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之探究 第四章 第四节 缘起——八不缘起

  第四章_龙树──中道缘起与假名空性之统一

  第四节 缘起——八不缘起(p.218~p.233)

  一、「缘起与空」(p.218)

  【(一)《中论》】

  《中论》依缘起而明即空的中道。1

  【(二)《般若经》】

  《般若经》之「空」与「缘起」

  《般若经》之「空」

  空是离诸见的,〈下本般若〉确是这样说的:「以空法住般若波罗蜜,……不应住色若常若无常,……若苦若乐,……若净若不净,……若我若无我,……若空若不空」(受等同此说)2。

  但经文说空,多约涅槃超越说,或但名虚妄无实说。3

  《般若经》所谈的「缘起」

  依缘起说中道,〈下本般若〉末后才说到,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9说:

  「须菩提!般若波罗蜜无尽,(如)虚空无尽故,般若波罗蜜无尽。……色无尽故,是生般若波罗蜜;受、想、行、识无尽故,是生般若波罗蜜。须菩提!菩萨坐道场时,如是观十二因缘,离于二边,是为菩萨不共之法」。(大正8,578c20~25)

  《阿含经》说,佛是顺逆观十二缘起而成佛的。〈下本般若〉末后,正是说明菩萨坐道场,得一切智(智)的般若正观。

  不落二边(中道)的缘起,《般若经》说是「如虚空不可尽」4。但如虚空不可尽,经上也约五蕴、十二处等说,所以不能说是以缘起来阐明中道,因为在《般若经》的历法明空中,缘起与蕴、处、界、谛、道品等一样,只是种种法门的一门而已。

  二、因缘之异名(p.219~p.220)

  【(一)《阿含经》所谈的「因缘」】

  中道的缘起说,出于《杂阿含经》。

  《阿含经》是以因缘来明一切法,作为修行解脱正见。经中的用语,并不统一:或说因;或说缘;或双举因缘,如说「二因二缘,起于正见5」;或说四名,「何因(nidānaṃ)、何集(samudayaṃ)、何生(jātikaṃ)、何转」(pabhavaṃ生起义)6。这些名词,是同一意义的异名。当然,名字不同,在文字学者解说起来,也自有不同的意义。

  【(二)部派佛教及《般若经》、龙树论所谈的「因缘」】

  因缘,原是极复杂的,所以佛弟子依经义而成立种种因缘说7。

  如南传赤铜鍱部《发趣论》的二十四缘8;

  流行印度本土的,分别说系《舍利弗阿毗昙论》的十因十缘9;

  说一切有部《发智论》的六因、四缘10;

  大众部也立「先生、无有等诸缘」11。

  在不同安立的种种缘中,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四缘,最为先要,也是《般若经》12与龙树论13所说的。

  三、缘起与缘生(p.220)

  此外,《杂阿含经》提到了缘起与缘生(或译「缘所生」、「缘已生」)14,同时提出而分别解说,当然是有不同意义的,如《阿毗达磨法蕴足论》卷11引经(大正26,505a12~27)说:

  「云何缘起?谓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无明缘行,……如是便集纯大苦蕴。苾刍当知!生缘老死,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缘起,法住、法界。……乃至无明缘行,应知亦尔」。

  「云何名为缘已生法?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如是名为缘已生法。苾刍当知!老死是无常,是有为,是所造作,是缘已生,尽法,没法,离法,灭法。生……无明亦尔」15。

  缘起与缘生,同样的是无明、行等十二支,而意义却显然不同。

  缘生法,是无常灭尽的有为法,是缘已生──从缘所生的果法。

  而缘起,是佛出世也如此,佛不出世也如此的。

  四、缘起是有为或是无为?(p.220~p.223)

  【(一)大众部一分及化地部主张:缘起是无为。】

  「法住法界」16,是形容缘起的。《相应部》经作:「法定、法住,即缘性」(idappaccayatā)17;缘性,或译为相依性。《法蕴足论》所引经,下文还说到:「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实、是谛、是如,非妄、非虚、非倒、非异」。18

  这些缘起的形容词,使大众部一分,及化地部等说:缘起是无为19;《舍利弗阿毗昙论》20也这样说。

  这是离开因果事相,而论定为永恒不变的抽象理性。

  【(二)说一切有部主张:缘起是有为(p.221)】

  1、举《杂阿含》之《须深经》

  然依《杂阿含经》21,佛为须深所说,缘起应该是不能说是无为的。《杂阿含经》卷14〈347经〉(大正2,97b16~c2)说:

  「须深!于意云何?有生故有老死,不离生有老死耶?须深答曰:如是,世尊!有生故有老死,不离生有老死。如是生,……有无明故有行,不离无明而有行耶?须深白佛:如是,世尊!有无明故有行,不离无明而有行」。

  「佛告须深:无生故无老死,不离生灭而老死灭耶?须深白佛言:如是,世尊!无生故无老死。不离生灭而老死灭。如是乃至无无明故无行,不离无明灭而行灭耶?须深白佛:如是,世尊!无无明故无行,不离无明灭而行灭」。

  「佛告须深:作如是知、如是见者,为有离欲恶不善法,乃至身作证具足住不?须深白佛:不也,世尊!佛告须深:是名先知法住,后知涅槃」。

  须深出家不久,听见有些比丘们说:「生死已尽,……自知不受后有」,却不得禅定22,是慧解脱阿罗汉。须深听了,非常疑惑。佛告诉他:「彼先知法住,后知涅槃」。慧解脱阿罗汉,没有深定,所以没有见法涅槃的体验,但正确而深刻的知道:「有无明故有行,不离无明而有行」;无无明故无行,不离无明灭而行灭」(余支例此)。这是正见依缘起灭的确定性──法住智,而能得无明灭故行灭,……生灭故老死灭的果证。这样的缘起──依缘而有无、生灭的法住性,怎能说是无为呢!

