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梵网经讲录 贰 列重轻戒相(分二) 四十八轻戒 第十八·无解作师戒

  第十八‧无解作师戒

  若佛子。应学十二部经。诵戒者。日日六时。持菩萨戒。解其义理。佛性之性。而菩萨不解一句一偈。及戒律因缘。诈言能解者。即为自欺诳。亦欺诳他人。一一不解。一切法不知。而为他人作师授戒者。犯轻垢罪。

  夫身为佛弟子,当以宏法利生为己任,故应熟学十二部经以为度生之本。谚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世间法尚矣,况出世法,其志在拯人离苦得乐耶?又诸经典中,以戒经尤为大士之根本。世人虽属多闻,若无戒律修持,道德基础不稳固,则功亏一篑,经不起考验。故大士应当日日昼夜六时,熟读诵持禁戒,令其精熟。诵之于心,持之于身。

  然不但诵文而已,又必深解其义理,始臻事理不二,圆融无碍之精妙。佛性之性,要精通而且要熟练。不但诵文而且必须要解其义理。佛性之性,乃众生本源自性,性净明体,妙真如觉性也。此为无作戒所依之体。菩萨戒乃是无作无为,无修无证,成佛之毕辙。即依此无作戒(本性),还为成佛种子。佛性有三种:(一)正因佛性。(二)了因佛性。(三)缘因佛性。自性本源清净,是正因佛性。菩萨戒者,是缘了佛性。全一性以起二修,全二修而成一性。到究竟处,是二而无二。故戒文曰:「佛性之性」,即是诸佛本源佛性种子也。

  又「不解」者,意谓凡夫浅智,谁能法法全通。但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切不可鱼目混珠,滥竽充数,则尚无大过。但若不解一句一偈,即戒律少分因缘:云何是戒相?云何是犯相?云何是开缘、具缘等?若一一不解而强言能解,自属欺诈,不单内乖其心,且外误他人。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眩惑无知,使人丧失道种,误入歧途,因果何等严重!是故一一戒律皆不解,一切佛法皆不知,岂能作他人授戒师?

  此属遮业。受戒不学,是一过。妄欲作师,又一过。随事结罪。开遮者,比丘为在家人授终身五戒,及六斋日授八关齐戒,无犯。然亦须知五戒八戒义趣,始不违佛意。

  戒文中所谓十二部经者:

  长行重颂并授记,孤起无问而自说。

  因缘譬喻及本事,本生方广未曾有。

  论议共成十二名,广如大论三十三。

  (一)长行:经文中一行一行者是。

  (二)重颂:有的是四个字一句,有的是五个字一句。亦云应颂,前边之长行说完后,复以偈诵或祇夜重说一遍,使人更加明白其道理,并增助记忆经义。

  (三)授记:佛为诸大弟子菩提记,何时成佛?国土何名?劫术长短等等。

  (四)孤起:就是孤起颂,亦云伽陀。此颂与前文后文无连带关系,孤屹而起,如法句经。

  (五)无问而自说。佛说一般经典,必先由弟子腾疑启请,方为说法。唯独《阿弥陀经》,是佛不问而自说。盖因《弥陀经》之境界太不可思议,非大众所能想象。佛以大悲本怀,故不经启请而自为宣扬。

  (六)因缘:述佛弟子以何因何缘,得何种果报。多阐述宿世修道之因缘。

  (七)譬喻:如《法华经》中之〈药草喻品〉,以雨水喻法雨;三草二木,喻众生的根性,利钝不同。佛经里多用譬喻来阐释深奥之道理,助后学有所契悟而易入。

  (八)本事:佛及大菩萨过去生之因缘,如《法华经》上〈药王菩萨本事品〉。

  (九)本生:佛本生所作之事的记录。

  (十)方广:方就是正,广就是大;即表示这种法既方且广。如《大方广佛华严经》。

  (十一)未曾有:从前未曾说过,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十二)论议:佛之大弟子所作诸论,以阐经律,推而广之。以上,共成十二部,若要广解这种道理,要看《大智度论》第三十三卷。

精彩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