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传 3 宋
景福寺慧果尼
译文:
慧果,俗姓潘,淮南(今安徽寿县)人。她安贫乐道,苦节自励,不穿丝绵之衣,而热哀佛门戒律,自觉秉持戒范,戒行莹洁无染。因此,佛门内外都很敬慕她,她的芳声美誉也愈传愈广。宋青州(今山东益都)刺史北地(今属甘肃)傅弘仁,对她十分叹赏,赃施也相当丰厚。
宋武帝永初三年(公元四二二年),傅弘仁布施自己东面的宅第为她建了一座精舍,取名为景福寺。寺建成之后,圣让慧果出任寺主。当时人们施给的物品很多,她全都用于佛事,不曾染有分毫。故而,景福寺事业兴隆,寺内大小也无不对她欣然折服。
宋文帝元嘉六年(公元四二九年),来了一位西域僧徒求那跋摩,慧果向他询问说:「我们这里以前的尼僧,其受戒的程序,未按照佛经上所要求的那样做,如未从僧尼二众受具足戒,受戒戒师不足十人。而推之于西域比丘尼始祖——佛陀的姨母大爱道,确实在受戒上有很严格的要求,如佛曾让她行八敬法。但不知从她以后,戒法是否可以变通而有所不同?」
答曰:「不能有所变化。」
慧果又问道:「按照戒律的规定,戒师若有过失,为什么没有什么不同呢?」
求那跋摩答道:「在众多比丘尼的地方,戒师如不能授二岁学戒,戒法不全,这就是戒师的过失。」
慧果进而又问:「我们这里以前没有比丘尼,并不是世界上都没有,也不是我们这里非佛光所照的地方,是不是?」
求那跋摩答道:「按照戒律规定,受具足戒必须要有十位授戒的比丘,所谓三师七证。但边远地方,因人烟稀少,地势偏僻,为求方便,五位戒师也可授戒。但如果那里条件具备,比丘较多,就必须遵从十人受戒的戒法。」
慧果又间:「那么多少里之外才可以算作边地呢?」
求那跋摩说:「千里之外,关山重重,道路阻隔,那就叫做边地。」
听了此言,慧果坚定了要重受具足戒的决心。宋元嘉九年(公元四三二年),她率领弟子慧灯等五人,从天竺戒师僧伽跋摩重受具足戒,并从此敬心奉法,谨守戒品,就像爱护自己的头顶大脑一样。
她享年七十多岁,宋元嘉十年(公元四三三年)逝世。
她的弟子慧意、慧铠都能秉承师法,以恪守节戒闻名当时。
原典:
慧果,姓潘,淮南人也。常行苦节,不衣绵纩①;笃好尾尼②,戒行清白。道俗钦羡,风誉远闻。宋青州刺史北地传③弘仁,雅相叹赏,厚加赈给。
以永初三年,(昙宗④云:元嘉七年寺主弘安尼以起寺愿借券书见示永初三年)割宅东面为立精舍⑤,名曰景福寺。以果为纲纪⑥。(左贝右亲)遗⑦之物,悉以入僧。众业兴隆,大小悦服。
到元嘉六年,西域沙门求耶跋摩⑧至,果问曰:「此土诸尼,先受戒者,未有本事⑨。推之爱道⑩,诚有高例⑾。未测厥后,得无异耶?」
答曰:「无异。」
又问:「就如律文,戒师⑿得罪⒀,何无异耶?」
答曰:「有尼众处,不二岁学⒁,故言得罪耳。」
又问:「乃可此国先未有尼,非阎浮⒂无也。」
答曰:「律制十僧得受具戒⒃,边地⒄五人亦得授之。正为有处,不可不如法耳。」
又问:「几许里为边地?」
答曰:「千里之外,山海艰阻隔者是也。」
九年,率弟子慧灯等五人,从僧伽跋摩⒅重受具戒,敬慎奉持,如爱顶脑。
春秋七十余,元嘉十年而卒。⒆
弟子慧意、慧铠,并以筛行闻于时也。
注释:
①绵纩:(纩,ㄎㄨㄤ音矿)丝绵絮,用以纳之衣内以御寒。这里用以代指质地好的衣服。
②毘尼:或译毘奈耶,梵文Vinaya的音译,意为律藏。《楞严经》云:「严净毘尼,弘范三界。」 (大正十九.页一0六中)疏云:「毘尼,此云善治,亦即云律。」 (楞严经正脉疏卷一)
③传:《大正藏》「传」应为「傅」之讹。
④昙宗:宋齐(南朝)时沙门。曾着《京师塔寺记》,述及当时建康城内寺庙数百所,为研究六朝寺院经济的重要资料。宝唱《比丘尼传》于此书颇多取资。
⑤精舍:即寺院,修行的道场。
⑥纲纪:此指寺主,统管一寺之事。
⑦(左贝右亲)遗:供养、(左贝右亲)施。
⑧求那跋摩:刘宋时著名佛经译者,中天竺系罽宾人。本剎帝利种,累世为王,经由狮子国来中土,初至广州,后宋文帝迎至京都,住祇洹寺,主持译场,据《开元录》载,其共译经十部、十八卷(大正五十五.页五二六上)。
⑨本事:佛教术语,原指佛陀及佛弟子在过去世之因缘事迹。这里指佛教戒律对比丘尼戒品的原来要求。如比丘尼受具足戒,必须先后从比丘、比丘尼二众受戒,受戒戒师分别为十人等。《高僧传》卷三,引求那跋摩云:「戒法本在大僧众发,设不本事,无妨得戒。」 (大正五十.页三四一中)
⑩爱道:又名大爱道,乃释迦牟尼佛之姨母。她是佛教中的第一个比丘尼,以她为中心,建立了第一个比丘尼僧团。后人将其推为比丘尼之始祖。
⑾诚有高例:据载,佛姨母大爱道求出家,佛不许,因为正法可千年,若度女人,则减五百年。阿难为大爱道三请,佛于是传八敬法,使向姨母说,若能行之,则听之出家。八敬法又称八敬戒,一、百岁之比丘尼见新受戒之比丘,亦应起身礼拜。二、比丘尼不得骂谤比丘。三、比丘尼不得说比丘过失,但比丘则可以说比丘尼过失。四、学法女应从众僧求受大戒。五、比丘尼犯僧残罪,应于半月内在二部僧中行摩那埵。六、比丘尼当于半月中从僧求乞教授。七、比丘尼不应于无比丘处夏安居。八、比丘尼夏安居毕,应于比丘僧中求三事以自恣忏悔。后大爱道果然行此八敬戒法,佛允其出家。此处所言爱道之高例,即指此。
⑿戒师:受戒之师。比丘、比丘尼受具足戒要有十戒师,人称三师七证,三师为:戒和尚、揭磨师、教授师,七证为证明受戒之七位莅会比丘。
⒀得罪:指有缺失。
⒁二岁学:依《五分律》,比丘尼受具足戒之三百余戒品中,有二岁学戒。
⒂阎浮:或译阎浮提,乃梵文Jambudvipa之译。在须弥山之南,其地盛产阎浮树,因以为名。指我等所居住之世界。
⒃受具戒:即受具足戒。
⒄边地:比丘、比丘尼受具足戒必有三师七证之十戒师。据《行事钞》卷上三云:为求方便,边地可以减少到三师二证,共五人。(大正四十.页二十四下)
⒅僧伽跋摩:天竺人。据《高僧传》卷三载,他于宋元嘉十年(公元四三三年)至京师,时号三藏法师,住道场寺,为当时著名戒师,京城僧尼从其受戒者达数百人。(大正五十.页三四二中)
⒆关于慧果重受具足戒的时间,本尼传谓于宋元嘉九年,「从僧伽跋摩重受具戒」,而本卷〈宝贤尼传〉谓慧果、妙音「以元嘉十一年从僧伽跋摩于南林寺坛重受具戒」(大正五十.页九四一上)。二处所记时间不一,必有一误。宋赞宁《僧史略》卷上引〈萨婆多师资传〉云:「宋元嘉十一年春,师子国尼铁索罗等十人,于建康南林寺坛上,为景福寺尼慧果、妙音等二众中受戒法事,十二日度三百余人,此方尼于二众受戒,慧果为始也。」此亦谓元嘉十一年。据《高僧传》卷三〈僧伽跋摩传〉谓其于元嘉十年至京师(大正五十.页三四二中),大规模为比丘尼受戒定在这之后。故本尼传说慧果于元嘉九年从僧伽跋摩受戒,显系误记。而元嘉十一年较近其实。另,关于慧果卒年,本尼传谓其于元嘉十年而卒」(大正五十.页九三七下),而慧果于元嘉十一年重受具足戒,由此可断定此卒年系误记。
建福寺法盛尼
译文:
法盛,俗姓聂,清河(今河北清河县)人。因遭遇赵氏的祸乱,就避难到了金陵。南朝宋文帝元嘉十四年(公元四三七年),在建福寺出家修道。她超卓的才识、精湛的觉解,都是凭借独具的敏悟而获得。法盛自以为年迈之时,流徒寓居在京都,虽能欣逢王道隆盛、国泰民安,但故乡之恋仍常在念中,因而唯有潜心探究佛教的玄机妙理,方能排遗忧念,忘却老境。于是她就从道场寺偶法师受持菩萨戒。自此,她白天披阅佛典,晚上就清谈佛理。渐渐有了一段时间,她便自感神情清朗,灵府远廓,虽说已届高年,却无迟暮之衰,而是胜似壮年。
法盛常期愿生净土。她曾对同修昙敬、昙爱说:「我立身行道。志在西方净土。」元嘉十六年(公元四三九年)九月二十七日,她在佛塔下做礼拜,晚上得了病,病情愈来愈重。同月的最后一天晚上,夜幕初张,她和衣小眠,恍惚之间,进入梦境。她梦见如来自空而降,与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二菩萨讲论大乘、小乘。不久又与诸圣贤乘芳气、蹈云蔼,飘然而下,来探望她的病情。一时间,灵光赫赫,大放光明,全寺尼僧,无不瞻睹。她们都来询问法盛,这是何等灵异之光,法盛便详述了梦中所见。说完之后,不久就入灭了,享年七十二岁。
豫章(今河南汝阳)太守吴郡(今江苏苏州)张辩,对法盛自来很崇敬,故为她传述如上。
原典:
法盛,本姓聂,清河人也。遭赵氏乱①,避地金陵。以元嘉十四年,于建福寺出家。才识惠解,率由敏悟。自以桑榆之齿,流寓②皇邑③;虽复帝道隆宁,而犹怀旧土。唯有探赜玄宗④,乃可以遗忧忘老耳。遂从道场寺⑤偶法师⑥受菩萨戒⑦。昼则披陈玄素⑧,夕则清言味理。渐冉⑨积时,神情朋赡,虽曰暮齿,有逾壮年。
常愿生赡养⑩,谓同业⑾昙敬、昙爱曰:「吾立身行道⑿。志在西方。」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塔下礼佛,晚因遇病,稍就绵笃⒀。其月晦夕,初宵假寐⒁,如来乘空而下。与二大士⒂论二乘⒃。俄与大众⒄腾芳蹈蔼,临省盛疾,光明显烛,一寺咸见。佥⒅来问盛,此何光色,盛具说之,言竟寻绝,年七十二。
