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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严法师思想行谊-《正信的佛教》(八)

  51.《大方广佛华严经》(《大正藏》第九册页465下栏行29)。

  52.参阅《阿含要略》页450-451。

  53.《正信》页40。

  54.仝上所引。

  55.仝上所引,页41-42。

  56.《正信》页44-45。

  57.仝上所引,页48。

  58.仝上所引,页48。

  59.仝上所引,页50。参阅《佛为首迦长者说业报差别经》(《大正藏》第一册页893下):《阿含要略》页189-190。

  60.仝上所引,页52-53。

  61.《中阿含天使经》(《大正藏》第一册页503中栏行28-下栏行4)。

  62.《大正藏》第二册页53上栏行13-24。

  63.《正信》页54。

  64.《大正藏》第一册页503下栏行22-页504下栏行14。

  65.《大正藏》第一三册页784上栏行29-中栏行28。

  66.《正信》页56。

  67.仝上所引,页56-58。

  68.参阅《佛为首迦长苦说业报差别经》(《大正藏》第一册页893中栏行13-下栏行21)《中阿含盐喻经》(《大正藏》第一册页433上栏行14-页434上栏行9);《阿含要略》页42-51。

  69.《正信》页60。

  70.《大正藏》第一册页893中栏行13-18。

  71.《大智度论》(《大正藏》第二五册页66下栏行5)。

  72.《正信》61-62。

  73.《正信》页62。

  74.仝上所引,页64。

  75.仝上所引,页69。

  76.《中阿含伽弥尼经》:「世尊叹曰:『善哉!伽弥尼!所以者何?彼男女等,懈不精进,而行恶法,成就十种不善业道——杀生、不与取、邪淫、妄言……乃至邪见。若为众人各叉手向,称叹求索,因此缘此,身坏命终得至善处,乃生天上者。是处不然。伽弥尼!犹去村不远有深水渊,于彼有人以大重石掷着水中;若众人来,各叉手向,称叹求索,作如是语:「愿石浮出!」伽弥尼!于意云何?此大重石宁为众人各叉手向,称叹求索,因此缘此,而当出耶?」伽弥尼答曰:『不也。世尊!」」(《大正藏》第一册页440上栏行15-25)。

  77.《正信》页71。

  78.仝上所引,页73-74。

  79.仝上所引,页76-77。

  80.仝上所引,页78。

  81.《中阿含伤歌逻经》:「世尊复告伤歌逻曰:『有三示现,如意足示现、占念示现、教训示现……于三示现,此(教训)示现最上、最妙、最胜。』」(《大正藏》第一册页65「上栏行7-下栏行7)。

  82.《正信》页81,参阅尊者大目揵连受报灭度的故事,见《增一阿含经》(《大正藏》第二册页639行11-下栏行28)。

  83.《佛光大辞典》页2739及页2219。

  84.《杂阿含930经》:「圣弟子念如来事:如来、应、等正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圣弟子如是念时,不起贪欲缠,不起瞋恚,愚痴心,其心正直,得如来义、得如来正法,于如来正法、于如来所得随喜心;随喜心已,欢悦;欢悦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觉受乐;觉受乐已,其心定;心定已,彼圣弟子于凶崄众生中,无诸罣阂,入法流水……乃至涅盘。」(《大正藏》第二册页237下栏行21-29)。

  85.《增一阿含36品第5经》:「若欲礼佛者,过去及当来;说于现在中,当观于空法。若欲礼佛者,过去及当来,现在及诸佛,当计于无我。」(《大正藏》第二册页707下栏行24-27)。

  86.《正信》页83。

  87.《杂阿含经》(《大正藏》第二册页275下栏行4-8)。

  88.《正信》页84,参阅《四分律(卷2)四波罗夷法之一》:「人者从初识至后识而断其命,杀者若自杀,若教杀、若遣使杀、若往来使杀、若重使杀,若展转遣使杀、若求男子杀、若教人求男子杀、若求持刀人杀、若教求持刀人杀,若身现相、若口说、若身口俱现相,若遗书、若教遗使书,若坑陷、若倚发、若与药、若安杀具自杀者,若以手、若瓦石刀杖及余物而自杀,杀者波罗夷。」(《大正藏》第二二册页576下栏行1-8)。

