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第七次课程 第十三讲之: 生成因果关系之一:原因与成果的关系

  《入中论》第七次课程总第十三讲之: 生成因果关系之一:原因与成果的关系

  主讲人: 上明下贤法师

  主办:北大禅学

  时间:2009年5月2日晚

  地点:北京大学二教407室

  生成因果关系之一:原因与成果的关系

  关于空性正见对于世间正理切入的这种关系,看龙树菩萨和月称论师是采取什么方式来进行切入的。首先在生成的因果关系当中,一个是原因和成果的关系,一个是主体和运动的关系。就像造一个瓶子,龙树菩萨有这么一个譬喻:当一个瓶子制造之前,要有水、土、陶泥这些元素,这些元素集攒到一起来了,我们再来造一个瓶子。那么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是个圆底方口的瓶子,它跟原来的水土是什么关系呢?如果我们确定它是一个生成的关系,龙树菩萨就说:既然是生成的关系,那么我们现在概念的当中的瓶是方底圆口的,这在过去的因当中有还是没有?在过去的因当中没有,因为过去只是泥土和水,这个方底圆口在以前水土当中并不存在,因为并不存在我们就要有好多其他相关摄的条件来加以配合,最终才能产生这个瓶子。实际上如果这个瓶子的因和果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比如说现在这个瓶子是真实有的,那么在因当中应该存在,而因当中并没有这个瓶子的形象和结构,因当中只存在跟瓶子无关的水土,在这个情况之下因当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果的结构元素,所以实际上知道这个瓶子的主体在果当中也是并没有真实的自体存在。

  它的这个自体、我们感觉到的这个自体到底是什么呢?它只是水、陶泥、土、还有人在制造过程当中的智慧,即想要给它结构的这些智慧。实际上这个瓶子的结构是有一定的虚伪性的,它不是在因当中就具备了这个果实,而是由因缘假合的各种条件的聚集,而且这个条件我们也不能确定就是瓶子真正的自性,就像我们的手,只要是按一个医学者的方式来一看我们就知道,哪里是手啊?它其实只是骨肉、筋血等等这些元素而已。我们从因和果的推理过程当中,瓶子也是一样,当我们确定这个瓶子当中只有水、土、人的思维、制作元素的时候,那么这个瓶子的造型已经不是自体了,它的自体应该是水、土、人的思维这些因素。但是为什么我们确定了水土这些因素的时候,我们仍然感觉这个瓶子的自体还存在呢?这种存在是具备一定欺骗性、虚伪性的,它不是这个瓶子真正的属性。原因与成果关系的这种缘起就是要说明这样一个道理。稍微往下一推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瓶子的现前造型是非常虚伪的,它的自性实际上是落在水土、泥和劳动这些元素上面的,但是水土、泥这些元素又各无自体,各自向下推论下去它们自己都不成立;虽不成立,但瓶子的概念、轮廓和造型在我们心里仍然存在。为什么存在而刷新不掉呢?刷新不掉的原因就是因为习气。

  习气的清理有几种办法,一种办法是我们按照前面的方式进行加行和资粮的用功,让我们有足够的观察能力。我们现在清理不掉仍然还有残余造型在这个地方,就是因为我们加行功用不够、观察力量不够。我们的眼睛不具备显微镜的能量,我们只具备一个观察表层形象的能量,得到的形象不够真实,表象我们就得以满足了。清理这个习气还有一个步骤,就是我们利用龙树菩萨所提供的这些正理思维的方式反复熏习,形成习惯,形成我们的另外一种习气。这种习气如果养成了,是健康的,而且我们还总希望它能够越来越强大,这种习惯思维的愿望叫做正法欲。即使在《中观论颂》或者是《入中论》这样尽是破、从头破到尾的论典当中,正法欲还是被鼓励的。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