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何往的回答

  人死何往的回答

  生从何来?死从何去?久为佛教禅宗的参究话头。东方杂志第二十六卷第二号,微知君亦曾提出人死何往的问题,且曾试述三条的答案,结论则为尚不能有何确切的说明。然寻之佛典,则曾有相当之解答。未述其解答之前,先录微知君原文于此:

  “人死何往”?对于这个问题最正确的答语,不如说“没有知道”。不过人类通性,虽对于自己丝毫没有知识的事情,也欢喜研究;所以这样一个问题,各时代的人们,都以其各时代所有的知识,加以讨论。

  在这里、我们应得先说一说宗教家和科学家所抱见解的不同:科学家相信真理,其所信的真理不单是论理的意志的真理,乃是解剖事实,加以实验观察而能确证的真理。宗教家则不然,他们只用着独断的无证据的议论来解说一切事物。这里要说的,当然是科学家的见解。常人对于“人死何往”的见解,不外三称说数:即一、个性是不灭的。二、死便一切消灭。三、精神不死。这三种说数,以科学的眼光看来,都难得到确切的证据。

  第一种个性生存说,最为一般人所信仰,一切宗教都如是说。也有说:惟有修养的人,他的魂灵能够永存,其他凡人,则死后便即消灭,或经过若干时而终于消灭。对于此说的论据,也有几种:如不可思议的千里眼者的心理现象,以及关亡术者的不可思议的技俩,还有一种疑神见鬼的传说,也是他们所视为切实的证据的。

  这种证据是否值得研究,且不必说。但我们从生物学上说起来,这个性的生存,实不可能;再就生物进化上研究起来,更不可能。原来研究生物学的都知道:心与物、即灵魂与肉体,是不可分的;而心的活动,无不依据于肉体,这是事实。试想甲状腺分泌不足,即能令人变为白痴;酒精药料使人服用,能变其人的性格;而脑的各部分,如有局部的伤害,则对于其人的才能、记忆便发生显著的影响,这不是灵魂与肉体不能分析的证据吗?

  今若对于人类有机体的作用,更加以精密的探讨,则更可以看出心与肉体是互有密切的依藉。盖心的作用不但关于脑,更关于分泌腺的化学的配合和身体的作用,所谓精神的活动性并不是别物,乃为从属于生活物质的必然的活动性,这在现在已经很明白了。换句话说:为人类物质的架格的肉体,与藉以思考感觉的心灵只不过一个实在──即人类个性──的二种看法。果然,则以为有无心的肉体,固属困难,而谓有无肉体的心──即不赖物质的基础,而能具明了的个性的心──,尤为难之又难!

  这是和电气现象相仿佛的:电池是电流之源泉,电流之流,不关系于电池的构造和作用,也就如心之与肉体一般。不过电流离了电池便不得存在,也就同心离了肉体是不能存在,没有分别。

  再从进化论方面来说:若人类的灵魂能够生存,则猿的灵魂也应该能够生存,甚而至于上等动物的哺乳类、爬虫类、两栖类、鱼类,又甚至于最下等的生物也该有灵魂存在;若说有不存在,那末以何种动物为分界线呢?

  返过来说我们人类自身罢:如说生后的赤儿即可以应用灵魂不灭的话,则尚在母胎中的胎儿怎样?更追溯上去,尚为卵子时的一切细胞群怎样?或进而至于没有组织的卵细胞自身又怎样?

  因为有这种种批点,所以个性的生存总不能成立。于是第二说以起,即人类死时心灵也全部消灭。换句话说:就是一死便了。用这话解说死后,还是等于不说,因为它只有消极的打消别种说法,而没有可以证定已说的论据。第三种的假说,则是由于应用物理学上的原则──即“能的法则”而来的。盖能是一切物理的活动的源泉,曾经使用而耗费了的能,实际上并不消失,不过变了一个形态;如能收集起来,总量还是与前相等。而人类的精神,便相当于这样的能,人类有了这能,所以能有精神的或心的活动。肉体死后,则此能仍返还,而其全量不变。这个假说比其他二说,比较圆通,照这说的见解,以为永远不灭的精神即能,当其人死之时,即向空中广播而弥漫于宇宙,恰如无线电话机播送电话一般;但此被播送的无线电话,如再遇到新的物质的构造,即如收音机者触之,即仍能形成语言或音乐。精神亦然,它是广播于天空之中,在未遇到某种肉体之前,不能感、也不能觉知,但一遇某种物质,即忽然苏醒而成为一个新体了。

  不过、物理学上所谓能的存在,是有一定的形式的。有位能,有动能,有声、光、化、电各能;它的变换,也逃不出这个范围以内。那么,所谓精神的能,究以何种形式而存在?死时以何种方法而放射?遇了新体,又以何种方法而收受?这种都不曾有明白的说明,我们便也不能确实的相信,它无非把无可解说的精神活力,勉强附会到物理上所谓能的见解罢了。

  总之、在我们现在的知识范围以内,对于“人死何往”这一问题,实尚不能有何确切的说明;与其解说不当,还不如不说为是。至于宗教上所谓轮回、天国等等,那更是迷信无稽之谈,不值科学家一笑!

  按:此文所列的三种解说,第一说、类于佛典上所破之外道常执。第二说、类于佛典上所破之异生所执。原文的难点,虽不尽当,但于佛学上既明同在破除之列,兹复不论。

  第三说、原文评为比较圆通,诚哉比较圆通!但仍提三种莫决的问题。一、所谓精神的能,究以何种形式而存在?二、死时以何种方法而放射?三、遇了新体,又以何种方法而收受?今以佛学,对此三问题解答如下:

  一、精神的能,依各动物、各一系统的潜藏精神──潜藏精神即“藏识”别名──而存在;但不是个别的定量的定质的存在,而是交遍的,互关的、变易无常的、生灭相续的存在。

  二、刹那刹那现行而潜遍,并非死时始行放射,但未死时,曾由一种前期的特殊势能──羯磨──使藏识阻凝机体而摄取为自身,渐次依机体的完成而现为种种之显著精神──有机体即有根身别名,藏识执为自体,令生觉受──。死时,即前期的特殊势能尽,藏识舍己组成的根身,不复取为自体,短时间遂只存潜遍的精神──藏识、末那。

  三、未几、藏识中另有新的特殊势能,又代之而起作用。一时遇不到动物的物质基础,即暂成为一种精气的机体;一遇到动物的物质基础──例如父母的精卵,遂又凝组机体,而摄取为自身──例由精卵集团的胎而渐发达为胎婴;再渐须完成机体,而现为种种之显著精神。

  虽各系相续的潜遍精神,尚非科学的试验所能证明,然在理论上,固已通达无难。此种理论,根据在于佛的言说;而佛的言说,则从佛智明证的真相而出。故最后的根据,是真相如此,说为如此,与科学所说的无异。(见海刊十卷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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