  89.《正信》页86。

  90.参阅《杂阿含1307经》:「何等为世间?谓五受阴。何等为五?色受阴、受受阴、想受阴、行受阴、识受阴,是名世间。何等为世间(「世间」高丽本作「色」)集?谓当来有爱贪喜俱,彼彼染着,是名世间集。云何为世间灭?若彼当来有爱贪喜俱,彼彼染着无余断、舍离、尽、无欲、灭、息、没,是名世间灭。何等为世间灭道迹?谓八圣道——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世间灭道迹。」(《大正藏》第二册页359上栏行29-中栏行7);《杂阿含783经》:「正见有二种:有正见是世、俗、有漏、有取,转向善趣;有正见是圣、出世间、无漏、无取,正尽苦、转向苦边。」其它七支圣道,亦如是说。(《大正藏》第二册页203上栏行21-页204上栏行14)。

  91.《大正藏》第一册页575上栏行4-7。

  92.佛学之「学」,三无漏学之「学」,都是指厌恶、远离、灭尽一切烦恼结。《杂阿含344经》:「彼此丘厌、离欲、灭尽向,是名为学。」(《大正藏》第二册页95中栏行20-21)。「厌」指厌恶三结而断它,「离欲」指舍离五下分结,「灭尽向」指向灭尽五上分结而行道;「厌、离」是厌恶而脱离有情的「惑、业、苦」并非讨厌「有情、众生」。

  93.《正信》页88;参阅《增一阿含24品第一经》释尊言:「如我于三阿僧祇劫,所行懃苦,成无上道。」(《大正藏》第二册页630上栏行2-3)「阿僧祇」为asalkhya(难数)的音译。

  94.参阅印顺导师《华雨香云》页331。

  95.《正信》页90、92。

  96.《大正藏》第二册页280下栏行18-页281下栏行2;参阅《增一阿含38品第6经》「鸯掘魔」(《大正藏》第二册页719中栏行21-页721上栏行8)。

  97.仝上所引,页96-98。一小劫为人间一千六百八十万年,一大劫为人间十三亿四千四百万年。参阅《俱舍论》(《大正藏》第二九册页62下栏-页63中栏)《长阿含世记经》:「如二十中劫,名一大劫。」(《大正藏》第一册页126上栏行12-13)。

  98.《正信》页100-101;《长阿含露遮经》(《大正藏》第一册页114中栏行25-下栏行8)。

  99.参阅印顺导师:《中观今论》页201。

  100.「婆蹉种出家相应」——杂.957-964经——别杂.190-198经——「Avy kata-salyutta(无记说相应)」——《S.44,1-11经》。

  101.「无始生死」,《杂387经》作:「无际生死」;指无明有漏的生死久远,无有边际,其思不可思、其始勿思(anamatagga[ana-mata-agga])」。参阅「无始相应」。

  102.《正信》页18。

  103.仝上所引。

  104.仝上所引,页19-20。

  105.参阅《中阿含说本经》(《大正藏》第一册页510中栏行7-页511上栏行29)。

  106.《正信》页94。

  107.圣严法师在「第四届中华国际佛学会议主题演说」提出「二十一世纪修行观念」的睿见如下:「佛教的修行观,主要是以解脱为着眼的,也就是从认知四圣谛的苦、苦集、苦灭、而修灭苦之道,这是佛法的根本思想和基本功能。修灭苦之道,便是解脱道。若以修行解脱道而为自己完成灭苦的目的,称为自利行,若以解脱道协助他人也都完成灭苦的目的,称为利他行。

  我一向以为:关怀人间的种种社会问题,是属于人天善法;自求出离的四谛法门,称为解脱道;以六度及四摄等法门,来利人利己的,称为菩萨道。如果不以解脱为终极目标,仅修人天善法,从事社会关怀,便成随顺世俗的福利事业,不合佛法救世的宗旨。如果只顾修行四圣谛法而自求解脱,便成缺少慈悲心的自了汉,不合佛陀说法化世的本怀。必须将出离生死之苦、证得涅盘之乐的解脱法门,结合了人天善法的社会关怀,落实于人间,分享给大众,才是正确的修行观念。

