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之探究 第三章 第五节 空之解说

  第三章_《般若经》──甚深之一切法空

  第五节 空之解说(p.167~p.174)

  一、《般若经》之空义(p.167~p.170)

  「空」在《般若经》中,说得非常广,到底怎样的说明呢?

  【(一)十八空1】

  《般若经》类集的种种空,且依十八空来说:

  内空(adhyātma-śūnyatā):内是眼、耳、鼻、舌、身、意──六内处,为众生的身心自体。六内处是空的,名为内空。

  外空(bahirdhā-śūnyatā):外是色、声、香、味、触、法──六外处,是眼等所取的境。六外处空,名为外空。

  内外空(adhyAtma-bahirdhā-śūnyatā):内外是内六处与外六处,内外处都是空的,名为内外空。

  空空(śūnyatā-śūnyatā):空是一切法空,空也是空的,名为空空。

  大空(mahā-śūnyatā):大是十方,十方是无限的广大,广大的十方是空的,名为大空。2

  胜义空(paramārtha-śūnyatā):胜义就是涅槃,涅槃是空的,名为胜义空。

  有为空(saṃskṛta-śūnyatā):有为是欲界、色界无色界;生死流转三界是空的,名有为空。

  无为空(asaṃṣkṛta-śūnyatā):无为是没有生住灭相的,不生不灭的无为是空的,名无为空。

  毕竟空(atyanta-śūnyatā):毕竟是到达究竟彻底处,所以或译作「至竟空」3。究竟是空的,名为毕竟空。4

  无际空(anavarāgra-śūnyatā):际是边际。佛说:「众生无始以来」,没有最初际,所以名无际(或译作「无始空」5,「不可得原空」)6。依此初际而进说中际、后际,没有时间的三际,所以是空的,名无际空。

  散无散空:梵本十万颂本(「上本般若」),二万五千颂本(「中本般若」),原文作anavakāra-śūnyatā,是无散空。无散空是《般若经》的本义,如:

  (1)《放光般若经》译为「无作空」。解说为「于诸法无所弃」。7

  (2)《光赞般若经》 译为「不分别空」,解说为:「彼无能舍法亦无所住」。8

  (3)《摩诃般若波罗蜜经》 虽译为「散空」,解说也还是:「散名诸法无灭」。9

  (4)《大般若波罗蜜经》「第三分」说:「若法无放、弃、舍可得,说名无散」10。

  (5)《般若》明空,不以无常为正观,所以无弃、无舍的是无散;无散(或译作「无变异」11 )是空的,名无散空。

  (6)《大智度论》引《阿含经》,解说为「散空」,12正是龙树论意。

  本性空(prakṛti-śūnyatā):本性是有为法性、无为法性,本性如此,名为本性。有为、无为法性是空的,名本性空。13

  自共相空,依梵本十万颂本,二万五千颂本,原文为 svalakṣaṇa-śūnyatā,应译为自相。如恼坏是色自相14,领纳是受自相等;自相是空的,名自相空。《光赞》15、《放光般若经》16等17,都如此,但玄奘译本,却解说为自相与共相空18。

  一切法空(sarvadharma-śūnyatā):一切法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一切法是空的,名一切法空。

  不可得空(anupalambha-śūnyatā):不可得,是求一切法不可得;不可得就是空,名不可得空。19

  无性空20(abhāva-śūnyatā):无性,是「无少许可得」21;无性是空的,名无性空。22

  自性空23(svabhāva-śūnyatā):自性是「诸法和合中有自性相」24;或作「诸法能和合自性」25。自性是不可得的,名自性空。

  无性自性空26(abhāva-svabhāva-śūnyatā):玄奘译本说:「无性自性,谓诸法无能和合者性,有所和合自性」27;无性自性是空的,名无性自性空。然依鸠摩罗什所译,这是无性空与自性空合说,与内外空的意义一样28。

