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第八章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

  第八章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

  第一节 总说

  关于「经藏」成立的研究,近代有「九分教」(「十二分教」)与「四阿含」先后的异说,现在先从「九分教」与「十二分教」的成立说起。在部派不同的传说中,或作「九分教」,或作「十二分教」;而「九分教」又有多种不同的传说,因而佛学界又有「九分教」与「十二分教」先后的异说。如上章所说,「九分教」本是教法的分类。教法在次第集成中,以形式或内容不同,渐形成不同的部类。把不同的部类,综合起来,成为「九分教」,这是教法的原始分类。「九分教」是:「修多罗」、「祇夜」、「记说」、「伽陀」、「优陀那」、「本事」、「本生」、「方广」、「未曾有法」。然在佛法的开展中,特别是律部与论议的发达,对于圣典的部类,感到有补充的必要,于是又增加而综合为「十二分教」。「十二分教」是:九分以外,又加入「因缘」、「譬喻」、「论议」。至于「九分教」的不同传说,并不是古义,而是大乘经的成立时,依「九分」古说,而自由取舍的。一部分尊古的学派,虽然事实已不止于九分,而始终保持「九 [P494] 分教」的原始传说,这才形成「九分教」说,「十二分教」说──二大流。部派一再分化,「十二分教」的次第,也有了不同的异说。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的名目,次第,汉译所有的不同译语,『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附有「九分十二分教表」,对照得非常详尽。叙述的内容,涉及大乘经说。然大乘经所说,不是与部派的传说相契合,就是从大乘的立场而自行编组。在这初期圣典集成的研究中,是不妨置而不论的。现在依声闻三藏的传说,以部派为纲而列述如下:

  一、「九分教」说:如大众部Maha^sa^m!ghika所说(1): 1修多罗?2祇夜?3授记?4伽陀?5优陀那?6如是语?7本生?8方广?9未曾有经

  『解脱道论』的「九部」说(2),与大众部相合。据近人研究,『解脱道论』是锡兰无畏山寺派Abhayagiriva^sin所传(3)。属于铜鍱部Ta^mras/a^t!i^ya的大寺派Maha^viha^ra-va^sina ,所传的巴梨Pa^li圣典,也是「九部」说。这二部,只是在次第上,「未曾有」与(与「方广」相当的)「毗陀罗」,前后移动了一下。玄奘所译的『本事经』,也是「九分教」说,与大众部说相合(4)。或以为『本事经』是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所传(5),然玄奘所译的,并不限于说一切有部。如所译『大阿罗汉难提蜜多罗所说法住记』,说到「五阿笈摩」 [P495] 与「发趣」等论,都与锡兰的佛教有关。奘译的『本事经』,与巴梨『小部』的『如是语』,显为同一部类的不同诵本。从所说为「九分教」而论,这可能是大众部,或者传入北方,有了限度内的增润。总之,「九分教」的旧说,不应看作说一切有部的传说。这样,大众部,及分别说系而传入锡兰的,都是初期的「九分教」说。

  二、「十二分教」说,又有三大系:1.印度本土的分别说Vibhajyava^din系所传,如化地部Mahi^s/a^saka所说(6): 1修多罗?2祇夜,3受记?4伽陀?5忧陀那?6尼陀那?7育多伽,8本生,9毗富罗?10未曾有?11阿婆陀那?12优波提舍

  化地部的「十二分教」,是在「九分教」(次第与大众部相顺)的基础上,增列三部。就是增列「阿婆陀那」(譬喻)、「优波提舍」(论议)于后;而将「尼陀那」(因缘)列于「优陀那」之后。这一次第,传为饮光部Ka^s/yapi^ya诵本的『别译杂阿含经』,所说也相合(7);『根有律杂事』所说也相合(8)。这一系列的十二分教,因「尼陀那」(因缘)的从中插入,而引起三类的小小差别: 『五分律』(9):6尼陀那?7育多伽?8本生『四分律』(10):6因缘经?8善道经?7本生经 [P496] 『长阿含经』(11):7本缘经?6相应经?8天本经

  2.说一切有系所传,如『杂阿含经』(12)说: l修多罗?2祇夜?3受记?4伽陀?5优陀那?6尼陀那?7阿波陀那?8伊帝目多伽 ?9阇多罗?10毗富罗?11阿浮多达磨?12优波提舍

  这一「十二分教」的次第,也是在大众部的「九分教」的基础上,增列三部。但与分别说系所传,主要的不同,是将「阿波陀那」与「尼陀那」,同样的插入中间。这一次第,是说一切有部阿毗达磨论所通用(13)。『大智度论』与『成实论』,也是这样的。但这一系统,也略有小差别: 『杂阿含经』(14):5优陀那?6尼陀那『中阿含经』(15):6撰录? 5因缘

  『出曜经』所说(16),与『中阿含经』说相同。所以可解说为:『杂阿含经』,是说一切有部的论师系。『中阿含经』,是说一切有部的持经譬喻师系。

  3.大众系末派所传,如『增壹阿含经』所说。『增壹阿含经』中,共五处说到十二部经,竟没有完全相同的(17)。别有『七知经』与『般泥洹经』所传(18),以「优陀那」为第十,「譬喻」为第五,与『增壹阿含经』有类似处。次第纷纭,从略。 [P497]

  「九分教」加「因缘」、「譬喻」、「论议」,就是「十二分教」,这是佛教界一般的公论。对「九分」与「十二分教」的别别论究,应注意到:词、部类、分教的部类──三者的不同。一、分教的名目,有的本为世间共有的「词」;习用名词的应用于佛法,不一定与一般意义完全相同。即使是佛法的特有术语,初出现而传诵于经句中的,不一定就有分教──部类的意义,还只是「词」而已。二、在经法的传诵流行中,渐形成形式上(或附有内容的意义)的不同类型,而被称为「修多罗」、「祇夜」等。这时候,固有术语的应用,已赋与新的意义,而具有部类的性质。三、末后,又将形成的不同部类,组合为「九分教」。这是经过整理的佛法分类;经过了全体的调整,意义可能有多少变化。这才有确切的定义,与明确的部类区别。「九分教」是这样,「十二分教」也是这样。「十二分教」的组成,当然在「九分教」以后。但「因缘」、「譬喻」、「论议」──三分,并不是「九分教」以后才有的。从九分而到十二分,只是觉得「九分教」的分类,还不够详尽,而有补充的必要。这如中国的学术,『史记』论六家──阴阳、儒、墨、名、法、道家。而『汉书艺文志』,分为九流──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家、农家流。或又加「小说家」为十家。六家、九流、十家,是次第增多,但纵横家、农家等,决非『史记』以后所新起的。「九分」与「十二分教」,也正是这样;这是教法的分类学,从初创而到完成的过程。 [P498]

  注【58-001】『摩诃僧祇律』卷一(大正二二?二二七中)。

  注【58-002】『解脱道论』卷九(大正三二?四四五中)。

  注【58-003】水野弘元『佛教圣典及其翻译』(语学论丛第一辑六九)。

  注【58-004】『本事经』卷五(大正一七?六八四上)。

  注【58-005】渡边海旭『壶月全集」上卷(四三0)。

  注【58-006】『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一下)。

  注【58-007】『别译杂阿含经』卷六(大正二?四一五上──中)。以阿婆陀那为本事,列于优波提舍以后,小有差别。

  注【58-008】『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八(大正二四?三九八下)。

  注【58-009】同上(6)

  注【58-010】『四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五六九中)。

  注【58-011】『长阿含经』卷三(大正一?一六下)。又卷一二(大正一?七四中)。

  注【58-012】『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三00下)。

  注【58-013】『阿毗昙八犍度论』,为『发智论』的异译。在说一切有部的论书中,对于十二分教,惟有这部论卷一七(大正二六?八五三中──下),次第略有不同。

  注【58-014】同上(12) [P499]

  注【58-015】『中阿含经』卷一(大正一?四二一上)。又卷四五(大正一?七0九中)。又卷五四(大正一?七六四上)。

  注【58-016】『出曜经』卷六(大正四?六四三中──下)。

  注【58-017】『增壹阿含经』,为僧伽提婆San%ghadeva所译。僧伽提婆所译的『八犍度论』,也与说一切有部论书的次第不合。所以『增壹阿含经』中十二部经的次第紊乱,并非原本如此,而是译者不重视次第,而任意的叙列出来,不足为次第不同的论证。

  注【58-018】『佛说七知经』(大正一?八一0上)。『般泥洹经』卷下(大正一?一八八上)。

  第二节 修多罗?祇夜

  第一项 修多罗(1)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中,「修多罗」与「祇夜」,在部派的不同传述中,始终不移的位列第一、第二;这不是其他分教的次第不定可比。论列九分与十二分教,这是应该注意的一点。还有,在根源于「法」与「毗奈耶」,而演化为「经藏」与「律藏」的各别组织中,「修多罗」是一切法义的宣说(律是制立)。但在「九分教」与「十二分教」中,「修多罗」是通于法与 [P500] 律的。在后代的习惯用语中,「修多罗」是一切佛说(佛法)的总称──「一切经」。「修多罗」一词,含义广狭不定,应有不容忽视的特殊意义。

  「修多罗」su^trasutta,音译为修多罗?素怛缆等;一般义译为经、或契经。古德对于「修多罗」的解说,是不完全一致的(「九分」与「十二分教」的各分,都有不同的解说)。这是依据传承,及对当时的圣典实况,而为不同的解说。近代学者的论究,也互有出入。现在,从三点来解说:一、「修多罗」的意义:在印度文学史上,有「修多罗时代」,集成「法经」 Dharma-su^tra、「天启经」S/rauta-su^tra等,时间约为西元前六世纪到二世纪(2)。世俗的「修多罗」文体,是简短的散文;在简短的文句中,摄持教义的纲领。这一名词,由Siv 语根而来。在印度,缝缀的线,织布的(经纬的)经,都是称为「修多罗」的。以「修多罗」为文体,意义在由于名句文身的组合成篇(章),能将义理贯摄起来。佛法的集成,也就适应时代,称为「修多罗」。其意义,正如『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说:

  「结集如来正法藏者,摄聚如是种种圣语,为令圣教久住世故,以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应,次第安布,次第结集。谓能贯穿缝缀种种能引义利,能引梵行真善妙义,是名契经」。

  又『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说: [P501] 「契经有何义?答:此略说有二义:一、结集义;二、刊定义。结集义者,谓佛语言能摄持义,如花鬘缕。如结鬘者,以缕结花,冠众生首,久无遗散。如是佛教结集义门,冠有情心,久无忘失。刊定义者,谓佛语言能裁断义,如匠绳墨」。

  『大毗婆沙论』的「结集义」,就是「名句文身,如其所应,次第安布,次第结集」。举如缕(线)贯花的譬喻,正是「贯穿」的解说。以名句文身的结集,能摄持法义,在古代的口口相传中,不会忘失。「契经」──「修多罗」,就是结集所成的,能贯摄义理的教法。这一解说,可说是一切所同的。如『瑜伽论』又说:「契经者,谓贯穿义」(3)。『显扬论』说:「谓缝缀义」(4)。『杂集论』与『显扬论』,说是「缀缉」(5)。「贯穿」、「缝缀」、「缀缉」、「贯穿缝缀」,都是同一内容,而以不同的汉文来表示。『分别功德论』说:「犹线连属义理,使成行法」(6),与『瑜伽论』说完全相合。如缕贯华的摄持(以教贯义),为「修多罗」──契经的主要意义。『大毗婆沙论』又多一「刊定」(绳墨)义(7)。『杂心论』于「结鬘」外,又有出生、涌泉、显示、绳墨义(8)。『善见律毗婆沙』,于「綖」外,别有发义(即显示)、善语、秀出(即出生)、经纬、涌泉、绳墨义(9)。『法集论注』,「贯穿」以外,有指示、善语、配列、善护、线类义(10)。虽有多说,而在佛法中,始终以结集的贯穿义为本。

  结集所成的,贯穿摄持,是「修多罗」的定义。这里面,没有略说与广说,长行与偈颂等任 [P502] 何区别。这一定义,含义最广,可通于「一切经」,而不限于「九分」与「十二分教」中的「修多罗」。然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大乘)瑜伽师Yoga^ca^ra,大众部 Maha^sa^m!ghika末派,在解说分教的「修多罗」时,却又都这样的解说了。为什么以通义来解释别部呢?因为,这是从传承而来的古义。说一切有部,大乘瑜伽师,对于佛法的原始结集,认为就是『杂阿含经』等。这是结集的根本,一切经法、律制,都是不离于此,而为不同的组合所成。原始结集的,适应时代,依贯穿摄持义,称之为「修多罗」。当时,并没有九分或十二分等种种部类,只是通称为「修多罗」。在不断的集成,分化为不同的部类时,原始结集及体裁相同部分,当然继承了「修多罗」──这一固有的名称。在佛教圣典中,「修多罗」的含义不定,而始终占有优越的地位,其原因实在于此。

  二、「修多罗」的体裁:「修多罗」,没有长行或偈颂,略说或广说的任何区别意义,只是原始结集的通称。结集以后,从文学形式去分类时,「修多罗」就被解说为「长行」,或被解说为「略说」。但这都是从分别部类而来的附加意义,而不是「修多罗」的固有含义。如『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说:

  「契经云何?谓诸经中散说文句。如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

  「散说」,『瑜伽论』与『显扬论』,作「长行直说」(11);『杂集论』作「长行」(12);『成 [P503] 实论』作「直说语言」(13);『大智度论』作「直说」(14);『出曜经』作「直文而说」(15)。「长行」、「直说」、「散说」,都就是「散文」,与「结句而说」的「偈颂」不同。称长行直说为「修多罗」,是从文学体裁上,分别「修多罗」与「祇夜」(偈)的不同而来。以「修多罗」为长行,可说是全佛教界公认的解说;是结集以后,长行与偈颂分类时代的解说。

  以「修多罗」为略说的,如『杂集论』卷一0(大正三一?七四三中)说:

  「契经者,谓以长行缀缉,略说所应说义」。

  「修多罗」是长行略说,这是『集论』特有的解说。印度当时的「修多罗」文体,是简短的散文,义净译为「略诠意明」(16)。以「修多罗」为略说,应该是从此而来的。世间的「修多罗」体,是用来叙述婆罗门教的仪式制度,作有组织的记述。然在佛法,传说中的佛语,以名句文身而结集成篇,还是各别的,不相系属的(结集也只是同类相聚而已)。为了传诵的便利,当然应用简练的文句。说法的事缘,多数是略而不论(附于经文的传授而传说下来)。以精练简略的文句,来传诵佛法,诚然是初期应有的事实。如『相应部』等,多数是短篇,但并不因此而称为「修多罗」。传说中的佛法,要集出而有一定的文句;结集成部,才通称为「修多罗」。如「波罗提木叉经」Pra^timoks!a-su^traPa^timokkha-sutta,集成五部,称为「五綖经」(17);而一条一条的戒条,不论长短,都只称为学处s/iks!a^pada。以此而例长行,一则一则的佛 [P504] 说,集成文句,也没有称为经的(后代别行,才有称为经的);原始结集而成部类,才被称为「修多罗」,「修多罗」并非略说的意义。『大毗婆沙论』举长行的「诸行无常」等为「修多罗」,不能证明「修多罗」是略说。否则,也不会说「修多罗」是「结集义」、「刊定义」了。

  『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特别重视「略说」,想从「略说」中,求得「修多罗」的具体内容。从广分别vibhan%ga,如『中部』的「分别品」,『中阿含』的「根本分别品」等中,抽出所分别的「略说」部分;又依「略说法要」的经文,指为略说部,而推论为古代有这么一类,就是「九分教」中的「修多罗」(18)。我不是说,略说的不是「修多罗」;而是说,但取略说为「修多罗」,是不足以说明原始集成的「修多罗」的真相。以广分别所分别的略说而论:处、界、谛等,原始集成的佛说,不止于所分别的略说。同样的类似的契经,在『相应部』、『杂阿含』中,显然是很多的。在佛教的开展中,从种种「契经」中,偏依某一(或二、三)经说,用作分别解说的依准,并非只此一经是古说。如非广分别所分别的,就不敢认为「修多罗」那真是取一滴水而弃大海了。至于「略说法要」,依我们所知,出家修学,是以修证为目标的。多闻、胜解,只是闻思功夫。要趣入修证,必须从博返约,才能简易持行。「略说法要」,『杂阿含经』共八经(19),都是从佛请求要约的开示,以作持行的心要。如『杂阿含经』卷一(大正二? 三上──中)说: [P505] 「白佛言:善哉世尊!今当为我略说法要。我闻法已,当独一静处,修不放逸。修不放逸已,当复思惟所以……为究竟无上梵行,现法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告比丘: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时彼比丘闻佛所说,心大欢喜礼佛而退。独在静处,精勤修习……时彼比丘即成罗汉,心得解脱」。

  「略说法要」,是出发于持行的要求;与先有略说,后有广说的意义,毫不相关。总之,从「略说」中去求「修多罗」的具体内容,是不免歧途易迷的!

  三、「修多罗」的具体内容:古代传说,确指「修多罗」内容的,有觉音Buddhaghos!a 、龙树Na^ga^rjuna、弥勒Maitreya。觉音的传说为(20):

  「两分别解释、犍度、附随;经集之吉祥经、宝经、那罗迦经、迅速经,及余佛说而名为经者」。

  觉音属于重律的铜鍱部Ta^mras/a^t!i^ya。有关「九分教」的解说,是以自宗的「三藏」,分配于「九分教」中,这是觉音的根本立场。「律藏」的「两分别解释」(即二部「经分别」)、「犍度」、「附随」──三部分,是属于「修多罗」的。修多罗是法,还是可通于律?这 [P506] 是值得论究的。但以全部「律藏」为「修多罗」,在「修多罗」的成立与发展中,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这只能说,为了推重「律藏」,置于首要的地位而已。「律藏」而外,举『经集』中,称为经的部分为「修多罗」。所举的,是偈颂;偈颂是可以称为「修多罗」的,那是「结集义」。『吉祥经』等,当然是可以称经的,但是通称。在与「祇夜」等相对的,九分教的「修多罗」中,这是否适当呢!并不能以偈颂的古老,而作为属于「修多罗」的理由。在觉音的分配中,「修多罗」是律藏;而属于法的,仅是少数被称为经的偈颂。反之,一般公认的,长行直说的「修多罗」,却不属于「修多罗」。觉音所作「修多罗」部类的解说,是完全无法接受的。

  龙树的『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说:

  「直说者,名修多罗,所谓四阿含,诸摩诃衍经,及二百五十戒经,出三藏外亦有诸经,皆名修多罗」。

  『智论』明确的以直说为「修多罗」。所列举的内容,通于声闻经与大乘;法与律。「出三藏外」,就是属于「杂藏」,与『小部』相当的长行佛说:这是大乘学者的传说。『大般涅槃经』说:「从如是我闻,乃至欢喜奉行,如是一切名修多罗」(21)。这与龙树一样,是依当时的经典实况而作的解说。但求「九分」与「十二分教」中的「修多罗」古义,这一传说,也是不能给予帮助的。 [P507]

  属于法的「修多罗」,不能从「结集」或「长行」的定义,去发见「修多罗」的古形。佛教界的传说,一般以原始结集为「四阿含」或「五部」。这么一来,也不能从这类传说中,去求得「修多罗」的具体内容。好在弥勒的论书中,为我们传下了一片光明的启示,如『瑜伽论』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说:

  「即彼一切事相应教,间厕鸠集,是故说名杂阿笈摩。即彼相应教,复以余相处中而说,是故说名中阿笈摩。即彼相应教,更以余相广长而说,是故说名长阿笈摩。即彼相应教,更以一二三等渐增分数道理而说,是故说名增一阿笈摩」。

