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三书简评上

  贞元三书简评上

  ──三十一年七月在北碚作──

  贞元三书,可为这一系成熟的思想,成功的著述,但不必是普遍最善的。以从别种学系上看,尚可有别种胜义。在这一系,便是孔、孟学曾摄取佛学成为宋儒理学的一派,今再摄取希腊到近代欧洲哲学成为新理学。所以、这三部书的总根,只在新理学一书内。新理学十章的第一是哲学的哲学;二至四是自然科学的哲学;五至十是社会科学的哲学,亦可云后二章是宗教哲学。

  把程、朱的理,看成抽象的名理,乃从柏拉图氏的“观念论”──理型而来。理与气二元并重,则亚里斯多德为近。然孔子之“天生德于予”,及孟子之“万物皆备于我”等,孔孟之道,都以统一的“宇宙整体精神”为根极,并非以非气之理,与非理之气为二本的。由此,宋、明儒的陆、王心学派,反于孔、孟为较契,而朱被斥支离不是无因的。即朱亦说心具众理而应万事,惟心无对心之理是太极,物物一太极,毋宁说新理学第十章所谓圣人的心即宇宙的心。这种唯心论,反是孔孟的正宗。三书直提及佛语处不多,有许多佛义已为儒、道通用的,尽在儒语、道语内取之,故必要借用及的几句,亦但借用便了。然谓:

  道家之圣人,及上章所说宗教所说中之圣人,不能有用于社会。凡人没有能离开社会者,即令遁迹深山,自耕自食,亦不能说是离开社会。和尚之出家,亦只是出“家”,只是离开社会中之一种组织,而不是离开社会。如真无社会,则虽有山而不能入,有地亦不能耕,更亦无庙可住。道家及佛家之圣人,不能离开社会而又不能有用于社会;如人人俱如此,则即无社会,所以此是行不通亦说不通底。宋明道学家说二氏中人自私,正是就此点说。

  这种批评,在人类的、或儒家的观点上,似乎可如此说;但其实是不然的。因为佛、道、或他教,是有“法界众生”、或“道”、或“神”之立场的,所以可“超人类”的;其尚处人间时,当然也与人群相利益,并非自私。及其已达“超人界”时,,则非限人类,或是更公更广的。

  照新理学的系统,可作成这样一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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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要用佛法的系统,略为比较批判,合成另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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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依佛法来衡量“新理学”及诸家学术之高下的,科学只齐色法的物为最低;汉儒齐气与物间;而新理学及希腊柏、亚哲学等正齐理气二元;程、朱又较高至理气二元与道心的心之间;陆、王正齐道心之心,孔、孟之高度亦至于此;老、庄则高齐道心之道。道即混沌,亦即根本无明,故世间以老庄为最高。陆、王、老、庄皆已超人入天,过此则出世佛法矣。佛法通世出世间,世间法或共道儒、哲、科,出世法则不共。

  道是无明缘行,道心是行缘识,理气是识缘名色之名色;故程、朱正在识缘名色间。又道即有为诸行,有为诸行分假理──多数等分位──、实事──心色等法体──,即是理气。以之演生万有,如下图:

  新理学似未知高于理学二元之道心,故不以程、朱“总理事的心”为然,由此更不信陆、王心学;而错以老、庄的道是与理对立之气,殊不知老、庄的道是理气浑,没有对立而又能为理气对立之本,所以混沌而无明也。卅一、七、十五日,在北碚镇。(见海刊廿三卷八九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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