  【(二)四空29】

  《般若经》明「大乘相」中,无论是十六空本,十八空本,二十空本,30都接着又说四空:「有性由有性空,无性由无性空,自性由自性空,他性由他性空」31。

  1、有性空(bhāva-śūnyatā):

  有性── bhāva,译为「有」,如三界名「三有」,生死流转过程立「四有」,十二缘起名「有支」,有是五蕴等(生死)有为法。这样的有(或译作「有性」 、「有法」,是现实的存在)是空的,名有性空。32

  2、无性空(abhāva-śūnyatā):

  无性,是无有──无为法。无性是空的,名无性空。33

  3、自性空(svabhāva-śūnyatā):

  一切法自性空,「空非智作,非见作」,不是由于智、见而空的,所以自性空是「自空」。34

  4、他性空(parabhāva-śūnyatā):

  经上说:「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定、……实际,皆由他性故空」35,「他性」是什么意义呢?真如、实际等,佛出世也如此,佛不出世也如此,依世俗方便来说,这是对佛而有客观意义的,所以名为他性。他性──真如等是空的,名为他性空。

  但《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若佛出,若佛未出,法住、法相[法性]、法位[法定]、法性[法界]、如、实际,过此诸法空,是名他法他法空」36。

  「过此诸法空」,与《般若经》所说;「我说涅乐亦如幻如梦;若当有法胜于涅槃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37,有同样的意义。所以《大智度论》解说为:「有人未善断见结故,处处生着。是人闻如是法性(法界)、实际,谓过是已 更有余法,以是故说过如、法性、实际亦空」38。

  【◎小结:】

  这四种空,依二万五千颂梵本•是在十六空下,再说四空,近于《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的「第三分」。39但梵本没有「无性空」而有「不可得空」,所以十六空以后,再说四空,并没有重复的。这四空,都是不离有(bhāva)的,是有与无有、自有与他有,一一的表示是空的。

  二、般若经中说空的理由(p.170~p.174)

  《般若经》从种种法门,从种种观点显示空性,所以类集为种种空(性),又略摄为四空;有性空、无性空、自性空、他性空。虽说有种种空,而所以是空的理由,经说是完全一致的。

  试引十八空的一例,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说:

  何等为有为空?有为法名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欲界空,色界色界空,无色界无色界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

  何等为无为空,无为法名若无生相,无住相,无灭相。无为法无为法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40

  「性自尔」,玄奘译为「本性尔故」。《般若经》 的种种空,都是本来如此的本性空;本性空,所以是非常非灭的。一般说:有为是生死流转的三界,是生灭的;无为是不生灭的。有为是非常的,无为是常住的。但在般若正观中,有为、无为都是性自空的。

  为什么是空?因为是非常非灭的。非常非灭,这似乎很难解!有为法非常,怎么说非灭坏呢?无为法没有生住灭相,怎么说非常呢?非常非灭,为什么说是空呢?不知道有为与无为的分别,是随顺世俗的方便说,如《大智度论》卷31说:

  离有为则无无为,所以者何?有为法实相即是无为,无为相者则非有为,但为众生颠倒故分别说。……若无为法有相者,则是有为。41

  无为法是有为法的实相(真相),不是截然不同的对立法。为了要说明,不得不说为二──有为与无为。其实,有为就是无为,不见有为即是无为(非二法合一);「于有为法无为法不取相」42(这是无为的意趣所在)。

  那末,不妨从有为法来说「非常非灭」43,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7(大正8,567b7~13)说:

  (1)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已灭,是心更生不?不也,世尊!44

  (2)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生,是灭相不?世尊!是灭相。45

  (3)须菩提!于意云何?是灭相法当灭不?不也,世尊。46

  (4)须菩提!于意云何?亦如是住,如如住不?世尊!亦如是住,如如住。47

  (5)须菩提!若如是住,如如住者,即是常耶?不也,世尊!