  这一传说,「四阿含」是以『杂阿含』的相应教为根本的。其余的三阿含,是以『杂阿含』 ──相应教的内容,而作不同的组合说明。这一传说,虽不是极明晰的,但表达了一项意见:首先集成『杂阿含』,其余的次第集成。这比之原始结集「四阿含」或「五部」的传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这是说一切有部的古传,而由弥勒论明白的表示出来。说一切有部旧律──『十诵律』,在五百结集的叙说中,举『转*轮经』为例,而泛说:「一切修!3茭路藏集竟」(22)。没有说结集「四阿含」,正是(「四阿含」没有集成以前的)古说的传承。这一原始结集的古说,在『瑜伽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中──下)中表示出来:

  「云何契经?谓薄伽梵,于彼彼方所,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诸行差别,宣说无量 [P508] 蕴相应语、处相应语、缘起相应语、食相应语、谛相应语、界相应语、声闻乘相应语、独觉乘相应语、如来乘相应语,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等相应语,不净、息念、诸学、证净等相应语。结集如来正法藏者,摄聚如是种种圣语,为令圣教久住世故,以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应,次第安布、次第结集……是名契经」。

  『显扬论』说,也与此相同(23)。这里所说的契经──「修多罗」,确指相应教,就是『杂阿含经』的长行部分,略与『相应部』的后四品相当。现存的『杂阿含』与『相应部』,在流传中,部派的分化中,有过不少的增润、改编,但原始结集「修多罗」的内容,仍可以大概的理解出来。『瑜伽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又说:

  「契经者,谓贯穿义。长行直说,多分摄受意趣体性」。

  『显扬论』说:「契经者,谓缝缀义。多分长行直说,摄诸法体」(24)。这是与『瑜伽论』一致的(25),但译文有倒乱,有脱落。「多分摄受意趣体性」,是什么意思呢?如『瑜伽论』卷一六(大正三0?三六三上)说:

  「一、思择素呾缆义;二、思择伽他义。思择素呾缆义,如摄事分及菩萨藏教授中当广说。思择伽他义,复有三种:一者,建立胜义伽他;二者,建立意趣义伽他;三者,建立体义伽他」。 [P509]

  对于诸法的思择,声闻藏方面,是从「修多罗」与「伽陀」两方面去思择的。「修多罗」的思择,如「摄事分」说,确指『杂阿含经』(『相应部』)中,「蕴品」、「处品」、「因缘品」(缘起、食、谛、界)、「道品」──念住等相应。「伽陀」,指『杂阿含经』的「众相应」,即『相应部』的「有偈品」等。思择「伽陀」,从三方面去思择:一、「胜义」,明空无我等深义。二、「意趣义」,明修行的宗趣。三、「体义」,依颂文而明法的体义。伽陀有这三者,修多罗也是这样,但在这三义中,修多罗是「多分摄受意趣体性」,也就是多数为「意趣义」、「体义」,而「胜义」却不多(这是大乘学者所说)。『显扬论』说应与『瑜伽论』所说一致,不免有些讹略。所说「修多罗」,都是确指「摄事分」所抉择的修多罗部分。

  佛教圣典而被称为「修多罗」,原始的意义,是「结集义」。这是可通于「波罗提木叉经」的,所以龙树以「二百五十戒经」为「修多罗」。也就由于这样,「修多罗」有泛称一切佛说的习惯用法。但教法的原始结集,到底是什么部类?对偈颂而「修多罗」是长行,对广说而「修多罗」是略说;原始「修多罗」的特性,被显示出来。长行的教法,文句简要,是符合从传诵而来,原始结集的实况的。在现有的圣典部类中,简略的长行,有『相应部』与『增支部』,都是无数小经所集成的。然『增支部』为比较新的集成,为近代学者所公认(26),所以简略的长行部分,可推定为原始修多罗的,不能不是『相应部』,即『杂阿含经』中的某些部分。『相应部』的长 [P510] 行,简略而次第多少杂乱,更符合早期结集的实况。所以『瑜伽论』所传的,北方说一切有部的古说,确指『杂阿含经』的某些部分为「修多罗」,比起觉音的传说,应该是可信赖得多!近代学者,不取古传而另辟蹊径,或是为巴梨学者觉音说所左右,想从偈颂中探求原始的修多罗,结果,长行直说的「修多罗」义,被遗忘了。或探求原始修多罗,求到现有圣典以前,这是忽略了结集──共同审定,编类次第的意义。从结集的(简略的)长行去考察,那末『瑜伽论』所传,显然是最可信赖的了!

  注【59-001】参考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二七──二五八)。

  注【59-002】高楠顺次郎、木村泰贤合着『印度哲学宗教史』(汉译本三0三──三0四)。

  注【59-003】『瑜伽师地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

  注【59-004】『显扬圣教论』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59-005】『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中)。『大乘阿毗达磨集论』卷六(大正三一?六八六上)。『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八下)。

  注【59-006】『分别功德论』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上)。

  注【59-007】『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

  注【59-008】『杂阿毗昙心论』卷八(大正二八?九三一下)。 [P511]

  注【59-009】『善见律毗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六上)。

  注【59-010】Atthasa^lini^(『法集论注』)(望月大辞典五五七下)。

  注【59-011】『瑜伽师地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显扬圣教论』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59-012】『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中)。

  注【59-013】『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四下)。

  注【59-014】『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

  注【59-015】『出曜经』卷六(大正四?六四三中)。

  注【59-016】『南海寄归内法传』卷四(大正五四?二二八中)。

  注【59-017】『摩诃僧祇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八上)。

  注【59-018】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五四)。

  注【59-019】『杂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三上──四下)。又卷六(大正二?四0上──中)。

  注【59-020】『一切善见律注序』(南传六五?三七)。

  注【59-021】『大般涅槃经』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中)。

  注【59-022】『十诵律』卷六0(大正二三?四四八下──四四九上)。

  注【59-023】『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八下)。

  注【59-024】『显扬圣教论』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P512]

  注【59-025】『显扬圣教论』卷一(大正三一?四八0中)说:「昔我无着从彼闻,今当错综地中要,显扬圣教慈悲故,文约义周而易晓」。『显扬论』是摄取『瑜伽师地论』中,「本地分」与「摄抉择分」的要义,错综编纂而成。

  注【59-026】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六七六)。

  第二项 祇夜

  祇夜geyageyya,或音译为歧夜。义译为应颂、重颂、歌咏等。这是与「修多罗」──长行相对,而属于韵文的一类。在「九分教」或「十二分教」中,也许「祇夜」是最难理解的一分。就字义来说,从Gai 语根而来,不外乎歌咏的意义。但「祇夜」是偈颂的一类,与同为偈颂的「伽陀」、「优陀那」,到底差别何在?在原始圣典的集成中,「祇夜」到底是什么部类?有什么特殊意义,而能始终不移的位居第二?一般解说为「重颂」,这应先有散文(「修多罗」)与偈颂(「伽陀」),因为「重颂」是这二者的结合。果真是这样,那「祇夜」为第二,「伽陀」为第四,也不大合理。『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类别与偈颂有关的,为十种类型;而以第九类为「祇夜型」(1)。然也只是以长行以后,次说伽陀的,即一般的重颂为祇夜。经文并没有称之为「祇夜」,所以也没有能充分的,阐明「祇夜」的真义。 [P513]

  在古代的传说中,「祇夜」的意义,极不易理解。如『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说:

  「应颂云何?谓诸经中,依前散说契经文句,后结为颂而讽诵之,即结集文、结集品等」。 「如世尊告苾刍众言:我说知见能尽诸漏,若无知见能尽漏者,无有是处。世尊散说此文句已,复结为颂而讽诵言:有知见尽漏,无知见不然。达蕴生灭时,心解脱烦恼」。

  『大毗婆沙论』,集成于西元二世纪。在有关「九分」与「十二分教」解说的现存圣典中,这是比较早的一部。论文分为二段:1.「依前散说契经文句,后结为颂而讽诵之」,是说明体裁。「如结集文、结集品等」,是指明部类。2.「如世尊言」以下,又举例以说明先长行而后重颂;与一般所解的「重颂」相合(2)。属于「祇夜」──「应颂」的「结集文」、「结集品」,是什么样的部类?这是传承中的又一古义,应予以非常的注意!

  『瑜伽师地论』系,对应颂作二种解说。如『瑜伽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说:

  「云何应颂?谓于中间,或于最后,宣说伽他。或复宣说未了义经」。

  『瑜伽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也说:

  「应颂者,谓长行后宣说伽他。又略标所说不了义经」。 [P514]

  第一说,「在长行(中间或于最)后,宣说伽陀」,文义不太明显,不一定就是重颂。『显扬论』是引用『瑜伽论』的,卷一二说,还与『瑜伽论』相同(3),而卷六却解说为:「或于中间,或于最后,以颂重显」(4),明确的说是重颂。『杂集论』(『顺正理论』也如此)也说「以颂重颂」(5)。在『瑜伽论』系中,传为无着Asan%ga所造的论书,才明确的说为「重颂」。「不了义经」,是「祇夜」的又一意义。「顺正理论」说:「有说亦是不了义经」(6)。可见这是另一解说,而为瑜伽论师所保存。「应颂」的「不了义说」、「未了义经」,是与「记别」相对的,如『瑜伽论』说:「或复宣说已了义经,是名记别」(7)。这在『显扬论』、『顺正理论』,都是相同的(8)。『杂集论』虽说:「又了义经,名为记别」;而于应颂,却解说为:「又不了义经,应更颂释」(9)。这是以为长行不了,而要以偈颂来补充说明。这不但与『瑜伽论』系不合,也与下文的「又了义经,名为记别」不合。「颂」或是「解」字的误译误写吧!依瑜伽论系所说,「契经」、「祇夜」、「记别」,意义是次第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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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经〕  〔祇夜〕      〔记别〕

  长行──偈颂

  略说不了义──广分别了义

  授记

  [P515]

  『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三0七上)说:

  「诸经中偈,名祇夜」。 「一切偈名祇夜。六句、三句、五句,句多少不定;亦名祇夜,亦名伽陀」。

  『大智度论』的解说,「祇夜」是一切偈的通称;又名为「伽陀」,但定义不明。如「祇夜」与「伽陀」,都通于一切,那有什么差别?『成实论』所说,显然与『智度论』所说,出于同一来源,而解说更为分明,如『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四下)说:

  「祇夜者,以偈颂修多罗」。 「第二部说(名)祇夜,祇夜名偈。偈有二种:一名伽陀,一名路伽。路伽有二种:一顺烦恼,一不顺烦恼。不顺烦恼者,祇夜中说。是名伽陀」。

  『成实论』初解「祇夜」为重颂。『成实论』主诃黎跋摩Harivarman,为西元三、四世纪间的论师,与无着的时代相近。那时,「祇夜」是重颂的解说,可见已极为普遍。但在解说「伽陀」时,又说到「祇夜名偈」,以及「祇夜」的特殊意义。依论说,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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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伽陀

  祇夜───偈─┤

  │          ┌ 不顺烦恼──祇夜

  └─路伽──┤

  └ 顺烦恼

  [P516]

  「祇夜」是一切偈的通名,而又有特殊的「祇夜」。依『论』说:偈有「伽陀」与「路伽」的差别。「伽陀」是宣说佛法的偈颂;「路伽」是世间的偈颂;路伽loka是世间的意思。世间的偈颂,有顺烦恼的(如诲淫、诲盗的诗歌),有不顺烦恼的。世间偈颂,又与世间一般的偈颂不同,不会引起烦恼的,就是「祇夜」。但虽然作这样的分别,而在佛法的部类中,还是不明白。关于「祇夜」,应从「结集文」、「结集品」的研究去解决。『瑜伽论』卷八五,有关于『杂阿含经』──也就是原始的根本的结集。『论』中提到了「结集品」。『论』文有先后二段,次第说明;现分列为上下,以便作对照的研究。如(大正三0?七七二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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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阿笈摩者,谓于是中,世尊观待彼彼│

  所化,宣说:                        │

  │当知如是一切相应,略由三相。何等为三

  │?一是能说,二是所说,三是所为说。

  如来及诸弟子所说相应。              │若如来,若如来弟子,是能说,如弟子所

  │说佛所说分。

  蕴、界、处相应;缘起、食、谛相应;念│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说,如五取蕴

  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六处、因缘相应分;及道品分。

  [P517]

  入出息念、学、证净等相应。          │

  又依八众,说众相应。                │若诸苾刍、天、魔等众,是所为说,如结

  │集品」。

  后结集者,为令圣教久住,结嗢!5婗南颂,│

  随其所应,次第安布。                │

  『大毗婆沙论』说到的「结集品」,在『瑜伽论』中发见了,这是「伽陀品」的别名,与『杂阿含』的「八众诵」,『相应部』的「有偈品」相当。为什么称为「结集品」?依论文说:「后结集者,为令圣教久住,结嗢!5婗南颂」。这是在修多罗──「相应教」的结集以后,又依契经而结为偈颂。这结成的「嗢!5婗南颂」,不是别的,正是古代集经的结颂。如『分别功德论』说:「撰三藏讫,录十经为一偈。所以尔者,为将来诵习者,惧其忘误,见名忆本,思惟自寤」(10)。结经为偈,或在十经后,或总列在最后,自成部类(11),这就是「结集文」。这是便于记诵的,世俗共有的结颂法(但不顺烦恼),所以名为「祇夜」。这种结集颂,与「八众相应」的偈颂相合(结经颂是附录),也就因此而总名为「结集品」。「八众诵」的偈颂,也多数近于世间偈颂,所以「结集文」与「结集品」,都称为「祇夜」。觉音Buddhaghos!a以『相应部』「有偈品」为「祇夜」(12),与说一切有部的古传相合。但在觉音,可能是偶合而已。 [P518]

  『大毗婆沙论』,以『杂阿含』的「结集品」、「结集文」为「祇夜」,得『瑜伽论』而明了出来;这是符合原始结集实况的。「蕴相应」等长行,称为「修多罗」。结集后,「结为嗢!5婗 南颂」,确乎是「依前契经散说文句,后结为颂而讽诵之」。「结集文」(结颂)与『杂阿含』的有偈部分相结合,总称「结集品」。这都是近于世俗的偈颂,名为「祇夜」。「修多罗」与「祇夜」──长行与偈颂,在原始结集的「相应教」中,从文体的不同而分别出来。这是圣教的根源,最先形成的二种分教,无怪乎始终不移的,位列第一、第二了。「依前契经散说文句,后结为颂而讽诵之」,确有「应颂」、「重颂」的意义。离原始结集的时代久了,原始结集的实况,也逐渐淡忘;于是宣说原始的五百结集,结集「四阿含」或「五部」。「祇夜」──重颂的古义,也逐渐忘却,而解说为一般的「重颂」。『大毗婆沙论』、『大智度论』、『瑜伽师地论』、『成实论』,西元二──四世纪时,「祇夜」的古义,还没有忘却;以后,似乎就没有人知道「祇夜」的本义了。

  注【60-001】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七一──二七六)。

  注【60-002】『大毘婆沙论』文,前段是古义。后段的举例说明,与前段不合,可能为后代所补。

  注【60-003】『显扬圣教论』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60-004】『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0?五0八下)。 [P519]

  注【60-005】『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

  注【60-006】『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60-007】『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

  注【60-008】『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又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60-009】『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

  注【60-010】『分别功德论』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中)。

  注【60-011】结偈的别为部类,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等。这就是『瑜伽论』所说:「(谓于中间)或于最后宣说伽他」。

  注【60-012】『一切善见律注序』(南传六五?三八)。

  第三节 记说?伽陀?优陀那

  第一项 记说

  「记说」vya^karan!aveyya^karan!a,古来音译为和伽罗那、弊伽兰陀等;义译为 [P520] 分别、记别、记说等。vya^karan!a是名词,动词作vya^karoti,一般为说明、分别、解答的意义。vya^karoti及vya^karan!a,在圣典中,应用极广,终于成为分教之一;在初期圣典中,这是极重要的一分。

  『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对于「记说」,统摄古代的传说为:「问答体」、「广分别体」、「授记」──三类(1)。从巴梨圣典中,探求vya^karoti,veyya^karan!a词语的应用,而论断为:「记说」的原始意义,是「问答体」(2)。在问答、分别、授记中,「记说」也许有所偏重。然从世间固有的名词,而成为圣典的部类之一,是否先是问答而后其他,那是很难说的。现在,对古代的解说,先略加检讨。

  『瑜伽论』系,对「记说」的解说,有二义:「显了分别」,「记别未来」。以「记说」为分别,为瑜伽师的重要解说。但这是对于「祇夜」(「应颂」)的分别,如『瑜伽论』说:

  Ⅰ「或复宣说未了义经,是名应颂。云何记别?……或复宣说已了义经』(3)。 Ⅱ「应颂者,……略标所说不了义经。记别者,谓广分别略所标义」(4)。

  『显扬论』也有二说,与『瑜伽论』所说,完全相同(5)。『杂集论』说:「又了义经说名记别,记别开示深密意故」(6)。『瑜伽论』系,以「记别」为了义,广分别,是对应颂──「祇夜」而说的(不是「修多罗」)。「祇夜」是不了义,是略说;「记别」是了义,是广分别。了义 [P521] 与广分别,是同一内容的不同解说。为什么不了义?只是因为略说而含义不明。广为分别,义理就明显了。对「祇夜」而说,所以了义与广分别的「记说」,是偈颂的分别说。「记说」是对于偈颂的广分别,「阿含经」充分证明了这点。现存的「四阿含」与「四部」,因不了解偈颂而广为分别的,『杂阿含经』有属于『波罗延耶』的:「波罗延耶阿逸多所问」(7);「答波罗延富邻尼迦所问」(8);「答波罗延优陀延所问」(9);「波罗延低舍弥德勒所问」(10)。属于「义品」的,有「义品答摩犍提所问」(11)。属于『优陀那』的,有「法无有吾我」偈(12);「枝青以白覆」偈(13) 。属于「八众诵」(「有偈品」)的,有「答僧耆多童女所问偈」(14)。『中阿含经』,分别「跋地罗帝偈」的,有『温泉林天经』、『释中禅室尊经』、『阿难说经』(15)。这些因偈颂而分别的,汉译与巴梨文,都有「略说」与「广分别」的明文。而汉译所说:「我于此有余说答波罗延富邻尼迦所问」;「我于此有余说答波罗延优陀延所问」;「我为波罗延低舍弥德勒有余经说」(16) 。「有余经说」,明确的以『波罗延』颂为不了义,与『瑜伽论』系所说,完全相合。「祇夜」,沿用为偈颂的通称。偈颂每为文句音韵所限,又多象征、感兴的成分。法义含浑,如专凭偈颂,是难以明确理解法义的。「祇夜」,无论是『义品』、『波罗延』、『优陀那』,『相应部』的「有偈品」,都是不了义经所摄,这是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所传的古义。说一切有部,但以「四阿含」为经藏,不取多数是偈颂的『小部』,而称之为(经藏以外的)「杂藏」 [P522] ,理由就在这里。这类广分别,都是因疑问而作的解答。

  「记说」,瑜伽师所传,在以了义、广分别(对「祇夜」说)为「记说」而外,又有「记别未来」义,如『瑜伽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说:

  「云何记别?谓于是中,记别弟子命过已后当生等事」。

  『瑜伽论』系所说,都与上说相同(17),这是重在未来事的「记说」。『瑜伽论』系有「显了分别」,「记别未来」──二义。说一切有部论师,也传有二义,而略有不同,如『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六六0上)说:

  「记说云何?谓诸经中,诸弟子问,如来记说;或如来问,弟子记说;或弟子问,弟子记说;化诸天等,问记亦然。若诸经中,四种问记;若记所证所生处等」。

  『大毗婆沙论』,重于问答──问与「记说」。论文先约问答的人说,举如来、弟子、诸天。如约答者而说,唯是如来所说,弟子所说。次约问答的法说,又有二类:约问答的方式,如「四种问记」。约问答的内容,如说「所证与所生处等」。问答有种种方式,不出于四种:一向记 eka^m%s/a-vya^karan!a、分别记vibhajya-vya^karan!a、反诘记paripr!ccha^-vya^karan!a、舍置记 stha^pani^ya-vya^karan!a。「四种问记」的组为一类,出于『中阿含经』、『长阿含经』;『长部』、『增支部』(18),这是初期佛教,因法义问答的发达,而分成这四类的。在解说中,『大毗婆 [P523] 沙论』重于法义的分别,对于「分别记」与「反诘记」,解说为「直心请问」,「谄心请问」的不同(19)。这不仅是问答的不同方式,而更有辩论的技巧问题。然据大众部Maha^sa^m!ghika 所说,『杂心论』等说(20),这「四种问记」,实由问题的性质不同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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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义决定───应一向记

