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

《瑜伽师地论》梵文 Yogācāra-bhūmi-?āstra佛教论书。简称《瑜伽论》。瑜伽师地,意即瑜伽师修行所要经历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称《十七地论》。相传为弥勒菩萨口述,无著记录。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详情]

瑜伽师地论 初持瑜伽处种性品第一

初持瑜伽处种性品第一

  【译文

  如此已经说完独觉地。

  什么是菩萨地呢?略语说:

  初持、次相、分、增上意乐、住、生、摄受、地、行、建立最为後。

  有十种法可以全部统摄大乘菩萨道和果。是哪十法?第一是任持,第二是相状,第三是分类,第四是修习无上大觉过程保持乐意甘愿的精神状态,第五是在修习无上大觉过程中能具备不同境界所必须的修养并保持不退,第六是求无上大觉的人受生在各种不同生身环境中都利益众生作佛事,第七是摄取软化引度众生,第八是修习无上大觉进步过程中的境界阶次,第九是求无上大觉人的行为,第十成就无上大觉必须具足圆满佛法

  什么称作任持?指诸菩萨自己所具有的大乘觉悟的种子本性、最初发心,以及觉悟佛道的种种分支法门,这称作任持。为什么是这样的呢?因为诸菩萨以自己所具有的大乘觉悟种子本性作为依托,并去成就无上大觉必须的圆满佛法,种子就具有生发获得大觉的功能,具有生发大觉证获佛果的力量,从而能够证获至高无上真正不偏邪的彻底觉悟智慧。因为诸菩萨以最初发心作为依托,并去成就无上大觉必须的圆满佛法,对布施、持戒、安忍、勤勉、静虑、智慧等六种度达彼岸的法门,对从福德、智慧方面的资粮,对一切觉悟佛道的分支法门,能够勤奋修学,所以说最初发心,是诸菩萨证获佛果前的准备阶段的修行的任持。因为诸菩萨以一切觉悟佛道的种种分支法门为依托,并去成就无上大觉必须的圆满佛法,完满证获至高无上真正不偏邪的彻底觉悟智慧,所以说那一切所修行的觉悟佛道的种种分支法门是圆满大觉的任持。

  处在无求无上大觉种性的人,由於没有菩萨的种性,虽然有最初发求无上大觉的心和在证获佛果前的准备阶段的努力作为依托,但肯定不具备圆满成就至高无上不偏邪的彻底觉悟智慧;由此道理,虽然没有最初发心、没有修习证获佛果前准备阶段的佛法,如果具有求无上大觉的种性,应当知晓这人相对於不具有求无上大觉种性的人得称作能任持。又处於求无上大觉种性的人,如果不发心、不修习菩萨必须在证获佛果前的准备阶段的佛法,虽然具有生发获得大觉的功能,但是不能快速证获至高无上的彻底觉悟智慧;与这种状况相背反的,应当知晓能快速证获至高无上的彻底觉悟智慧。又这求无上大觉的种性,已经说过称作任持,也称作证助,也称作种因,也称作依托,也称作阶梯,也称作前导,也称作根性舍宅。如果论说到求无上大觉种性具有人的最初发心、修习证获佛果前准备阶段的佛法,应当知晓也是如此。

  什么是菩萨种性?指概略说有二种:第一、本性具有菩萨的种性;第二、习积所形成的种性。本性就具有求无上大觉种性的人,指诸菩萨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处总体特殊优越而具有如此种性相状,它是从无始以来辗转传下来的,是由已存在的事理现象得来的,这就称作本性具有菩萨种性。习积所形成的种性,指前世反复修习善根累积到後世所得到的种性,这称作习积所形成的种性。所谓种性的意义,这二种都涵盖。又这种性,也称作种子,也称作界,也称作性。又这种性,没有能将习积的种因生成果,就称它为细,因为没有果;习积的种因已生成果,就称它为粗,这是因为它能与果俱为存在。

  诸菩萨成就的种性,尚能超过一切声闻、独觉的种性,何况其他一切有情众生的种性!应当知晓菩萨的种性是至高无上最为优胜的种性。为什么这样说呢?概略说有二种净:第一是烦恼障除净不存,第二是所知障除净不存。一切声闻、独觉的种性,只能使人达到烦恼障除净不存,不能使人达到所知障除净不存。菩萨的种性,理当使人达到烦恼障除净不存,也使人达到所知障除净不存。因此,菩萨种性是超越声闻、缘觉的,是最无上殊胜的。还可以由四种事知晓菩萨胜过一切声闻、独觉。哪四种事呢?第一、根性优胜,第二、行为优胜,第三、修法优胜,第四、结果优胜。说根性优胜,是指菩萨的本性根利,独觉的根性中等,声闻根性一般,这就称作根性优胜;说行为优胜,指的是诸菩萨既能利益自己,也能利益他人,使无量众生获得利益安乐,悲悯世间众生,使诸天人获得更超卓的利益安乐,然而声闻、独觉只从事利益自己的事,这就称作行为殊胜;说修法殊胜,声闻、独觉只是在五蕴、十八界方面、十二缘起方面、善恶因果方面能善巧修习,而菩萨在这些方面以及其他一切明处方面都能善巧修习,这就称作修法优胜;说结果优胜,声闻只能证获小乘声闻觉悟智慧,独觉只能证获小乘独觉觉悟智慧,只有菩萨能证获真正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这就称作结果优胜。