  2、举《中阿含》之《大因经》(p.222)

  又如《长阿含》的《大缘方便经》23,说一切有部编入《中阿含》,名《大因经》24,也就是《长部》的《大缘经》25。经文说明「缘起甚深」,而被称为nidāna──尼陀那;尼陀那就是「为因、为集、为生、为转」26的「因」。

  从这些看来,缘起是不能说为无为的。所以说一切有部等,不许「有别法体名为缘起,湛然常住」27,而是「无明决定是诸行因,诸行决定是无明果」28。如经中说缘起是法住,法住是安住的,确立而不可改易的;缘起是法定,法定是决定而不乱的;缘起是法界,界是因性(缘性)。

  3、这样,缘起与缘生,都是有为法,差别在:缘起约因性说,缘生约果法说。缘起是有为,在世俗的说明中,龙树论显然是与说一切有部相同的。

  【(三)印顺导师对因缘和缘起的阐释 29(p.222~p.223)】

  依我的理解,如来或说因,或说缘等,只是说明依因缘而有(及生),也就依因缘而无(及灭),从依缘起灭,阐明生死集起与还灭解脱的定律。

  如马胜为舍利弗说偈:「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说」30。「诸法从缘起」,《四分律》作「若法所因生」31,与《赤铜鍱部律》相合;《五分律》作「法从缘生」32;《大智度论》译为「诸法因缘生」33。所说正是缘起的集与灭,除《根本说一切有部律》34(《大智度论》的「诸法因缘生」,可能为缘起的异译)以外,分别说系律,都没有说是「缘起」,可见本来不一定非说缘起不可的。

  为了阐明起灭依缘,缘性的安住、决定性,才有缘起与缘生的相对安立,而说「缘起甚深」。阿毗达磨论师,着重于无明、行等内容的分别,因、缘的种种差别安立,而起灭依于因缘的定律,反而渐渐被漠视了!

  五、《般若经》中所谈的「缘起甚深」(p.223~p.224)

  【(一)「内缘起」与「外缘起」;「有支的缘起」与「圣道的缘起」】

  〈下本般若〉说到了缘起甚深,如《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7(大正8,567a27~b7)说:

  「如然灯时,……非初焰烧,亦不离初焰;非后焰烧,亦不离后焰。……是(灯)炷实燃」。

  「是因缘法甚深!菩萨非初心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不离初心得;非后心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不离后心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是因缘法甚深」,玄奘译为:「如是缘起理趣甚深」35。

  在《阿含经》中,缘起是约众生生死的起灭说,身外的一切,也被解说为缘起,所以立「内缘起」及「外缘起」,如《稻秆经》36与《十二门论》37所说。

  以无明、行等生灭说缘起,是有支的缘起。

  圣道的修行得果,如所引的《般若经》说,可说是圣道的缘起。

  佛法,达到了一切依缘起的结论。

  【(二)约如幻的因果说缘起】

  菩萨是发菩提心,修菩提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果的。但发心、修行在前,得菩提果在后,前心、后心不能说是同时的,那怎么能依因行(前心)而得后心的果呢?经上举如火焰烧灯炷的比喻,来说明缘起的甚深。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能说是(因行)前心;也不离前心,没有修行的前心,是不可能得果的。不能说是后心,如只是后心一念,那里能得果?当然也不能离后心而得果。

  这样,前心、后心的不即不离,依行得果,是缘起的因果说。《般若经》文,接着说「非常非灭」38的意义。这里,约如幻的因果说缘起;缘起即空(空的定义是:「非常非灭」),可从统贯全经而抉发出来。不过,在文句繁广的《般若经》中,这样的缘起深义的明文,只是这样的一点而已!

  六、不一不异,不常不断的缘起(p.224)

  龙树以缘起显示中道,肯定的表示缘起法为超胜世间,能得涅槃解脱的正法,如《中论》卷3,〈观法品第十八〉(大正30,24a9~12)说:

  「若法从缘生,不即不异因,是故名实相,不断亦不常。

  不一亦不异,不常亦不断,是名诸世尊,教化甘露味39」。

  从缘所生的,是果法,果法不即是因(不一),也不异于因(不异)。果法并不等于因,所以不是常的;但果不离因,有相依不离的关系,所以也就不断。

  不一不异,不常不断,是一切法的如实相。约教法说,那是如来教化众生,能得甘露味──涅槃解脱味的不二法门

  依缘起法说不一不异,不常不断,是《阿含经》所说的。一切法是缘起的,所以龙树把握这缘起深义,阐明八不的缘起,成为后人所推崇的中观派。

  七、缘起的意义(p.224~p.226)

  【(一)佛的缘起说通于集与灭(p.224~p.225)】

  佛说的缘起,是「诸说中第一」,不共世间(外道等)学的。但佛教在部派分化中,虽一致的宣说缘起,却不免着相推求,缘起的定义,也就异说纷纭了。大都着重依缘而生起,忽略依缘而灭无。不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固然是缘起;而「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也还是缘起。《杂阿含经》正是这样说:「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40。佛的缘起说,是通于集与灭的。

  【(二)佛教界对「缘起」字义的解释(p.225~p.226)】

  这不妨略论缘起(pratītya-samutpāda)的意义。缘起是佛法特有的术语,应该有他的原始意义。但原义到底是什么?由于「一字界中有多义故」,后人都照着自宗的思想,作出不同的解说。佛教界缘起「字义」的论辩,其实是对佛法见解不同的表示。

  如《大毗婆沙论》师,列举了不同的五说41,却没有评定谁是正义。

  世亲《俱舍论》的正义是:「由此有法,至于缘已,和合升起,是缘起义」。又举异说:「种种缘和合已,令诸行法聚集升起,是缘起义」42。依称友的论疏,异说是经部师室利罗多所说。43