  前心与后心,是不能同时而有的,那末前灭后生,怎么能相续而善根增长,圆成佛道呢?佛举如灯烧炷的譬喻,以不即不离的意义来说明,这才引起了这一段的问答。48(1)心已灭了,是不能再生起的。(2)心生起了,就有灭相,(3)这灭相却是不灭的。(4)灭相是不灭的,所以问:那就真如那样的住吗?是真如那样的,(5)却不是常住的。49

  这一段问答,不正是「非常、非灭」吗?

  一般说诸行无常,但论到前灭后生间,总不免有中断的过失。如唯识学者,提出了「前因灭位,后果即生,如秤两头,低昂时等」50的解说,也不免有前后同时的嫌疑。51同时,怎能有前后呢?

  依《般若经》及龙树论意:「若一切实性无常,则无行业报,……以是故诸法非无常性」52。「若一切法实皆无常,佛云何说世间无常是名邪见!……佛处处说无常,处处说不灭。……破常颠倒,故说无常。……诸法实相非常非无常」53。所以,法相是非常非灭,也就是非常非无常的。观一切法非常非灭,不落常无常二边,契会中道的空性。

  上文所引如灯烧炷的譬喻,经说是「缘起理趣极为甚深」54。甚深缘起是「非常非灭」的缘起,而在十八空中 「非常非灭,本性尔故」55,表示了一切法的空性。非常非灭,也就是假名而没有自性的,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7(大正8,269b11~17)说:56

  舍利弗!一切法非常非灭。……色非常非灭,何以故?性自尔。受、想、行、识非常非灭,何以故?性自尔。乃至意触因缘(所)生受,非常非灭,何以故?性自尔。以是因缘故,舍利弗!诸法和合生,无自性。

  「诸法和合生,无自性」,《大般若经》「第二分」,作 「但有假名,都无自性」57。假名是诸法和合生的,无自性就是空。可见般若的正观,是通达一切法非常非灭(不落二边)而空的。所以《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说:「般若波罗蜜远离生死,非常非灭故」58。

  附录:「中本般若」及《大智度论》的十八空、四空名目比对表:

  【(一)十八空名目之比对:】

  [Table]

  【(二)四空名目之比对:】

  [Table]

  注解

  ^1《大智度论》卷31:

  「问曰:诸法无量,空随法故,则亦无量,何以但说十八?若略说,应一空,所谓一切法空。若广说,随一一法空,所谓眼空、色空等甚多,何以但说十八空?

  答曰:若略说则事不周,若广说则事繁。譬如服药,少则病不除,多则增其患;应病投药,令不增减,则能愈病。空亦如是,若佛但说一空,则不能破种种邪见及诸烦恼;若随种种邪见广说空,空则过多,人爱着空相,堕在断灭;说十八空,正得其中。

  复次,若说十,若说十五,俱亦有疑,此非问也!

  复次,善恶之法,皆有定数:若四念处、四正勤、三十七品,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不共法,五众、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三毒、三结、四流、五盖等,诸法如是各有定数;以十八种法中破着,故说有十八空。」(大正25,285c1~b29)

  ^2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为大空?东方东方相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南西北方四维上下,南西北方四维上下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大空。」(大正8,250b20-23)

  ^3 《放光般若经》卷4:「何等为至竟空?所可不得边际者,是为至竟空。」(大正8,23a21~22)

  ^4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为毕竟空?毕竟,名诸法毕竟不可得,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毕竟空。」(大正8,250c2-4)

  ^5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为无始空?若法初来处不可得,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无始空。」(大正8,250c4~6)

  ^6 《放光般若经》卷4:「何等为不可得原空:诸可来者不知所从来,无有处故,是为无有原空。」(大正8,23a22~23)

  ^7 《放光般若经》卷4:「何等为无作空?于诸法无所弃,是为无作空。」(大正8,23a23~24)

  ^8 《光赞经》卷6:「彼何谓不分别空?彼无能舍法,亦无所住。所以者何?本净故也,是为不分别空。」(大正8,189c13~15)

  ^9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为散空?散名诸法无灭,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为散空。」(大正8,250c6~8);(《大智度论》卷46,大正25,394a3~4)