豫章太守吴郡张辩,素所尊敬,为之传述云。
注释:
①赵氏乱:此指石勒、石虎之乱。
②流寓:寓居。
③皇邑:指京都建康。
④玄宗:玄妙之宗旨,一般用为佛教之代称。
⑤道场寺:晋宋时著名寺院,位于秣陵三桥门外斗场巷。当时名僧佛陀跋陀罗、慧观、法显等均于此译经。
⑥偶法师:生平不详。
⑦菩萨戒:大乘佛教戒法,比丘可根据自愿受菩萨戒。总名为三聚净戒,分为二,一为梵网为宗之说,一为瑜伽秉承之说。中国佛教徒中也有不少受过此戒,比丘尼受此戒者,法盛为较早之人。
⑧玄素:这里指佛教典籍。
⑨渐冉:同「渐苒」,逐渐。《三国志.蜀后主传》景曜六年降表:「限分江汉,遇值深远,干运犯冒,渐苒历载,遂与京畿,悠隔万里。」
⑩安养:为西方极乐世界之异名,于此极乐净土中,可安心、养身,故称安养。
⑾同业:同志于佛道者。
⑿行道:奉行佛道。
⒀绵笃:加重。
⒁假寐:和衣而眠。
⒂二大士:菩萨称为「大士」,此指观世音、大势至二菩萨。
⒃一乘:即大乘、小乘。
⒄大众:梵文Mahasamgha的意译,音译为摩诃僧伽,此指除了佛之外的一切圣贤。
⒅佥:皆也。
江陵牛牧寺慧玉尼
译文:
慧玉,长安人。她精勤修炼自己的外在行为和内在意念,又诵习经籍、研阅戒律,学识很渊富。常游化各处,讲经说法,步履所及,教化广布;每每言及佛家因果报应的学说时,她总是热忱讲导,不避严寒酷暑。她曾南行到了荆楚,就居住在江陵牛牧精舍之中。在这里慧玉诵念《法华经》、《首楞严经》等典籍,不出十天,便能通解无碍。陕西的佛门内外,无不对她虔恭礼敬。她日夜披览经典,潜心三藏,未尝一日止息。
元嘉十四年(公元四三七年)十月,她做七日苦行斋,做斋前,曾立下誓言:「我笃诚奉斋,若蒙感应,我在舍身之后,定能见到佛土极乐世界。我愿七天之内,见到佛光朗照,使我性遍被光华。」结果七日斋做到第五天,便出现了感应。那天夜半,在牛牧寺东边的林木丛中,忽有灵光曜曜,明映中天。慧玉当即将此异事遍告众尼。众尼听后,无不欣然而乐、油然生敬,对她更加诚心悦服。寺主法弘,后在灵光显现的树丛中别置禅室,以志灵验。
当初,慧玉在长安时,曾在薛尚书寺见过红白二色灵光,它辉耀左右,历时十天才渐渐消失。此后,六重寺僧徒,也曾在四月八日,在灵光辉耀处发现一尊金弥勒像,像高一尺。
原典:
慧玉,长安人也。行业①勤修,经戒②通备。常游行教化③,历履邦邑;每属机缘④,不避寒暑。南至荆楚,仍住江陵牛牧精舍,诵《法华》、《首楞严》⑤等经,旬日通利⑥。陕西道俗。皆归敬礼。觐览经论⑦,未曾废息。
元嘉十四年十月,为苦行斋⑧七日,乃立誓言:「若诚斋有感,舍身之后,必见佛土。愿于七日之内,见佛光明」。五日中宵,寺东林树,灵光赫然。即以告众,众皆欣敬,加悦服焉。寺主法弘,后于光处起立禅室。
初玉在长安,于薛尚书寺。见红白色光,烛曜左右。十日小歇。后六重寺沙门,四月八日,于光处得金弥勒像,高一尺云。
注释:
①行业:指身、口、意所造作之行为,又作「作业」。
②经戒:经义和戒行。
③教化:教,以善法教导他人;化,远离恶法。为教导化育之意。《法华经.方便品》:「诸佛如来,但教化菩萨。」(大正九.页七上)。
④机缘:机即根机,佛家认为,人之性曰根,性之发动曰机,人之修行,即于根机上下功夫。缘,即缘起,佛家认为,一切事物均待缘而起,有什么作业,就有什么报应。机缘主要涉及佛家之修行说和因果报应学说。
⑤首楞严:即《首楞严三昧经》凡二卷。后秦鸠摩罗什译。内容叙述坚意菩萨问能否疾证菩提三昧,佛乃为说首楞严三昧。(大正十五.页六二九下)。
⑥通利:贯通其道,而无阻碍。《法华经.化城喻品》云:「诸根通利。」(大正九.页二十五上)。
⑦经论:此指代经、律、论三藏。
⑧苦行斋:佛教斋戒修行法门之一。即断除肉体欲望,堪忍诸种难忍之苦行,主要指印度诸外道为求生天而行的诸苦行。依北本《大般涅槃经》载,诸外道苦行有自饿法、投渊赴火、自坠高岩、常翘一脚……等等。(大正十二.页四六二上)此处苦行斋大约指默坐、短期绝食等。
建福寺道瑗尼
译文:
道瑗,俗姓江,丹阳(今安徽宣城)人。十岁之后,就广涉经史;受戒出家后,又通晓经、律、论三藏。她习道精勤,清苦自励。晋孝武帝太元(公元三七六——三九六年)年间,褚皇后对她高尚的节操深为嘉许,故而她修善体道,大都依凭建福寺。而当时富贵女子,也无不竞相与道瑗交游。
元嘉八年(公元四三一年),道瑗尼大造佛像,在京都各寺院予以安奉。其中彭城寺有金像二躯,坐于床帐,神情宛然;瓦官寺有弥勒像一躯,宝盖辉煌,璎珞楚楚;南建兴寺有金像二躯,幡盖相属,气度不凡。除此之外,在道瑗所居的建福寺,则建一卧佛像与殿堂,又造一普贤行像。凡所塑之像,无不妙相殊丽,造工精美。
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五年(公元四三八年),又造一金无量寿佛像。同年四月十一日,金像眉宇间忽放瑞光,辉耀寺内,使满寺之中,犹如镀上了一片灿烂的金光。当时佛门内外的信众听说此事之后,彼此相传,共来修敬;瞻仰神辉,莫不叹悦不已。
道瑗又用宋文帝元皇后施给之物,扩建了这座尼寺,她开拓寺的南面,另建了一座禅房。
原典:
道瑗,本姓江,丹阳人也。年十余,博涉经史①。成戒已后,明达三藏②,精勤苦行。晋太元中,皇后③美其高行,凡所修福,多凭斯寺。富贵妇女,争与之游。
以元嘉八年,大造形像,处处安置。彭城寺④金像二躯,帐座宛具;瓦官寺⑤弥勒行像一躯,宝盖⑥璎珞;南建兴寺⑦金像二躯,杂事幡盖⑧于建福寺造卧像并堂,又制普贤行像,供养之具⑨,靡不精丽。
又以元嘉十五年,造金无量寿像。以其年四月十一日,像放眉问相光,明照寺内,皆如金色。道俗相传,咸来修敬,赡睹神辉,莫不叹悦。
复以元皇后⑩遗物,开拓寺南。更造禅房云云。
注释:
①经史:此指除佛家经典之外的诸子百家之书和史传著作。
②三藏:佛教统称经、律、论为三藏。
③皇后:此指晋孝武帝皇后。信佛,京中尼寺,多得其资供。
④彭城寺:为晋彭城王司马纯所建,宋、齐、梁时为京中显寺。
⑤瓦官寺:也作瓦棺寺。东晋兴宁(公元三六三——三六五年)年间沙门慧力初在此立寺,当时仅有塔堂,后竺法汰居此讲经,扩建之,从而成为当时著名尼寺。顾恺之曾为寺壁绘图。
⑥宝盖:佛、菩萨及讲师读师之高座上所悬之天盖。
⑦南建兴寺:晋、宋时京城中著名寺院。
⑧幡盖:帐座上部之盖。
⑨供养之具:供佛的器具。
⑩元皇后:宋文帝元皇后,名袁嫣,左光禄大夫袁湛庶女,后因皇帝宠幸潘淑妃,遂于元嘉十七郁郁而终。
江陵祇洹寺道寿尼
译文:
道寿,不知道是何处人。她本性清和恬静,以恭敬孝顺闻名乡里。年幼时,在家奉佛,受持五戒,不曾有所造犯。元嘉年间(公元四二四——四五三年),她遭逢父丧,因居丧时过于哀恸,遂得重病。此病虽无痛痒的感觉,但体貌却枯黄消瘦不堪。病持续了好几年,却始终未见好转,虽经多方医治,但仍未能痊愈。她因此发愿:如疾病痊愈,就离俗出家。发愿之后,身体果然渐渐康复了。于是她如愿出家,居住在祇一洹寺中。
出家后,道寿执操坚明,勤苦卓绝,诵习《法华经》,竟达三千遍之多。由于她专心一念,悉心奉道,故精诚所至,常能瞻睹到祥光吉瑞。元嘉十六年(公元四三九年)九月七日,据说有人在夜里看到空中宝盖垂覆在她的上面。
原典:
道寿,未详何许人也。清和恬寂,以恭孝称。幼受五戒,未尝起犯。元嘉中,遭父忧,因毁遘①疾。自无痛痒。唯黄瘠骨立,经历年岁,诸治不瘳。因尔发愿,愿疾痉可得出家。立誓之后,渐得平复。如愿出俗,住祇洹寺②。
勤苦超绝,诵《法华经》三千遍,常见光瑞③。元嘉十六年九月七日,夜见空中宝盖④,垂覆其上云云。
注释:
①遘:遇也。
②祇洹寺:宋时著名寺院。《高僧传》卷七载:「宋永初元年,车骑范泰立祇洹寺。以(慧)义德为物宗,固请经始。义以泰清信之至,因为指授仪则,时人以义方身子,泰比须达,故祇洹之称,洹号存焉。后西域名僧,多投止此寺,或传译经典,或训授禅法。」(大正五十.页三六八下)。当时在此寺名僧如求那跋摩、求那跋陀罗,而
朝中之人也多往之,如彭城王刘义康、丞相南谯王刘义宣等。
③光瑞:祥瑞之光,佛说妙法,现祥瑞之光普照众生。
④宝盖:原指佛、菩萨等座上所悬之幡盖,这里用以代指佛光临。
吴太玄台寺玄藻尼
译文:
玄藻,俗姓路,吴郡(今江苏苏州)人。是安苟的女儿。她十几岁时,染上了重病,虽服用了许多良药,但病情却逐日加剧,一点也没有减轻。当时太玄台寺法济法师对她的父亲安苟说:「你女儿的病恐怕是业缘所致,不是医道所能消除的。根据佛经上所说,凡是遭逢危险艰难之苦的人,倘能归依三宝,忏悔求愿,都可以获得济度。眼下你若能与令媛一起去除邪心俗念,涤荡内心尘秽,专心一念,悉心奉佛,那么你女儿的病自当痊愈。」
安苟觉得他所言极是,便在屋子里设了观音斋。父女俩清心净意,竭诚敬仰,而玄藻强撑病体,叩首求拜,专心一念,念念相续。就这样持续了七天,终于在第七天的初夜时分,在默念恍惚之中,她忽然见到高约一尺的金像,从头到脚,反复加持她。於是,她感到体内积病豁然消除。此时此刻,玄藻才真正感到佛法的高深。它即然在自己身上有了灵验,自己又怎能不竭诚信奉它呢?于是她请求出家,并要求住在太玄台寺。