  《顺正理论》的正义是:「缘现已合,有法升起,是缘起义。」44

  清辨的《般若灯论》说:「种种因缘和合(至•会)得起,故名缘起。」45

  《中论》的月称释《明显句论》46,与世亲《俱舍论》说相同。

  觉音的《清净道论》,也有对缘起的解说。47

  鸠摩罗什早期传来我国的龙树学,缘起的字义,极可能是「种种因缘和合而起」。如著名的「空假中偈」48,原语缘起,译作「众缘所生法」49(罗什每译作「因缘生法」)。在《大智度论》中,「众缘和合假称」50;「众法和合故假名」51;「因缘和合生」52,更是到处宣说。「众缘和合生」,似乎与《般若灯论》说相近。

  印顺法师对缘起的阐释(p.226)

  (1)其实,文字是世俗法,含义有随时随地的变化可能。龙树的「缘起」字义,是探求原始的字义而说?还是可能受到当时当地思想的影响?或参综一般的意见,而表达自己对佛说「缘起」的见解呢?我以为,论究龙树的缘起,从缘起的字义中去探讨,是徒劳的。

  (2)从龙树论去理解,龙树学是八不中道的缘起论。中道的缘起说,不落两边,是《阿含》所固有的。通过从部派以来,经大乘《般若》而大成的──「空性」、「假名」的思想开展,到龙树而充分显示即空、即假的缘起如实义(所以名为《中论》)。

  (3)一切是缘起的:依缘起而世间集,依缘起而世间灭。《相应部》说:缘起「是法定、法确立(住),即相依性」53。相依性(idappaccayatā),或译「缘性」,「依缘性」。《杂阿含经》与之相当的,是「此法常住、法住、法界」54。界(dhātu)也是因义,与「依缘性」相当。

  所以如通泛的说,缘起是「依缘性」。一切是缘起的,即一切依缘而施设。

  八、龙树依《阿含经》的八不缘起遮破种种异执(p.226~p.227)

  【(一)《中论》遮破外道与部派佛教】

  《中论》等遮破外道,更广破当时的部派佛教,这因为当时佛教部派,都说缘起而不见缘起的如实义,不免落于二边。

  【(二)近代学者的研究盲点】

  近代的学者,从梵、藏本《中论》等去研究,也有相当的成就,但总是以世间学的立场来论究,着重于论破的方法──逻辑、辨证法,以为龙树学如何如何。

  不知龙树学只是阐明佛说的缘起,继承《阿含》经中,不一不异(不即不离)、不常不断、不来不去、不生不灭(不有不无)的缘起;由于经过长期的思想开展,说得更简要、充分、深入而已。

  【(三)举经证说明龙树学是继承《阿含经》,阐明佛说的缘起】

  1、破四作(四生)

  如《杂阿含经》,否定外道的自作、他作、自他共作、非自非他的无因作──四作,而说「从缘起生」55。

  《中论》的〈观苦品〉,就是对四作的分别论破56。

  一切法从缘起生,所以〈观(因)缘品〉说:「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57《中论》归结于无生,也就是缘生,如《无热恼请问经》说:「若从缘生即无生」58。

  2、破有见、无见等四种执

  (1)又如有与无二见,《中论》〈观有无品〉59,是引《删陀迦旃延经》60而加以破斥的。

  (2)〈观涅槃品〉也遮破涅槃是有、是无:「如佛经中说,断有断非有,是故知涅槃,非有亦非无」61。

  但世人又执涅槃是亦有亦无,或说是非有非无,所以又进一步遮破,而破是有,是无,是亦有亦无,是非有非无──四执。

  3、例破有边,无边等四句

  其实,遮破四句,是《阿含经》62旧有的,如:有边,无边,亦有边亦无边,非有边非无边;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去,不去,亦去亦不去,非去非不去;我有色,我无色,我亦有色亦无色,我非有色非无色。

  种种四句,无非依语言,思想的相对性,展转推论而成立。

  4、破即蕴我、离蕴我等

  又如〈观如来品〉说:「非阴非离阴,此彼不相在,如来不有阴,何处有如来?」63

  观我(我与如来,在世俗言说中,有共同义64)与五阴,「不即、不离、不相在」,是《杂阿含经》65一再说到的。即阴非我,离阴非我,这是一、异──根本的二边;不相在是我不在阴中,阴不在我中。

  这四句,如约五阴分别,就是二十句我我所见。

  由于世人的展转起执,《中论》又加「我(如来)不有阴」,成为五门推求66。到月称时代,大抵异说更多,所以又增多到七门推求67。

  九、从「不即不离、如幻如化」来理解缘起的深义(p.228~p.230)

  【(一)「不即不离」的缘起】

  1、有、无;生、灭

  缘起,依「依缘性」而明法的有、无、生、灭。

  「有」是存在的,「无」是不存在,这是约法体说的。

  从无而有名为「生」,从有而无名为「灭」(也是从未来到现在名「生」,从现在入过去名「灭」),生与灭是时间流中的法相

  缘起法的有与生,无与灭,都是「此故彼」的,也就是依于众缘而如此的。「此故彼」,所以不即不离,《中论》等的遮破,只是以此法则而应用于一切。

  一般的解说佛法,每意解为别别的一切法,再来说缘起,说相依,这都不合于佛说缘起的正义,所以一一的加以遮破。

  2、随俗说相对法(有与无,生与灭,因与果,生死与涅槃,有为与无为等)

