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经
《心经》可以指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是佛经中字数最少的一部经典著作,因其字数最少、含义最深、传奇最多、影响最大,所以古往今来无数艺术家都倾注极大精力和虔诚之心,把《心经》创作成为异彩纷呈的艺术品。自由自在的菩萨用般若智慧言传身教众生,依靠自心的心灵智慧,从烦恼生死的这一边到..[详情]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第二篇)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义
(第二篇)
湛山倓虚大师述
将释此经、立五重玄义者。一释名,二显体,三明宗,四辨用,五判教相。
一释名者,此经以法喻为名。法者般若波罗密多是,乃佛度化众生所立之法则名相。因众生陷溺于烦恼生死海中,以示众生本具之妙智。如舟航渡出生死海,到彼涅槃岸也。般若译言妙智。波罗密多,译言到彼岸。到彼岸者何,梵音涅槃,译言不生灭也。意谓以妙智离此苦海,到彼不生灭之安乐也。妙智者,乃人之根本智,即是不思议心。由不知观照,遂成世智,乃吾人之妄想分别,起惑造业,作受苦之因。此经题之心者,譬喻也,以此一卷经,譬如一切般若经之心,乃如一切人,以心为主。般若是人心中之心,曰真心。人之妄心,依真心而起,故曰真心,又曰根本智也。此经既为一切般若经之心,可谓心中心又心也。以上七字为别名,乃专用之义。此一经字为通名,故佛说之法,通名为经。谓经常之道,为修行者,必经之路。梵音修多罗,含义甚多,须者察辞典。
二显体者,以释名之后必须显体,以假名诠实体故。此经以诸法空相为体。经云,舍利子,是诸法空相。意谓不同以诸法而作实有。何以故,以照见五蕴皆空故。五蕴虽属有法,乃缘生无性,有即是空。空虽无性,乃无性缘生,无即是有。盖一切法,本来无无有之空,亦无无空之有,此空有皆是不即不离,不一不异,如来为破众生之执迷,故说空说有。对治执空者说有,对治执迷有者说空。执迷若破,虽非空非有亦不可说,况空有乎。是不可说处,即是妙理现前,为此经之体。故曰是诸法空相。然非诸法之外,别有空相,法即是空,而空与法,互不相泯,法空不二,所谓诸法实相者也。
三明宗者,显体后必须明宗,以宗旨能趣实体故。此经以无所得为宗。经云,以无所得故者是也。云何无所得,经云,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者,五蕴法无所得也。无眼耳鼻舌身意,乃至无意识界者,凡夫众生法无所得也。无无名,乃至无老死尽者,缘觉法无所得也。无苦集灭道者,声闻法无所得也。无智亦无得者,藏教菩萨法无所得也。以如是无所得故,趣诸法空相之体,而为宗也。
四辨用者,明宗后必须辨用。用不自用,以合宗而始成用。此经以破除三障为用。若非以无所得,如何能破此三障。三障者,一报障,二业障,三烦恼障,经云,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密多故,心无罣碍,谓破报障也。无罣碍故无有恐怖,谓破业障也。远离颠倒梦想,谓破烦恼障也。是故以破此三障,为力用也。
五判教相者,辨用后必须判教相,而判别此言教,为知力用属何权实。此般若经,带二权教说一实教。二权者,通别二教也。一实者,圆教也。以通教说无生四谛,诸法体空故。别教说无量四谛,十法界之诸法,不昧因果故。此二种四谛,作圆教无作四谛之前方便,导入一实理故。佛说法有五时之广,各有权实不等之分,故从简要,以五味喻之。判此经,在第四时,喻熟酥味也。详在教观纲宗。
按是经凡有七译,罗什,玄奘二师所译,皆未指明说法之主,为何人。其余五家,皆有序正流通三分。如施护法师所译,尔时世尊,即入甚深光明云云,直指此经,为大士所说之法,又大般若习应品中,佛示舍利子之言,与此经同,则此经又为我佛口说之法矣。然则说法之主,既属世尊,大士纵有所说,亦师承世尊,而推演之耳。不可因译本之不同,而涉两岐之论也。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此一节文是标辞。观自在菩萨,乃标修法之人。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标所修之法。照见五蕴皆空,标修法之效果。度一切苦厄,标效果之利益。观自在者,乃菩萨之名号。由因地修德立名,唯以观行修之,而得解脱自在,故名观自在也。