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煎何太急

  相煎何太急

  从物竞天择的进化论观点而言,竞争是求生的本能,优胜劣败是进化的原则,所以,人类文明最早是由对自然、对异类、对异族的挑战或应战而渐渐形成的。但是,这不是绝对的真理,人类毕竟不是禽兽,自然有爱人如己和爱己及物的情操,因此,有宗教、艺术、哲学的产生,这才是真正人类进化的原则。

  可是,在人类社会中,经常或隐或现地看到彼此斗争、勾心斗角的现象。原始人是为了争食物、争地盘,现代的人争荣誉、争权利,加上信仰的、思想的、政治的立场,而互不让步,使得争斗日盛。

  古时候,人与人争,人与物斗,是为了生活与生存。譬如,以渔猎方式求生存的原始民族,就是如此。可悲的是,迄今文明社会的人类尚为了娱乐、赌博等休闲活动,而使人与动物相斗,动物与动物相斗。例如,西班牙的斗牛,是以训练有素的斗牛师,用技巧来搏杀本来善良无知的驯牛,这在美国是法律所不容许的。在东方,也没有一个国家有斗牛的活动,台湾曾经有人提倡,后来被立法院否决掉了。

  人与人斗的扩大是战争,但为了预防外力的侵略而训练自己有应付危机的能力,我们称为体育运动。希腊奥林匹克的运动精神,不是战斗,而是为了体能训练的观摩和激励,是人类自强活动的文明,这和野蛮的原始人类之斗争,是完全不一样的。

  今天台湾多数的人们不为衣食而忧,倒为娱乐而赌博、争斗。人与人斗,是法律所不许的,因此转而驱使动物与动物相斗。最早有斗蟋蟀,是找到无辜的蟋蟀聚集分组,成对地相斗,体弱的蟋蟀上场,必残肢缺腿;最勇猛的,经过几番连场的战斗后,也是负伤累累,却被弃之不顾,必死无疑。又有斗鸡,是使公鸡成对地相斗,结果往往都是两败俱伤,羽毛零落、血肉模糊,甚至有些场合,在鸡脚绑上利刃,只要上场,必定见血,才能罢休,就是最强悍的胜利者,也难逃死亡的命运。其主办者的目的,最初是为了娱乐,渐渐地便形成了赌博的行为。

  另有斗狗,是鸠集名种的犬只,以分组淘汰方式,逐对地相斗。有的狗一进场,根本没有斗意,有的狗最初虽有斗意,但斗几次以后,也不想斗了。可是,饲主为了自己的利益,怂恿、激怒犬只相斗,每斗一次,都是头颈四肢到处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尚有斗羊,乃最近从外国引进的大型卷角羊,是一家观光游乐公司为了吸引观光游客的新噱头,使得两头羊互以头角相撞,发出粗重闷脆的撞击声,观众所得的刺激,就是要看那种具有震撼力的头角相撞。据其负责人说,每一只羊在撞斗之后,脑部一定有某种程度的脑震荡内伤,所以通常都会早死。

  另有赛鸽,可说是台湾规模最大,范围最广,下赌注最巨的一种赌博活动。在赛鸽的时候,往往集中数百数千只,乃至上万的家鸽,在台湾甚至到国外放出,计算时间,最早回到目的地的,便是优胜者。但是,在赛鸽途中,迷失了或力竭而死的数量惊人,还有,被人抓去佐餐的,不知凡几!赛鸽的人,只考虑到赛鸽的输赢,不会想到鸽子的死活。

  凡此种种都不是文明世界所应有的现象,在美国只有赛马,没有其他驱使动物争斗的活动,而我国是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但这种野蛮、残酷、不仁道的现象,竟然越演越烈。

  虽然,现在国内已经有人提倡维护生态、保护动物,但是,风气还没有形成。从佛法的观点来说,杀业越重,斗风越盛,所遭的果报也越惨,导致天灾人祸等的降临。若从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准来说,我们尽可有许多其他的方式,来达到休闲娱乐的目的,政府也在大力地扩增人民休闲活动的环境和使用的便利。我们何忍在今天的台湾社会,凶杀、暴戾风气弥漫的当下,制造更多的残杀活动呢?

  我们相信从事于动物相斗的人士,很难看到本文,唯愿本文的读者大德响应,辗转呼吁,为无辜的众生请命,为我们社会的宁静与和谐祈愿,抑阻并消弭此类风气于无形,否则继续发展下去,能够斗的东西太多了,岂不可怕!这非但有伤民族自尊,也影响到国际人士对我们的观感和评价。

  (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五日《人生》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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