  随世俗说法,不能不说相对的,如有与无,生与灭,因与果,生死与涅槃,有为与无为等。

  佛及佛弟子的说法,有种种相对的二法,如相与可相,见与可见,然(燃)与可然,作与所作,染与可染,缚与可缚等。

  如人法相对,有去与去者(来与住例此),见与见者,染与染者,作与作者,受与受者,着与著者。

  也有三事并举的,如见、可见、见者等。

  这些问题,一般人别别的取着,所以不符缘起而触处难通。《中论》等依不即不离的缘起义,或约先后,或约同时,一一的加以遮破。遮破一切不可得,也就成立缘起的一切,如〈观四谛品〉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68。

  【(二)不能依世俗常谈去理解「有无,生灭」,而应从「如幻如化」去理解「不生、不灭」等八不缘起】

  「观十二因缘品」69,说明苦阴[蕴]的集与灭外,《中论》又这样说: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70。

  「如是颠倒灭,无明则亦灭;以无明灭故,诸行等亦灭」71。

  「今我不离受,亦不即是受,非无受、非无,此即决定义」72。

  「是故经中说:若见因缘法,则为能见佛,见苦集灭道」73。

  《中论》所显示的、成立的一切法,是缘起的,不能依世俗常谈去理解,而是「八不」──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出的缘起,也就是要从即空而如幻、如化的去理解缘起法,如《中论》说:

  「如幻亦如梦,如干闼婆城,所说生住灭,其相亦如是」74。

  「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如是变化人,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

  诸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皆如幻与梦,如炎亦如响」75。

  「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皆空如炎、梦,如干闼婆城。

  如是六种中,何有净不净?(净与不净)犹如幻化人,亦如镜中像」76。

  「五阴常相续,犹如灯火炎」77。

  缘起的世间法,如幻、如化;出世的涅槃,「受诸因缘故,轮转生死中,不受诸因缘,是名为涅槃」78,也是依缘起的「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而成立。

  说到如来,是「我」那样的五种求不可得,而也不能说是没有的,所以说:「邪见深厚者,则说无如来」79。

  总之,如来与涅槃,从缘起的「八不」说,是绝诸戏论而不可说的:「如来性空中,思惟亦不可(非世俗的思辩可及)……如来过戏论,而人生戏论」80;「诸法不可得,灭一切戏论,无人亦无处,佛亦无所说」81。

  如从八不的缘起说,那如来与涅槃,都如幻、如化而可说了,这就符合了《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所说:「我说佛道如幻、如梦,我说涅槃亦如幻、如梦。若当有法胜于涅槃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82

  注解

  ^1 《空之探究》p.243 ~ p.244:龙树尊重释迦的本教,将《般若》的「一切法空」,安立于中道的缘起说,而说:「众因缘生法[缘起],我(等)说即是空」性。缘起即空,所以说:「不离于生死,而别有涅槃」。同时,迷即空的缘起而生死集,悟缘起即空而生死灭;生死与涅槃,都依缘起而成立。缘起即空,为龙树《中论》的精要所在。阐发《阿含经》中(依中道说)的缘起深义,善巧的贯通了声闻与大乘,为后代的学者所尊重。

  ^2《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1(大正8,540b1~8)。

  ^3 《空之探究》第三章第六节〈空之双关意义〉p.178:「空与无所有,是显示如实相的,也用来表示虚妄性,所以说有双关的意义。……虚诳不实这一类术语的更多应用,意味着般若法门,不只是深法相的体悟,而要观破世俗的虚妄,从而脱落名相以契入如实相。」

  ^4

  (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0:「须菩提!痴空不可尽故,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应生;行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识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名色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六处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六触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受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爱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取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有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生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老、死、忧、悲、苦、恼空不可尽故,菩萨般若波罗蜜应生。如是,须菩提!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应生。须菩提!十二因缘,是独菩萨法,能除诸边颠倒。坐道场时,应如是观,当得一切种智。须菩提!若有菩萨摩诃萨,以虚空不可尽法,行般若波罗蜜观十二因缘,不堕声闻、辟支佛地,住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大正8,364b10-27)

  (2)《大智度论》卷80:「如佛自说,三世诸佛用般若波罗蜜得道,般若故不尽:已不尽,今不尽,当不尽。是故我今但问不尽义。佛答:如虚空不尽故,般若亦不尽。如虚空无有法,但有名字,般若波罗蜜亦如是。般若波罗蜜如虚空无所有故不可尽,云何菩萨能生是般若波罗蜜?能生者,菩萨云何心中生能行、能得?佛答:色无尽故,般若波罗蜜应生。……若色有生必有尽,以无生故亦无尽。色真相即是般若波罗蜜相,是故说色不可尽,般若波罗蜜亦不可尽。受、想、行、识,檀波罗蜜乃至一切种智,亦如是。复次,应生般若者,无明虚空不可尽故。若人但观毕竟空,多堕断灭边;若观有,多堕常边。离是二边故,说十二因缘空。何以故?若法从因缘和合生,是法无有定性;若法无定性,即是毕竟空寂灭相;离二边故,假名为中道。是故说十二因缘如虚空无法故不尽。痴亦从因缘和合生,故无自相,无自相故,毕竟空如虚空。复次,因缘生故无实,如经中说:因眼、缘色、生触念,触念从痴生。触念不在眼中,不在色中,不在内,不在外,亦不在中间,亦不从十方三世来,是法定相不可得。何以故?一切法入如故。若得是无明定相,即是智慧,不名为痴。是故痴相、智慧相无异,痴实相即是智慧,取着智慧相即是痴。是故痴实相毕竟清净,如虚空无生无灭。是故说得是观故,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即名般若波罗蜜。」(大正25,621c23-622a26)

  ^5 《增壹阿含经》卷7〈有无品第15〉(10经)(大正2,578a5~6);《中阿含经》卷58(211)《大拘絺罗经》:「尊者大拘絺罗答曰:二因二缘而生正见。云何为二?一者从他闻,二者内自思惟,是谓二因二缘而生正见。」(大正1,791a1-3)

