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自恣日与佛欢喜日

  僧自恣日与佛欢喜日

  戒毓法师
  僧自恣日有别于其他的佛教节日。最能代表佛教的宗旨与本义;凸显世尊智慧与慈悲;佛陀制戒精神与构建和合僧团的意趣。一般佛教的节日基本都是围绕着佛菩萨诞辰等而开展,是满足信仰的需求。比如汉地佛教的很多节日是对佛菩萨的信仰而产生的佛菩萨之诞辰、出家、成道、涅槃的纪念。甚至有些是中国汉传佛教独有的,藏巴语系佛教没有。唯有僧自咨日是佛陀在世时制定,一直延续到今天,基本保持其中之内涵与意义的一次节日。也是僧侣个体的节日,三大语系基本继承。这个节日,不是为了庆祝,而是以僧人的自我完善,僧团和合为宗旨的制律精神。因为佛教的信仰核心,就是依佛法三宝为信仰的对象。也可以说,没有僧团,佛教就缺乏载体,佛法实践就没有办法落实。毗尼住世,佛法住世。落实执行戒律,对佛教而言意义多么重大。
  僧自恣最能代表佛教与其他宗教的差异。一般的宗教以教主为中心,唯有佛教依僧团为中心。不是以个人为中心,依法不依人,是以制度来管理,而不是依照权威。以觉悟大众,解脱烦恼为宗旨的一个宗教。其所以之伟大,不止以信仰为中心,而是如印顺法师所总结的一样,是信仰与理智的统一,慈悲与智慧的融和。这是一般宗教所没有的。如果说佛法只有信仰与慈悲,散失了理智与智慧,那么佛法之伟大的称号,也名不副其实。因此今天探索学习佛法,把握这种原则非常重要。不然学习佛教会有很多的偏差。因此僧自恣的开展,可以说对佛法、戒律的落实、自恣的过程,最能体现佛法的精神所在,制戒的意义。可以说没有自恣的构建,佛法的慈悲、平等、民主的思想无从凸显。
  由于僧自恣的意义深远,在佛教中视为与释迦牟尼佛的诞辰相提并论,皆称为“佛欢喜日”。随着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受中国固有的文化影响,如:孝道思想,鬼神信仰,及道家思想的影响,加上据说西晋竺法护译的《佛说盂兰盆经》、姚秦鸠摩罗什译了《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等佛门孝道经典的影响,对僧自恣的意义深沉的挖掘,形成汉传佛教特有的民俗,“盂兰盆节”法会,以百味饮食供养十方自恣僧。盂兰是梵语,意是倒悬;盆是汉语,是盛供品的器皿。认为以此供具可以解先亡倒悬之苦。以此功德回向现在父母、七世父母、生生世世父母,及历代在厄难中者,得以解脱。结合中国的文化,如与道家的中元节、儒家的祭祀宗亲等相结合,成为中国比较有影响的一个节日。关于僧自恣日的开展,从梁武帝时同泰寺开始,一直到唐代及宋代的发展,已经成为古代中国普遍的传统民俗。也正由于在民俗的发展,慢慢淡化了自恣的本意。僧自恣的自身内涵,对佛教发展有很大意,值得大众思考的。本文从通过律藏中对自恣的过程进行介绍,简单的介绍,希望大家对自恣有所了解。