  ┌词意明确─┤

  所问如理─┤          └法义不定───应分别记

  └词意不明─────────应反诘记

  所问非理───────────────应舍置记

  前三类是记vya^kata,是明确解答的。如问题的词意明确,那就应就问题而给予解答。但问是举法(如「诸行」)问义(如「无常」)的,如法与义决定(如作四句分别,仅有是或不是一句),那就应一向记:「是」;或「不是」的。如法与义都宽通多含,那就应作分别记:分为二类或多类,而作不同的解答。如问题的词意不明(或问者别有「意许」),那就应反问,以确定所问的内容,而后给予解答。如所问的不合理,如「石女儿为黑为白」,那就应舍置记,也就是无记avya^kata。无记是不予解答,无可奉告。「四种问记」,可通于佛与弟子间,法义问答的不同方式。在「九分」与「十二分教」中,「记说」成为一分的时代,还不会那样的,充满阿毗达磨问答分别的性格。 [P524]

  关于问答的内容,『大毗婆沙论』举「所证所生处等」。「所证」是三乘圣者的证得,预流及阿罗汉果证的「记说」。「所生处」的「记说」,与『瑜伽论』的记别未来生处相同。『大毗婆沙论』与『瑜伽论』,都约二义说。『大智度论』说:「众生九道中受记,所谓三乘道,六趣道」(21)。这也是记别所证及所生处。『大般涅槃经』所说,专明菩萨受记作佛(22),这是大乘特重的「记说」。『成实论』说:「诸解义经,名和伽罗那。……有问答经,名和伽罗那」(23)。这是专以解答法义为「记说」;与『大智度论』的专说所证所生,都只是道得一半。『顺正理论』,也传有二义,如『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说:

  「言记别者,谓随余问,酬答辩析,如波罗延拿等中辩。或诸所有辩曾当现真实义言,皆名记别」。

  『顺正理论』初义,是问答辩析,也是重于问答的。然以『波罗延拿』等偈颂的问答为「记说」,与『瑜伽论』及汉译『杂阿含经』的所传不合。次义是:曾──过去的,当──未来的,现──现在的,辩析这三世的「真实义言」。这不仅有关三世的法义,更有关三世的事实。这近于『大毗婆沙论』的第二义,但内容却扩大而说到了过去。

  归纳古代的传说为三类,当然是对的。然依古代的传说,应分为二类:从一般的形式而称为「记说」的,是问答与分别,这是一般的。从内容而以「所证与所生」为「记说」,这是特殊的 [P525] (为后代所特别重视的)。我们应该承认:vya^karoti,vya^karan!a,原为世间固有的词语,本通于分别、解说、解答,而不只是「解答」的。从契经看来,问答与分别的特性,是存在的。然分别体,多数依问而作分别,可说是广义的问答体。而问答中,也有分别的成分,称为「分别记」。问答与分别,起初都比较简略,互相关涉,这应该是学界所能同意的事实。其后,有广问答,广分别。如约问答与分别说,这也是「记说」的一类,如『中部』的『满月大经』;『长部』的『梵网经』、『帝释所问经』。但由于问答分别的广长,别立为「方广」(广说),那是多少迟一些的事。从「记说」的次第发展来看,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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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分别

  ┌形式(一般的)──问答与分别─┤

  记说─┤                              └广问答

  └内容(特殊的)──所证与所生

  广问答与广分别,虽也被称为「记说」;而「所证所生」的被称为「记说」,在佛教界,更是日渐重视起来。然「记说」的原始部类,应从问答与分别的较为简略,而所证所生,也已说到了的部分去探求。这是那些部类呢?依汉译说,这就是『杂阿含经』中,被称为「弟子所说」、「如来所说」部分。「佛所说与弟子所说分」,『瑜伽论』虽也称为「契经」──「修多罗」(24) 。然依『瑜伽论』「摄事分」,契经的「摩呾理迦」,这部分是不在其内的(25)。这部分,本是附 [P526] 编于原始结集的「相应教」中(巴梨『相应部』的组织,还是这样,但也有过整理)。其后,渐 类集为二部分,称为「弟子所说」、「佛所说」分;『根有律杂事』,称之为「声闻品」、「佛品」(26)。以『相应部』来说,除「有偈品」属于「祇夜」。余四品中,除「因缘相应」、「界相应」、「六处相应」、「受相应」、「蕴相应」、「道相应」、「觉支相应」、「念处相应」、、「根相应」、「正勤相应」、「力相应」、「神足相应」、「入出息相应」、「静虑相应」、「谛相应」等(「修多罗」部分),其余的「相应」,都属于这一部分。『大毗婆沙论』说:「诸弟子问,如来记说;或如来问,弟子记说;或弟子问,弟子记说。化诸天等,问记亦然」:这只是「如来所说」、「弟子所说」的具体说明。这部分,以问答为主,而含有分别成分。试举证说:『瑜伽论』以了义分别为「记说」,是分别「祇夜」(偈颂的通称)的。如上所引『杂阿含经』的八种(27),都出于这一部分。以『相应部』来说:「勒叉那相应」,摩诃目犍连Maha^moggalla^na 「记说」夜叉鬼的形状,而由佛「记说」其前生的恶业(28)。「龙相应」,共『四十记说」(29),说四生龙的业报。据此体例,「干闼婆相应」、「金翅鸟相应」、「云(天)相应」,也应该是「记说」。「禅定相应」,末结为『五十五记说」(30)。而「预流相应」、「见相应」、都是所证所生的「记说」。这些,都是与「弟子所说」、「如来所说」相当,通于问答、分别,而不只是问答体的。在古代的传说中,『大毗婆沙论』重于问答,『瑜伽论』重于分别,而都约 [P527] 这一部分说。古代的原始结集,称为「修多罗」,是『杂阿含经』(蕴诵、六入诵、因诵、道品诵)的根本部分。这是以佛说为主的;佛为弟子直说,文句简要,不多为问答分别(不能说完全没有)。以「八众诵」为「祇夜」;其后,也习惯的泛称不属于结集(「修多罗」、「祇夜」)的偈颂为「祇夜」。接着,对「祇夜」(广义的)的隐略不明,有所分别解说;对「修多罗」的法义,作更明确决了的问答分别。这部分的集成,称为「记说」。『成实论』以「问答经」、「解义经」为「和伽罗那」,大体上是对「修多罗」的直说而言的。「记说」部分,附编于「相应教」中。到此,『杂阿含经』──『相应部』已大体成立。当时已有「伽陀」、「优陀那」的立成,所以已进入五支──「修多罗」、「祇夜」、「记说」、「伽陀」、「优陀那」的时代。

  「记说」的原始意义,已如上所说。「记说」以后的应用,不应该过分重视形式,而有重视其特性的必要。古人说:「记说」是「显了义说」(31),「开示深密」(32),「辩曾当现真实义言」 (33)。虽所说不一,而「记说」的特性,「记说」之所以被称为「记说」的,已明白可见。所说的内容,是深秘隐密的教理;能说的文句,是明显的,决了(无疑)的说明。「记说」不只是问答、分别,而更有明显决了说的特性。佛法是解脱的宗教;在解脱的宗教中,正有众多法义,不现见事,深秘而不显了,要有明显的,决了的说明。惟有在有关深隐事理的决了中,才明了「五部」、「四阿含」中「记说」的特有意义。 [P528]

  『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依「五部」而列举有关「记说」── vya^karoti,vya^karan!a,veyya^karan!a的词义,极为详明。然有一点,似乎不曾引起注意,那就是名词的一般性与特殊性。「记说」,动词为vya^karoti,这是没有异议的。vya^karan!a是说明、分别、解答的意思,本为一般的习用词。梵语的vya^karan!a,或者以为等于巴黎语的veyya^^karan!a,其实是不对的。如「四种问记」的「记」,巴梨语也是vya^karan!a,并没有不同。在分教中,说一切有部等,沿用vya^karan!a,而铜鍱部Ta^mras/a^t!i^ya所传的圣典,却采用veyya^karan!a 为「记说」的专有名词。同时,在巴梨圣典中,有(分教)「记说」意义的,也有沿用vya^karan!a 一词的(34)。这可见,作为说明、分别、解答用的vya^karan!a,是一般的、共同的,可断定为「记说」的原始用语。等到「记说」所含的特殊意义──深秘事理的「显示」、「决了」,在佛教中日渐强化,说一切有部等虽沿用旧词,而铜鍱部却改用veyya^^karan!a,以表示其意义的特殊。从「记说」的特殊意义说,可以是问答、分别,而不一定是问答、分别的。

  「五部」中所有的veyya^^karan!a(动词为vya^karoti),就是铜鍱部所传的「记说」。从「五部」所说的「记说」,脱落问答、分别等形式,而从内容去研究,「记说」的特性──对于深秘隐密的事理,而作明显、决了(无疑)的说明,就可以明白出来。比对问答的、分别的一般内容,性质上有显著的特色。这可以分为二类:一、「自记说」:将自己从智证而得深信不疑的 [P529] 境地,明确无疑的表达出来,就是「记说」。例如:

  Ⅰ「过去现在未来,诸余沙门婆罗门所有胜智,无有能等如来等正觉者」(35)。 Ⅱ「世尊等正觉者,法善说,僧伽正行者」(36)。 Ⅲ「圣弟子于佛证净成就,……于法(证净成就),……于僧(证净成就),……于圣所爱……戒成就。圣弟子成就此法镜法门,能自记说……得预流,住不退法,决定趣向正觉」(37)。 Ⅳ「我智见生,我心解脱不动,此是最后生,更不受后有」(38)。 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39)。