  ^10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488:「云何无散空?散谓诸法有放、有弃、有舍可得;若法无放、弃、舍可得,说名无散。此中无散由无散空非常非坏。所以者何?本性尔故,是为无散空。」(大正7,480c9~12)

  ^11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51:「善现白佛言:世尊!云何无变异空?佛言:善现!无变异,谓无放、无弃、无舍可得。此无变异由无变异空。何以故?非常非坏,本性尔故。善现!是为无变异空。」(大正5,291b3~7)

  ^12

  (1)《杂阿含经》卷6(122经):「佛告罗陀:我说于色境界,当散坏消灭,于受.想.行.识境界当散坏消灭,断除爱欲,爱尽则苦尽。」(大正2,40a8~10)

  (2)《大智度论》卷31:「经中说佛告罗陀:此色众破坏散灭令无所有,余众亦如是,是名散空。」(大正25,292a17~19)

  (3)《空之探究》第二章 第四节 〈声闻学派之我法二空说〉p.100:

  《罗陀经》,见《杂阿含经》,如说:「于色境界,当散坏消灭;于受、想、行、识境界,当散坏消灭。断除爱欲,爱尽则苦尽」(《杂阿含经》卷6(122经),大正2,40a;《相应部》(23)「罗陀相应」(日译南传14•p.300)。五阴的散坏消灭,或依此立散空。

  ^13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为性空?一切法性,若有为法性,若无为法性,是性非声闻、辟支佛所作,非佛所作,亦非余人所作,是性性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性空。」(大正8,250c8-11)

  ^14 《空之探究》p.173,注3:「恼坏相」,奘译本作「变碍相」,依说一切有部说而改。

  ^15 《光赞经》卷6:「彼何谓自然相空?为色相故色无所有相;受痛痒思相造生死相,知生死识相;痛痒思想生死识,亦复如是。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细、滑法,及十八种一切所更。有为法相、无为法相,是一切法自然相空。」(大正8,189c24~28)

  ^16 《放光般若经》卷4:「何等为自相空?色相所受相,是所持相为想,所有相便有所觉相是为识,乃至有为无为相,从有为无为相至诸法皆悉空,是为自相空。」(大正8,23a29~b3)

  ^17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为自相空?自相,名色坏相、受受相、想取相、行作相、识识相,如是等有为、无为法各各自相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自相空。」(大正8,250c11-15)

  ^18《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413:

  「云何自共相空?自相谓一切法自相,如变碍是色自相,领纳是受自相,取像是想自相,造作是行自相,了别是识自相,如是等,若有为法自相,若无为法自相,是为自相。

  共相谓一切法共相,如苦是有漏法共相,无常是有为法共相,空无我是一切法共相,如是等有无量共相。当知此中自共相由自共相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自共相空。」(大正7,73 b26~c5)

  ^19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为不可得空?求诸法不可得,是不可得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不可得空。」(大正8,250c19-21)

  ^20 「无性空」,鸠摩罗什译为「无法空」,《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为无法空:若法无是亦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无法空。」(大正8,250c21-23)

  ^21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413:「云何无性空?无性谓此中无少性可得,当知此中无性由无性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无性空。」(大正7,73c12~15)另外在:《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51(大正5,291c4~7)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413(大正7,480c24~27)之处,皆有同样之解说。

  ^22 《大智度论》卷31:「无法空者,有人言:无法名法已灭,是灭无故,名无法空。」(大正25,296a9~11)

  ^23 「自性空」,鸠摩罗什《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译为「有法空」。

  ^24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为有法空?有法名诸法和合中有自性相;是有法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有法空。」(大正8,250c23~25);(《大智度论》卷46,大正25,394a18~21)。

  ^25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413:「云何自性空?自性谓诸法能和合自性,当知此中自性由自性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自性空。」(大正7,73c15~17)又《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51(大正5,291c7~10)亦有同样之解说。