出家后,她精勤自励,从无懈怠,诵习《法华经》,蔬食又长斋。三十七年来,她总是悬想注念于佛门正法,不敢一日废顿;并发愿生兜率净土。
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公元四三九年),她赴京都造经,后不知所终。
原典:
玄藻,本姓路,吴郡人也,安苟女也。(《宣验记》①云是即安苟也)藻年十余,身婴重疾,良药必进,日增无损。时太玄台寺释法济语安苟曰:恐此病由业②,非医所消。贫道案佛经云,若履危苦,能归依三宝,忏悔求愿者,皆擭甄济。君能与女并捐弃邪俗,洗涤尘秽,专心一向③,当得痊愈。」
安苟然之。即于宅内设观世音斋④,澡心洁意,倾诚戴仰,扶疾稽颡,专念相续⑤。经七日,初夜忽见金像高尺许,三摩其身,从首至足。即觉沈痾豁然消愈。既灵验在躬,遂求出家,求住太玄台寺。
精勤匪懈,诵《法华经》,菜食长斋,三十七载。常翘心注想,愿生兜率⑥。
宋元嘉十六年,出都⑦造经,不测所终。
注释:
①宣验记:南朝宋刘义庆撰,为杂记小说,其中涉及不少佛教传说故事。
②业:佛教名词,梵文Kaman意译。即造作。指内心活动和思惟活动所发动的言语和行为,即由「思业」发动「思已业」,由此二义再开出身、口、意三业。业是佛教因果报应说的基础。此言玄藻非为体疾,乃为内心业缘。
③一向:意为凝神专一,无余念,无散念之心。《无量寿经》下:「一向专念,无量寿佛。」(大正十二.页二七二下)
④观世音斋:南北朝时崇奉观世音菩萨兴起,民间设观世音菩萨像以礼拜,称为观世音斋。
⑤专念相续:即念念相续。行者所起之心系住一处,聚而不散,后念续于前念,不杂他虑,秉心一贯。
⑥兜率:意为上足、妙足、知足、喜足等义,处于夜摩天和乐变化天之间。此天有内外两院,其内院为弥勒菩萨之净土,其外院属欲界天,为天众之所居,享受欲乐。弥勒现为补处菩萨,于此官一说佛法,若住此天满四千岁,即下生人间,成佛于龙华树下。
⑦出都:到京都去。此为南北朝中习见之语,《颜氏家训.勉学篇》:「世居江陵,后出扬都。」本书「出都」,均是此意。
南永安寺慧琼尼
译文:
慧琼,俗姓锺,广州(今属广东)人。她恪循佛道,志行高洁,安于贫素,不嗜鱼肉。年近八十时,更是执操严明,清苦自励;常着麻衣布服,不穿丝绵绸缎。她出任南安寺寺主,总领寺内诸事,又兼讲经说法,整日孜孜不倦。
她本来居住在广陵(今江苏扬州)南安寺。宋文帝元嘉十八年(公元四四一年),宋江夏王世于之母王氏,施舍地给她。她便在此修建寺庙,并取名为南永安寺。到了元嘉二十二年(公元四四五年),兰陵萧承之又替她建了一座外国塔。此前元嘉十五年(公元四三八年),慧琼也兴建了一座菩提寺,寺内堂殿坊宇都庄严精美,气概非凡。寺成之后,她移居其间,于是就把南永安寺施给了僧徒慧智。
元嘉二十四年(公元四四四年),慧琼随从孟顗前往会稽(今浙江绍兴),及至把它施给众生吃。」
她死后,弟子不忍心这样做,便向句容(今属江苏)县府禀告。县府遂下令让人用车把慧琼的尸体载入山中,想让鸟兽去吃她的尸体。谁知经过了十多天,她的尸体仍宛然如故,其容貌也不改常态。于是县府又下令让邻近村民把米粒散落在她的尸体旁,以招徕鸟兽。但谁料鸟把远处的米粒全吃完了,而她尸体旁边的米粒竟一粒不少。
慧琼的弟子慧朗,在京城听说以后,迅捷赶来奉迎她的遗体,就把她葬于高座寺前的山岗上,并在她的坟墓上起建了一座塔。
原典:
慧琼者,本姓锺,广州人也。履道高洁,不味鱼肉。年垂八十,志业弥勤。常衣刍麻,不服绵纩。纲纪寺舍,兼行讲说。
本经住广陵南安寺。元嘉十八年,宋江夏王①世子母王氏,以地施琼。琼修立为寺,号曰南永安寺。至二十二年,兰陵萧承之,为起外国塔。琼以元嘉十五年,又造菩提寺,堂殿坊宇,皆悉严丽。因移住之,以南安施沙门慧智。
琼以元嘉二十四年,随孟顗②之会稽,至破冈卒。勅弟子云:「吾死后不须埋藏,可借人剥裂身体,以食众生。」
至于终尽,不忍屠割。乃告句容县,舆③着山中,欲使鸟兽自就噉④之。经十余日,俨然如故,颜色不异。令使村人以米散尸边,鸟食远处米尽,近尸之粒皆在。
弟子慧朋,在都闻之,奔驰奉迎,还葬高座寺⑤前岗,坟上起塔云。
注释:
①江夏王:刘义恭,宋武帝子。封江夏文献王,出为荆州刺史,兖州刺史等,又官司徒,录尚书事,领太子太傅,后为废帝所杀。崇佛,与佛门子弟多有来往。
②孟顗:刘宋居士,字彦重,安丘(今属江苏),与兄孟永并有令誉,时人称为双珠,初迁为东阳太守,后入为侍中,信仰佛教。
③舆:车子。
④噉:(ㄉㄢ,音淡)同「啖」,食也。
⑤高坐寺:东晋咸康年间(公元三三五——三四二年)建,本名户梨蜜寺,因尸梨蜜多罗尝在此石头岗东修头陀行,死后葬于此,后在此立寺。人称尸梨蜜多罗为「高座」,故以此名寺。又因此寺中有甘露井,故另名甘露寺。
南皮张国寺普照尼
译文:
普照,俗姓董,名徐悲,渤海安陵(今河南鄢陵西北)人。年幼时就秉持高尚的志节和超凡的气概。十七岁时,便出家解脱浮俗的牵累,居住在南皮张国寺。后又从师慧敬游学到广陵(今江苏扬州)建熙精舍。由于她笃诚修道,悉心奉佛,故而深受众尼的赞誉。及至其师慧敬圆寂,她便停止了所有的庆弔应酬活动,守素苦节,超群拔类。
宋元嘉十八年(公元四四一年)十二月,她终因哀恸过度、践行过苦而致劳疾。她病情虽逐日加重,但深情笃诚,全然不改;专心修行,昼夜未停。后因病重体衰不能下地,她便在枕头上叩首忏悔;按时修习不改常规,诵习《法华经》每日三卷。
次年二月中旬的一天,她霍然逝世,但约两餐饭的功夫,又苏醒过来。苏醒之后,她自述道:「我在如梦如幻的境界中向西行走,途中遇一宝塔,塔上有一僧人,正闭她自述道:「我在如萝如幻的境界中向西行走,途中遇上一宝塔,塔上有一僧人,正闭目凝思。他惊诧地问我从何而来,我便二如实作答。我又询问此处离某塔寺有几里,他答曰五千万里。此去一路上有鲜美的芳草、不绝的人群,都是我不熟悉的。当时风高云丽,区宇整洁,西面方向更是光明朗彻。我正欲前行,那位高僧却阻止了我,不得已我只得掉转方向往回走。就在这时,我大梦初醒,顿失向来的烟霞云物。」
此后七天,普照便圆寂了,世寿仅二十五岁。
原典:
普照,本姓董,名徐悲,渤海安陵人也。少秉节槩①,十七出家,住南皮张国寺。后从师游学广陵建熙精舍。率心奉法,阖众嘉之。及师慧敬亡,息于庆弔②,而苦行绝伦。
宋元嘉十八年十二月,因成劳疾,虽剧,而笃情深信,初自不改。专意祈诚,不舍日夜。不能下地,枕上叩头忏悔,时息如常,诵《法华经》,一日三卷。
到十九年二月中,忽然而绝,两食顷苏,云:「向西行,中道有一塔,塔中有一僧,闭眼思惟,惊问何来。答以其事。即问僧曰,此处去③某甲寺几里。答曰五千万里。路上有草及行人,皆无所识。时风云高靡,区墟严净,西面尤明。意欲前进,僧乃不许。因尔回还。豁然醒寤。
后七日而卒,年二十五。
注释:
①节槩:节操。
②庆弔:贺喜为庆,唁丧为弔。
③去:相距,离也。
粱郡筑弋村寺慧木尼
译文:
慧木,俗姓傅,北地(今在甘肃境内)人。她十一岁时出家修道,师事慧超,从他受持十戒,居住在梁郡(今安徽阳山县)筑弋村寺。她虽年幼,但一开始就诵念《大品般若经》,每天诵习两卷,又旁通其它佛门经籍。她母亲年迈多病,口中阔落无齿,慧木就先将食物嚼烂,再喂给母亲吃,又担心口中不洁净,所以不愿受具足戒。她日夜精勤不怠,时时忏悔自律,防止俗念滋蔓。
一天,她正在忏悔时,忽然间看见戒坛与天浑然一片,都沐浴在金黄色之中。她抬头仰望,但见南天灿然金光中,站着一位僧人。他身穿一件织绣的袈裟,绣的袈裟也一片金黄灿烂。此僧离她或近或远,飘忽不定。他向慧木传语道:「我已经为你授过戒了。」说完不久,他就顿然不见踪影。对此奇遇,慧木一直缄口不言。此后,她又遇见了许多类似的灵异之事。
她的哥哥对此有所风闻,便想知道个究竟,于是他蒙骗慧木说:「你奉持佛法已有多年,可是至今竟然一点益处也没有得到。你还不如就此还俗,蓄养头发,我当为你找个夫家。」慧木听罢,顿生忧念,便向乃兄述说了她的种种神奇的遭遇。为了坚定自己的崇佛之心,也为了打消哥哥让她还俗的意念,她准备就此禀受具足戒。临近受戒的那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人向她口授戒本。等她受过了具足戒,她深感自己智慧大开,对戒本只须观览两遍,即能成诵。
宋文帝元嘉年间,她兴造了十方佛像,并将四部戒本和有关羯磨的佛典遍施给佛门四众。
原典:
慧木,本姓傅,北地人。十一出家。师事慧超①,受持十戒,居梁郡筑弋村寺。始读《大品》②,日诵两卷,兼通杂经③。木母老病,口中无齿,木但嚼铺饴母。为口不净,不受大戒④。日夜精勤,忏悔自业。
忽见戒坛⑤与天,皆黄金色。举头仰视,南见一人著襈⑥衣,衣色悉黄,去木或近或远,语木曰:「我已授汝戒。」寻复不见。木不以语人。多诸感异。皆类此也。
木兄闻欲知,乃诈之曰:「汝为道积年,竟无所益。便可养发,当为访婿。」木闻心愁,因述所见,即受具戒。临受戒夕,梦人口授戒本。及受戒竟,再览便诵。
宋元嘉中,造十方佛像,并四部戒本⑦及羯磨⑧,广施四众云。
注释:
①慧超:生平未详,宋比丘。尝游印度,探迹圣踪,有《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三卷,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一百训其梵音。
②大品:此即《大品般若经》。又作《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摩诃般若经》、《大口经》。系大乘佛教初期说般若空观之经典。
③杂经:即正经以外的其它别出、异名的经籍,包括杂揉解说佛经之作。
④大戒:指具足戒。
⑤戒坛:即受戒之所,古代僧尼出家受戒多在专门的戒坛进行。
⑥襈:襈(ㄓㄨㄢ,音撰),衣服的袖缘、下缘等。
⑦四部戒本:佛陀入灭后,僧团戒律分为五个部派,昙无德部将六十卷《律藏》分为四个部分,称「四分律」,即四部戒本。
⑧羯磨:或译作业,乃佛家授戒、忏悔的一种宣告仪式。此指有关羯磨的一些佛典。
吴县南寺法胜尼
译文:
法胜,不知是何处人。她住在吴县(今江苏苏州)南寺中,信奉佛法,恭敬虔诚,恪守戒范,从不废怠,因而远近闻名,很受崇敬。
宋文帝元嘉年间,河内(今河南沁阳)司马隆任毘陵(今江苏常州)副职,曾遭抄劫格斗而死。他的妻子山氏,因双亲早逝,没有子女,加之年事已高,无处托身,就到吴县去投归法胜。法胜竭诚相待,宛似亲人。后百余日,山氏得了疾病,历时三年之久,几度病况危急。法胜本来就没有积蓄,所有赡养、医药费用都须仰仗乞食而得。但她不惧严寒酷暑,四处化缘求施,为山氏筹资治病。山氏的重病于是才得以痊愈,僧众也因此而更加敬重法胜。
法胜后又游学到了京都,在那里修习禅学律学,广博通达定慧之法,亲身探抉佛道幽眇,并以此来开教垂示尼众,有不肃而成之效。她动不求利,静不沽名,潜心凝神,日日勤修,以普渡众生为己任。
到了六十岁时,她身染疾病,拖了很长时间也未见好转。她说自己的病已无法治好,家中亲属感到奇怪,就问她为何这样说。法胜回答说:「我昨天梦见两位僧徒,是他们告知我病已无法治好。」不久,法胜又说:「我又遇到了两位僧徒,不是上次所见的那两位。他俩袒露右臂,手执花束,站在床后,又远远看见佛陀,正坐在莲花之上,佛光明彻,遍照我身。」
从此以后,她夜不成寐,就让人给她念《法华经》。到了后半夜,她气息渐渐微弱,便下令停止念经,为她念佛,她自己也凝神念佛。天刚透亮时,她容颜不改常态,很快便瞑目圆寂了。
原典:
法胜,不知何许人也。住吴县南寺,恭信恪勤,众所知识。
宋元嘉中,河内司马隆为毘陵丞,遇抄①战亡。妻山氏,二亲早没,复无儿女,年又老大,入吴投胜。胜接待如亲。后目余日,山氏遇病,病涉三年,甚以危笃。胜本无蓄积,赡待医药,皆资乞告,不惮寒暑。山氏遂得愈。众益称贵之。
后游京师,进修禅律②,该通定慧,探索幽隐,训诱眷属,不肃而成。动不徇利,静不求名。殷勤周至,莫非济物③。
年造六十,疾病经时,自言不差④。亲属怪间,答云:「昨见二沙门,道知如此。」顷之。复言:「见二比丘,非前所见者。偏袒右肩,手各执花,立其床后。遥见一佛,坐莲华上。光照我身。」
从此已后,夕不复眠。令人为转《法华经》。至于后夜,气息稍微,命令止经,为我称佛,亦自称佛。将欲平明,容貌不改,奄忽而终焉。
注释:
①抄:抄劫。
②禅律:禅学和律学。
③济物:即济人,普渡众生。
④差:病愈。《三国志.魏志.方伎传》:「病者言已到,应便拔针,病亦行差。」
永安寺僧端尼
译文:
僧端,广陵(今江苏扬州)人。世代崇奉佛法,她姊妹俩更是情坚意决,发愿出家,立志不受聘彩之礼。但她俩容貌的秀美,又早被乡邑所共知。有一富贵之家前来提亲,她的母亲和兄长都已许诺。在迎亲前三天,僧端趁夜里悄然出逃到一个佛寺中。寺主将她安置在别室,供给她所需之物,并让她诵习《观世音经》。她两日便能成诵,专心奉佛,流泪叩首,日夜不停。
三日之后,她在礼拜中,见佛像告诉她说:「你丈夫已经绝命,你只管精勤修行,毋须忧思萦怀,终日愁闷不乐。」第二天,她的丈夫果然被牛抵触而死,她也因此而得以出家。
出家后,她坚守戒律禁规,摒除所有杂念,清心寡欲,凝神旷远,状如木讷,沈默寡言。而一旦辩析起佛法中权实妙法之关系,她又显得清辩滔滔,勤勉不绝。她潜心诵习佛典巨著《大般涅槃经》,五日一遍。
元嘉十年(公元四三三年),她南游到了京都,居住在永安寺中。她统管寺中诸多事务,平等待人,广具爱心,所以老老少少,都对她心悦而诚服,时间愈久而愈加尊敬。她享年七十余岁,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公元四四八年)圆寂。
她的弟子普敬、普要,也都以苦行励节扬名于世,又都精心诵习《法华经》。
原典:
僧端,广陵人也。门世①奉佛,姊妹笃信,誓愿出家,不当聘彩。而姿色之美,有闻乡邑。富室凑之,母兄已许。临迎之三日,宵遁佛寺。寺主置于别室,给其所须,并请《观世音经》②。二日能诵。雨泪稽颡,昼夜不休。
过三日后,于礼拜中,见佛像语云:「汝婿命尽,汝但精勤,勿怀忧念。」明日,其婿为牛所触亡也。
因得出家,坚持禁戒,摄念③空闲④,似不能言,及辩析名实⑤,其辞画亹叠。诵《大涅槃经》⑥,五日一遍。
元嘉十年。南游上国⑦,住永安寺。纲纪众务,均爱等接,大小悦服,久而弥敬。年七十余,元嘉二十五年卒。
弟子普敬、普要,皆以苦行显名,并誧《法华经》。
注释:
①门世:家世。
②观世音经:见本卷前注。
③摄念:凝神于一。
④空闲:虚静恬澹。
⑤名实:佛教哲学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即一切事物都有名有相,这是虚假,而其内在的实性才是真实的。
⑥大涅槃经:或称《大般涅槃经》、《大本涅槃经》,十三品,此经义理精深,为佛学的重要经典。当时流行的有三种译本:一是昙无谶的四十卷本,称「北本」;一是慧严、慧观、谢灵运等的二十五品三十六卷本,称「南本」;另有法显的六卷本《大般泥洹经》。
⑦上国:指京都。唐刘长卿〈客舍赠别韦九建赴任河南〉:「顷南游上国,独能光选曹。」
广陵中寺光静尼
译文:
光静,俗姓胡,名道婢,吴兴东迁(今浙江湖州境内)人。她年幼出家,随师居住在广陵中寺。
光静年少时励志修行,年长后又研习禅定之法,不食肥美之物。在将受具足戒时,她绝食谷物,只以松果充饥。受具足戒之后,经时十五载,修身日深,心智朗彻,但体瘦力衰。每当她凝虑专一、悉心祈祷时,总感到体力不济,而且这种情况常会持续很久。
法成比丘告诉她说:「饮食并非佛门看得太重的事,只要不饮酒荤食,也不一定非得吃松果不可。」光静听后,便改食谷物。她从此倍加精进,勤学不怠,体力也不感到劳顿。当时,随她学习和观赡的,常有百人左右。
宋文帝元嘉十八年(公元四四一年)五月,她得了疾病。她说道:「我厌苦此身,已由来已久。」于是她带病忏悔,心口不离,心性恬澹明净,神情怡然和悦。到了第二年元旦,她水浆谷粒都已断绝,一心只系念着早登兜率净土,所有的神思和念头都集中在上面,而且持续不断。到了四月八日夜间,忽有奇香异相,满布空中。也就是这天夜里,她圆寂了。
原典:
光静,本姓胡,名道婢,吴兴东迁入也。幼出家,随师住广陵中寺。
静少而厉行,长习禅思①,不食甘肥。将受大戒,绝谷饵②松。具戒之后,积十五年,虽心识鲜明,而体力赢惫。祈诚慊到,每辄感劳,动经晦朔③。
沙门法成④谓曰:「服食非佛盛事⑤。」静闻之,还食粳粮。倍加勇猛,精学不倦。从学观⑥者,行常百许人。
元嘉十八年五月遇疾,曰:「我厌苦此身,其来久矣!」于是牵病忏悔,不离心口,性理恬明,神气怡悦。至十九年岁旦⑦,饮粒皆绝,属念兜率,心心相续⑧,如是不断。至四月八日夜,殊香异相。满虚空中。其夜命终。
注释:
①禅思:即禅定,凝神静虑,坐悟禅机。《无量寿经》下:「禅思一心。」
②饵:食用。
③晦朔:农历每月的末一日叫晦,初一日叫朔。又指早晚。
④法成:刘宋比丘,凉州人,精禅法,并通戒律,不饵五谷,惟食松果,南游至蜀中,讲经说法,从学者甚众。
⑤服贪非佛盛事:服食乃佛门大事,佛家诸戒法屡有所及,此处特指食松果而言。
⑥学观:佛家强调学的作用,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分为七聚,其六为百众学,认为人心处于善恶的浮沉中,故强调念之以学,恪守戒范。观,《观经净影疏》:「观者,系念思察,说以为观。」佛家以粗思为觉,细思曰观,观即洞观真理。
⑦岁旦:一岁之始,即农历元旦,亦称岁朝。《后汉书.周磬传》:「岁朝会集诸生,讲论终日。」注:「岁朝,岁旦。」
⑧心心相续:念念相续,前念续於后念,未曾中断。
蜀部善妙尼
译文:
善妙,俗姓欧阳,繁县(今四川新繁)人。她年幼时就脱俗出家。性情柔和,举止温恭,待人和善,鲜有喜情怒色,既不营求好衣,也不贪恋美食。她有个妹妹,丧偶寡居,因无依无靠,便携着幼子寄住在她的房里。妹妹时常听到她讲经说法,总是慨叹自己活着的时候见不到佛,而每当言及于此,又总是流着眼泪,嗟叹欷欧,悲不自已。
