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存在不容否定

  佛教既然不相信另有一个宇宙的创造神,但是宇宙的存在,不容怀疑,生命的存在,也不容否定。

  佛教相信:宇宙的原素是永恒的,生命的因素也是永恒的,前者是物质不灭,后者是精神不灭。所谓永恒,就是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本来如此,就是宇宙和生命的实际情况。

  佛教相信:宇宙形态的变化,生命过程的流转,那是由于众生所造的“业力”的结果。

  业力是指有情众生(动物)使每一桩或善或恶的行为,像各种的颜色一样,继续不断地熏染到生命的主体——识田中去,再从识田之中,等待外缘的诱导而萌芽生长,正像播种在泥土中,等待日光、空气、水的诱导而萌芽生长,这在佛教称为业力的现行。业的造作是业力现行的因,业力的现行,是业所造作的果,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就是说明这个意思。

  业,有个人单独造作的,也有与他人共同造作的;有的虽然单独造作,但也可以和他人相同,有的虽与他人共同造作,但也各有轻重不同。因此,业的种类,从大体上说,分有“共业”及“不共业”两大类。

  由于共业,所以感得同样的果报;地球,便是由于地球世界的众生——过去、现在、未来的无数众生的共业所感,而有各类不同的共业,所以也感得各种不同的世界,太空之中,宇宙之间,有着无量无数的世界,它们的成因,都是由于各类不同的无数众生,所造各类不同的共业而成。所以,火星上如果真的有人,火星人的形体,未必也和地球人的形体一样。至于那些无人的星球,乃至那些没有生物存在的星球,虽不是众生活动的舞台,但却也是为了众生活动的舞台而存在;宇宙之间,万事万物,没有一种现象没有其存在的理由。比如,太阳上不可能有生物,但没有太阳的话,地球上的生物也将无法生存;虽然尚有许多的事物,无法用科学的观点证明其存在的理由,但在佛教的解释,一切都是由于众生的业力所感,那就是它们存在的理由。

  至于生命在地球上的最初出现,佛教相信是由变化而来,下至单细胞的生物,上至人类,都是一样。地球形成之后最初的人类,是从色界第六天的光音天而来,他们是飞空而来的,那是由于他们的堕落,贪爱了地球上的一种天然食物,吃了之后,身体粗重不能飞行了,就在地上安居下来(《世纪经》、《大楼炭经》、《起世经》等)。实际上,那也是出于他们的业报所致,天福享尽之时,必须要来地上随业受报。正像以后所有的众生一样,既然先由共同的业力,感成了一个地球,岂能不来接受地球生活的果报?一旦在地球世界的业报受完,又将往生应往的他方世界中去。

  又由于不共业的理由,虽然同样生在地球世界,品类的高下,也就不同,下至昆虫,上至人类,人类之中,贫富贵贱,上智下愚,也有千差万别。事实上,共业,也是不共业的分类,比如地球众生的共业与他方世界众生的共业相比,便成了不共业;同样的,不共业,也是共业的分类,比如非洲的黑种人与亚洲的黄种人,是由不共业所感,但因彼此都是地球世界的人类,所以乃由共业所感。以此类推,同在一个国家的人民,也有千差万别,乃至同在一个家庭,兄弟姐妹,也自各有各自的性格,各有各的成就,各有各的生活感受。

  这,就是佛教对于宇宙生命的来源及其存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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