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

《金刚经》是佛教重要经典。根据不同译本,全名略有不同,鸠摩罗什所译全名为《金刚般若(bōrě)波罗蜜经》,唐玄奘译本则为《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梵文 vajracchedika-praj?āpāramitā-sūtra。《金刚经》传入中国后,自东晋到唐朝共有六个译本,以鸠摩罗什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最为流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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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宗通

(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

  此疑从前十二、十三疑中无法得阿耨菩提而来。

  功德施菩萨论曰:若第一义佛境界,色身、言说身皆不可得,曾无有法是所觉知者,云何离于正知次第而名无上正等觉耶?既无法体,其谁修证?为遣此疑,故经云: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唐译云:复次善现,是法平等,于其中间无不平等,故名无上正等菩提,以无我性,无有情性,无命者性,无士夫性,无补特伽罗等性平等,故名无上正等菩提。一切善法无不现证,一切善法无不妙觉,善现,善法善法者,如来一切说为非法,是故如来说名善法善法。

  傅大士颂曰:「水陆同真际,飞行体一如;法中何彼此,理上岂亲疏。自他分别遣,高下识情除;了斯平等性,咸共入无余。」

  ﹝通曰﹞前十二、十三疑中,如来说实无有法得无上菩提,须菩提岂不信其无,第恐未来众生,以非身非说一切皆无,遂谓法身亦无。故问佛得无上菩提为无得耶?其所云无得者良是,非谓其无得而遂无无上菩提也。故曰是名无上正等菩提,有少法在,即有高下,惟一法也无,故一切平等,以平等故,圣凡一体,以此自证,即无身相可得;以此度生,即无言说相可得;令一切众生皆入无余涅槃,实无一众生得灭度者,盖以此也。

  秦译云:「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前云无有少法,此云修一切善法;前云无得,此云则得。觉语意相戾。唐译云:「以平等故名无上正等菩提,一切善法无不现证,一切善法无不妙觉,此于菩提,但言名而不言得,一切善法,但言证而不言修。」似于向上一路,更为精切。

  刊定记曰:前文中皆言无法得菩提,若如来不得一法,云何转舍二障?转得二果?既若转得菩提,岂是不得一法?佛答有三:一答无法可得为正觉;二答平等为正觉;三答正助修善为正觉。初答如文可见,无有少法可得者,即菩提处也。无有少法可证菩提,即无有少法能过之者,故名无上。此以无法为正觉也。复次须菩提下四句,以平等为正觉也。如来清净法身平等无差别故,其法无不齐等,无有少增,故名无上,在圣不增故无高,居凡不减故无下,一切平等,本来不失,更何有得!

  弥勒菩萨偈曰:「彼处无少法,知菩提无上;法界不增减,净平等自相。」

  然虽无法,然虽平等,非谓不修得成正觉,又复其法是无我等相,远离诸相,即是平等。又彼法无我,自体真实,竟无一法可得,故名无上。又复于诸方便,亦是无上,所有善法皆圆满故,名为无上。云何善法有体可得,而能证无所得理!法不相似,岂得成因?所言善法者,如来说为非法,由有漏性不能持故,说名非善,由无漏性决定能持,是善性故。彼漏非是净法,此离于漏法,即是清净法,故曰彼法。若有漏法故,名非善法;以无有漏法故,是故名为善法,以决定无漏善法故。犹云君子人与君子人也。

  弥勒菩萨偈曰:「有无上方便,及离于漏法;是故非净法,即是清净法。」

  故修证平等性者,虽非净法。然修而无修,证而无证,即无有少法可得,故谓之曰清净也。

  沩山一日指田问仰山曰:「这丘田,那头高,这头低。」仰曰:「却是这头高,那头低。」沩曰:「你若不信,向中间立,看两头。」仰曰:「不必立中间,亦莫住两头。」沩曰:「若如是,著水看,水能平物。」仰曰:「水亦无定,但高处高平,低处低平。」沩便休。甚矣证平等之难也。住两头则不平,立中间则不平,以水能平,物则不平,乃至无有少法则平,高也平,低也平,惟如是见得,足知自他同一涅槃性海也。

  已上(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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