  ^26 「无性自性空」,鸠摩罗什译为「无法有法空」,《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为无法有法空:诸法中无法,诸法和合中有自性相,是无法有法空,非常非灭故。何以故?性自尔。是名无法有法空。」(大正8,250c25-28)

  ^27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413:「云何无性自性空?无性自性谓诸法无能和合者性,有所和合自性。当知此中无性自性,由无性自性空非常非坏。何以故?本性尔故。善现!是为无性自性空。」(大正7,73c17~21)另外在《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51(大正5,291c10~14)及《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大正7,480 c27~481a1)亦有同样之解说。

  ^28《大智度论》卷31(大正25,296a13~b2):

  「无法有法空者,取无法有法相不可得,是为无法有法空。

  复次,观无法有法空,故名无法有法空。

  复次,行者观诸法:生、灭,若有门、若无门,生门生喜,灭门生忧。行者观生法空则灭喜心,观灭法空则灭忧心。所以者何?生无所得,灭无所失,除世间贪忧故,是名无法有法空。复次,十八空中,初三品空,破一切法;后三空,亦破一切法。有法空,破一切法生时、住时;无法空,破一切法灭时;无法有法空,生、灭一时俱破。

  复次,有人言:过去、未来法空,是名无法空;现在及无为法空,是名有法空。何以故?过去法灭失、变异归无;未来法因缘未和合,未生、未有,未出、未起,以是故名无法。观知现在法及无为法现有,是名有法。是二俱空,故名为无法有法空。

  复次,有人言:无为法无生、住、灭,是名无法;有为法生、住、灭,是名有法。如是等空,名为无法有法空。是为菩萨欲住内空乃至无法有法空,当学般若波罗蜜。」

  ^29 《大智度论》卷46:「问曰:若十八空已摄诸空,何以更说四空?答曰:十八空中,现空尽摄。诸佛有二种说法:或初略后广,或初广后略;初略后广,为解义故;初广后略,为易持故。或为后会众生略说其要,或以偈颂。今佛前广说十八空,后略说四空相。」(大正25,396a22~28)

  ^30 印顺法师着《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687):「中品般若」的异译本,「放光本」、「唐译三分本」、「唐译二分本」,都一致的说到了,以「一切法空」为最后的「十四空」;「十四空」是「七空」的一倍。传说弥勒所造的《辩中边论》,先说以「一切法空」为末后的「十四空」,次说「无性空」、「无性自性空」,共为「十六空」。从「十四空」而增广为「十六空」,「十六空」不正是「唐译三分本」所说的吗?「十六空」出于「中分」的「大乘相」中,可说是「中分」所成立的。「中分」的「十六空」,「唐译二分本」增列为「十八空」。「放光本」、「大品本」,也说「十八空」;「光赞本」也是「十八空」说。到了「上品般若」,更增广为「二十空」了。

  ^31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51(大正5,291c14~15);《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413(大正7,73c21~22);《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488(大正7,481a1~2)皆云:「有性由有性空,无性由无性空,自性由自性空,他性由他性空」。

  ^32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名法法相空?法名五阴。五阴空,是名法法相空。」(大正8,251a1-2)

  (2)《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51:「云何有性由有性空?有性谓五蕴,此有性由有性空,五蕴生性不可得故,是为有性由有性空。」(大正5,291c15~18)

  (3)《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413:「云何有性由有性空?有性谓有为法,此有性由有性空。」(大正7,73c23~24);《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488(大正7,481a3~5)

  (4)《大智度论》卷46:「法、法相空者,一切法中,法相不可得;如色中色相不可得。复次,法中不生法故,名为法法空。」(大正25,396a28-b1)

  ^33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名无法无法相空?无法名无为法。是名无法无法空。」(大正8,251a2-3)

  (2)《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51:「云何无性由无性空?无性谓无为,此无性由无性空,是为无性由无性空。」(大正5,291c18~19)

  (3)《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413:「云何无性由无性空?无性谓无为法,此无性由无性空。」(大正7,73c24~25);《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488:(大正7,481a5~7)