  【原典

  本地分中菩萨地①第十五

  如是已说独觉地。

  云何菩萨地?嗢柁南曰:

  初持②次相③分④,增上意乐⑤住⑥,生⑦摄受⑧地⑨行⑩,建立⑾最为後。

  有十法具摄大乘菩萨道及果。何等为十:一者持,二者相,三者分,四者增上意乐,五者住,六者生,七者摄受,八者地,九者行,十者建立。

  云何名持?谓诸菩萨自乘种性⑿、最初发心⒀及以一切菩提分法⒁,是名为持。何以故?以诸菩萨自乘种性为依止故、为建立故,有所堪任,有大势力,能证无上正等菩提⒂,是故说彼自乘种性,为诸菩萨堪任性持。以诸菩萨最初发心为所依止、为建立故,於施、戒、忍、精进、静虑、慧,於六波罗蜜多⒃,於福德资粮、智慧资粮⒄,於一切菩提分法,能勤修学,是故说彼最初发心,为诸菩萨行加行⒅持。以诸菩萨一切所行菩提分法为所依止、为建立故,圆满无上正等菩提,是故说彼一切所行菩提分法为所圆满大菩提持。

  住无种性补特伽罗,无种性故,虽有发心及行加行为所依止,定不堪任圆满无上正等菩提;由此道理,虽未发心、未修菩萨所行加行,若有种性,当知望彼而得名持⒆。又住种性补特伽罗,若不发心、不修菩萨所行加行,虽有堪任而不速证无上菩提;与此相违,当知速证。又此种性,已说名持,亦名为助⒇,亦名为因,亦名为依,亦名阶级(21),亦名前导(22),亦名舍宅(23)。如说种性最初发心、所行加行,应知亦尔。

  云何种性?谓略有二种:一本性住种性,二习所成种性。本性住种性者,谓诸菩萨六处殊胜有如是相,从无始世展转传来,法尔所得,是名本性住种性。习所成种性者,谓先串习善根所得,是名习所成种性。此中义意(24),二种皆取。又此种性亦名种子,亦名为界,亦名为性。又此种性未习成果,说名为细,未有果故;已习成果,说名为麤,与果俱故。

  若诸菩萨成就种性,尚过一切声闻、独觉,何况其余一切有情!当知种性无上最胜。何以故?略有二种净:一烦恼障(25)净,二所知障(26)净。一切声闻、独觉种性唯能当证烦恼障净,不能当证所知障净。菩萨种性亦能当证烦恼障净,亦能当证所知障净,是故说言望彼一切无上最胜。复由四事当知菩萨胜於一切声闻、独觉。何等为四?一者根胜,二者行胜,三者善巧胜,四者果胜。言根胜者,谓诸菩萨本性利根,独觉中根,声闻輭根,是名根胜;言行胜者,谓诺菩萨亦能自利,亦能利他,利益安乐无量众生,哀愍世间,令诸天人获得胜义利益安乐,声闻、独觉唯行自利,是名行胜;善巧胜者,声闻、独觉於蕴界处、缘起处、非处中能修善巧,菩萨於此及於其余一切明处能修善巧,是名善巧胜;言果胜者,声闻能证声闻菩提,独觉能证独觉菩提,菩萨能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27),是名果胜。

  【注释

  ①菩萨地:求得无上大觉的境界。本地是本论从法相唯识立场阐扬大乘思想的重要部分,也是本论中最厚重的部分,包括卷三十五至卷五十的上半。菩萨地由四持瑜伽处构成,即第一、初持瑜伽处,第二、持随法瑜伽处,第三、持究竟瑜伽处,第四、持次第瑜伽处,共二十八品。初瑜伽处有十八品(种性品、发心品、自他利品、真实义品、威力品、成熟品、菩提品、力种性品、施品、戒品、忍品、精进品、静虑品、慧品、摄事品、供养亲近无量品、菩提分品、菩萨功德品);第二、瑜伽处有四品(菩萨相品、分品、增上意乐品、住品);第三、瑜伽处有五品(生品、摄受品、地品、行品、建立品);第四、瑜伽处仅有发正等菩提心一品。本注释因篇幅有限仅选录种性品、真实品中的部分段落。

