,顿时悚然心惊,就赶紧顶礼佛足,向释尊忏悔自陈:自己愚痴迷谬,以致违反佛的教授教诫,犯下如此恶行。而今罪业既成,该如何弥补自己的过恶呢?释尊因此再为他宣说以下的四首偈言:

  「若前放逸,后能自禁,

  是照世间,念定其宜。

  过失为恶,追覆以善,

  是照世间,念善其宜。

  少壮舍家,盛修佛教,

  是照世间,如月云消。

  人前为恶,后止不犯,

  是照世间,如月云消。」

  比丘听闻了释尊所慈示的道理,不觉心开意解、烦恼暂息。于是他再次顶礼佛足,以示内心的感恩,然后就到树下修数息观,在定中忆念思惟佛所说法的深义。终而在定慧相应中,悟证无我无生,成就阿罗汉果。

  ※※※※※※※※

  上述第十六章说:「过失为恶,追覆以善」,若按字面去了解,很容易误解为善恶、功过可以相抵;认为先前作恶,只要日后再作些善事功德,就可以弥补过去。然依佛法的理论,却并不如此。如在一张白纸上,以红点来代表我们所造的善业,黑点代表恶业的话,那红点的数量多,就表示我们善业造得多;黑点的数量多,就表示我们恶业造得多,红点是不能取代黑点而存在的。

  既然如此,那佛说:「过失为恶,追覆以善」,又该如何来理解呢?从《盐喻经》1里,我们或可明了佛说的真义。经中,佛举了三个比喻,来说明作不善业,何以有受『苦果地狱之报』与『苦果现法之报』的差别,谨概述如下:

  佛告诸比丘说:若有人作了不善业以后,既不知修身、修戒、修心(定)、修慧,寿命又甚短,那就如:投一两盐于少水中,必令此水咸不可饮。亦如:贫贱的羊主人,被极有威势的国王、大臣强夺其羊,而无力讨回。又如:穷苦弱势的负债人,欠人五钱,乃至一钱,都会因自己的无力偿还,而被债权人所缚。所以作不善业者,若不知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寿命又不长,那他定然要受『苦果地狱之报』。

  反之,若有人作了不善业以后,深生忏悔,又能修身、修戒、修心(定)、修慧,并且寿命极长,那就如:投一两盐于恒河水中,不能令恒河水咸不可饮。亦如:一极有威势的羊主人,虽被人窃取其羊,仍有力夺回。又如:一产业无量,且极有权势的负债人,尽管欠人百钱,乃至千万,都不致被债权人所缚。所以作不善业者,若知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寿命又长,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忏悔、修善,那他定受『苦果现法之报』,也就是得以重罪轻受。

  由上所说,可知善恶、功过虽不能相抵,然只要真心悔过,勇于断恶的相续心、相续缘,转而勤修善业,那末,善多恶少,即使罪报现前,苦受也会相对减轻。「过失为恶,追覆以善」,是应该这样来理解。所以佛弟子必先建立有善有恶、报必由业、有前后世,以及有凡夫圣者的世间正见,唯有肯定善恶有报非怀疑、只争来早与来迟,那我们才可能坦然接受现生的一切境遇──因为这全由现生或过去生,自己的造作而来,怪不得别人、怨不得上苍,更非关命运

  只是,众生造起恶来,往往无比畅快,等到罪报临身,又因不知自己造业在前、受苦在后,所以更加迷惑、更加无明,而更造恶业,也因此更是浮沉苦海轮回无已!这所以很多人一遇横逆挫折,或伤病死别,总会不解地问:为什么是我?为什么要我承受这样的痛楚?殊不知:现实的一切──身心、社会、自然,固然由自他过去自作或共作的业因感果所共构,却也是决定自他未来的业因。换言之,你可以将现实的一切,都看作是自己的业报;但是别忘了:在受报的同时,我们的造作,又决定了自己的未来。理解得这一层,我们有什么权利苦恼悲观呢!

  世间凡夫,任谁都无法得知自己或别人前生造了什么业,以致今生要承受何种果报因果业系是如此庞大而复杂,它并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数学题,也不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单一转换。我们与其去追究过去生何因何缘得此结果,或为今生既成的恶业、境遇忧惶难安,倒不如接受现实的一切、面对现实的一切,依佛所说法,勤修戒、定、慧,尽己所能,广造诸善来对治,这才是扭转现生困境的根本之道。

  为何要修身、修戒、修心(定)、修慧呢?因为业报的现起,除了夙因,还要有现缘的熏发。这个现缘就是我们的见爱无明;以见爱无明为缘,才成熟夙因,感得异熟果报。所以,不是藉助改运、改名、改风水地理等等,去改变果报;而应当修集福德智慧,来净治见爱无明。无有无明我见、爱行为缘,识便不起染着,生死轮回的钩锁即从此截断,而能感果受报的业种亦自然萎谢。或许现生我们还达不到这究竟的境地,但至少在佛法的多闻熏修中,学习勇于承担、勇于面对,不逃避、不退缩,身虽苦、心不苦!