  一 自恣的名义及时间

  (一)自恣的名义:《翻译名义集》说:“自恣”音译钵剌婆剌拏,音译“指归”意译“随意”、“自恣”。《南海寄归传》解释说:“凡夏毕岁中之时,此日应名随意。即是随他于三事之中,任意举发,说罪除愆之义。”旧译翻为“自恣”是义译。是僧团组建,比丘个体生命完善的一项重要有义函的庄严神圣的仪式。在夏安居结束一天举行。夏安居是比丘增加戒腊,圆满僧格,完善僧尼制度建设非常关键的制度。安居期间共计九十日,是僧众的特别修行期。每年雨期夏安居末日,大众就见、闻、疑三事,相互指谪罪过,忏悔修福。而自恣可说是结束这种特别修行期的行为的总结与归纳。全部佛教徒循例住在同一结界内,在过去的九十天中,过闻思修戒定慧生活。而在安居的最后一天晚上,大家集于一堂,检讨在过去的九十日内,各自的言行有无违反戒律。大家互相指出对方在行为方面的过失,藉以反省修养。若有犯戒,则要忏悔赎罪。这便是自恣。举行自恣仪式的这一天,谓之‘僧自恣日’。
  (二)‘受岁’或‘受新岁’:佛教不是依据权势、金钱、甚至学问、年龄,而是依据戒律、道德修证来论高低。这个制度如何体现呢?就是依据安居制度,在三个月的大众修学期间,没有犯严重的错误,若一般的小错误通忏悔的,通过自恣的形式来落实。如果通过,说明僧人在戒腊、僧腊上长一岁。光有受戒,而没有夏安居及自恣羯磨法,这样的比丘受戒再长时间,也可以说基本谈不上有岁数。依《增一阿含经》卷二十四〈善聚品〉所载:自恣之后之比丘、比丘尼,其法腊即增加一岁。此谓之‘受岁’或‘受新岁’。岁数小的,见到岁数大的要恭敬、礼拜、供养。这个“岁数”的成立,就是通过自恣制度来完成。岁数的大小,取决他在僧团的地位及决定他在僧团中的威望。“比丘出家不以俗年为计,乃数夏腊。腊者接也,谓新故之交接。 “岁数”大的就称长老,僧团僧事的决定,由长老来决定。因此对“法岁”随着不同情况,有叫“戒腊”或“法腊”。因为通过自恣后,在戒腊上、法腊上真正意义增长了一岁。因此自恣日对僧人而言,好比世俗人过年还重要。今天南传佛教,在这个方面相对汉传佛教、藏传佛教而言这一传统继承的比较好,很有借鉴意义。
  (三)自恣的时间:由于自恣关系到每一位僧众个体的法身慧命,戒腊的增长。自恣羯磨法必须要落实到每一位僧众身上。这一制度可以说没有任何弹性可言,必须要坚持。由于这么庞大的僧团、及地域广大、气候原因、僧人家庭情况,僧众们没有办法做到统一时间来夏安居,那么自恣的时间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因此在律典中,自恣的时间也有详细的指导。
  《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记载:
  谓有闰月者,依闰安居七月五日自恣。不依闰者,依摩得伽中数满九十日自恣。若闰七月者。取前月自恣。非前夏安居者,过闰已数满九十日自恣。……
  延日自恣,得至八月十五日。
  然律中但明十四日十五日自恣,及至急施衣中。次第增中,十六日自恣。增三、中三日自恣。律云:安居竟,自恣则七月十六日为定。
  律又云:僧十四日自恣,尼十五日自恣。此谓相依问罪,故制异日。及论作法,三日通用。克定一期,十六日定。……若破夏不安居人,虽不得岁,以举罪义通理,必依众恣僧治举。
  四分云:若后安居人,从前安居者自恣。
  依据上面引文,可以了解到,安居自恣、后安居、破夏者、闰月等时间做了说明。僧团由比丘、比丘尼、式叉尼、沙弥、沙弥尼等次第先后顺序自恣。自恣的时间一般都在七月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及论作法,三日通用。如果有特殊情况;一般推迟到八月十五日;假如有闰月的话,闰月也算在其中。那么闰月这个说法,就是佛教开始适应汉传佛教的传统。

  二  僧自恣宗旨与意义:

  自恣不是简单的一种仪式,而是修学再次的升华。是洗涤心灵的垃圾,净化僧团的空气,彰显内心的洁净。《四分律行事钞》卷上解释其名称云:
  然九旬修道,精练身心。人多迷己,不自见过,理宜仰凭清众,垂慈诲示。纵宣己罪,恣僧举过。内彰无私隐,外显有瑕疵。身口托于他人,故曰自恣。接着继续强调自恣意义说:
  故摩得伽云:何故令自恣?使诸比丘不孤独故、各各忆罪发露悔过故、以苦言调伏得清净故、自意喜悦无罪故也,所以制在夏未者。若论夏初创集,将同期欵九旬立要齐修出离。若逆相举发,恐成怨诤。递相讼及废道乱业,故制在夏未者。以三月策修同住进业时竟,云别各随方诣。必有恶业,自不独宣,障道过深,义无覆隐,故须请诲,良有兹焉。故律听安居竟自恣。毘尼母云:九十日中坚持戒律及修诸善皆不毁失,行成皎洁,故安居竟自恣。此是自言恣他举罪,非谓自恣为恶。此虽相显,有无知者滥行。
  从以上引文可以看出,佛陀对自恣的目的、自恣安排在夏末的因缘,目的就是更好的完善僧团制度,和合教团。自恣的意趣,就是巩固三月期间所修诸善皆不毁失,行成皎洁。一个借助自己的力量,同时也是希望同修们的帮忙,在道业上走的更远更长。因此通过自恣的方法,很多比丘皆得圣果。故说自恣日为佛欢喜日,由于僧人的戒行清净,得成道果,是十方诸佛所希望看到的。

  三 僧自恣的方法与种类:

  (一)前明时节,谓有闰月者,依闰安居七月十五日自恣。不依闰者,依摩得伽中数满九十日自恣;若闰七月者,取前月自恣。非前夏安居者,过闰已数满九十日自恣。
  (二)因诤增减自恣,如说戒中。三修道安乐,延日自恣,得至八月十五日。然律中但明十四日十五日自恣,及至急施衣中。次第增中,十六日自恣。增三中三日自恣。律云:安居竟,自恣则七月十六日为定。律又云:僧十四日自恣,尼十五日自恣。此谓相依问罪,故制异日。
  (三)自恣的方法,十四、十五、十六三日通用。克定一期,十六日定。若有难者,如五百问中,一月自恣。
  (四)破夏及后安居的人,如何处理。若破夏不安居人,虽不得岁。以举罪义,通理必依众恣,僧治举。四分云:若后安居人,从前安居者自恣。
  (五)自恣形式的方法:从今听夏安居竟,诸比丘一处集,应三事求他说自恣,何等三?若见、若闻、若疑罪。如是应自恣,一心集僧,集僧已,应差能作自恣人,应如是唱,谁能为僧作自恣人,是中若有言我能。佛言:若比丘五恶法成就,不应作自恣人。……比丘成就五善法,应作自恣人。……应如是语:“长老忆念,今僧自恣日,我某甲比丘,长老僧自恣语,若见闻疑罪语我,怜悯故,我若见罪,当如法除。自恣有‘非法别自恣’、‘非法和合自恣’、‘有法别自恣’、‘有法和合自恣’四种。其中前面三者,佛不听许,惟最末之有法和合自恣为佛所听许。
  1、僧自恣法。佛言:应十四日、十五日、十六日自恣。余办众具如说戒中,比丘不知何时。佛言听小食大食上上座,应唱令白云:大德僧听!今白月十四日(余日准此),众僧集某处自恣。
  2、 差受自恣人法:佛言:听作时若打揵搥,若告言:诸大德,自恣时到,僧集已。差受自恣人应具具两种五德:一自恣五德,不爱、不恚、不怖、不痴、知自恣未自恣;二具举罪五德,知时、如实、利益、柔软、慈心也。
  差受自恣的仪式: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白如是:大德僧听!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谁诸长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已忍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作此法已,两五德者,方从座起,至上座前。礼僧足已,然后胡跪和白。
  3、白僧自恣法。佛言!自恣时,应知比坐有来,不来者听先白已,然后自恣作是白言:大德僧听!今日众僧自恣,若僧时到僧忍听,僧和合自恣。白如是:佛言若比丘应十四日自恣,比丘尼应十五日自恣。此谓二众相依住法,若无缘者,三日俱得自恣。
  4、正自恣法。佛言!应偏袒右肩脱革屣胡跪合掌,应一一从上座作,次第应离坐自恣。大德众僧!今日自恣,我比丘某甲亦自恣,若有见闻疑罪,愿大德长老哀愍故语我,我若见罪,当如法忏悔。
  5、 略自恣法。佛言!若有八难及余缘,如说戒中事者,略说自恣。但对首有二略;单白已有三略。
  6、 四人以下对首。佛言!若有四人不得受,第五人欲更互自恣,应尽集自恣。若有四人,应更互自恣。如是白言:三大德一心念,今日众僧自恣,我某甲比丘清净。三说已!若有三人、二人亦准此法。唯改对首人数为异,又不得别众。及以有犯,并不应此法。
  7、一人心念法。佛言!若自恣日往说戒堂扫洒,敷坐具盛水器洗脚器然灯火具舍罗,为待客比丘,若无来者,应心生口言:今日众僧自恣,我比丘某甲清净(三说)。
  8、尼差人自恣法。佛言!比丘尼夏安居竟,听差一比丘尼为尼僧故,往大僧中说自恣。若僧尼二众各不满五至自恣日,比丘尼往至比丘所,礼拜问讯。若众满者,应索欲问缘,答云:差人自恣羯磨。应云:大姊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差比丘尼某甲,为比丘尼僧故,往大僧中说三事自恣见、闻、疑,白如是。大姊僧听!僧今差比丘尼某甲,为比丘尼僧故,往大僧中说三事自恣见、闻、疑,谁诸大姊忍。僧差比丘尼某甲为比丘尼僧故,往大僧中说三事自恣见、闻、疑者,默然。谁不忍者说,僧已忍差比丘尼某甲为比丘尼僧,故往大僧中说三事自恣见、闻、疑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佛言!彼独行无护者,应差二三尼为伴,往大僧中。礼僧足已,曲身低头,合掌作如是语:比丘尼僧夏安居竟,比丘僧夏安居竟,比丘尼僧说三事自恣见、闻、疑罪。大德僧慈愍故,语我。我若见罪,当如法忏悔。(三说)。已良久,僧上座告言:徒众上下各并默然者,实由尼等,内勤三业,外无三事,故不见犯。虽然上座有勅,勅诸比丘尼众,如法自恣,谨慎莫放逸。使尼礼僧足,辞退至本寺已。集尼众等传僧教勅,如说戒法所明也。此自恣说戒,略教授法。
  9、修道增自恣法。 佛言!若众多比丘结夏安居,精勤行道,得增上果证。恐自恣当移余处,不得如是乐。即应作白增益。自恣羯磨者。作前方便答云:作增益自恣羯磨。如是白云: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日不自恣,四月满当自恣。白如是。作是白已,四月自恣。
  10、增减自恣法。律言!若自恣日,闻异住处比丘鬪诤,不和欲来此自恣,彼比丘应作若二、若三、减日自恣。若闻已入界,应为具洗浴器等,安置已,至界外自恣。若能如是方便作者,善。若不能者,彼作白增上自恣。作如是白: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日不自恣。至黑月十五日当自恣,白如是。(作是白已,增上自恣。)若客比丘住至黑月十五日者,旧比丘应作白:第二增上自恣,作如是白:大德僧听!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日不自恣,后白月十五日当自恣。白如是。(若客比丘犹不去,旧比丘应如法如律,强和合自恣)。

  四 僧自恣之影响及重新再认识:

  毗尼住世,佛法住世。未来的佛教不依戒定慧而建立,那么说难听点,有名无实。就戒学而言没有羯磨法,或者羯磨不成立,也只是空文。禅定没有行持,只是口头禅。没有戒律禅定的基础,智慧无从开发。戒定慧三学对佛教而言多么重要,如鼎之三足,缺一不可。
  自恣日,在律藏二十犍度中,其中占有很大的地位。也可以说是落实执行佛陀制戒的具体实施,为僧众戒行清净,道业成就,僧团的和合,僧团的声誉影响的关键所在。纵观这一制度的落实,现前佛教有很多的不足。其重视研究也远远不够。为了佛教重新树立起其的威信,如自恣的意义及方法我们不得不重新认识。虽然今天的自恣日节日重大,其内涵有点散失。特借此机会,回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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