菩萨者略言也。具称菩提萨埵。译言觉有情。谓度一切有情众生,觉悟迷义。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者,谓修行甚深妙智(梵音般若)。方离此苦海,得到彼岸(梵音波罗密多)。时者,谓此是时也。照见五蕴皆空者,谓以观照之功,见此五蕴(色受想行识)。无须厌离,当体皆是妙有真空。度一切苦厄者,谓五住烦恼,究竟消尽,二种生死,永远灭亡。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舍利子(译言鹙鹭子)。乃佛之弟子。在声闻众中,智慧第一,故为当机者。对彼言之,色不异空,空不异色。意谓色藐不异于真空,真空不异于色蕴。色蕴者,形色蕴积之义,空者,谓诸法性空也。非凡夫所认顽虚之空。非外道所认断灭之空。非三藏教所悟之析法真空。非通教所悟之体法真空,乃第一义谛之妙有真空。以教义审之,故谓诸法性空也。云何曰妙有真空。由一切世间,形形色色,森罗万象,皆非固有。以缘生无性,非空而空,故曰真空,而又无性缘生,非有而有,故曰妙有。此空与有,皆不可思议,乃谓之妙有真空。云何缘生无性,因缘所生之法,皆无自性,集合而有故。云何无性缘生,虽然缘生无性,皆有假借和合相故。如是穷究,色相何异于性空,而空性何异于色相,故曰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也。乃对舍利子,发此论端,因其小乘,声闻根性,不明大乘,诸法有相性本空。故教之曰,色空不异。又恐其误会,或作此色相,与彼空性不异之解,故又深刻说之,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莫作两端之不异也。不但色蕴之五根六尘如是,及受蕴之苦受,乐受,舍受,想蕴之善想,恶想,无记想,行蕴之二十四不相应行,识蕴之八个心王,五十一个心所等,亦复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则可知受即是空,空即是受。乃至心王,心所,即是空,空即是心王心所。既知诸法如是空义,则不可偏执空者,为不生灭,垢净,增减。执有相者,为生灭,垢净,增减也。若空若相,皆非生灭垢净增也。复呼之。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是诸法空相者,乃显此经之主体。意谓是诸法当体,即是空相,非诸法外,别有空相也。而诸法虽有相,乃是空而不实之相。既是相为空相,复何生灭,垢净,增减之有。而生灭等,皆属不相应行,亦在诸法之内,亦是性空,岂有生灭等。故曰不生不灭等。云何不生不灭,生灭本是对待假定名词,若审其实,本自不生不灭。或曰,定有生灭者,可谓先有生耶,先有灭耶,生灭同时有耶。若谓先有生者,既无灭相,以何名生。若谓先有灭者,既无生相,以何名灭。若谓生灭,同时而有者,生灭相反,云何同有。于是故曰不生灭也。然说生灭者,则可知是假定符号,岂可为实。云何不垢不净,垢净本无定相,随众生之习惯而有。如人之手,误触屎尿,以水洗之为净,如所用之白磁便桶,虽数洗之,仍认为垢。蛆于粪窖,腾舞以为洁净得所,若人视之,污垢已极。又阿罗汉,观诸天之华美为污染。登地之菩萨,视阿罗汉为不净。如此比较,垢净何有定相,故曰不垢不净也。云何不增不减,所谓增减者,乃不舍前尘也。且以最浅近之事证明,假定天气之寒暑,各当令百日。若寒气增一日,即是减一日,何则,若增至八十日,则后来之当令,仅有二十日存在,岂不减去八十日耶。其暑气亦然,可谓增乎减乎。故曰不增不减也。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此以五蕴总法,上乘诸法空相之主体,下启诸法无得之宗用。是故空中无色者,总说十一色法。无受想行识者,总说一切心王心所等法。色者以集合而有。受以接触而成。想以缘影而生。行以偏计而名。色以了别为相。皆非本有,究竟不可思议,了不可得,故曰妙有真空。而此空中,本无五蕴总法,虽开出诸法别相,亦一无所有。故以下分别明之。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此破凡夫众生,所执之十八界,以为实有。以六根染于六尘,发生迷误之六识。今为破之,此十八界,本非实有,一无所得,故曰无也。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此破缘觉所执,十二因缘之还灭门。缘觉者,乃中乘根性之名称,闻佛说十二因缘开悟,因知烦恼生死之苦,故发修道离苦之心。