  佛法的最可贵处,也就在佛是为凡夫说凡夫所可修可行之法,以令其超脱烦恼迷惑,升登圣者的境界。特别是:转已然之后的救赎(救苦救难),而为未然之先的自力开创──从因地上止恶、行善、净心,教人从根本彻底地终结自己的苦难,这比起其他宗教一味的劝人为善,或为荣耀教主、或为自己的来世生天而行善,无疑有着更深刻的理论内涵。说来,释尊还是推动『自力救济』的始祖呢!佛弟子该如何谨记佛陀此一靠自力、不依赖他力的教示,并用生命来依教奉行呢!

  【北传】

  19. 生不施恼 死时不戚 是见道悍 应中勿忧

  恼,音(老)l 2柳稿切

  死,音(史)su2时矩切

  戚,音【策】chhek4出格切

  悍,音(限)han7喜扮切

  为佛弟子,如「生」时能持守道德:克制自己不善的言语、行为,净化爱染执着,「不施」予众生逼迫「恼」害,又能从事饶益众生的种种善行、以利乐众生,那末,「死时」便能心安理得、俯仰无愧而「不」须忧「戚」。因为如「是」之人,终将在勇猛(「悍」,勇猛地之意)精进中断惑「见道」(「是见道悍」,为方便解说,释义为「是悍见道」),以其凡事皆相「应」于佛说的「中」道而行,是故「勿」须再「忧」心于退堕。

  【北传】

  20.断浊黑法 学惟清白度渊不反 弃猗行止不复染乐 欲断无忧

  浊,音【独】tak8地学切

  黑,音(赫)hek4喜激切

  白,音(帛)pek8边极切

  渊,音(焉)ian1英坚切

  弃,音(去)khi3去记切

  猗,音(意)ii3英记切

  复,一音(负)hu7喜拒切

  一音(臭)hiu3喜救切

  一音(福)hok4喜谷切

  染,一音jiam7入念切

  一音(冉)jiam2入检切

  乐,音(鹿)lok8柳鹿切

  断」除污「浊」不净的「黑法」──恶法:烦恼贪瞋痴及不善的身口业行:杀、盗、邪淫,恶口、妄语、两舌、绮语;所修「学」的「惟」(同『唯』)独良善「清」净的「白」法──善法:十善业、三学八正道等,如此则能「度」脱生死深「渊」,「不」再「反」(同『返』)回苦恼的轮回。

  放「弃」依靠(「猗」,依靠之意)放逸言「行」举「止」而得的感官享受,「不复染」着色、声、香、味、触及男女等欲「乐」。「欲」贪「断」,即不再为贪求不到而起瞋恨、无明造恶,也就「无」须再「忧」虑因造恶而堕落恶趣。

  ※※※※※※※※

  本品各偈,佛为令众生不放逸,虽然或说修戒,或说修定,或说修慧;但这只是说法的侧重点不同,而实应戒定慧三学俱修。因戒,是克己不害他的道德;有戒,才能自我克制烦恼的冲动,不致放纵逸乐、造恶堕落。定,是保持正念现前、不轻举妄动的安定力;有定,才能不为外界的色声香味触等境界诱动,而让道德逾矩。慧,是正见放逸过恶及后果的洞察力;有慧,才能时时以警觉心抉择身口意业的当为与不当为。有戒、有定又有慧,那末无须强自压抑,我们的起心动念、动身发语,即自然合于道德的轨律。

  在释品题时,曾引印顺导师所言,说不放逸,即相当于警觉心。警觉什么呢?警觉我们的想法、说法、做法,对自己、对他人、对团体、对社会、对自然,所可能产生的正面或负面的交互影响。我们有没有过这样的自我警觉?我们曾不曾经意识到自己的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一种脸色,或者一句话、一个动作,都可能带给别人希望或伤害?大多数人不曾警觉到这些,而只是任性地按照自己既有的表达方式去想、去讲、去做,未及深思后果。有时自己会讲出那样的话、做出那样的举动,连自己都莫名其妙。我们有没有问过自己:我为什么会这样表达?我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心中又潜藏着什么恶的成分?

  尝说善恶的定义为:利人利己,或损己利人之谓善;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之谓恶;换言之,善与恶是在自与他(他包括人类及其他动、植、矿物)的互动中表现。学佛,不是犯不得过错,而是不断地不断地在过错中,检视自心不曾发现或显露的恶;不加掩饰、不找理由、不将责任的归属全部推给他人,而只是赤裸裸地面对这个恶,然后净化它、断除它。当我们恶的心行越来越少,善的心行越来越纯净,那不必等到解脱,现生就可以活得自在、安详!

  (待续)

  【注释】:

  1.《中阿含经》卷第三(一一)《盐喻经》(大正1.433上~43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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