  (4)《大智度论》卷46:「无法、无法空者,无为法名无法,何以故?相不可得故。问曰:佛以三相说无为法,云何言无相?答曰:不然!破生故言无生,破住故言无住,破灭故言无灭,皆从生、住、灭边有此名,更无别无生,无灭法,是名无法、无法空。是义,如无为空中说。」(大正25,396b1-6)

  ^34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何等名自法自法空?诸法自法空,是空非知作、非见作,是名自法自法空。」(大正8,251a3-5)

  (2)《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51:「云何自性由自性空?谓一切法皆自性空,此空非智所作,非见所作,亦非余所作,是为自性由自性空。」(大正5,291c19~2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413(大正7,73c25~27);《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488:(大正7,481 a7~9)

  (3)《大智度论》卷46:「自法、自法空者,自法名诸法自性,自性有二种:一者、如世间法,地坚性等;二者、圣人知如、法性、实际。此法空,所以者何?不由智见知故有二性空,如先说。问曰:如、法性、实际,无为法中已摄,何以复更说?答曰:观时分别,说五众实相:法性、如、实际,又非空智慧观故令空,性自尔。」(大正25,396b6-13)

  ^35

  (1)《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卷51:

  「云何他性由他性空?谓若佛出世,若不出世,一切法法住、法定、法性、法界、法平等性,法离生性、真如不虚妄性、不变异性、实际,皆由他性故空,是为他性由他性空。」(大正5,291 c22~25);《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413(大正7,73c27~74a2);《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488(大正7,481 a9~12)

  (2)《大智度论》卷46:

  「问曰:如色,是自法,识,为他法;此中何以说:如、法性、实际,有佛、无佛常住,过是名为他法空?

  答曰:有人未善断见结故,处处生着;是人闻是如、法性、实际,谓过是已,更有余法,以是故说过如、法性、实际亦空。」(大正25,396b13-17)

  ^36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大正8,251a6~7)。

  ^37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8(大正8,276b7~8)。

  ^38 《大智度论》卷46(大正25,396b15~17)。

  ^39《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三分〉卷488(大正7,480b3~481a13):

  「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大乘相者,所谓(1)内空、(2)外空、(3)内外空、(4)大空、(5)空空、(6)胜义空、(7)有为空、(8)无为空、(9)毕竟空、(10)无际空、(11)无散空、(12)本性空、(13)相空、(14)一切法空、(15)无性空、(16)无性自性空。……复次善现!(1)有性由有性空,(2)无性由无性空,(3)自性由自性空,(4)他性由他性空。……善现当知,是为菩萨摩诃萨大乘相。」

  ^40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5(大正8,250b26~c2)。

  ^41 《大智度论》卷31(大正25,289a16~20)。

  ^42 《大智度论》卷31:「有为相者,生、灭、住、异;无为相者,不生、不灭、不住、不异,是为入佛法之初门。若无为法有相者,则是有为。有为法生相者,则是集谛;灭相者则是尽谛;若不集则不作,若不作则不灭,是名无为法如实相。若得是诸法实相,则不复堕生、灭、住、异相中。是时不见有为法与无为法合,不见无为法与有为法合,于有为法、无为法不取相,是为无为法。所以者何?若分别有为法、无为法,则于有为、无为而有碍。若断诸忆想分别,灭诸缘;以无缘实智,不堕生数中,则得安隐常乐涅槃。」(大正25,289a18-29)

  ^43 《大智度论》卷46:「问曰:十八空,内空等后皆言非常非灭故,此义云何?答曰:若人不习此空,必堕二边,若常、若灭。所以者何?若诸法实有,则无灭义,堕常中;如人出一舍,入一舍,眼虽不见,不名为无。诸法亦尔!从未来世入现在世,现在世入过去世,如是则不灭。行者以有为患,用空破有心,复贵空着于空者,则堕断灭;以是故,行是空以破有,亦不着空。离是二边,以中道行是十八空,以大悲心为度众生;是故十八空后,皆言非常非灭,是名摩诃衍。若异此者,则是戏论狂人!于佛法中空无所得;如人于珍宝取中取水精珠,眼见虽好,价无所直。」(大正25,396a10~22)

