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剃度及沙弥生活 第一章 出家的意义 第五节 出家者之凡福行

  出家剃度及沙弥生活——《沙弥别行篇》解读

  第一章 出家的意义

  济群

  第五节 出家者之凡福行

  谓有比丘出家已后,但知持戒,不志尚道。以戒为上,余悉不为。用为非道,内多嗔怒。自污净心,情无胜进。此戒取见、见取烦恼,欲界下业,非上界行。若修世禅,是上界业,终退生死,未有出期。乃至多闻、布施、讲经、诵习,并是欲有,未成无漏。

  所谓凡福行,即人天福报。有些人虽已出家,所作所为却依然和凡夫一样,不出求取福报的范畴。

  “谓有比丘出家已后,但知持戒,不志尚道。”有些比丘出家之后只知持戒,以为持戒便是一切,反而不寻求真正的解脱之道。殊不知,戒只是解脱的必要基础,但决不是全部。正如律祖在前面所说的,佛法的核心内涵是正见,是无漏智慧

  “以戒为上,余悉不为。”以戒律为至高至上,往往会忽略定慧等其他方面的修学。这种情况目前仍然存在,有些出家人虽有志学戒,却严重忽略教理。如果不能从戒定慧三学的相互关系来看待戒律,很容易把戒学得机械,学得僵化,甚至只见戒律而不见佛法。戒是佛法修行必要基础,但不是唯一,更不能取代一切。若对整个修行缺乏认识,很容易变成著相的持戒。

  “用为非道,内多嗔怒。自污净心,情无胜进。”学戒本是为了律己,但有些人却以此衡量他人而非自身修学,结果就会对很多事情看不惯,从而引发嗔心。这样做,实际是对清净心的染污,在修学上也难以取得进步。持戒本是通过约束行为来净化身心,但若没有正见指导,往往会“用为非道”。或者将持戒作为贡高我慢的资本,越修脾气越大;或者将持戒作为包袱背着,离开特定道场就无法生存。这样的话,非但不能起到持戒应有的作用,还会适得其反,成为修学障碍。

  “此戒取见、见取烦恼,欲界下业,非上界行。”戒取见,即是戒禁取见,于非戒谬以为戒,或以戒为一切。见取,以戒禁取见为最上。烦恼,戒禁取见和见取见都属于五见范畴,都是错误知见,故云烦恼。下业,人天小果,有漏之因。上界,色界无色界。有些人将戒当做修行的一切,并将这种观点奉为至上。事实上,如果没有正见作为引导,持戒只能招感人天善果,并非得生色界、无色界的行为。

  “若修世禅,是上界业,终退生死,未有出期。”世禅,指四禅八定,仍为三界内业,故名世禅。如果修习四禅八定,将来虽能得生色界、无色界,为上界业行,但仍处三界之内,最终仍将流转生死,没有出离之期。所以说,即便成就色界、无色界的果报,也是不究竟的。

  “乃至多闻、布施、讲经、诵习,并是欲有,未成无漏。”欲有,欲界。若就行为本身而言,闻思经教、修习布施乃至讲经说法、读诵经典,都是属于欲界有漏业行,而非无漏善行。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需要做这些。事实上,布施、讲经、多闻同样可以成为解脱之因,菩提之因,关键在于我们以什么发心来做。如果为了世间福报讲经、诵经,自然是有漏业行,所感得的也只能是欲界果报。如果是以出离心和菩提心来做,那么,持戒、多闻、布施就是解脱行,就是菩萨行。

  《大智度论》

  《智论》云:“世间法者,孝顺父母、供养沙门、布施持戒、四禅、四无色定、念佛法僧、九想等是①。”

  ①《大智度论》卷44

  世间善法者,孝顺父母,供养沙门、婆罗门,敬事尊长,布施福处,持戒福处,修定福处,劝导福事,方便生福德,世间十善道。九相,胀相、血相、坏相、脓烂相、青相、噉相、散相、骨相、烧相。四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舍、念天、念善、念安般、念身、念死,是名世间善法。(T25-381上)

  《大智度论》这段引文出自“释句义品”。须菩提尊者请问佛陀:“何等名世间善法?”律祖所引,是对佛陀回答的简要概括。

  一、孝顺父母。二、供养沙门。三、布施。四、持戒。五、四禅,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六、四无色定,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七、念佛法僧,《大智度论》原文还有念戒、念舍、念天、念善、念安般、念身、念死,共十念。八、九想,为九种不净的观想,指人死亡后的脓烂污浊状态。

  如果没有正确的发心,仅是孝顺父母乃至修习不净观等,都属于世间善行。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同样的行为,如果是以正确发心来做,也会成为解脱行、菩萨行。正如灵芝律师在《资持记》中所说:“然世出世据心不同,至论事行,亦无有别。”

  《成实论》

  《成论》云:“于持戒、多闻、禅定等少利事中,自以为足。以贪著此少利事故,忘失大利。智者不应贪著小利,忘失大利。”①

  ①《成实论》卷10

  于持戒、多闻及禅定等少利事中,自以为足。以贪著此少利事故,亡失大利。智者不应贪著小事,以妨大利。(T32-321下)

  《成实论》这段引文出自“杂烦恼品”,以问答的方式,对种种烦恼的显现和起因进行解说。

  “《成论》云:于持戒、多闻、禅定等少利事中,自以为足。以贪著此少利事故,忘失大利。”《成实论》批评说,有些人的修行只是停留在持戒、闻思、禅定之上,以为这些是修行的全部。却因为贪著这些小利,反而忘失了解脱的究竟利益。

  “智者不应贪著小利,忘失大利。”有智慧的人不应该贪著小利,从而忘却学佛的根本目的,忘却修行的究竟利益。

  那什么才是大利呢?难道持戒、多闻、禅定不是修行吗?其实,此处所说的“小利”和“大利”,并非就事相所作的区分,而是由发心决定,所谓“心别事同”。同样的行为,若以出离心、菩提心来做,便能成就“大利”,成为成就解脱、圆满无上菩提的资粮。否则的话,就只是“小利”而已。所以说,小利和大利是不矛盾的,不能因为《成实论》归之为“少利事”,就以为不必持戒、不必闻思、不必禅修,那就大错特错了。《成实论》的这段批评只是提醒我们,在持戒、闻思、禅修时,不要忘记做这些是为了什么。如果仅仅满足于持戒、闻思、禅定的成就,那就离佛道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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