  ^6 《杂阿含经》卷2〈57经〉:「愚痴无闻凡夫,于色见是我,若见我者,是名为行。彼行何因、何集、何生、何转?无明触生爱,缘爱起彼行。彼爱何因、何集、何生、何转?彼爱受因、受集、受生、受转。彼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转?彼受触因、触集、触生、触转。彼触何因、何集、何生、何转?谓彼触六入处因、六入处集,六入处生、六入处转。彼六入处,无常,有为,心缘起法;彼触、受、爱,行,亦无常,有为,心缘起法。」(大正2,14a13-21)另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上)》p.171 ~ p.172。

  ^7另参见印顺法师《印度佛教思想史》p.68。

  ^8

  (1)《发趣论》:「1、因缘,2、所缘缘,3、增上缘,4、无间缘,5、等无间缘,6、俱生缘,互相缘,8、依止缘,9、亲依止缘,10、前生缘,11、后生缘,12、修习缘,13、业缘,14、异熟缘,15、食缘,16、根缘,17、静虑缘,18、道缘,19、相应缘,20、不相应缘,21、有缘,22、无有缘,23、离去缘,24、不去缘。」(汉译南传,第54册,p.1;日译南传,第50册,p.1)。参见印顺法师《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443~p.444。

  (2)另参见《清净道论》(汉译南传,第69册,p.168),(日译南传,第64册,p.180~ p.192)。

  (3)印顺法师《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443。

  ^9

  《舍利弗阿毗昙论》25卷〈绪分遍品第一〉:「十缘:谓1、因缘,2、无间缘,3、境界缘,4、依缘,5、业缘,6、报缘,7、起缘,8、异缘,9、相续缘,10、增上缘。」(大正28,679 b8~9)。

  参见印顺法师《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p.439~p.445,第九章第二节第三项《舍利弗阿毗昙论》〈十缘说〉:「说一切有部的《发智论》主,四缘以外,别立六因说,有人怀疑他有无根据。审细的研究起来,六因与四缘的总和,实与本论的十缘相近。本论说十缘,也可称为十因,这才说一切有部与上座分别说系的因缘说,开始分流了。」

  ^10

  (1)《阿毗达磨发智论》卷1:「有六因:谓相应因、俱有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能作因。」(大正26,920c5~8)

  (2) 四缘: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参见《阿毗达磨发智论》卷3(大正26,933b)《阿毗达磨品类足论》卷5:「有四缘:谓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大正26,712b12-13)

  ^11 《般若灯论释》卷1:「如大众部亦作是言:『先生、无有等诸缘』。」(大正30,55a2~3)。

  ^12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555:「应观因缘无限量故随顺般若波罗蜜多,应观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无限量故随顺般若波罗蜜多。」(大正7,860a16~18)。

  ^13

  (1)《中论》卷1:「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大正30,2 b29-c1)

  (2)《大智度论》卷49:「一切有为法皆从四缘生:所谓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大正25,296 b12~13)。

  ^14

  《杂阿含经》卷12〈296经〉: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因缘法及缘生法。云何为因缘法?谓此有故彼有,谓缘无明行,缘行识,乃至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

  云何缘生法?谓无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来自所觉知,成等正觉,为人演说,开示、显发,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缘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来自觉知,成等正觉,为人演说、开示、显发,谓缘生故有老病死、忧悲恼苦。此等诸法,法住,法定,法如,法尔,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审谛、真、实、不颠倒。如是随顺缘起,是名缘生法,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是名缘生法。

  多闻圣弟子,于此因缘法、缘生法,正智善见。不求前际,言我过去世若有,若无,我过去世何等类?我过去世何如?不求后际,我于当来世为有,为无,云何类?何如?内不犹豫,此是何等?云何有?此为前谁?终当云何之?此众生从何来?于此没当何之?若沙门、婆罗门,起凡俗见所系,谓说我见所系,说众生见所系,说寿命见所系,忌讳吉庆见所系,尔时悉断、悉知,断其根本,如截多罗树头,于未来世成不生法。是名多闻圣弟子,于因缘法、缘生法,如实正知,善见,善觉,善修,善入」。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大正2,84 b12~ c10)。

  另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中)p.34 ~ p.35。

  ^15参见印顺法师《印度佛教思想史》p.24。

  ^16 《杂阿含经》卷12(296经):「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缘起,法住、法界。」(大正2,84b16-17);《阿毗达磨法蕴足论》卷11引经(大正26,505a17~18)。

  ^17

  (1)《相应部》(12)「因缘相应」(日译南传13,p.36)。

  (2)《汉译南传.相应部》第14册(p.29)。

  ^18《法蕴足论》卷11(大正26,505a20~22)。

  ^19

  (1)《异部宗轮论》卷1(大正49,15c24~27;17a7~10)。

  (2)《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23:

  「或复有执:缘起是无为,如分别论者。问:彼因何故作如是执?答:彼因经故。谓契经说: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佛自等觉,为他开示乃至广说。故知缘起是无为法

  为止彼宗,显示缘起是有为法,堕三世故。无无为法堕在三世。」(大正27,116 c4~10)。

  (3)另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510。

  ^20 《舍利弗阿毗昙论》卷12:「云何缘?如佛告诸比丘:我当说缘、缘生法。云何缘?无明缘行。若诸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住彼法界,如来正觉正解已,演说开示分别显现,说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若如此法如尔,非不如尔、不异、不异物、常法、实法、法住、法定。」(大正28,,606 b17~22)