  「能自记说」,正由于内心的体悟(信智合一),于佛、法、僧(及圣所爱戒),能深知灼见而深信无疑(『相应部』的「见相应」,作于四谛无疑)。有深彻的证信,知道自己「得预流,住不退法,决定趣向正觉」──是预流果的自记。或知道自己,「我生已尽……不受后有」─ ─是阿罗汉果的自记:这是「记说」「所证」的最根本处。Ⅲ与Ⅴ,经中所说的最多。能自「记说」,都用vya^karoti一词。『相应部』「见相应」的前十八经,末以于四谛无疑,名为「预流,住不退法,决定趣向正觉」,就被称为「十八记说」(40)。这些表达自己的所证,是「记说」的一类。 [P530]

  二、「为他记说」:如来及声闻弟子,所以能「为他记说」,由于自己的证悟,更由于种种功德的证得。如佛有三明(41),有六力(三明即后三力)(42),所以能如实为他「记说」。舍利弗 S/a^riputra有四无碍解(43),大迦叶Maha^ka^s/yapa得六神通(44),所以能为他「记说」。在为他的「记说」中,也可分为四类。

  1.法的「记说」:称为「记说」的法,是出世解脱的,不共外道的,能依此而解脱的。这主要为问答体。所说的法,是四谛(45);欲色受的集……灭(46);缘起的集与灭(47);识?六处……有的集与灭(48);六处的生起与灭尽(49);六处无我(50);识等非我非我所(51);「何处无四大」──灭(52) ;一道出生死(53)。又约道法说,如五盖与十,七觉支与十四(54);七觉支(55);无量心解脱(56);『相应部』「禅定相应」,末结为「五十五记说」(57)。这些修法,都非外道所能知的。还有一再问答,而终归结于解脱的,如『长部』『帝释所问经』,『中部』『满月大经』(58)。

  2.证得的记说:对于圣者所证得的「记说」中,如「记说」如来的无上智德成就(59);戒定慧解脱增上(60);佛没有令人憎厌的三业(61)。或「记说」沙门的现法果(62)。至于「记说」预流及阿罗汉的果证,如上「自记」所说的,那就很多了。这是约法而通说的,更有分别「记说」佛弟子死后的境地,如记富兰那Pura^n!a弟兄,同得一来果,同生兜率天(63)。记频婆沙罗王Bimbisa^ra 得一来果,生毗沙门天(64)。记那提迦Na^dika的四众弟子,或现证解脱(不再受生) [P531] ,或证不还,或得预流果(65)。这一类,以所证为主而说到了所生处,正如『大毗婆沙论』所说的:「所证所生处等」。

  3.业报的记说:「记说」,本是以甚深的教、证为主的。由于证得而或者生死未尽,所以「记说」到未来的生处。三世业报,是深隐难见的事,也就成为「记说」的内容。如佛记提婆达多 Devadatta,堕地狱一劫(66)。如前所引,『相应部』「勒叉那相应」,摩诃目犍连「记说」夜叉鬼的形状。『相应部』「龙相应」,说四生龙的业报。『相应部』的「干闼婆相应」、「金翅鸟相应」、「云(天)相应」,也应该是「记说」的一分。如来于三世,有无碍智见,但不一定「记说」。如于有情有利的,有时就因问而略为「记说」(67)。三世不现见事,都是「记说」的内容,因而宣说将来要发生的事情,有点近于预言。如『长部』『波梨经』,佛对外道死亡所作的「记说」(68)。

  4.未来与过去佛的记说:圣者的证德,结合于三世,而有未来佛与过去佛的「记说」。『中阿含经』『说本经』,佛记弥勒Maitreya当来成佛(69)。『长部』『转轮圣王师子吼经』,有未来弥勒佛出世的说明(70),与『长阿含经』『转轮圣王修行经』相同(71)。过去佛的「记说」,就是『长部』的『大本缘经』,说过去七佛事(72)。『出跃经』卷六(大正四?六四三中)说:

  「三者记,谓四部众;七佛七世族姓出生;及大般泥洹;复十六!1庉形梵志,十四人取般泥 [P532] 洹,二人不取,弥勒、阿耆是也」。

  据『出曜经』说,「记说」是:四部众的记说,如『阇尼沙经』、『大般泥洹经』。七佛七世族姓出生的「记说」,是『大本经』。这是说一切有部中,持经譬喻师的解说。如依『大毗婆沙论』──阿毗达磨论师,『大本经』是「阿波陀那」(譬喻)。所说的「大般泥洹」,除为四部众的「记说」外,应是如来「三月后当入涅槃」的「记说」。「十六裸形梵志」,是弥勒受记。未来成佛及未来事的「记说」,是「为他记说」,所以有「授记」或「受记」的意义。「记说」,本为甚深的「证德」与「教说」的说明。经师们倾向佛德的崇仰;大乘偏重于菩萨的授记作佛,也只是这一特性的开展。

  从甚深的教说与证德,而通于因果业报,未来佛德的「记说」,在宗教解脱的立场,是非常重要的!对信者来说,这不是「世论」,不是学者的研究、演说,也不是辩论,而是肯定的表达佛法的「真实义言」,能使听者当下断疑生信,转迷启悟的;这是充满感化力的「记说」。所以听了「记说」的,当然是欢喜,得到内心的满足。而部分经典,末说「说此记说时」(表示是分教的「记说」),更表示了非常深广的巨大影响,如说:

  「远尘离垢法眼生」(73)。 「心无所取,于诸漏得解脱」(74)。 [P533] 「六十比丘(或一千比丘)心无所取,于诸漏得解脱」(75)。 「数千诸天,远尘离垢法眼生」(76)。 「远尘离垢法眼生;八万诸天亦然」(77)。 「一千世界震动」(78)。

  这些,表示了称为「记说」的,对信众的影响力,是非常的巨大!有「说此记说时」文句的圣典,都不是短篇。在上几种外,还有明白称之为「记说」的,名『自欢喜经』、『梵天请经』。这些,主要是编入『长阿含』与『中阿含』的。在「记说」的集成过程中,这是较迟的,不属于「如来所说」、「弟子所说」。

  「记说」,本只是说明、分别、解答的意义。在圣典的成立过程中,渐重于『甚深教说与证德」的显示,因而「记说」有了「对于深秘的事理,所作明显决了(无疑)的说明」的特殊意义。从甚深的教说与证德,更有了「三世业报与过未佛德」的倾向。

  末了,觉音Buddhaghos!a以「记说」为:「全部论藏,无偈经,及余八分所不摄的佛语」(79)。以「论藏」为「记说」,也许因为「记说」有分别、解答的意义吧!以「无偈经」为「记说」,从「有偈品」为「祇夜」来说,应指『相应部』的长行。这也有部分的正确,因为『相应部』中,如来及弟子所说部分,确是属于「记说」的。 [P534]

  注【61-001】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八二──二八四)。

  注【61-002】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三0五──三0六)。

  注【61-003】『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

  注【61-004】『瑜伽师地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

  注【61-005】『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又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61-006】『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

  注【61-007】『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五中)。『相应部』「因缘相应」(南传一三?六七──七一)同。

  注【61-008】『杂阿含经』卷三五(大正二?二五五下)。『增支部』「三集」(南传一七?二一六)同。

  注【61-009】『杂阿合经』卷三五(大正二?二五六上)。『增支部』「三集」(南传一七?二一七)同。

  注【61-010】『杂阿含经』卷四三(大正二?三一0中)。『增支部』「六集」(南传二0?一五八──一六一)同。

  注【61-011】『杂阿含经』卷二0(大正二?一四四中──下)。『相应部』「蕴相应」(南传一四?一三──一四)同。

  注【61-012】『杂阿含经』卷三(大正二?一六下)。『相应部』「蕴相应」(南传一四?八七)同。

  注【61-013】『杂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一四九中)。此偈,近于『小部』『优陀那』(南传二三?二一一)。

  注【61-014】『杂阿含经』卷二0(大正二?一四三上──中)。『增支部』「十集」(南传二二上?二七0──二七一) 同。

  注【61-015】『中阿含经』卷四三(大正一?六九七上──七00中)。『中部』与此相同的三经(南传一一下?二五一 [P535] ──二七四)。又有佛自释的(南传一一下?二四六──二五0)。

  注【61-016】同上(8)、(9)、(10)。

  注【61-017】『瑜伽师地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又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

  注【61-018】『中阿含经』卷二九(大正一?六0九上)。『长阿含经』卷八(大正一?五一中)。『长部』 『等诵经』(南传八?三0八)。『增支部』「三集」(南传一七?三二一)。

  注【61-019】『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五(大正二七?七六上)。

  注【61-020】『阿毗达磨俱舍论』卷一九(大正二九?一0三上──下)。『杂阿毗昙心论』卷一(大正二八?八七四下)。

  注【61-021】『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三0七上)。

  注【61-022】『大般涅槃经』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下)。

  注【61-023】『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四下)。

  注【61-024】『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中)。

  注【61-025】『瑜伽师地论』卷八五──九八,为契经的摩呾理迦。主要依『杂阿笈摩』,但没有「如来所说」及「弟子所说分」,与「八众诵」。

  注【61-026】『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0七中)。 [P536]

  注【61-027】同上(7)──(14)。

  注【61-028】『相应部』「勒叉那相应」(南传一三?三七七──三八七)。

  注【61-029】『相应部』「龙相应」(南传一四?三九七)。

  注【61-030】『相应部』「禅定相应」(南传一四?四五六)。

  注【61-031】『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

  注【61-032】『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

  注【61-033】『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61-034】『相应部』「六处相应」(南传一五?三00)。又「无记说相应」(南传一六上?一二二──一二八)。

  注【61-035】『长部』『自欢喜经』(南传八?一二一、一四四)。

  注【61-036】『增支部』「三集」(南传一七?四五六)。

  注【61-037】『相应部』「预流相应」(南传一六下?二四五)。

  注【61-038】『铜鍱律』「大品」(南传三?二一)。

  注【61-039】『相应部』「质多相应」(南传一五?四五九)。

  注【61-040】『相应部』「见相应」(南传一四?三四六、三四九)。

  注【61-041】『中部』『婆蹉衢多三明经』(南传一0?三0九──三一0)。

  注【61-042】『增支部』「六集」(南传二0?一八四──一八六)。 [P537]