盖人之痛苦,莫过于生死。佛云,死之苦,如乌龟脱壳,故有呻吟,并喊叫者。生之苦,如活马剥皮,一出胞胎,痛哭不止。欲脱其苦,当溯其源。究死之苦,因何而有,因生故有老死,生因前世业有,有因求取,取因贪爱,爱因乐受,受因交触,触因六入,六入因名色,名色因识,识因业行,行因烦恼无明,溯至生死渊源,乃发于烦恼无明。是因无明缘起业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故欲脱生死之根,必须先灭无明,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乃至生灭,及老死忧悲苦恼俱灭。此无明,乃名发业无明,由之前世造业,今世受生,然前世已去,不得灭之,唯灭现世,迷理无明,庶不作来世发业无明,再润生死也。迷理无名者何,即吾人现在之贪爱求取也,缘觉根性,由此因缘开悟,灭此爱取,迷理无明,而证中乘辟支佛果(译言缘觉果)。佛说此法,为不得已,乃随情说之,俯就众生,俾先获小益,后再大成,不然,则大乘不能领受,反成过误。今至机缘成熟,始说大法,谓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云云。然无明烦恼,皆属五蕴,而五蕴皆空,则摄尽诸法空相。而无名未出五蕴诸法之外,当然亦空,故曰,无无明,既本无无明,何用灭尽,又曰,亦无无明尽,乃超略之十支,皆然,至老死亦然,故曰,亦无老死尽也。
无苦集灭道。
此破声闻所执,四谛之出世法也。四谛者,乃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之四圣谛也。谓审实之四种理谛,以之能超凡入圣故。声闻者,乃小乘根性之名称,闻佛说法,知苦断集,慕灭修道。谓之世间之苦果,断除烦恼之集因,羡慕寂灭出世之乐果,恒修戒定慧道品之真因。虽证寂灭之乐,亦佛随情所说,循循善诱,由小乘,引入大乘。至今师资道合,以情智兼说,故曰无苦集灭道也。然苦集灭道,皆属五蕴诸法空相故曰无。苦谛者,乃世间之果。谓随身之生老病死四苦。又自身所招之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蕴炽盛苦,共名八苦,俱属人道。又以六道综成三苦。一者,三恶道中地狱,饿鬼,畜生之苦苦。二者,三善道中阿修罗,欲界天,与世间人之乐苦。三者,色,无色界天之行苦。如是等等,皆名苦果。集谛者,乃世间之苦因,共有六种根本烦恼。谓贪,瞋,痴,慢,疑,邪见。复有随烦恼,共二十种,分小中大三类。一小随烦恼有十,曰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中随有二,曰无惭,无愧。大随有八,曰不信,懈怠,放逸,惛沉,掉举,失念,不正知,心乱。共二十六种集因,招世间一切苦果。灭谛者,乃出世之乐果。以寂灭为乐,独善其身,脱四住烦恼,离分段生死,仍属沉空滞寂,未免变易生死,不达究竟之乐,住于有余涅槃,故名偏真小果。道谛者,乃出世之乐因。戒定慧三学,开出三十七道品。一者,四念处,谓一观身不净,二观受是苦,三观心无常,四观法无我。二者,四正勤,谓一已生恶法令断,二未生恶法令不生,三未生善法令生,四已生善法令增长。三者,四如意足,一欲如意足,二精进如意足,三心如意足,四思惟如意足。四者,五根,谓一信根,二精进根,三念根,四定根,五慧根。五者,五力,谓一信力,二精进力,三念力,四定力,五慧力。六者,七觉分,谓一择法觉分,二精进觉分,三喜觉分,四除觉分,五舍觉分,六定觉分,七念觉分。八者,八正道,谓一正见,二正思惟,三正语,四正业,五正命,六正精进,七正念,八正定。以上共三十七道品,皆是修出世之乐因,通摄于五蕴诸法空相之中。故曰,无苦集灭道也。
无智亦无得。
此破藏教菩萨,所执之事六度也。智者,谓智慧以摄六度,为成佛之因。得者,谓得证菩提佛果。事六度者,乃藏教之生灭法,事理不融,为权教三乘中之大乘。非别教圆教中之大乘也。其所断之惑,仅除四住烦恼,与阿罗汉同等。其智,其得,亦摄于五蕴诸法空相。故曰,无智亦无得也。