妹妹与她同住了四、五年,却未尝看见她吃东西。有时,妹妹做好饭菜,喊善妙共餐。善妙或是借口说:「我刚才在某处吃过了。」或是推托道:「我身体欠佳,不想吃东西。」这样持续了好几年。
妹妹对此深感遗憾,觉得很过意不去,便对姐姐说:「我丈夫福浅不幸早死,家中别无亲人。我迫于无奈,携子前来,寄寓在你的门下,对你佛门净地多有秽染,你一定是嫌弃我,所以才不和我同餐共食。」她流着眼泪诉说,说罢就想离去。
善妙握着她的手,晓喻她说:「你错解了我的意思,我在外面可以得到别人的供养,又何必消耗家中的食物呢?你只管安心住在这里。我不久将要外出远行,你当为我安守家中,万勿生出别的想法,离我而去。」妹妹听说后,也就打消了离去的念头。
于是善妙自己缉麻织布,又买油数斛,盛在瓦缸之中,放置在庭中。她告诉妹妹说:「我正打算修行功德,你千万别把瓦缸取走。」到了四月八日夜半时分,善妙用布缠绕自身,并燃火焚烧。火很快烧到了头上,她便让妹妹去喊寺庙维那敲磬,告诉她说:「我将要舍寿超升,可以遍告寺中尼众,让她们速来与我作别。」
等到寺内尼众惊异地赶来时,她生命尚未绝断。于是善妙对尼众说道:「你们各自精勤修行吧!生死大苦海,诚然可畏,但出家人当求解脱超度,断断不可流徒于这苦海之中。我放弃此身供养,已达二十七返,仅此一身,当得初果。」
原典:
善妙,本性欧阳,繁县人也。少出家,性用柔和,少瞋喜,不营好衣,不食美食。有妹。婿亡孀居,无所依托。携一稚子,寄其房内。常闻妙法①,自慨生不值佛。每一言此,流涕欷歔,悲不能已。
同住四五年,未尝见其食。妹作食熟,呼妙共食。妙云:「我适于某处食竟。」或云:「四大不好②,未能食。」
如此积年。妹甚愧恨③,白言:「无福婿亡,更无亲属。携儿依姊,多所秽乱。姊当见厌。故不与共食耳。」流泪而言,言已欲去。
妙执其手,喻之曰:「汝不解我意,我幸于外得他供养,何须自损家中食。汝但安住,我寻远行,汝当守屋,慎莫余去」 。妹闻此而止。
妙乃自绩作布。买数斛④油,瓦坂⑤盛之,着庭中。语妹云:「欲拟作功德⑥,惧勿取也。」至四月八日夜半,以布自缠而烧其身。火已亲顶,命其妹令呼维那⑦打磬,「我今舍寿,可遍告诸尼,速来共别。」
比诸尼惊至,命犹未绝,语诸尼云:「各勤精进⑧。生死可畏,当求出离⑨。慎勿流转⑩。我舍此身供养。已二十七返,止此一身。当得初果。」(问益土人,或云元嘉十七、八年烧身,或云孝建时,或言大明中,故备记之耳。)
注释:
①妙法:即佛法。
②四大不好:佛家认为,人身由地、水、风、火四大部分组成,四大相协相和,维持身体平衡。四大不好,即体内不调。
③愧恨:惭愧遗憾。
④斛:(ㄏㄨ,音胡)量器名,古代以十斗为一斛,南宋末以五斗为一斛。
⑤瓦(左土右瓦):即瓦缸。
⑥作功德:行善以求获得果报。《胜矍宝窟》上本:「修功所得,故名功德也。」(大正三十七.页十一中)
⑦维那:即羯磨维那。佛家寺院有三纲,即上座、寺主和维那,维那管理众僧事务。
⑧精进:亦名精勤,佛教术语,指勇猛修善法,断除恶念。《唯识论》云:「于法无染曰精,念念趣求曰进。」
⑨出离:解说
⑩流转:佛教术语。谓一切凡夫作善恶之业,均有苦乐之感,轮回于六趣之中。流指相续,转乃于因果相续中转生。
广陵僧果尼
译文:
僧果,俗姓赵,名法佑,汲郡修武(今河南汲县西南)人。她因宿世广植善根,故闻佛法颇能信解,信念坚贞不移,心境莹洁自然。早在襁褓之年,就行有准的,循守戒规,超过午时就停止进食,严守斋法。父母对她称赞不迭,惊异不已。到了成年,她虽然心诚意到,但因缘分阻隔,志向一直难以实现。直到二十七岁时,方获出家,顺遂其愿,师事广陵慧聪尼。
出家之后,她戒行坚定明确,禅观洁净无染,每当参禅入定时,总是泯然不知朝暮,精神遁入澄寂,形体宛如枯木。当时浅识之人,对此存有疑心,并因此诟病于她。
元嘉六年(公元四二九年),外国船主竺难提从师子国(今斯里兰卡)载着比丘尼来到宋都建业(今江苏南京),居住在景福寺中。来后不久,竺难提向僧果问道:「中土以前曾有外国比丘尼来过吗?」
僧果答道:「没有。」
竺难提又问:「那么这里比丘尼受戒,又从哪里得到比丘、比丘尼二僧为戒师呢?」
僧果说:「没有比丘尼戒师,只得从大僧处受戒。佛教受戒的本来意旨,只是在人们心中树起戒范,使其以庄重严肃之心相待,而不在于具体的形式,这也是为求方便、易于施教的缘故。这就如同比丘尼之祖大爱道听佛之意行八敬斋,而五百比丘尼以大爱道为和尚,这是一种较高的标准。她们既有此变通,我们这里自然也可有此变通。」
僧果话虽这样说,心里却颇生疑虑。于是便去问当时京都著名律师三藏法师僧伽跋摩求教。三藏同意她的看法。
僧果又问道:「你看是否有必要重受具足戒呢?」
僧伽跋摩回答说:「从佛门戒定慧三学来看,都要求从心灵的微妙处做起,若能重受大戒,使心空增明,当然更佳。」
到了元嘉十年(公元四三年),外国船主应求那跋摩之请,又从师子国载来铁萨罗等十一个比丘尼,其中八位先到之比丘尼,已通晓宋地语言。此番来后,人们请戒师僧伽跋摩在南林寺立戒坛,为比丘尼重受具足戒,先后受戒者达三百多人,僧果便是其中的一个。
元嘉十八年(公元四四一年),僧果已三十四岁。一次,她兀然独坐,悄然入定,持续几天,还未出定。寺院维那有意去触动她,她依然是纹丝不动。维那以为她已经圆寂,便吃惊地去禀白寺主。寺主们赶来一看,发现她已通体冰凉,肌肉僵硬,只有些许气息微微呼出。人们刚想把她抬走,她却出入意料地睁开了眼睛,很快又谈笑自如,不异往常,于是在场的人无不惊骇折服。以后,僧果竟不知所终。
原典:
僧果,本姓赵,名法佑,汲郡修武人也。宿植①信解②,纯笃自然③。在孔哺④时,不过中食,父母嘉异。及其成人,心虽专到,缘碍参差。年二十七,方擭出家,师事广陵慧聪尼。
果戒行坚明,禅观清白。每天入定,辄移昏晓,绵神⑤净境,形若枯木。浅识之徒,或生疑反。
元嘉六年,有外国舶主难提⑥,从师子国载比丘尼来至宋都,住景福寺。后少时,问果曰:「此国先来,已曾有外国尼未?」
答曰:「未有。」
又问:「先诸尼受戒,那得二僧⑦?」
答:「但从大僧受得本事⑧者,乃是发起戒人心,令生殷重,是方便⑨耳。故如大爱道八敬得戒⑩,五百释⑾以爱道为和上,此其高例。」
果虽答然,而如心有疑。具谘三藏⑿,三藏同其解也。
又谘曰:「得重受不?」
答曰:「戒定慧⒀品,从微之着⒁,更受益佳⒂。」
到十年,舶主难提,复将师子国铁萨罗等十一尼至。先达诸尼,已通宋语。请僧伽跋摩于南林寺⒃坛界,次第重受三百余人。⒄
十八年,年三十四矣。时宴坐⒅经日,维那故触,谓言⒆已死,惊告寺官。寺官共视,见果身冷肉强,唯气息微传。始欲舁徙。便自开眼,谈笑寻常,于是遇者骇伏,不知所终。
注释:
①宿植:宿世所植之善根。
②信解:对佛法由初信到通解。又,钝根为信,利根为解。
③自然:不事造作,纯存天真。
④乳哺:哺育婴儿。这里指幼儿时。
⑤绵神:即念念相续,逶迤不断。
⑥难提:竺难提,外国船主。据《高僧传》和《比丘尼传》载,他元嘉六年(公元四二九年)曾从师子国载八位比丘尼至宋都。后于元嘉八年载印度高僧求那跋摩至京。求那跋摩以为西国尼年腊未登,又十人不满,只好令先至之尼学宋语,另请竺难提从师子国载尼至京,竺难提于是于元嘉十年载铁萨罗等十一尼至京。
⑦二僧:指比丘、比丘尼。依佛家戒律规定,比丘尼受大戒应从二僧受戒,故难提有此问。
⑧本事:〈慧果尼传〉载慧果云:「此土诸尼,先受戒者,未有本事,推之爱道,诚有高例。」 (大正五十.页九三七中)
⑨方便:佛教术语,梵文Upaya的意译。其意有数端:方者方法,便者便用,即适应于一切众生之机的方法;方者方正之理,便者巧妙言辞,以巧妙言辞和方正之理去应契种种之机;方为众之方域,便为教化,以佛法去教化来生之方便。这里所用乃第三义。
⑩八敬得戒:即八敬戒,佛令大爱道所守之戒法。具体为:㈠百岁之比丘尼见新受戒之比丘,亦应亲迎礼拜;㈡比丘尼不得骂比丘;㈢不得举比丘之过失;㈣学法女受大戒应从来僧求受;㈤比丘尼犯僧残应于半月中在比丘、比丘尼中行摩那埵;㈥比丘尼于半月内于僧中求教授之人;㈦在比丘处不可夏安居;㈧夏讫,则当诣僧中求忏悔的人。
⑾五百释女:以大爱道为中心,五百释女奉爱道为和尚。传五百释女不忍见佛之涅槃,便先佛涅槃,佛命阿难厚葬之。
⑿三藏:原指精通经、律、论三藏之法师,此指僧伽跋摩。《高僧传》卷三:本传谓其进京,时人称为三藏法师。(大正五十.页三四五上)
⒀戒定慧:佛教之三学,戒者防身之恶;定者静心之散乱,六根涉缘,心不随名;慧者,心境空明澄澈以去惑证理。三学均从心上着意。
⒁从微之着:即在微妙处用心。
⒂更受益佳:《高僧传》卷三〈求那跋摩传〉载慧果、净音诸尼欲重受具戒,求那跋摩云:「善哉!苟欲增明,甚助随喜。」(大正五十.页三四一中)
⒃南林寺:许嵩《建康实录》云,在建康。「元嘉四年司马梁造,在中兴里,陈亡废。」
⒄关于此次南林寺受戒事,《高僧传》卷三云:「时景福寺慧果、净音等共请跋摩云:『去六年,有师子国八尼至京,云宋地先未经有尼,那得二众受戒,恐戒品不全。」跋摩云:『戒法本在大僧众发,设不本事,无妨得戒,如爱道之缘。』诸尼又恐年月不满,苦欲更受。跋摩称云:『善哉!苟欲增明,甚助随喜。但西国尼年腊未登,又十人不满,且分学宋语,别因西域居士,更请外国尼来,足满十数。』」(大正五十.页三四一上)