  大乘佛教,贬斥小乘,正因为小乘偏于自求解脱,不合佛陀的本怀。如果佛陀也偏于自求解脱,世间就不会有佛教,我们也不会听闻到佛法了。小乘人仅注意到佛陀所说的四圣谛、十二因缘、八正道、三十七道品等修持解脱道的道品次第及其果位次第,却忽略了佛陀是为关怀人间大众的种种苦难,而修道、成道、弘道的。此由佛陀的一生事迹可以看出,佛陀本人便是最具体的大乘精神的亲身示范者。所以在《阿含经》中,就处处呈现了人间性的大乘佛法。例如,大乘佛法的六度及四摄,早在《增一阿含经》及《杂阿含经》中,就已经见到了。

  ……

  新世纪的修行观,必须回归到佛陀的本怀,那就是契合社会大众的需求,提升布施的精神层次,落实于解脱道及菩萨道的普遍推广。如果是没有解脱道的菩萨行,其实只是世俗化的人天善法;如果脱离了人天善法而光修解脱之道,那就背离了佛陀应化人间的宗旨。」「菩萨摩诃萨行四法本,具足六波罗蜜,疾成无上正真等正觉法门」记录在《增一阿含等趣四谛品第五经》见《大正藏》第二册页645上栏行倒数第2-中栏倒数第5行。「最胜四摄事」记录在《杂阿含668经》见《大正藏》第二册页185上栏行数第2-11。

  108.参阅《佛光大辞典》页760,《大方广佛华严经》第二表。参阅《杂阿含843经》(《大正藏》第二册页215中栏行19-21)。

  109.《正信》页102;参阅《阿含要略》页63-432 「增上信学」、「增上戒学」、「增上定学」、「增上慧学」。

  110.《中阿含经(二O四)罗摩经》:「五比丘!当知有二边行,诸为道者所不当学:一曰、着欲乐,下贱业凡人所行;二曰、自烦自苦,非贤圣求法,无义相应。五比丘!舍此二边,有取中道,成明、成智,成就于定而得自在,趣智、趣觉、趣于涅盘,谓八正道。」(《大正藏》第一册页777下栏行26-页778a2);《相应部56相应第11经》SN第五册页421;《律藏2a1,6》第一册页10。

  111.《正信》页104;参阅《阿含要略》页151-166【中道行】修道上的二边行。

  112.《正信》页107、109-111。

  113.仝上所引,页112-113。

  114.《正信》页115。

  115.仝上所引,页115-117。

  116.见《普曜经》(《大正藏》第三册页534中栏行28-页536下栏行24)。

  117.见《增一阿含听法品第三十六第五经》(《大正藏》第二册页705下栏行1-14)。

  118.见《中阿含116瞿昙弥经》(《大正藏》第一册页605下栏行14-页606下栏行25)。

  119.《增一阿含善知识品第十一经》:「世尊告:『诸比丘!教二人作善不可得报恩。云何为二?所谓父母也。若复,比丘!有人以父着左肩上,以母着右肩上,至千万岁,衣被、饭食、床蓐卧具、病癯医药,即于肩上放于屎溺,犹不能得报恩。比丘!当知父母恩重,抱之、育之,随时将护,不失时节得见日月。以此方便,知此恩难报。是故,诸比丘!当供养父母,常当孝顺不失时节。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大正藏》第二册页601上栏行11-19)。

  120.《正信》页118。

  121.《大正藏》第一册页657上栏行5-7。

  122.《正信》页120-121。

  123.仝上所引,页122。

  124.仝上所引,页124。

  125.南传《律藏大品》第一册页4、16、18。

  126.《正信》页126。

  127.仝上所引,页127。

  128.《大正藏》第三册页297上栏行12-14。

  129.《正信》页129。

  130.《正信》页131-132。然而,圣严法师在「第四届中华国际佛学会议主题演说」指出:「政治与宗教分离是新时代的必然趋势。否则的话,由于政治体制与宗教结构的挂钩,会为政治人物带来操纵宗教群众的弊端,也会为宗教团体带来腐败及俗化的危机。」根据《增一阿含结禁品第六经》说明:「比丘不得亲近国王,否则可能会有十种负面的问题发生,对比丘不利,也于佛教的团体有害。」法师也提醒大家:「身为佛教徒也要关心政治的良窳治乱,若遇贤王良相,亦当适时给予建言。……出家的佛教徒在任何国家,都是爱国的,关心政治的,但不左右政治。至于在家佛教徒,不仅关心政治,也应参与政治,唯不可利用教团的群众,作为政治的工具。」