  ②持:任持,意即能承当持守不变。

  ③相:菩萨相状,有五种:哀愍、爱语、通猛、舒手惠施、能解甚深义理密意等相。

  ④分:分类,菩萨分为二种类型:在家分、出家分。本论认为出家菩萨要比在家菩萨高胜得多。

  ⑤增上意乐:菩萨修习佛道利益众生直至证无上正等菩提都保持乐意甘愿的精神状态,本论列有十五种乐意:最上、遮止、波罗蜜多、真实义、威力、利益、安乐、解脱、坚固、无虚妄、不清净、清净、善清净、应调伏、俱生等乐意。

  ⑥住:即菩萨住,在修习菩萨道过程中能具备不同境界所要求的修养,保持不退失。本论列有十二种住:种性、胜解行、极欢喜、增上戒、增上心、觉分相应增上慧、诸谛相应增上慧、缘起流转止息相应增上慧、无相有功用、无相无功用、无碍解、最上成满菩萨等住。另加超出以上的如来住。

  佛家说菩萨修行有二时,一是住时,即保持自己的本性,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也就是侧重自我精神的修习;二是行时,即为济度众生不遗余力,侧重於利他的实践。

  ⑦生:菩萨受生在各种不同的生身璟境中利益众生作佛事。本论列五种生:除灾生、随类生、大势生、增上生、最後生。

  ⑧摄受:又常作摄取,意即摄取教化引度众生,使他们归依佛门。本论列有六种摄受:顿普、增上、摄取、长时、短时、最後等摄受。

  ⑨地:菩萨修道进步过程中的境界阶次。本论将前面述及的十三住分为七种地:种性地(种性住)、胜解行地(胜解行住)、净胜意乐地(极欢喜住)、行正行地(增上戒住、增上心住、三增上慧住、有功用无相住)、决定地(无功用无相住) 、决定行地(无碍解住)、到究竟地(最上成满菩萨住、如来住)。

  ⑩行:菩萨行为。本论列有四类:波罗蜜多行、菩提分法行、神通行、成熟有情行。

  ⑾建立:指成就菩萨行作为佛须具满的佛法。本论列一百四十种佛法:如来三十二种大丈夫相、八十种随好、四一切种清净、十种力、四种无畏、三种念住、三种不护、大悲、无忘失法、永害习气、一切种妙智。

  ⑿菩萨自乘种性:菩萨自己所具有的大乘菩提的种子本性。

  ⒀最初发心:最初生发修学菩萨道的心。

  ⒁一切菩提分法:觉道的种种分支或法门。最基本的法门有三十七菩提分法,通称三十七道品:四念处(身、受、心、法)、四正勤(已生恶令断灭、未生恶令不生、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长)、四神足(欲、勤、心、观)、五根(信、进、念、定、慧) 、五力(信、进、念、定、慧)、七觉支(择法、精进、喜、轻安、念、定、行舍) 、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⒂无上正等菩提:至高无上真正非偏邪彻底觉悟的佛智。

  ⒃六波罗蜜多:复指前文的施、戒、忍、精进、静虑、慧。波罗蜜多,即度,由生死此岸度达涅槃彼岸的法门,此处指证无上正等菩提的方便门。

  ⒄福德资粮、智慧资粮:省称为福资粮、智资粮,意即从福德方面资助证无上正等菩提的资粮,从智慧方面资助证无上正等菩提的资粮。其实福、智资粮也具体指六波罗蜜,施、戒、忍是为福资粮;慧是为智资粮;精进、静虑可通福、智二资粮。

  ⒅行加行:从事证佛果前准备阶段的修行。

  ⒆望彼而得名持:相对於无种性补特伽罗,有种性的补特伽罗得以称作任持。

  ⒇助:对有种性者证无上菩提的帮助,即证助。

  (21)阶级:有种性者证无上菩提进步过程的阶梯。

  (22)前导:有种性者证无上菩提的前导。

  (23)舍宅:能证无上菩提的根性所在的舍宅。

  (24)此中义意:这种性的概念内容。

  (25)烦恼障:又作惑障。指妨碍至菩提之道,而使无法证得涅槃之烦恼而言。

  (26)所知障:又名知障、智障、理障,即在认知思惟方面的种种障碍,这些障碍具体指各种错乱颠倒的观念和思惟方式。

  (27)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Anuttara samyaksambodhi即无上正等正觉,又作无上正真道、无上正徧知、无上正偏道、无上正觉、无上正等菩提。阿,a,无。耨多罗,nuttara,上。三藐,SamYak,正。三,Sam,徧、一切。菩提,bOdhi,道。意译真正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此也即指佛智。正等,既可以理解为真正平等,也可以理解为真正无偏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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