⒅宴坐:入定。
⒆谓言:认为。
山阳东乡竹林寺静称尼
译文:
静称,俗姓刘,名胜,谯郡梁(今安徽亳县)人。她恪守戒律,蔬食苦节,诵念佛经达四十五万言。所居之寺依傍静寂的山林,没有尘世的喧嚣、杂染,她也得以陶思凝虑,参禅悟法,永绝浮俗的侵扰。
曾有人丢失一条牛,主人不断四出追寻,夜里寻到了山中,远远望见寺林中光焰腾炽,可是赶到那儿,竟全然不见。山中有一虎,经常出没在静称左右,静称外出时,虎也随她前去;若是坐禅时,虎便蹲伏在她左右。寺中尼众若犯了过失而不按时忏悔,虎就会对她怒吼,等到忏悔完毕,虎又会欣然摇尾而去。
有一次,静称突然离山,途中遇见一位北方女子,彼此乍一交谈,就欣然如同老友。这女子姓裘,名文姜,本是博平(今山东博平)人,她生性好佛,听说南方宋地国运隆盛,就从北魏托身躲避到宋国,并就此出了家。既然她俩矢志修行,志同道合,便商定都绝食五谷,只用一些麻秫充饥而已。
不久,两人的声誉传到北魏的都城,人们都认为她俩是圣人,所以不辞路远遣使前来迎接她们。她俩不愿住在那异域边城,因而就有意败坏名声,说话做事都颇为唐突。一次,北魏君主为她俩安排了精美的饭菜,她俩毫不回避地都取来吃了。国君因此轻视她们,也就不再拘留她们了。就这样,她俩又返回了本寺。
静称享年九十三岁,后来无病而逝。
原典:
山阳①东乡竹林寺静称尼
静称,本姓刘,名胜,谯郡梁人也。戒业精苦,诵经四十五万言。寺傍山林,无诸嚣杂,游心禅默②,永绝尘劳。
曾有人失牛,推寻不已。夜至山中。望见寺林火光炽盛,及至都无。常有一虎,随称去来,称若坐禅③,蹲踞左右。寺内诸尼若犯罪失,不时忏悔者,虎即大怒,忏悔若竟,虎乃怡悦。
称后暂④出山,道遇一北地⑤女人,造次问讯,欣然若旧。女姓裘,名文姜,本博平人也。性好佛法,闻南⑥国道富开,托避得至此土,因遂出家。既同苦筛,二人并不资五谷,饵麻术而已。
声达虏都⑦,虏谓圣人,远遗迎接。二人不乐边境,故秽声迹,危行言逊。虏主为设肴饍,皆悉进噉⑧。因此轻之,不复拘留。称与文姜复还本寺。
称年九十三,无疾而卒矣。
注释:
①山阳:今属江苏淮安。当时属刘宋政权统辖,这里距北魏统治区很近。
②禅默:即禅定,禅家默然凝虑之法。
③坐禅:谓之结跏趺坐,寂然而坐,以待禅机。《智度论》云:「诸坐法中,结跏趺坐最安稳不疲极」,若能持坐,「魔王见之,其心恐怖」。
④暂:倏然。陶渊明《与子俨等疏》:「遇凉风暂住。」
⑤北地:此指北方。
⑥南:南方之刘宋政权。
⑦虏都:北魏的京都。当时:文姜家乡在北魏政权统治之下。
⑧噉:同「啖」,食也。
吴太玄台寺法相尼
译文:
法相,俗姓侯,敦煌(今甘肃疏勒河西南)人。操守清贞,才识过人。她笃志好学,不因贫穷而废弃道业;安贫乐道,不因荣达而移易心志。她嫁给傅姓人家,家道多变,适值苻坚战败,战乱中亲属纷纷离散,于是就出家受持戒律。她对佛道的信仰和理解愈来愈深,常把好衣好食施给别人。
她住在惠宿尼的寺庙中,有一僧人劝告她道:「惠宿天性疏野,口不言佛家正法,心不念佛门经律;想学禅定,又无良师训导。她冥顽拙讷,只不过是个下等愚笨之人。你入门修道,为何不种上田,偏要修此下福?」
法相回答说:「子路好坏,只有孔圣人才知道。我既是凡庸之辈,又怎能确定我的取舍?遇上像这样的施予,那和我立意修行有何关系呢?」
后惠宿建禅斋戒七日,到了第三天晚上,她与众尼共坐,众尼起身,惠宿却长坐不起。大家上前一看,但见她稳稳实实地端坐在那里,俨然木石一般,任你牵扶她,她一动也不动。众尼都认为她已经入化。此后三天,她方出定起身,起身之后,又一如常态。众尼这才对她惊异不已,也才悟出法相对她相契之深、领会之透。像这样的事,前后后已出现了不止一次。
法相在晚年时,操行更是坚确。年至九十余岁,在元嘉末年去世。
原典:
法相,本姓侯,炖煌人。履操清贞,才识英拔。笃志好学,不以屡空①废业;情安贫窭②,不以荣达移心。出适传氏,家道多故。苻坚败绩,眷属散亡,出家持戒,信解弥深。常割衣食好者施人。
惠宿尼寺,僧谏曰:「惠宿资野③,言不出口。佛法经律,曾未措心。欲学禅定,又无师范专顽拙讷,是下愚人耳。何以不种上田,而修此下福?」
答曰:「由④之胜负,唯圣乃知。我既凡人,宁立取舍?遇有如施,何关作意⑤耶?
惠宿后建禅斋七日⑥,至第三天日夜,与众共坐,众起不起。众共观之,坚如木石。牵持不动。咸谓⑦已死。后三日起,起后如常。众方⑧异之,始悟法相深相领照矣。其如此类,前后非一。
相年达桑榆,操行弥笃。年九十余,元嘉末卒也。
注释:
①屡空:贫困。《论语.先进》:「回也其庶乎,屡空。」
②贫窶:贫穷。
③资野:天性疏野。
④由:子路,字仲由,孔子弟子。
⑤作意:佛教术语,心所之名。即突然警觉而将心投注某处以引起活动之精神作用。俱舍七十五法之一。《俱舍论》曰:「作意,谓能令人惊觉。」(大正二十九.页四0上)
⑥禅斋七日:即七日斋。净土宗和禅宗均有七日斋仪式,禅宗又叫「打禅七」,一般在冬天举行,于七日之中,静坐参禅,以究心性的本原。
⑦谓:认为。《世说新语.德行》:「后大闻之,甚惊,曰:『吾本谓卿多,故求耳。』」
⑧方:始。江淹《杂体.左记室思咏史》:「终军才始达,贾谊位方尊。」
东青园寺业首尼
译文:
业首,俗姓张,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她风仪高峻严整,戒行清白无染,深解大乘佛经,善构玄妙之理;又深好禅定之法,心体寂静,洞观法理,即使在仓猝之间,也绝不懈怠。宋高祖武皇帝刘裕对她十分敬重。宋文帝刘义隆年幼时,曾从她受三归,奉持佛、法、僧三宝。后居住在京中名寺永安寺内,人们布施给她的供品源源不断,从没有匮乏之感。
元嘉三年(公元四二六年),王景深的母亲范氏,把侍中中书令王坦之以前的祠堂土地施给业首,修建起一座寺舍,取名为青园寺。她持戒甚严,整肃徒众卓有成效,弟子无不甚有风规。因此,潘贵妃赞叹说:「业首弘扬佛法,非常值得敬重。」
于是潘贵妃在元嘉十五年(公元四三八年),为业首开拓寺舍西面,创建了一座佛殿;不久,又开拓了寺舍的北边,为她造了一座僧房。同时,潘贵妃还不停地供养她所需的物品,使她的寺业日益昌隆。她领信徒二百人,法事绵绵不绝,蔚为一时之盛。
业首年事渐高,从道者愈来愈多,仰慕者也愈来愈盛。她多次以年迈为由,请求告退,但徒众都执意不允。她于孝武帝大明六年(公元四六二年)时圆寂,享年九十岁。
当时又有净哀、宝英、法林三尼,都以持身清俭,扬名京都。其中净哀尼久习禅定之法,处事清廉公允,卒于宋明帝泰始五年(公元四六九年)。宝英尼筹建佛塔五层,动于探究佛理,蔬食精进不怠,逝于泰始六年(公元四七0年)。法林尼则博览经律论三藏,愈老而愈不懈怠,殁于宋后废帝元徽元年(公元四七三年)。
业首又有弟子昙夤,兼通禅定、戒律,不羡慕荣华富贵,不窥视名利场所,于元徽年间入化。
原典:
业首,本姓张,彭城人也。风观①峻整,戒行②清白;深解大乘③,善构妙理;弥好禅诵,造次④无怠。宋高祖武皇帝⑤雅相敬异。文帝⑥少时,从受三归⑦,住永安寺⑧,供施相续。
元嘉三年,王景深母范氏,以王坦之⑨故祠堂地,施首起立寺舍,名曰青园⑩。齐肃⑾徒众,甚有风规⑿。潘贵妃⒀叹曰:「首尼弘振佛法。甚可敬重。」
以元嘉十五年。为首更广寺西,创立佛殿。复拓寺北,造立僧房。赈给所须,寺业兴显。众二百人。法事不绝。
春秋稍高,仰者弥盛。累以耆艾⒁自陈,众咸不许。年九十,大明六年卒。
时又有净哀、宝英,法林,并以治身清约,有声京县⒂。哀久习禅诵,任事清允,泰始五年卒。英建塔五层,阅理有勤,蔬食精进,泰始六年卒。林博览经律,老而不懈,元徽元年卒。
又有弟子昙夤,兼通禅律⒃,简绝荣华,不问朝市⒄。元徽六年⒅卒。
注释:
①风观:风神仪表。
②戒行:奉守戒律之操行。
③大乘:佛家学说有大乘、小乘之分,传入中国的主要是大乘佛学。
④造次:此指短时间。
⑤宋高祖武皇帝:宋武帝刘裕(公元三五六——四二二年)。彭城人,字德舆,小名寄奴。曾为东晋将领,后击败桓玄,封晋公,元熙二年废晋帝,建立宋王朝。
⑥文帝:宋文帝刘义隆,小字东儿,刘裕第三子,元嘉元年八月登基,改元,元嘉三十年殁,谥文帝,庙号太祖。
⑦三归:即三归依,又作三自归。即归投、依靠三宝,并请求救护,以永解脱一切苦。即指归依佛、法、僧三宝。此系成为佛教徒所必经之仪式。
⑧永安寺:即何后寺,元嘉十八年,宋江夏王刘义恭为惠琼建南永安寺,原永安寺改称北永安寺。
⑨王坦之:晋侍中、中书令,乐善好施,供资佛寺,曾造临秦寺和安乐寺等。
⑩青园:关于此寺之建造,唐许嵩《建康实录》引《京师塔寺记》云:「驸马王景深为母范氏,宋元嘉二年以王坦之祠堂地与比丘尼业首为精舍,十五年,潘淑仪施西营地以足之起殿,又有七佛殿二间,泥塑精绝,后代希有。」乃当时京都名寺,达官显贵多出入此。《宋书》卷九载宋后废帝刘昱「乘露车,从二百许人,无复卤簿羽仪,往青园尼寺」。《建康实录》卷十四亦载刘昱「往青园尼寺、新安寺偷狗,就昙度道人煮之饮酒。」