  131.《正信》页174-178。

  132.《杂阿含458经》指正确的志向是:「不害想、不害欲、不害觉、不害热、不害求。」(《大正藏》第二册页117中栏行18-19)。

  133.《正信》页133。圣严法师在「第四届中华国际佛学会议主题演说」根据阿含经教,呼吁:「宗教宽容。文化多元与宗教的包容,已是新文明的必然趋势。……佛教是『求同存异』的宗教,所以能包容异文化,甚至运用异文化的优点来帮助佛法的推广,」

  134.《长阿含游行经》:「汝等宜当于此法中和同敬顺,勿生诤讼,同一师受,同一水乳;于我法中宜勤受学,共相炽然,共相娱乐!」(《大正藏》第一册页16下栏行11-14)。

  135.《增一阿含高幢品第七经》:「世尊告彼比丘:『汝等比丘慎莫斗讼,莫相是非;诸比丘!当共和合,共一师侣,同一水乳,何为斗讼!』」(《大正藏》第二册页626中栏行14-16)。

  136.《四分律》:「汝当与僧和合,不斗诤,同一水乳,于佛法中安乐住。」(《大正藏》第二二册页594下栏行11-12)。

  137.《正信》页23。

  138.指称声闻乘四沙门果的贤圣为「小乘行者(卑贱行者)」,显然具行诽谤圣僧之过失。

  139.《正信》页138-139、142。

  140.仝上所引,页143-144。

  141.仝上所引,页145-147。

  142.「佛告:『(须达)长者!此四圣谛渐次无间,非顿无间等。』」(《大正藏》第二册页112下栏行24—25),

  143.《正信》页148-150。

  144.《杂阿含293经》(《大正藏》第二册页83下栏行2-10)。

  145.《正信》151-153。

  146.《正信》页158-159。

  147.上述,概括《阿含要略》整本的「阿含学」的六个学习次第:1.增上善学、2。增上信学、3.增上戒学、4.增上定学、5.增上慧学、6.正解脱学;以及「阿含道」的一行道的两个阶段:1.世、俗、有漏、有取,转向善趣的八正道,2.圣、出世、无漏、不取、作证苦边的八支圣道。页38-458。

  148.《正信》页160。

  149.后赵明帝石勒(在位西纪319~333)。

  150.《正信》页182-185。

  151.《中阿含周那经》:「比丘持经、持律、持母者。」(《大正藏》第一册页755上栏行17)相当于:经师、律师、论师。

  152.《正信》页186。

  153.仝上所引,页21。

  154.仝上所引,页191-194。

  155.仝上所引,页194-195。

  156.《正信》页164。

  157.仝上所引,页166。圣严法师在「第四届中华国际佛学会议主题演说」说明佛教是宗教宽容者:「不像是若干一元论二分法的宗教,把异民族异文化的其它教派,一律视为魔鬼,而认为必须予以歼灭,因此造成宗教与种族的世仇大敌,怨怨相报,杀伐不已!新世纪的地球村中,类似从一九九六年起至最近为止曾统治阿富汗的神学士政权,那样极端一元论者,势必会被时代潮流孤立而失去生存的空间。」158.《正信》页167-168。

  159.仝上所引,页170、172。

  160.《长阿含游行经》(《大正藏》第一册页15上栏行28-29)。

  161.《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佛言:但以施僧,我在僧中。」(《大正藏》第二二册页110中栏行2-3)。

  162.《正信》页197-200。

  163.仝上所引,页135。

  164.《杂阿含292经》(《大正藏》第二册页83下栏行5)。

  165.《正信》页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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