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密多故。心无罣碍。无罣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以无所得者,正为趣体之宗,复助破障之用。于是菩提萨埵(略称菩萨)。依于般若波罗密多故,破除三障。心无罣碍者,破报障也。报障有二,一者依报,谓人之所依环境,有安危灾祥,丰歉苦乐。二者正报,谓人之本身,有强弱寿夭,美恶智愚,起心内之牵罣,身体之障碍,以障性修二德。菩萨已依深般若,见五蕴空,法法本无所得之宗旨,则心无内罣外碍,破此报障也。又以无罣碍故,始得心无恐怖,是破业障也。若初发心之菩萨,未破惑时,度化众生,未免有五种怖畏。一者,生活畏,既为度化众生,则无暇再求生计,是一可畏也。二者,死畏,既发菩提心,须要为法忘躯,我执未破时,舍身亦属勉强,是二可畏也。三者,地狱畏,因畏地狱苦,故发菩提心,法执未破时,是三可畏也。四者,恶名畏,遭受谗诬毁谤,未得解脱时,是四可畏也。五者,大众威仪畏,既行菩萨道,须负起大业繁兴,若逢机缘成熟,有当机者,集众开会,祈请升座说法,若菩萨未破无明时,难免有大众之威仪畏,是五可畏也。今依般若,无所得故,始远离颠倒梦想,是破烦恼障也。盖众生之颠倒,有八种,梦想有九类。八种颠倒者,凡圣各有四种。凡夫之颠倒,一以皮囊之身为净,二以世间享受为乐,三以缘影之心为常,四以五蕴之法为我。小乘圣人之颠倒,一观身不净,二观受是苦,三观心无常,四观法无我。以此四种观念,对治凡夫之四倒固高,若较究竟佛法,仍在颠倒之中,故曰凡圣共成八种颠倒。九类梦想者,凡一切梦,皆由想成,而梦不离想,以想为因,以梦为果。且按世人梦想说起,吾人多知合眼有梦,而不知睁眼时犹是梦。何以故,梦中之物,不能移至醒中,醒中之物,不能移至梦中,如是比较,有何差别。又如梦中,有人说之,汝是作梦,而作梦之人,必不能信,若对醒时人说之,汝是作梦,而醒时人,更不能信,此二不信,较之,又有何差别。梦者幻化无常,而世界亦是幻化无常,此二无常,又有何差别。如世人多有名利想。故多作名利梦。若多有善想,善行,命终升天,又作天人之安乐梦。有好胜想转生阿修罗,作争强梦。有害人想,转地狱道,作受苦刑之梦。有悭贪想,转饿鬼道,作饥渴之梦。有愚痴想,转畜生道,作受三涂苦梦。有空寂理想,证偏真果,作有余涅槃梦。有因缘还灭想,证辟支佛果,作独善其身梦。有六度想,行菩萨道,作度化众生梦。若能度众生,知无所度之众生相,亦无能度之菩萨相,则已开佛之知见,则远离颠倒梦想,破烦恼障矣。三障既破,是究竟涅槃(译言不生不灭)。菩萨断德圆满,五住究竟,二死永亡,大梦醒矣。
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密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发明般若,为独一不二之法门也。意谓不但菩萨,依此般若,得证涅槃,其三世诸佛,亦依此般若,得证菩提果也。三世诸佛者,一过去世之诸佛,如威音,然灯,乃至迦叶佛等。二现在世之诸佛,如释迦,阿弥陀佛等。三未来世之诸佛,如弥勒菩萨,乃至贤劫中之诸菩萨,及一切众生等。唯依此一乘大法,般若波罗密多故,得证阿耨多罗(译言无上)三藐(译言正等)三菩提(译言正觉)果也。无上者,对菩萨之有上言之,正等者,对二乘偏真言之,正觉者,对外道之邪知见,及凡夫之不觉言之。故以此无上,正等,正觉,对治其大乘菩萨之有上觉,及二乘圣人之偏知觉,外道之邪知觉,凡夫之不知觉。
故知般若波罗密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
此赞般若之功能也。神者,谓天心妙用,咒者,谓真言无妄。是大神咒者,谓以大力妙用之真言,能破邪师外道之坚固妄执,邪法邪说。是大明咒者,谓此正大光明之真言,能破五浊恶世之黑暗。是无上咒者,谓再无加于其上之真言,能破菩萨之异熟果愚。是无等等咒者,谓无等次相等之真言,能破二乘之真实义愚。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者,谓一般若,成四种真言,能除众生之见爱烦恼苦,欲爱苦,色爱苦,无色爱苦,尘沙无明烦恼苦,及分段生死苦,变易生死苦,如是一切苦,能究竟除尽。故曰,真实不虚。
故说般若波罗密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凡佛说法,多有显密同出。此般若之咒,为密分真言,是不思议之法要,乃不须解说,一落言诠,即成思议,则失其本旨也。夫经是显说之咒,咒是密说之经。经之文名显分,经之咒名密分。若不明经义,如何奉持,则持咒。若不明咒之解义,则解经。是显密圆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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