⑾齐肃:专一虔诚。《国语.楚语下》:「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这里是使动用法。
⑿风规:风教、成规。《续高僧传》卷六〈释僧乔传〉:「少秉高操,慕安泰之风规,而弊衣蔬食,终身不改。」
⒀潘贵妃:名潘淑仪,宋文帝贵妃,甚得宠幸,爱倾后宫。
⒁耆艾:年老。
⒂京县:京都。
⒃禅律:此指禅定和戒律。
⒄朝市:朝廷与市肆,泛指名利场。《史记.张仪传》:「臣闻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
⒅元徽六年:宋后废帝元徽年号仅四年,此处乃误记。
景福寺法辩尼
译文:
法辩,丹阳(今属安徽当涂)人。年幼时出家,是景福寺慧果尼的弟子。她天性诚实谨慎,操行清正无瑕,生活自来节俭,穿破衣,吃素食,不贪辛辣等五味。她高洁简朴的美名,早就传扬于京都。相州(河北临漳县境)刺史瑯琊王刘郁,对她素来很崇敬,优礼有加。后随道林寺外国僧徒畺良耶舍请教禅定之法的妙旨,并依法修行,精通其中的妙理。她每次参与众坐,总是状若入睡。
有一次,禅堂斋罢,她仍未起身,寺中维那颇感惊异,便去摇动她。谁知法辩形如木石,纹丝不动。维那便跑去喊尼众,大家纷纷赶来围观。不久,她出定了,很快又言谈如故。大家对她叹服不已,倍加尊崇。孝武帝大明七年(公元四六三年)入灭,享年六十有余。
她入灭前一天,上定林寺超辩法师,曾梦见一座宫城,十分庄严华丽,其中服用玩赏的都光洁生辉,不是俗世所能见到的。服饰鲜明的善男信女,布满宫城之内,只是见不到统领他们的人。超辩法师颇感惊异,便向他们询问缘由。他们答道:「有景福寺尼僧法辩,将来我处做首领,明天就应抵达。」
到了圆寂那天,法辩直感到肌肉在颤动,便预感到化期将至,于是就派人昭告徒众,让她们统统前来。尼众集齐后,法辩说道:「有位神异之人已经来到我的身旁,他或显或隐,如影如云。」话刚说完,就坐着入灭了。
其后又有道照、僧辩,也是以精进励节而闻名于世。其中道照,俗姓杨,北方徐县(今江苏北部)人。她食素诵经,被临贺王奉养至终。
原典:
法辩,丹阳人也。少出家,为景福寺慧果尼弟子。忠谨清慎,雅有素俭,弊衣蔬食,不甘五辛。高简之誉,早盛京邑。相州刺史瑯琊王郁,甚相敬礼。后从道林寺外国沙门畺良耶舍①谘禀禅观,如法修行,通极精解。每预②众席,恒如睡寐。
尝在堂③斋散④不起,维那惊触,如木石焉。驰以相告,皆来就视。须臾出定⑤,言语寻常。众成叹服,倍加崇重。大明七年而卒,年六十余。
先是一日,上定林寺⑥超辩⑦法师,梦一宫城,庄严显丽,服玩光赫,非世所有,男女装饰,充满其中,唯不见有主。即问其故,答景福寺尼法辩,当来生⑧此,明日应到。
辩至其日,唯觉肉战。即遣告众,大小皆集。自云:「有异人来我左右,乍显乍晦,如影如云。」言讫坐绝。
其后复有道照、僧辩,亦以精进知名。道照本姓杨,北地徐人也。饭蔬诵经,为临贺王之所供养。
注释:
①畺良耶舍:活动于南朝宋齐时期的著名禅师,当时京都很多比丘尼从之学习禅法。《高僧传》有传。
②预:参与。
③堂:指斋堂,即食堂。
④斋散:犹斋退。禅林之语,时在午斋之后。
⑤出定:即从入定的寂静木然的状态中清醒过来。
⑥上定林寺:当时宋都蒋山有上、下二定林寺。据唐许嵩《建康实录》引昙宗《京师塔寺记》云:「元嘉元年,外国僧毘舍阇造又置下定林寺,东去县城十五里。」上定林寺,西南去县十八里, 元嘉十六年,禅师竺法秀造,在下定林寺之上。」
⑦超辩:宋齐时比丘,敦煌人,出家后居上定林寺,日诵《法华经》一遍,居此寺三十余年不出户,并应请开庭讲授《般若经》、《法华经》、《金光明经》等,永明十年(公元四九二年)圆寂,时年七十三。
⑧生:疑为主之误。
江陵三层寺道综尼
译文:
道综,不知是何处人。她住在江陵(今湖北江陵)三层寺中。年幼时不求超群出众,长大后不愿随波逐流。她俯仰于贤愚之际,最终能归依大道,去恶从善。她虽然隐晦人群中,不求显达,但以自己的现身说法,使许多人去恶除邪,立登善果。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公元四六三年)三月十五日夜间,道综自炼油火,焚身以求超脱。火已烧至头额,耳目即将烧毁,她仍诵念不已。当时,无论是出家众或在家众,听说的无不感叹;无论是轻慢三宝者或正信佛子,听闻的无不震惊;境域中人闻风之后,也都生发菩提之心。
宋隐士刘虬,对道综向来很敬重,曾为她写过偈语赞辞。
原典:
道综,未详何许人,住江陵三层寺。少不以出众居心,长不以同物为污。汛①贤愚之际,从道而已。迹虽混成。所度②潜广。
以来大明七年三月十五日夜,自练油火,关颡③既然。耳目就毁,诵咏不辍。道俗咨嗟。魔正同骇。率土闻风,皆发菩提心④。
宋征士刘虬⑤,雅相宗重,敬为制偈赞云。
注释:
①汛:疑为「汎」之误。汎,同「泛」,即从容飘荡。
②度:度人为善。
③关颡:颡,指人的前额。关颡,泛指头部。
④菩提心:全称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即求无上正觉菩提之心。菩提心为一切诸佛种子,净法长养之良田,若发起此心勤行精进,当得成就无上菩提。菩提心为一切正愿之始、菩提之根本、大悲及菩萨学之所依。大乘菩萨最初必须发起大心,称为发菩提心。
⑤刘虬:宋齐时荆州隐士,曾注《法华经》、《无量义经》,均佚,仅存〈无量义经序〉于《佑录》中。
竹园寺慧濬尼
译文:
慧濬,俗姓陈,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她自幼颖悟,锐意精进,心智超群。晨起就焚香运思,久参礼拜;中午仅菜蔬一饭,不食鲜肥食品。虽是在家之人,却俨然出家一般。父母不能改变她的志向,终于听任她出家脱俗,时年十八岁。
她出家之后,对佛门内外经典,一览便能成诵;对禅家静观之妙,无不志在深研。她静寂无喧躁之心,和悦有温恭之仪,待亲朋、遇老友,也从未有过浪言戏语。宋太宰江夏王刘义恭,对她颇为推重,常以衣药供养她,一年四季,从不间断。她不蓄私财,凡有所得,无不用来营造寺舍。竹园寺的建立,正是仰仗她的功劳。
她津津味禅,陶然自乐,老而不衰。宋孝武帝大明八年(公元四六四年)圆寂,享年七十三岁。圆寂后,葬在傅山。
同寺又有僧化尼,聪颖出众,勤诵三藏,蔬食苦节,与慧濬齐名。
原典:
慧濬,本姓陈,山阴人也。幼而颖悟,精进迈群。旦辄烧香运想,礼敬移时;中则菜蔬一饭。鲜肥不食。虽在居家。有如出俗,父母不能割其志。及年十八,许之从道。
内外坟典①,经眼必诵;深禅秘观②。无不必入。静而无竞,和而有筛;朋游旧狎③,未尝戏言。宋太宰江夏王义恭④,雅相推敬,常给衣药,四时无爽⑤。不畜私财,悉营寺舍。竹园成立,濬之功也。
禅味之乐,老而不衰。年七十三,宋大明八年卒葬于傅山。
同寺有僧化尼,聪颖卓秀⑥,多诵经律,蔬食苦节,与濬齐名。
注释:
①坟典: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坟典本指儒家经典。这里所谓「内外坟典」,指佛门内外的一切经籍。
②深禅秘观:即禅悟的奥秘。
③旧狎:故友。
④义恭:刘义康,宋武帝刘裕子,出为荆州刺史、后镇领南徐、兖、扬三州,封江夏王,后为宋后废帝残杀。崇佛,对佛寺供(左贝右亲)甚多,《高僧传》慧益、昙颖、弘光传,《绩高僧传.僧旻传》以及《比丘尼传》等均载其供佛行迹。
⑤爽:失。
⑥卓秀:卓然秀出。
普贤寺宝贤尼
译文:
宝贤,俗姓陈,陈郡(今河南项县)人。十六岁时,母亲去世,她于是三年不吃粮食,仅以葛芋充饥;又不穿丝绵,并按戒律规定,不坐床席。十九岁时,她离俗出家,住在建安寺中。
在这里,她精进修习佛道,广通禅学戒律。宋文帝对她深为崇奉,优礼有加,常以衣食供养她。至宋孝武帝时,对她也深加礼遇,每月以一万钱供养她。宋明帝即位后,对她更是赏誉备至,供养尤为优厚。泰始元年(公元四六五年),赐令她为普贤寺主。
泰始二年(公元四六六年),又勅令擢升她为都邑尼僧正,成为当时京城中最高的僧官。她视事颇有威仪,明断宛如神授,又善究物理人情,使所有枉屈的人事定能得以开释。她秉性刚正不阿,为人不折不挠。
当初,晋升平年间的净检尼,乃中土比丘尼之祖。她初受具足戒,仅从大僧受,而未从比丘尼。后景福寺慧果、净音等,曾就此向求那跋摩讨教。求那跋摩答道:「如果国家比丘、比丘尼二众不齐备,尼僧受持具足戒也可以只从大僧受。」
慧果等尼僧后又遇到外国铁萨罗尼等来到京都,便在元嘉十一年(公元四三四年),从僧伽跋摩在南林寺戒坛,又重受了具足戒。当然,这并不是说先前比丘尼仅从大僧处受戒不行,而是说通过重受具足戒这一仪式,可以增长持戒的善根。但到了后来,许多尚奇好异之人,对此盛相传习,随意求得重受具足戒,因而使比丘尼戒法渐渐有了亏损。