  ^21

  (1)《杂阿含经》卷14〈347经〉(大正2,97a3~c7)。

  (2)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中)p.63。

  ^22

  (1)《相应部》(12)「因缘相应」,「不得禅定」作「不得五通」。通是依禅定而发的,所以虽所说各别而大义相合(日译南传13,p.176~p.179)。

  (2)《汉译南传.相应部》(14)第一因缘相应,第七大品(70)须尸摩(p.141~p.153)。

  ^23《长阿含》卷10(第13经)《大缘方便经》,大正1,60a28-62b27。

  ^24《中阿含经》卷24(第97经)《大因经》,大正1,578b~582b。

  ^25《长部》(第15经)《大缘经》,日译南传7,p.1~p.26。

  ^26参见《杂阿含经》卷2〈57经〉(大正2,14a13-21)。

  ^27 《俱舍论》卷9〈分别世品第三之二〉:「若谓意说有别法体名为缘起,湛然常住。此别意说,理则不然。」(大正29,50b8~9)

  ^28《大毗婆沙论》卷23(大正27,116c11~13)。

  ^29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38 ~ p.39:

  「今依龙树开示的《阿含》中道,应该说:缘起不但是说明现象事相的根本法则,也是说明涅槃实相的根本。有人问佛:所说何法?佛说:「我说缘起」。释迦以「缘起为元首」,缘起法可以说明缘生事相,同时也能从此悟入涅槃。

  (一)依相依相缘的缘起法而看到世间现象界──生灭,缘起即与缘生相对,缘起即取得「法 性法住法界常住」的性质。

  (二)依缘起而看到出世的实相界──不生灭,缘起即与涅槃相对,而缘起即取得生灭的性质。

  《阿含》是以缘起为本而阐述此现象与实相的。依《阿含》说:佛陀的正觉,即觉悟缘起,即是「法性法住法界常住」的缘起,即当体摄得(自性涅槃)空寂的缘起性;所以正觉的缘起,实为与缘生对论的。

  反之,如与涅槃对论,即偏就缘起生灭说,即摄得──因果生灭的缘起事相。

  缘起,相依相缘而本性空寂,所以是生灭,也即是不生灭。释尊直从此迷悟事理的中枢而建立圣教,极其善巧!这样,声闻学者把缘起与缘生,缘起与涅槃,作为完全不同的意义去看,是终不会契证实义的。若能了解缘起的名为空相应缘起;大乘特别发挥空义,亦从此缘起而发挥。以缘起是空相应,所以解悟缘起,即悟入法性本空的不生不灭;而缘生的一切事相,也依此缘起而成立。三法印中的无常与涅槃,即可依无我──缘起性空而予以统一。」

  ^30《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2(大正23,1027c6~7)。

  ^31 《四分律》卷33:「如来说因缘生法,亦说因缘灭法,若法所因生,如来说是因,若法所因灭,大沙门亦说此义,此是我师说。」(大正22,798c21-23)

  ^32 《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16:「我师所说,法从缘生,亦从缘灭,一切诸法,空无有主。」(大正22, 110b17-19)

  ^33 《大智度论》卷11:「诸法因缘生,是法说因缘,是法因缘尽,大师如是说。」(大正25,136c4-5)

  ^34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2:「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是因,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说。」(大正23,1027b21-22)

  ^35《大般若波罗蜜多经》550卷(大正7,831 a20~21)。

  ^36 《佛说大乘稻[卄/干]经》卷1:「所谓因相应、缘相应。彼复有二,谓外及内。」(大正16,824a6~7)。

  ^37 《十二门论》卷1:「众缘所生法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众缘亦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外因缘者,如泥团、转绳、陶师等和合故有瓶生。」(大正30,159c28~160a1)

  ^38

  (1)《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5: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已灭是心更生不?不也,世尊!须菩提!于意云何?若心生是灭相不?世尊!是灭相。须菩提!于意云何?是灭相法当灭不?不也。世尊!须菩提!于意云何?亦如是住如如住不?世尊!亦如是住如如住。须菩提!若如是住如如住者,即是常耶?不也,世尊!」(大正8,567b7~13)。

  (2)参见《空之探究》p.172 ~ p.173:

  前心与后心,是不能同时而有的,那末前灭后生,怎么能相续而善根增长,圆成佛道呢?佛举如灯烧炷的譬喻,以不即不离的意义来说明,这才引起了这一段的问答。心已灭了,是不能再生起的。心生起了,就有灭相,这灭相却是不灭的。灭相是不灭的,所以问:那就真如那样的住吗?是真如那样的,却不是常住的。这一段问答,不正是「非常、非灭」吗?……依《般若经》及龙树论意:「若一切实性无常,则无行业报,……以是故诸法非无常性」。「若一切法实皆无常,佛云何说世间无常是名邪见!……佛处处说无常,处处说不灭。……破常颠倒,故说无常。……诸法实相非常非无常。」(《大智度论》卷1,大正25,60b;卷18,大正25,193a-b)所以,法相是非常非灭,也就是非常非无常的。观一切法非常非灭,不落常无常二边,契会中道的空性。

  上文所引如灯烧炷的譬喻,经说是「缘起理趣极为甚深」。甚深缘起是「非常非灭」的缘起,而在十八空中 「非常非灭,本性尔故」,表示了一切法的空性。非常非灭,也就是假名而没有自性的。……可见般若的正观,是通达一切法非常非灭(不落二边)而空的。

  ^39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339。

  ^40《杂阿含经》卷2〈53经〉(大正2,12c23~25)。

  ^41 《大毗婆沙论》卷23:「问:何故名缘起?缘起是何义?答:1、待缘而起故名缘起。待何等缘?谓因缘等。2、或有说者:有缘可起故名缘起,谓有性相可从缘起,非无性相,非不可起。3、复有说者:从有缘起故名缘起,谓必有缘,此方得起。4、有作是说:别别缘起故名缘起,谓别别物从别别缘和合而起。5、或复有说:等从缘起故名缘起。」(大正27,117c24~118a2)

