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

《妙法莲华经》,简称《法华经》,(梵语:Saddharma Pu??arīka Sūtra),後秦鸠摩罗什译,七卷二十八品,六万九千馀字,收录於《大正藏》第9册,经号262。梵文Saddharma,中文意为「妙法」。Pundarika 意译为「白莲花」,以莲花(莲华)为喻...[详情]

妙法莲华经讲记 讲述经题

  讲述经题

  首先讲我们采取的讲本是,后秦鸠摩罗什大师所译本。前秦是苻姓所建,后秦是姚姓所建,所以后秦又称姚秦。鸠摩罗什大师,于后秦弘始八年(西元四○六年)译出。当时僧睿法师笔受并为作后序。前此已有竺法护法师于西晋太康七年(西元二八六年),译本名《正法华》。这两种译本,相距约一百二十年。 据说智者大师,昔于世尊处亲闻此经,所以深得佛旨,智慧不可思议。只讲经题,便写了一部《法华玄义》,所谓九旬谈妙。我没那种智慧,只得简单讲述一番,请大家原谅。

  罗什大师翻译这部《妙法莲华经》,原来只有二十七品,缺〈提婆达多品〉。后来上定林寺释法献,于于阗国得梵本,有〈提婆达多品〉。经瓦官寺沙门法意法师译出,然犹未安经内。至梁末西天竺优禅尼国沙门拘罗那陀,华言真谛,又翻此品,始安〈见宝塔品〉后。竺法护法师之《正法华》,〈见宝塔品〉后便有此品。据传说,?岭以西多有此品,?岭以东多无此品。所以什公所译,缺此一品。

  以下便讲经题。

  「妙」

  绝粗为妙,无上为妙。真谛、俗谛、中谛,三谛互相隔离为粗。此经三谛圆融,说真一切真,说俗一切俗,说中一切中,亦即天台之说空一切空,说假一切假,说中一切中,是之谓妙。此经显一乘教义,开三显一,开权显实。开三三即一,显一一而三。开三系实之权,显一系权之实。实者无性,权者缘起。以无性故,方能随缘成物。法随缘起,定无自性。故无性随缘成万法,万法无性体空寂。是以虽三不碍一,虽一不碍三,虽权不碍实,虽实不碍权,理不碍事,事不碍理,复事事无碍。法如此无上,故曰妙。

  所以诸法有是因缘有,因缘有则有即非有,非有而有。诸法空是因缘空,因缘空则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有即非有,不空而空,则全有即空。非有而有,空而不空,则全空即有。如是则有非空外有,空非有外空。有之与空,相成而复相夺,相夺而复相成,故曰妙。

  全有即空,曰诸法实相;全空即有,曰实相诸法。诸法者俗谛,实相者真谛。诸法实相,实相诸法,不二不异,不纵不横曰中谛。如是则俗亦中、真亦中,故曰妙。

  「法」

  法者轨则义,能生物解。佛以法度众生,众生闻法而得度。故佛以法为师,法因佛而弘。

  《大乘起信论》云,法者众生心,具体大、相大、用大三义。体大者唯是一心,相大者唯心所现,用大者唯心所造。既然法即是心,而一心具二用,二用者不变与随缘。一心不变,即是真谛;一心随缘,即是俗谛。不过约心言谓之智,约法言方谓谛。真谛于心曰实智,俗谛于心曰权智。

  《金刚经》云,离一切相,即一切法。故法者离言语相,离文字相,离心缘相。是知法性无性,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例如「热」是法,其法离乎「热」字。如果热字即是热法的话,应该先热黑板和粉笔,但是我试摸热字,一点儿不热,便知法离文字相。再说我们发「热」的音声,亦不是热法。如果音声是热法的话,应该先热牙齿、舌头和嘴巴,是知法离言语相。再者我们思想「热」时,亦不是热法。如果思想就是热法的话,应该先热我的心,是知法离心缘相。

  于佛法中,法有四种,即教法、理法、行法、果法。教法是佛言教,理法申述义理,行法重于修行,果法在于亲证。声闻重于言教,缘觉重于义理,菩萨以行为贵,唯佛证果究竟。此经开三显一,所以具足教理行果四法。

  「莲华」

  莲华即是譬喻法。莲华出污泥而不染;法者入生死,救生死,而不染生死。此称芬陀梨华也,芬陀梨华白色,取其色正义。一乘乃三乘之本,故取白色,白色者出一切色。此华未开放时,名屈摩罗;开放而将落时,名迦摩罗;正开放时,名芬陀梨。

  天台释莲华义最详。莲华异于其他华者:第一华实具足。莲华与莲实(莲子)同时俱有。譬喻一佛乘法,即实而权。莲实犹实也,莲华犹权也。第二华开莲现。莲华开敷,莲实即时而现。譬喻即权而实也。第三华落莲成,莲成亦落。譬喻一乘佛法,非权非实。莲华之特性,华实一时具,用喻一乘法因果一如。

  「经」

  梵语修多罗,译为契经,简称为经。有贯穿义,贯穿者,以理贯文也。

  「后秦龟兹国三藏法师鸠摩罗什奉诏译」

  后秦即姚秦。鸠摩罗什大师,祖本天竺人。父鸠摩炎时始至龟兹国(在今新疆之库车、沙雅二县之间)。通达经律论三藏者,名三藏法师。罗什大师七岁,随母出家,聪明绝世,日诵经千偈,每偈三十二字,凡三万二千言……

  于姚秦弘始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至长安,止西明阁及逍遥园,始译众经,出经论三百余卷。此《妙法莲华经》,即其中之一。罗什大师卒于何年,诸记不同,有云弘始七年、八年、十一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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