宋后废帝永徽二年(公元四七四年),研究《十诵律》的专家法颖律师在晋兴寺开讲《十诵律》题,那天,约有十多个尼僧,趁开讲时走下讲座想重受具足戒。鉴于这种漫然无规的情况,宝贤便建了僧局。她持令来到讲座,并鸣木宣令,告诫尼众不得随意重受戒律。倘若尼僧年岁确实未满的,她的戒师应事先聚众,行忏悔礼拜,待忏悔完毕,然后再到僧局申请重受戒。等僧局许可,并派人审核之后,方才可以受戒。倘有违拒之人,便对她加以摈斥。从此以后,随意重受戒律的矫竞之风迅速得到了制止。宝贤在任极清简,对寺院管理及研修义学二者均很擅能,又能爱护下属,清心寡欲,故而世人愈益敬崇她。她于宋成帝升明元年(公元四七七年)圆寂,世寿七十七。
原典:
宝贤,本姓陈,陈郡人也。十六丁①母忧,三年不食谷,以葛芋自资,不衣续缯②。不坐床席。十九出家,住建安寺。
操行精修,博通禅律。宋文皇帝深加礼遇,供以衣食。及孝武雅相敬待,月给钱一万。明帝即位,赏接弥崇。以泰始元年,勅为普贤寺主。
二年又勅为都邑僧正③。甚有威风,明断如种;善论物理,群枉④必释;秉性刚直。无所倾挠。
初,晋兴平中⑤净检尼,是比丘尼之始也。初受具足,指⑥从大僧,景福寺惠果⑦、净音等,以谘求那跋摩,求那跋摩云:「国土无二众,但从大僧受得具戒。」
惠果等后遇外围铁萨罗尼等至,发元嘉十一年,从僧伽跋摩。于南林寺坛,重受具戎。非谓先受不得,谓是增长戒善⑧耳。后诸好异者,盛相传习,典制⑨稍亏。
永徽二年,法颖⑩律师于晋兴寺,开《十诵律》⑾题。其日有十余尼,因下讲欲重受戒。贤乃建僧局⑿,斋⒀命到讲座,鸣木宣令,诸尼不得辄复重受戒。若岁审⒁未满者,其师光应集众忏悔竟,然后到僧局,僧局许可,请人鉴捡,方得受耳。若有违拒,即加摈斥。因兹已后,矫竞暂⒂息。
在任清简,才兼事义⒃,安众惠下,肃然寡欲,世益高之。年七十七,升明元年卒。
注释:
①丁:遭逢。
②绩缯:此指华贵衣服。纩(ㄎㄨㄤ,音矿),丝绵衣。缯(ㄗㄥ,音曾),丝织物的总称。
③都邑僧正:僧正是六朝时的全国最高僧官,宋赞宁《僧史略》卷中:「所言僧正者何?正,政也。自正正人,克敷政令故云也。盖以比丘无法,……渐染俗风,将乖雅则,故设有德望者,以法而绳之,令归于正,故曰僧正也。」因僧正多在京都,也称都邑僧正,京邑大僧正。宝贤乃有史记载的第一位比丘尼僧正。(大正五十四.页二四二下)。
④群枉:《大正藏》作「屈枉」。
⑤晋兴平中:疑晋升平中之讹误。
⑥指:祇。
⑦惠果:应为「慧果」,本卷〈慧果尼传〉亦不作「惠」,考《高僧传》、《僧史略》均作「慧果」。本卷〈慧果尼传〉谓元嘉九年慧果从僧伽跋摩受戒,元嘉十年卒。而此传云:「惠果等后遇外国铁萨罗尼等至,以元嘉十一年,从僧伽跋摩于南林寺坛重受具足戒。」疑为误记。
⑧戒善:持戒的善根。
⑨典制:佛教说明戒的要义,分别有四,即戒法、戒体、戒行、戒相。戒法,指佛陀制定不可杀、盗、淫、妄等戒律,作为行者规范、禁戒之法。戒体,谓领受戒法后,于行者身心发得戒之体性。戒行,乃发得戒体后,护持身、口、意三业不失,持心而不散。戒相,随其持戒,成就威仪之行,则一切举止皆如法,美德光显,故称戒相。这里所说的「典制」指戒法。
⑩法颖:宋、齐时比丘,敦煌索氏子。出家后,初住凉州公府寺,精修律藏,于戒学深所贯通。元嘉末,往金陵新亭寺,宋孝武帝擢为都邑僧正,为京中著名律师。以元嘉四年(公元四八二年)圆寂,寿六十七。撰有《十诵戒本及羯磨文》。
⑾十诵律:佛逝世百年后,随着部派的分裂,律藏分为五部,萨婆多(一切有)部,称为十诵律,将六十一卷《律藏》,分十次诵出。
⑿僧局:管理僧尼的部门,比丘尼建僧局,此为首见。
⒀赍:(ㄐー,音基)持。
⒁審:确实。南北朝时常用术语。
⒂暂:迅速。《此史》卷九十〈徐之才传〉:「帝每发动,暂遣骑追之。」
⒃事义:事指处理具体事务,义指佛法义理。
普贤寺法净尼
译文:
法净,江北(泛指长江之北)人。二十岁时遭逢战乱,就和她的父亲一起避难到秣陵(即今江苏南京)。因家门世代奉佛,法净自幼就脱俗出家,居住在永福寺中。她戒行洁净,明达事理,学思精恳,精研不辍,对佛法奥义,无不深究妙测,与宝贤尼名望辈分大致相等。
宋明帝十分敬重她,泰始元年(公元四六五年),赐令她居住在普贤寺;又在宫内召见她,备尽事师和朋友的礼仪。泰始二年(公元四六六年)又令她为京邑都维那,职位之高仅次于宝贤尼。她任事公允,果断而有胆识;随方施教,德化宛如清流。故而荆楚尼众以及大富家的女子,无不致书通好,远送施供,争着和她相识。她潜移默化的陶冶德风,大都是这样。当时,向她求教戒律,或从她受戒的,共有七百多人。
她享年六十五,于宋后废帝元徽元年(公元四七三年)辞世。
原典:
法净,江北人也。年二十值乱,随父避地秣陵。门修释教,净少出家,住永福寺。戒行清洁,明于事理;学思精研,深究义奥。与宝贤尼名辈①略齐。
宋明皇帝②异之。泰始元年,勅住普贤寺。宫内接遇,礼兼师友。二年勅为京邑都维那③。在事公正,确然④殊绝,随方引汲。德化如流。荆楚诸尼,及通家⑤妇女,莫不远修书(左贝右亲),求结知识⑥。其陶冶德风,皆此类也。谘其戒范⑦者七百人。
年六十五,元徽元年卒。
注释:
①名辈:名望、辈分。
②宋明皇帝:刘或,字休景,小字荣期,宋文帝第十一子,初封淮阳王,后改封湘东王,大明九年即位,改元泰始,卒于泰豫元年。
③京邑都维那:当时全国最高僧官僧正的副职,助理僧正之事。又称都维那。
④确然:果断的样子。
⑤通家:大家。
⑥知识:相识、友好,此指有道行之朋友。
⑦谘其戒范:咨询有关戒律的知识,并从其受戒。
蜀郡永康寺惠曜尼
译文:
惠曜,俗姓周,西平(今云南沾益)人。年幼时出家,常发愿要焚身供养三宝。宋明帝泰始末年(约公元四七一年),她向刺史刘亮谈及此愿,刘亮起初表示同意。当时赵虔恩之妾王氏,有一甓塔,惠曜便请求在塔上烧身,王氏也表示赞同。
正月十五日夜间,她领着众弟子,拿着油布,前往甓塔。她打扮装束尚未完毕,刘亮就遗使前来告诫各位尼僧:「假使惠曜焚火烧身,那么永康一寺的尼众,都将和她一起治以重罪。」惠曜迫不得已,只得停止烧身。
王氏见她烧身未成,大为瞋怒,说道:「惠曜尼不过是徼求名利,才假装做出这眩人耳目的举动,暗中买通了城里人,让他们到时来加以制止。不然的话,夜半三更城内的人又怎能知道他烧身呢?」
惠曜听后,正言作答:「你不要妄生烦恼,舍身是我的事,别人又岂能知道?」于是她返回永康寺,从此绝食五谷,只服香油。
到了宋顺帝升明元年(公元四七七年),她在永康寺中燃火烧身。火已烧到脸上,她依然诵经不停。她告诉众尼说:「收拾我的遗骨,不过二升而已。」火灭之后,果如其言。
她舍身前个把月,曾有一西域僧人,年约二十岁,仪表端正,大腿上长满黑毛,长六七尺,极细软。人间其故,他答道:「我向来衣不蔽体,所以才生长出这些黑毛。」
他对惠曜说:「我住在波罗奈国,到你们这里已有多日,听说你要舍身,就特意送来一个银罂。」
惠曜顶礼膜拜一番,就收下了这个银罂。她还没来得及仔细了解这位僧人的情况,他就匆匆辞别而去。惠曜想派人把他追回留下,不料他刚一出门,就不见踪影。到了惠曜死后,弟子就用这一银罂盛其遗骨,结果不满二合。
原典:
惠曜,本姓周,西平人也。少出家,常誓烧身供养三宝。泰始末。言于刺史刘亮①,亮初许之。有赵虔恩妾王氏甓塔②,曜请塔上烧身,王氏许诺。
正月十五日夜,将诸弟子,赍持油布,往至塔所。装束未讫,刘亮遣信③语诸尼云:「若曜果烧身者。永康一寺,并与重罪。」曜不得已。于此便停。
王氏大瞋云:「尼要④名利,诈现奇特,密货内人作如此事。不尔,夜半城内那知?」
曜曰:「新妇勿横生烦恼⑤。舍身关我,傍人岂知?」于是还寺,断谷,服香油。
至升明元年,于寺烧身。火来至面,诵经不辍。语诸尼云:「收我遗骨,止得二升。」及至火灭,果如其言。
未烧之前一月日许,有胡僧⑥,年可二十,形容端正,髀⑦生黑毛,长六七尺,极细软。人间之,译语答云:「从来不覆,是故生毛耳。」
谓曜曰:「我住波罗奈国⑧,至来数日,闻姊欲舍身。故送银罂⑨相与。」
曜即顶受⑩,未及委悉⑾匆匆辞去。遣人追留,出门便失。以此罂盛其舍利⑿,不满二合⒀云云。
注释:
①刘亮:《南史》卷十七谓其「少工刀楯,以军功封顺阳县侯,历梁、益二州刺史。在任廉检,所得公禄,悉以还官,宋明帝下诏褒美。亮在梁州忽服食,欲至长生,迎武当山道士孙怀道使合仙药,药成,服之而卒。」
②甓塔:(甓,音ㄆ一)砖塔。
③信:使者。《世说新语.雅量篇》:「谢公与人围棋,俄而谢玄淮上倍至。」
④要:同「邀」。
⑤烦恼:又做惑。使人身心发生恼、乱、烦惑、污等精神作用之总称。人为达到我欲、我执的目的,而常沈沦于苦乐的境域,而招致烦恼之束缚。烦恼通常分为根本烦恼及随烦恼两种。
⑥胡僧:胡地僧人。胡是中原人对西域少数民族的称呼。
⑦髀:大腿。
⑧波罗奈国:又译波罗奈斯,在印度中部。
⑨罂:亦作「罂」、「甇」,小口大腹的盛酒器。
⑩顶受:顶礼膜拜以接受。
⑾委:知道。《高僧传.释宝志》:「此宝公与江南者,未委是一人也两人也。」
⑿舍利:即死尸、遗骨之意。通常指佛陀之遗骨,而称佛骨、佛含利,其后亦指高僧死后荼毘所遗之身骨。
⒀合:度量单位,十合为一升。前说得「二升」,后作得「二合」疑似其中有一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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