  注【61-043】『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二八二)。

  注【61-044】『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三0三下)。

  注【61-045】『中部』『优陀夷大经』(南传一一上?一三)。

  注【61-046】『中部』『苦蕴大经』(南传九?一四0)。

  注【61-047】『相应部』「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二七──二九)。

  注【61-048】『相应部』「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一八──二0)。

  注【61-049】『相应部』「六处相应」(南传一五?三00)。

  注【61-050】『相应部』「无记说相应」(南传一六上?一二0──一二五)。

  注【61-051】『中部』『教阐陀迦经』(南传一一下?三七六)。『相应部』「六处相应」(南传一五?九三)。

  注【61-052】『长部』『坚固经』 (南传六?三一五)。

  注【61-053】『增支部』「十集」(南传二二下?一一二)。

  注【61-054】『相应部』「觉支相应」(南传一六上?三0九)。

  注【61-055】『相应部』「觉支相应」(南传一六上?三一二)。

  注【61-056】『相应部』「觉支相应」(南传一六上?三二0)。

  注【61-057】『相应部』「禅定相应」(南传一四?四五六)。

  注【61-058】『长部』『帝释所问经』(南传七?三三四)。『中部』『满月大经』(南传一一上?三七八)。 [P538]

  注【61-059】『长部』『阿摩昼经』(南传六?一五七)。

  注【61-060】『长部』『迦叶师子吼经』(南传六?二五二)。

  注【61-061】『中部』『鞞提诃经』(南传一一上?一五三)。

  注【61-062】『长部』『沙门果经』(南传六?八九)。

  注【61-063】『增支部』「五集」(南传二0?九三)。

  注【61-064】『长部』『阇尼沙经』(南传七?二一二──二一四)。

  注【61-065】『长部』『大般涅槃经』(南传七?五六──五八)。

  注【61-066】『增支部』「六集」(南传二0?一六二)。

  注【61-067】『长部』『清净经』(南传八?一七0──一七一)。

  注【61-068】『长部』『波梨经』(南传八?七──二0)。

  注【61-069】『中阿含经』卷一三(大正一?五一0下──五一一中)。

  注【61-070】『长部』『转轮圣王师子吼经』(南传八?九三)。

  注【61-071】『长阿含经』卷六(大正一?四一下──四二上)。

  注【61-072】『长部』『大本经』(南传六?三六一──四二七)。

  注【61-073】『相应部』「六处相应」(南传一五?七七)。

  注【61-074】『相应部』「六处相应」(南传一五?三三)。 [P539]

  注【61-075】『中部』『满月大经』(南传一一上?三七八)。又『六六经』(南传一一下?四一五)。『相应部』「蕴相应」(南传一四?二0七)。『增支部』「七集」(南传二0?三九三)。

  注【61-076】『中部』『教罗!7亩罗小经』(南传一一下?四0四)。

  注【61-077】『长部』『帝释所问经』(南传七?三三四)。『铜鍱律』「大品」(南传三?二一),转*轮已,「远尘离垢法眼生」,但没有说「八万诸天得道」。『杂阿含经』卷一五(大正二?一0四上)的『转*轮经』,也有「八万诸天,远尘离垢,得法眼净」说。

  注【61-078】『长部』『梵网经』(南传六?六八下)。『增支部』「三集」(南传一七?四五六)。

  注【61-079】『一切善见律注序』(南传六五?三八)。

  第二项 伽陀与优陀那

  「伽陀」与「优陀那」,都是偈颂,所以综合来说。

  「伽陀」ga^tha^,音译为伽他、偈等;义译为颂、讽诵、诗偈等。「伽陀」与「祇夜」 geya,都是依动词的gai语根而来,不外乎诗、歌等意思。这是有韵律的文学作品;显著的特色,是「结句说」,与长行直说的散文不同。「优陀那」uda^na,或音译为邬陀南、嗢!5婗 南等;义译为赞叹、自说、自然说等。Ud+van,为气息的由中而出,发为音声;本义为由于 [P540] 惊、喜、怖、悲等情感,自然舒发出来的音声。所以古人的解说,主要为「感兴语」、「自然说」──二类。

  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论师,『大毗婆沙论』对「伽陀」与「优陀那」的解说,如『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说:

  「伽他云何?谓诸经中,结句讽诵彼彼所说,即麟颂等。如伽他言:习近亲爱与怨憎,便生贪欲及瞋恚,故诸智者俱远避,独处经行如麟角」。「自说云何?谓诸经中,因忧喜事,世尊自说。因喜事者,如佛一时见野象王,便自颂曰:象王居旷野,放畅心无忧;智士处闲林,消遥志恬寂。因忧事者,如佛一时见老夫妻,便自颂曰:少不修梵行,丧失圣财宝。今如二老鹳,共守一枯池」。

  依『大毗婆沙论』:「结集文」与「结集品」以外的偈颂,以结句讽诵──以诗歌的体裁来吟咏佛法的,是「伽他」。因忧喜的感触而发为偈颂的,是「优陀南」──「自说」。所举的例子,「伽他」是「麟颂」等。传说:大辟支佛,名「麟角喻」:「独处经行如麟角」,正是颂说「麟角喻」的。『小部』『经集』中,有『犀角经』,结句为:「应如犀角独游行」,与「麟颂」相合。所引颂,近于『犀角经』的初二颂(1)。「优陀那」所举的例子,初颂,见『小部』『自说』(2)。次颂,见『杂阿含经』(3);『小部』的『法句』(4)。在说一切有部中,「法句」就是「 [P541] 优陀那」的别名。这样,除了与「祇夜」相当的「八众诵」,与「优陀那」相当的「法句」而外,其他以偈颂说法的,都是「伽他」了。

  说一切有部论师的晚期说,如『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说:

  「言讽诵者,谓以胜妙缉句言词,非随述前而为赞咏,或二三四五六句等」。 「言自说者,谓不因请,世尊欲令正法久住,睹希奇事,悦意自说,妙辩等流。如说:此那伽由彼那伽等」。

  『顺正理论』所传:「伽陀」(讽诵)的「非随述前而为赞说」,是对「祇夜」(应颂)的「随述赞前契经所说」。所以应颂是「重颂」,而「伽陀」是赞述佛法的「孤起颂」;与『大毗婆沙论』的附义相合。「自说」(优陀那),是睹希奇事悦意而说,更是为了正法久住而说。所举的例子,「此那伽由彼那伽」(5),即「此(龙)象由彼(龙)象」,也是颂文。『顺正理论』以「祇夜」为重颂;问答法义的偈颂,如「波罗延拿」等,属于「记说」(「义品」也应属此);再除去「法句」──「自说」,那『顺正理论』所传的「伽陀」(讽诵),应就是「诸上座颂」、「世罗尼颂」、「牟尼之颂」等了(6)。

  瑜伽师的传说:「祇夜」是长行中间,或长行末的伽陀,原义为集经的结颂。「伽陀」与「优陀那」如『瑜伽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说: [P542] 「云何讽颂?谓非直说,是结句说:或作二句,或作三句,或作四句,或作五句,或作六句等,是名讽颂」。 「云何自说?谓于是中,不显能请补特伽罗名字种姓,为令当来正法久住,圣教久住,不请而说,是名自说」。

  『显扬论』等说(7),与此相同。「讽颂」(伽陀)是一切非直说的结句,合于韵律的诗句。依据这一定义,一切结句──一切偈颂,都是「讽颂」所摄的。而「自说」(优陀南),着重于无问自说,这是对下文的「因缘」而说。「因缘」是:「谓于是中,显示补特伽罗名字种姓,因请而说」。所以这是与「感兴」无关的「自说」,可通于长行及偈颂,为瑜伽论系的特有传说。『杂集论』的「祇夜」(应颂),是重颂,同于『大毗婆沙论』的附义。「讽颂」(伽陀)也是一切结句说。而「自说」的意义,如『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下)说:

  「自说者,谓诸经中,或时如来悦意自说,如伽他曰:若于如是法,发勇猛精进,静虑谛思惟,尔时名梵志」。

  定义为「悦意自说」,与『大毗婆沙论』相近。所引的偈颂,是「优陀那」,与『小部』『法句』偈相近(8)。所以,『杂集论』对「应颂」、「讽颂」、「自说」──三者的差别说明,与说一切有部晚期的论师传说相合。 [P543]

  『大智度论』与『成实论』,对「伽陀」与「优陀那」的解说,最为难解。『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七上──中)说:

  「一切偈名祇夜,六句、三句、五句,句多少不定。亦名祇夜,亦名伽陀」。 「优陀那者,名有法佛必应说而无有问者,佛略开问端。……自说优陀那,所谓无我无我所,是事善哉!……如是等,杂阿含中广说」。 「又如……善哉善哉!希有世尊!难有世尊!是名优陀那」。 「又如佛涅槃后,诸弟子抄集要偈:诸无常偈等作无常品,乃至婆罗门偈等作婆罗门品,亦名优陀那。诸有集众妙事,皆名优陀那」。

  「祇夜」与「伽陀」,都可以通称一切偈颂,那在「九分」与「十二分教」中,这二者有什么差别?『成实论』解说了这一问题(如前「祇夜」中说):「祇夜」是共世间的(但是不顺烦恼的),「伽陀」是非世间的,是圣教内宣说佛法的偈颂。至于「优陀那」,『大智度论』有三义:1.无问自说的「优陀那」(与瑜伽的为了正法久住,不请而自说相近):所举的颂,如『杂阿含』所说(9)。然「优陀那」,仅是经中,「无我无我所,是事善哉」二句。「略开问端」,以引起弟子的请说,是重在无问自说。不过,「是事善哉」,也是称赞的话,与『大般涅槃经』所说相近(10)。2.引『大般若经』说,这虽是大乘经,但所取的意义,只是赞叹辞。赞叹,是「感兴 [P544] 语」。3.所说的「抄集要偈」,内容与「法句」偈合。『法句』dhammapada,梵本作 Uda^navarga(「优陀那品」)。汉译有『法集要颂经』;「集要颂」,是「优陀那」的意译(「法优陀那」)。「诸有集众妙事,皆名优陀那」,「优陀那」已成为偈颂集的通称。称偈颂集为「优陀那」,虽不知始于什么时候,但僧伽罗剎Sam!gharaks!a(约西元一世纪人)的『修行道地』──禅观偈集,是称为「优陀那」的(作品于西元一六0年顷译出)。「优陀那」是「集施」、「集散」的意思(11)。『大智度论』所传述的三义,前二义只是「自然说」与「感兴语」二类。感兴语,原是不限于偈颂的,所以『大智度论』所说,虽主要为偈颂,而是可通于长行的。『成实论』说:「除二种偈,余非偈经,名忧陀那」(12)。论文一定有错字。除二种偈──「祇夜」与「伽陀」,或「伽陀」与「路伽」,其余的(非?)偈经,名为「忧陀那」。即使这么说,「忧陀那」的特色,还是不曾说明。

