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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清规对印度戒律精神的继承与变革

  百丈怀海禅师制定清规,继承了印度的戒律精神而本着随方毗尼的原则加以适当的变革。随方毗尼,是说戒律(毗尼)可随各地之风土习俗而有开制、缓急之别。随风俗民情之需,对戒律可斟酌取舍。即戒律中佛陀未禁止之事、未开许之事等,得随顺地方之风土、气候等而斟酌开许废止。比如虽为佛陀未曾制定之法,然为他方之习俗,则应遵行之,如我国食必用匙箸,行必着鞋履等。《五分律》卷二二:“复告诸比丘: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五分律》卷二二,《大正藏》卷二二,153a。】意思是说,假令佛所制戒于他处不合当地风土习俗,则不可用。又若虽非佛所制戒,但于他处为不得不施行者,则必当施行。此为如来在世亲口宣说之教。

  就戒的精神而言,应该是努力地为善去恶。而百丈怀海禅师制定的清规,可以说是直接秉承这一精神,从清规的形势上说是与戒律不一不异的。不一的方面,从上面的探讨中可以看出,一是因应于禅宗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灵活教学,表现在形式上如呵佛骂祖、焚烧佛像等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越格”行为,一是因应于中国本土的风俗民情对不耕而食的非议与责难而提倡作务禅的普请制等,这可以依随方毗尼而理解,毗尼随方的原则便是清净,清净是为办道。这与为道制戒的宗旨是相通的。据说在古印佛教第一次集结经典时,就为这随方毗尼而产生了分歧,到了律分五部时终于还是随己所乐采集成文,到了百丈怀海禅师,可以说就中国的文化风俗等把随方毗尼的精神发展到现实成文的清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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