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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饬终章程

念佛助生极乐团章程

  余姚佛学会(印光法师校订)

  序

  称念弥陀名号。求生极乐国土。为如来胜方便。然三昧未成。业境可畏。净念不续。往生多阻。平日修持精勤。全仗自己。临殁提撕引导。尤赖助把持。则随业升沉。出苦无日。古斯时千钧一发。实可畏也。若有善友。为助病人。使目睹圣像。耳闻佛号。净其境界。摄其正念。则末后一著定当突破铁围。往生净土。非业力所能牵住矣。超脱三界牢笼之苦。永免死生流转之悲。尽举天地间事。孰有较胜于斯者。爰邀同志。组织念佛助生极乐团。缔无上之胜缘。期同登乎净域。订定章程。开列于后。各界善信。幸垂鉴焉。

  第一章  总则

  一、本团定名为助生极乐团。

  二、本团以援助临殁行人。往生极乐世界为宗旨。

  三、凡佛学团体中人。均有加入本团之义务。

  四、入团时。须报名注册。详载自己年龄职业。及通信处。

  五、本团公推团长一人。并设理事若干人。襄助团长指挥一切。兼司报告记录。及会计事宜。任期均以二年为限。连举得连任。

  六、行人病亟。照章邀请本团助念时。由团长及理事邀集团友。团友闻邀即至以免贻误。

  七、本团经费。由团友自行乐助。并不在外募捐。

  八、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团友会议订定之。

  第二章  邀赴规则

  一、凡邀请本团助念者。须由家内主持人。或代理人。填明邀请书。详载病人名号、年岁、职业、详细住址。并声明照章行事。决无违碍等情。经团友介绍。俟理事考核行之。

  二、团友家属设有深信切愿。求生极乐。预拟命终之际。欲邀本团念佛协助。又虑子侄辈稍不留意。坐失机宜者。可填就助念预约书。详载本人名号、年岁、职业、详细住址。及预约之言。并指定代表人。(家属代表)嘱家属听受指挥。予以便利。又声明照章行事。决无违碍等情。通告理事存记。惟其事之允许与否。当由本团会议定之。助念预约书。有家属全体署名签字或盖章。则更完善。届时(临命终时)本团接到代表人报告。方可察核行之。

  三、凡邀请本团助念者。时期长短。或三日。或五日。或若干日。得预先订定。但以三日为最小限。需延长者。届时再订。

  四、邀请助念团之家属。须举定代表。以便与本团代表接洽一切。代表人须佩戴徽章或符号。

  五、本团遇有邀请助念时。应会集团友。推举代表。以便与邀请家接洽。(助念团友邀集单另备)并推举庶务会计等员。帮同理事。筹备住所膳食等项。

  六、本团各员。赴邀请家助念时。须佩戴本团徽章。代表人加佩代表徽章。

  七、助念期内。各团友须认定每日值班时刻。挨次轮值。如不能准时值班时。须切实托团友代理。

  八、助念时刻。或全昼夜。或因病势暂瘥。但在日间助念。或订每日若干时。临终由两方代表与理事酌定之。

  九、助念期内。一切经费。(盘川、住所、膳食等。)由本团担任家属有乐助本团经费者听。

  十、助念期内。团友均系义务性质。昼夜轮念。或难为继。须由本团另邀僧尼或女众代念时。经费概由本团担任。惟邀僧或尼。或女众。应由两方代表商妥报告理事决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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