  「伽陀」与「祇夜」,『大智度论』与『成实论』,都传说为通于一切偈颂,似乎含混不明。从圣典集成的过程去理解,这是可以解说的。原始结集,「结集文」与「结集品」(「八众诵」),被称为「祇夜」。习惯上,「祇夜」也被泛称一切偈颂。如瑜伽师所说:「祇夜」是不了义经。而「有余说」(不了义的别名)的经偈,被分别解说的,就是「优陀那」、「义品」、「波罗延那」(如上「祇夜」中说)。可见这些偈颂,起初都曾被称为「祇夜」的。此后,长行中 [P545] 渐形成着有特色的「记说」:而没有集入『相应部』的偈颂,如「优陀那」、「义品」、「波罗延那」,虽不与现存的完全相同,但的确是早已存在。偈颂的流传,孳生流衍,一天天增多,成为传诵中的一大部分。于是称之为「伽陀」,「伽陀」为结句颂说的通称。但在分教中,被集入于「相应教」的,仍旧称为「祇夜」。没有被集入(一直到四部、四阿含的集成,大部分偈颂,始终没有被集录进去)的,泛称为「伽陀」。而「伽陀」中的感兴语──「优陀那」,当时应已类集而形成一分,这就是被称为「优陀那」的,原始的『法句』。『法句』的集成,『大智度论』说:「佛涅槃后,诸弟子抄集要偈」。『法句经序』说:「五部沙门,各自钞釆经中,四句六句之偈,……故曰法句」(13)。『法句』为法救Dharmatra^ta所集,这是说一切有部所传本的编成。『法句』是古已有之,而又各部自行重编的。以『法句』为「优陀那」,这不仅是说一切有部的传说。传为化地部Mahi^s/a^saka或法藏部Dharmaguptaka诵本的『长阿含经』,「十二部经」的「优陀那」,就直译为『法句经』(14)。『四分律』也译为「句经」或「法句经」(15)。「法句」就是「优陀那」,可见也是分别说系Vibhajyava^din的共同传说。『小部』有『法句』,又有「自说」──「优陀那」,分为八品,附以事缘,是后代的新编。如以『小部』的『自说』,为九分教中的「优陀那」,那是不妥当的。「优陀那」是感兴语的类集,『法句』的原型。传布最为普遍,而又是早期的偈颂集;所以习惯上,也就以一切偈颂集为 [P546] 「优陀那」了!

  感兴语,当然是自然舒发的,不待请问的。在部分的佛教中,不待请问的意义加强了。如瑜伽师,对「因缘」的因请而说,解说「优陀那」为无问自说。在现有的契经中,没有人请问而佛自为宣说的,不在少数。比对「因缘」的有请而说,称这类为「自说」。感兴语的特色,也就消失了。关于感兴语,佛只有喜悦而没有悲感,大致基于这种信仰,而『顺正理论』、『杂集论』、『大智度论』,只说「睹希奇事」、「悦意自说」、「赞叹」,而没有说忧感。其实,佛没有忧感,但可以面对悲伤的事实而有所感兴。这都是后代多少演变了的解说。对「祇夜」、「伽陀」、「优陀那」──三分的解说,没有比『大毗婆沙论』更精确的了!

  注【62-001】『小部』『经集』(南传二四?一四)。

  注【62-002】『小部』『自说』「弥酰品」(南传二三?一五一)。

  注【62-003】『杂阿含经』卷四二(大正二?三一0上──中)。

  注【62-004】『小部』『法句』(一五五颂)(南传二三?四一)。汉译『法句』各译,都有此颂。

  注【62-005】「此那伽由彼那伽」,「由」可能为「犹」字的假借。似乎与『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四所说:「二龙自同心,俱患群众恼,皆已舍独逝,今乐此空林」颂相合(大正二二?一六0中)。

  注【62-006】说一切有部所传的偈颂集──「杂藏」,如本论第七章第一节第二项说。 [P547]

  注【62-007】『瑜伽师地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又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下)。

  注【62-008】『小部』 『法句』(三八六颂) (南传二三?七七)。『法集要颂经』卷四(大正四?七九九中):「出生诸深法,梵志习入禅」,也大略相当。

  注【62-009】『杂阿含经』卷三(大正二?一六下)。

  注【62-010】『大般涅槃经』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下)。

  注【62-011】参考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四0二)。

  注【62-012】『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

  注【62-013】『出三藏记集』卷七(大正五五?四九下)。

  注【62-014】『长阿含经』卷三(大正一?一六下)。

  注【62-015】『四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五六九中一)。又卷五四(大正一?九六八中)。

  第四节 本事,本生?方广?未曾有法

  第一项 本事(如是语)

  [P548]

  在部派传承中,对「九分」与「十二分教」,有意见非常不同,而又不容易得到定论的,是「本事」与「方广」。「本事」,为「九分教」的第六分。梵语ityuktaka,itivr!ttaka,一般译为「本事」。巴梨语itivuttaka,译为「如是语」。由于原语传说不同,解说不同,形成二大流。在固有的传说中,『大智度论』明确的说到这二类。鸠摩罗什Kuma^raji^va所译,虽传有二说,而以「如是语经」为主。或写讹为「如是诸经」(1);音译为「一筑多」(2),「伊帝渭多伽」(3)。惟『成实论』的「伊帝曰多伽」,是「本事」的意思。属于分别说系Vibhajyavadin 的经律,如『长阿含经』作「相应」(4);『四分律』作「善导」(5),『五分律』作「育多伽」(6),都是「如是语」的别译。

  「如是语」,铜鍱部Ta^mras/a^t!i^ya现有『如是语』,为『小部』中的一种。玄奘所译的『本事经』七卷,属于同一类型。虽现存本,不一定就是古本,但九分教中的「如是语」,就是这一类,是无可疑惑的。玄奘所译『本事经』,分三品:「一法品」六0经,「二法品」五0经,「三法品」二八经,共一三八经。每十二、三经,结成一嗢!5婗南颂。而「三法品」末,仅有三经,又没有结颂,可见已有了缺佚。『本事经』为重颂体:每经初标「吾从世尊闻如是语」;长行终了,又说:「尔时,世尊重摄此义而说颂曰」。这是重颂的一类,以初标「吾从世尊闻如是语」,体裁特殊,而得「如是语」的名称。『小部』的『如是语』,分四集:「一集」三品 [P549] ,二七经;「二集」二品,二二经;「三集」五品,五0经;「四集」一三经。『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比对这二部──『本事经』与『如是语』的同异,足供参考(7)。『如是语』初标「如世尊说阿罗汉说,我闻」。长行终了时说:「世尊说此义已,次如是(偈)说」。末了,又结:「此义世尊说已。如是(我)闻」。比『本事经』多一结语。『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七中)说:

  「如是语经者,有二种:一者,结句言:我先许说者,今已说竟」。

  『大智度论』的结句,与『如是语』的「此义,世尊说已」相近;多少不同,应为部派的传诵不同。所说与『如是语』及『本事经』相当,是不会错的。『如是语』有四集,『本事经』仅三法。在这四集中,第三集第三品止,都是「序说」,长行与重颂间的「结前生后」,末了的「结说」,体例一致。第三集第四品起,仅每品的初末二经,具足「序说」等;中间的经文都从略,也就是没有「如是语」的形式。四集仅一三经,与前三集相比,也显得简略不足。这与『本事经』的缺略,情形是一样的。为什么三法、四集,而不是五法、六法,或九集、十集呢?以我看来,这是一项编集而没有完成的部类。

  『如是语』与『本事经』的体裁,在圣典集成过程的研究中,有三点值得我们重视。1.序说与结说:佛说(及弟子说),从传说而集成一定文句,展转传诵,到结集而成为部类,成为现存 [P550] 的形态,是经过多少过程而成的。原始传诵而结集的,是佛说及弟子所说的短篇。没有说在那里说,为谁说,为什么事说;这些是在传授中加以说明的(有的忘记了,有的传说不同)。其后,人、事、处,逐渐编集在内,篇幅渐长;开始与终了,也渐有一定的形式。以「四阿含」及「四部」来说:序说是:「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住」(或加上「与比丘……俱」,及特殊的事缘)。结说,形式不一,如泛为比丘们说的,结为:「佛说是经(法)已,彼比丘(等)闻世尊所说,欢喜信受(奉行)」。这类形式的完成,曾经过「如是语」那种体例。不说在那里说,为什么人说,为谁(泛说「告众比丘」)说,而以「如世尊说阿罗汉说,我闻」为序说;以「此义,世尊说已,我闻」为结说。起讫都叙明「世尊所说,我闻」,这可说是师资传授中的习惯用语,表示传承的可信性,而形成一定文句的。「如是语」型的圣典,汉译还有『立世阿毗昙论』,这是陈真谛Parama$rtha的译品,可能为犊子系Va^tsi^putri^ya论书。『论』分二十五品,卷一(大正三二?一七三上)说:

  「如佛婆伽婆及阿罗汉说,如是我闻」。

  在「阎罗地狱」章前,也有这同一的序说(8);其他或简略为「佛世尊说」(9)。『论』卷一(大正三二?一七四下)第一品末说: ? 「如是义者,诸佛世尊已说,如是我闻」。 [P551]

  其他品末,也有作「如是义者,佛世尊说,如是我闻」(10);「是义,佛世尊说,如是我闻」 (11)。这一序说与结说,与『小部』的『如是语』,可说完全相同。尤其是「地狱品」(12):分十大地狱,每章长行以后,又说:「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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