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第九次课程 第十七讲之:数论派神我与自性的关系

  《入中论》第九次课程总第十七讲之:数论派神我与自性的关系

  主讲人: 上明下贤法师

  主办:北大禅学

  时间:2009年5月24日晚

  地点:北京大学二教407室

  数论派神我与自性的关系

  《金七十论》怎么描述世间和出世间的道理呢?我们看这个表格。

  首先,《金七十论》非常重视“神我”和“自性”的关系。

  “神我”实际代表的是精神力量,“自性”代表的是物质力量。数论派认为,神我和自性都属胜义谛。自性代表物质,所有无情物的、物质的东西都由自性产生;所有精神层面不落俗谛的、超拔的、超越的、伟大的,都来源于神我。除神我和自性是胜义,其他都是世俗谛的。

  神我和自性属真正的常法。《金七十论》把它说得与我们现在理解的如来藏的“常、乐、我、净”一模一样:神我和自性永恒不变,没有什么变动,没有无常的问题,不受无常的约束,属真正的“常、乐、我、净”。神我和自性以外,都属无常。比如,自性产生的世间的地、火、水、风等等,都属无常。但自性和神我本身属“常、乐、我、净”,不是无常。无常的是其余二十三谛。

  神我和自性是所有无常事物的作者。所有无常的事物都由神我和自性产生。

  神我不仅代表精神,而且是所有精神的本体,所有的精神都由神我变现出。也就是说,神我,是这个世界所有精神类的、胜义的本来面目、本体;自性,是所有物质的本体,所有物质都由自性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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