  ^44 《大智度论》卷75:「若心灭已更生不者,诸法虽毕竟空,不生不灭,为众生以六情所见生灭法故,问心已灭更生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心灭已,云何当更生?若心灭已更生,则堕常中。」(大正25,586b10-14)

  ^45 《大智度论》卷75:「若心生是灭相不者,上问过去心已,今问现在心相当灭不?是故答:是灭相。何以故?生灭是相待法,有生必有灭故,先无今有,已有还无故。」(大正25,586b14-18)

  ^46 《大智度论》卷75:「心灭相是灭不者,若心灭相即是灭耶?更有灭耶?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若即是灭,则一心有两时,生时、灭时。说无常者,心不过一念时,如阿毗昙经说:有生法,有不生法?有欲生法,有不欲生法;有灭法,有不灭法;有欲灭法,有不欲灭法。生法现在一心中有二种:一者生;二者欲灭。生非欲灭相,欲灭相非生;是事不然,故言不也。」(大正25,586b18-25)

  ^47 《大智度论》卷75:「当如是住不者,若灭相非即是灭者,应常住不?若常住,即是不灭相。佛如是翻覆难,须菩提理穷故,作是念:我若言灭相即是灭,则一心堕二时;若言不灭,实是灭相,云何言不灭?以上二理有过故。须菩提自以所证智慧答:世尊!如是住,如『如』住。」(大正25,586b25-c2)

  ^48 《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7:「世尊!菩萨前心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后心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世尊!前心后心各各不俱,后心前心亦各不俱;世尊!若前心后心不俱者,菩萨诸善根云何得增长?须菩提!于意云何?如然灯时!为初焰烧炷,为后焰烧。世尊!非初焰烧,亦不离初焰;非后焰烧,亦不离后焰。须菩提!于意云何?是炷燃不?世尊!是炷实燃。须菩提!菩萨亦如是,非初心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不离初心;非后心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不离后心得。世尊!是因缘法甚深,菩萨非初心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不离初心得;非后心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不离后心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大正8,567a23~b7)

  ^49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733 ~ p.734):

  「前心与后心,是不能(同时)俱有的,怎么能前后的善根增长,圆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呢?佛举如灯烧炷的譬喻,以不即不离的因缘义来说明。然后引起了这一段问答:心已灭了,是不能再生起的。心生起了,就是灭相,生是剎那顷尽灭的。灭相法,却是不灭的。灭相是不灭的(〔附注〕),所以问,那就「真如」那样的住吗?是「真如」那样的住,却不是常住的。这一「生灭」说,与萨婆多部的三世实有说相合。「三世诸法,……体实恒有,无增无减;但依作用,说有说无」(《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76,大正27,395c-396a)。「如是诸法经三世位,虽得三(过去、未来、现在)名而体无别」(《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77,大正27,396b)。有为法是实有自性的,灭入过去,只是与灭相相应,而不是没有了。所以虽有三世的差别,而法体实在是没有别异的。那不是「真如」那样吗?确乎是「真如」那样的,无来无去,无增无减,却不是「真如」那样的常住。依萨婆多部,有自体而存在于时间中的,只能称为「恒」,不能说是常住的。《般若经》所说的生灭,与萨婆多部相合。」

  〔附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740,注54:「《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4(大正8,530a);《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罗蜜多经》卷17(大正8,346b);《放光般若波罗蜜经》卷13(大正8,91b);《诃般若波罗蜜经》卷17(大正8,346b):都与「秦译本」(小品)相同。但《道行般若波罗蜜经》卷6(大正8,457a~b);《大明度经》卷4(大正8,496b);《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五分)卷562(大正7,904c),及前四分,都作「决定当灭」,意义相反。」

  ^50 《成唯识论》卷3(大正31,12c19~20)。

  ^51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107~p.108):

