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梵网经讲录 贰 列重轻戒相(分二) 四十八轻戒 第十三·谤毁戒

  第十三‧谤毁戒

  若佛子。以恶心故。无事谤他良人善人。法师师僧。国王贵人。言犯七逆十重。于父母兄弟六亲中。应生孝顺心。慈悲心。而反更加于逆害。堕不如意处者。犯轻垢罪。

  「恶心」﹕指瞋恼之心,欲他人陷没遭殃。「无事」:无见闻疑三根,即无根谤人。故造谣言,加害贤人,说他们有什么什么错处,什么什么坏处,说他们或犯十逆,或犯十重。「父母兄弟六亲」:菩萨视一切人,皆如父母兄弟六亲眷属。

  具缘:此是性遮二业。六缘成罪。(一)无罪:对方没有罪,无故地谤毁。(二)无罪想:自己知道人家没有罪,也有这个思想。(三)谤毁心:有这种谤毁心,正是业主。(四)所说过:即是七逆十重等。(五)所向人:向同法谤同法,或向外人谤外人,故轻。向外人谤同法,即是向外界谤三宝中罪过,且是无根毁谤,属重,亦属重戒所摄。(六)前人领解,随语随人结罪:谤毁的时候,旁边这个人听懂了,领解了,这罪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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