  唯识者还有生灭同时说,如说:「前因灭位,后果即生,如称两头,低昂时等。如是因果相续如流,何假去来方成非断」!这到底是约三法同时说呢?约前种后种相续说呢?约三法同时说,因(本种)灭果(现行)生同时,即显露出三法的不同时了。 [Fig]

  如约前种后种相续说,前种灭时即是后种生时。什么是灭时,还是已灭?还是将灭而未灭?假使将灭而未灭,那么同时有两种子了。如已灭,灭了将什么生后种?唯识学者应该知道:离已灭未灭,并没有灭时存在!所以,即使有阿赖耶为一切依止处,而推究赖耶种子与现行的因果说,如何能不堕断灭!

  ^52 《大智度论》卷1(大正25,60b28~c4):「若一切实性无常,则无行业报。何以故?无常名生灭失故,譬如腐种子不生果。如是则无行业,无行业云何有果报?今一切贤圣法有果报,善智之人所可信受,不应言无。以是故,诸法非无常性。」

  ^53《大智度论》卷18(大正25,193a10~b7):

  「问曰:若言神常应是邪见,何以故?神性无故。若言世间常,亦应是邪见,何以故?世间实皆无常,颠倒故言有常。若言神无常,亦应是邪见,何以故?神性无故,不应言无常。若言世间无常,不应是邪见,何以故?一切有为法性,实皆无常。

  答曰:若一切法实皆无常,佛云何说世间无常是名邪见?是故可知非实是无常。

  问曰:佛处处说观有为法,无常、苦、空、无我,令人得道,云何言无常堕邪见?

  答曰:佛处处说无常,处处说不灭。如摩诃男释王来至佛所,白佛言:是迦毗罗人众殷多,我或值奔车、逸马、狂象、鬪人时,便失念佛心。是时自念:我今若死,当生何处?佛告摩诃男:汝勿怖勿畏!汝是时不生恶趣,必至善处。譬如树常东向曲,若有斫者,必当东倒。善人亦如是,若身坏死时,善心意识长夜以信、戒、闻、施、慧熏心故,必得利益,上生天上。若一切法念念生灭无常,佛云何言诸功德熏心故必得上生?以是故,知非无常性。

  问曰:若无常不实,佛何以说无常?

  答曰:佛随众生所应而说法,佛破常颠倒故说无常;以人不知不信后世故,说心去后世,上生天上,罪福业因缘,百千万劫不失。是对治悉檀,非第一义悉檀。诸法实相非常非无常。佛亦处处说诸法空,诸法空中亦无无常。以是故说世间无常是邪见,是故名为法空。」

  ^54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450(大正7,273b5~6)。

  ^55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51作为「非常非坏,本性尔故。」(大正5,290c22~291c13)

  ^56 参见《大智度论》卷52(大正25,434b8~c6)。

  ^57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422:「舍利子!尊者所问何缘故说:诸法亦尔,毕竟不生,但有假名,都无自性者?舍利子!诸法都无和合自性,何以故?和合有法,自性空故。时舍利子问善现言:何法都无和合自性?……舍利子!诸法非常亦不灭坏。时舍利子问善现言:何法非常亦不灭坏?善现对曰:舍利子!色非常亦不灭坏,受、想、行、识非常亦不灭坏,何以故?本性尔故。舍利子!有为法非常亦不灭坏,无为法非常亦不灭坏,有漏法非常亦不灭坏,无漏法非常亦不灭坏,善法非常亦不灭坏,非善法非常亦不灭坏,有记法非常不灭坏,无记法非常亦不灭坏,何以故?本性尔故。舍利子!由此因缘,我作是说:诸法亦尔,毕竟不生,但有假名,都无自性。」(大正7,121c2~122a19)

  ^58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11〈照明品第40〉(大正8,302b1~2)。《大智度论》卷62释云:「一切法中各各自相空故,言不生不灭。断、常是诸见本,诸见是诸结使本,诸结使是一切生死中苦本,是故言远离生死。」(大正25,497c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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