  ^42《俱舍论》卷9〈分别世品第三之二〉(大正29,50b17~c16)。

  ^43 参见山口益•舟桥一哉共着《俱舍论之原典解明》所引(p.215)。法藏馆,昭和30年11月1日第1刷发行,昭和62年5月10日第2刷发行。

  ^44《顺正理论》卷25(大正29,481a28~29)。

  ^45《般若灯论释》卷1(大正30,51c26~27)。

  ^46 山口益译注,月称造《中论释》第1卷(p.7):「诸法由因与缘相待生起,是缘起义。」清水弘文堂书房,昭和43年2月25日发行。

  ^47《清净道论》(日译南传64,p.156~p.163)。

  ^48 《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无(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大正30,33b11-12)

  ^49 《十二门论》卷1:「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若无自性者,云何有是法。」(大正30,159c26-27)

  ^50《大智度论》卷35:「此菩萨名字,众缘和合假称。」(大正25,318 b21~22)。

  ^51《大智度论》卷35(大正25,318b23)。

  ^52 《大智度论》卷62:「先说一切法从因缘和合生。」(大正25,500 a15~16)。

  ^53

  (1)《相应部》(12)「因缘相应」(日译南传13,p.37)。

  (2)《汉译南传.相应部》第14册(p.29~p.30),第一因缘相应,(20)第十「缘」:

  世尊曰:「诸比丘!我为汝等说缘起及缘生之法,汝等谛听,当善思念,我则为说」。

  彼诸比丘奉答世尊曰:「大德!唯然。」

  世尊曰:「诸比丘!何为缘起耶?诸比丘!缘生而有老死。如来出世,或如来不出世,此事之决定、法定性、法已确立,即是相依性。如来证于此,知于此。证于此、知于此,而予以教示宣布,详说、开显,分别以明示,然而即谓:「汝等,且看!」

  诸比丘!缘生而有老死。诸比丘!缘有而有生。诸比丘!缘取而有有。诸比丘!缘爱而有取。诸比丘!缘受而有爱。诸比丘!缘触而有受。诸比丘!缘六处而有触。诸比丘!缘名色而有六处。诸比丘!缘识而有名色。诸比丘!缘行而有识。诸比丘!缘无明而有行。如来出世、或不出世,此事之决定、法定性、法已确立,即相依性。如来证知。此已证知而予以教示宣布,详说、开显、分别以明示,然而即谓「汝等,且看!」

  诸比丘!缘无明而有行。诸比丘!于此有如不虚妄性、不异如性、相依性者,诸比丘!此谓之缘起。

  诸比丘!何为缘生之法耶?诸比丘!老死是无常、有为、缘生、灭尽之法,败坏之法,离贪之法,减法。诸比丘!生是无常、有为、缘生、灭尽之法、败坏之法、离贪之法、灭法。…… 诸比丘!无明是无常、有为、缘生、灭尽之法、离贪之法、灭法。诸比丘!此等谓之缘生法。

  ^54

  《杂阿含经》卷12〈296经〉:

  「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因缘法及缘生法。

  云何为因缘法?谓此有故彼有,谓缘无明行,缘行识,乃至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

  云何缘生法?谓无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来自所觉知,成等正觉,为人演说,开示、显发,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缘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来自觉知,成等正觉,为人演说、开示、显发,谓缘生故有老病死、忧悲恼苦。此等诸法,法住,法定,法如,法尔,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审谛、真、实、不颠倒。如是随顺缘起,是名缘生法,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处、触、受、爱、取、有、生、老病死忧悲恼苦,是名缘生法。」(大正2,84b13-26)

  (参见印顺法师《杂阿含经论会编(中)》p.35)

  ^55

  (1)《杂阿含经》卷14〈342经〉:「诸外道出家复问:云何尊者浮弥苦乐自作耶?说言无记。苦乐他作耶?说言无记。苦乐自他作耶?说言无记。苦乐非自非他无因作耶?说言无记。今沙门瞿昙说苦乐云何生?尊者浮弥答言诸外道出家:世尊说苦乐从缘起生。」(大正2,93c9~14)。

  (2)参见《杂阿含经》卷12〈302经〉(大正2,86a29~b3)。

  ^56

  (1)《中论》卷2〈观苦品第12〉: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如是说诸苦,于果则不然。苦若自作者,则不从缘生,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若谓此五阴,异彼五阴者,如是则应言,从他而作苦。若人自作苦,离苦何有人,而谓于彼人,而能自作苦。若苦他人作,而与此人者,若当离于苦,何有此人受。苦若彼人作,持与此人者,离苦何有人,而能授于此。自作若不成,云何彼作苦?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若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彼无有自体,何有彼作苦?若彼此苦成,应有共作苦。此彼尚无作,何况无因作?非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一切外万物,四义亦不成。(大正30,16b21~17a24)。

  (2)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222~ p.229。

  ^57《中论》卷1〈观因缘品第1〉(大正30,2b6~7)。

  ^58

  (1)《菩提道次第广论》卷19引经,汉藏教理院刊本,p.49下;福智之声出版社,89年12月第一版七刷,p.448~ p.449。

  (2)《佛说弘道广显三昧经》卷2(大正15,497b3):「缘生彼无生」。

  ^59 《中论》卷3〈观有无品第15〉:「佛能灭有无,如化迦旃延,经中之所说,离有亦离无。」(大正30,20b1~2)。参见《空之探究》p.211。

  ^60

  (1)《杂阿含经》卷12〈301经〉:

  「佛告[跳-兆+散]陀迦旃延:「世间有二种依:若有、若无。为取所触,取所触故,或依有、或依无。若无此取者,心境系着使不取、不住、不计我。苦生而生,苦灭而灭,于彼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自知,是名正见,是名如来所施设正见。所以者何?世间集如实正知见,若世间无者不有。世间灭如实正知见,若世间有者无有。是名离于二边说于中道。(大正2,85 c20~29)

  (2) 《杂阿含经》卷10(262经):

  「阿难语阐陀言:『我亲从佛闻,教摩诃迦旃延言:世人颠倒,依于二边,若有、若无。世人取诸境界,心便计着。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计于我,此苦生时生、灭时灭。迦旃延!于此不疑、不惑,不由于他而能自如,是名正见如来所说。所以者何?迦旃延!如实正观世间集者,则不生世间无见;如实正观世间灭,则不生世间有见。迦旃延!如来离于二边,说于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所谓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尊者阿难说是法时,阐陀比丘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大正2,66c25-67a9)

  (3) 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278:

  《杂阿含经》「如来记说」,佛化诜陀迦旃延经,说「真实禅」与「强梁禅」,是以已调伏的良马,没有调伏的劣马,比喻深禅与世俗禅(《杂阿含经》卷33(926经),大正2,235c27~236b11)。……与诜陀迦旃延氏有关的教授,传下来的仅有二则。另一则是佛为诜陀说:离有离无的正见──观世间缘起的集与灭,而不落有无的中道(《杂阿含经》卷12,301经,大正2,85c17-86a3)。车匿(Chanda)知道了无常、苦、无我、涅槃寂灭,而不能领受「一切行空寂、不可得、爱尽、离欲、涅槃」。阿难为他说「化迦旃延经」,离二边而不落有无的缘起中道,这才证知了正法(《杂阿含经》卷10,262经,大正2,66b~67a)。这是非常著名的教授!龙树《中论》,曾引此经以明离有无的中道(《中论》卷3,大正30,20b)。

  ^61《中论》卷4〈观涅槃品第25〉(大正30,35b14~15)。

  ^62

  (1)《杂阿含经》卷34〈961经〉:佛告婆蹉种出家:「我不作如是见.如是说:世间常是则真实,余则虚妄。云何瞿昙作如是见.如是说?世间无常.常无常.非常非无常、有边.无边.边无边.非边非无边、命即是身.命异身异、如来有后死.无后死.有无后死.非有非无后死。佛告婆蹉种出家:我不作如是见.如是说,乃至非有非无后死。」(大正2,245c1~8)。

  (2)《长阿含经》卷14(21)《梵动经》:「诸有沙门.婆罗门作如是见、作如是论:我此终后生有色无想,此实余虚。有言:我此终后生无色无想,此实余虚。有言:我此终后生有色无色无想, 此实余虚。有言:我此终后生非有色非无色无想,此实余虚。」(大正1,92c16~20)。

  ^63《中论》卷4〈观如来品第22〉(大正30,29c10~11)。

  ^64《空之探究》p.99 ~ p.100:

  先尼梵志事,见《杂阿含经》(巴利藏缺)。佛与仙尼的问答,是:色(等五阴)是如来?异(离)色是如来?色中有如来?如来中有色?如来(tathāgata)是我的异名,如如不动而来去生死的如来,不即色,不离色,如来不在色中,色不在如来中──这就是一般所说的:「非是我,异我,不相在」。《论》文所说「不说五众(五阴)即是实,亦不说离五众是实」,「实」就是如来,无实即无如来──我。这是二十句我我所见,而法空说者,依四句不可说是如来,解说为法空。

  ^65

  《杂阿含经》卷2(33经)大正2,7b27-c11:

  「比丘!于意云何?色为是常,为无常耶」?比丘白佛:「无常,世尊」!「比丘!若无常者,是苦不」?比丘白佛:「是苦,世尊」!「若无常、苦,是变易法,多闻圣弟子,于中宁见有我,异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是故比丘!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非我,不异我,不相在,如是观察。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比丘!多闻圣弟子,于此五受阴非我、非我所,如实观察。如实观察已,于诸世间都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着,无所着故自觉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参见《杂阿含经论会编(上)》p.138 ~ p.139)

  ^66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观如来品第22〉(p.405~ p.406):

  一、五阴不能说他是如来:假使五阴是如来,五阴是生灭的,如来也就应该是生灭。如来是生灭的,这就犯了无常有为的过失……。二、离了五阴也不可说有如来:假使离了五阴有如来,就不应以五阴相说如来,如来就成为挂空的拟想。……。三、如来不在五阴中:假使说如来在五阴中,那就等于说人住在房子里,灵魂住在身体中。既有能在所在,就成了别体的二法。别体的东西,五阴有生灭,如来没有生灭,还是堕在常过的一边。四、五阴不在如来中:假使如来中有五阴,同样的是别体法,犯有常住过。……。五、五阴不属如来所有:这仍然别体的,但又想象为不是相在,而是有关系,五阴法是如来所有的。假使如来有五阴,那就如人有物,应该明显的有别体可说。然而离了五阴,决难证实如来的存在,所以说「如来不有阴」。

  ^67印顺法师《中观今论》p.248~ p.249:

  月称论师,更增加到以七法观我空:即一、离、具支、依支、支依、支聚、形别。前五与即、离、相在、相属大同,另加「支聚」与「形别」而成七。

  〔支聚〕我,并不是眼等的聚积,聚是假合不实在的,不能说聚是我。聚法有多种:如木、石、砖、瓦等随便聚起来,不见得即成为屋,所以众生于五蕴聚中,也不应执聚为我。

  〔形别〕于聚执我不成,于是又执形别是我,如说,房子须依一定的分量、方式积聚,才成为屋子,故于此房屋的形态,建立为房屋。但眼等和合所成的形态差别,不过是假现,假现的形态,如何可以说是我?如以某种特定的形态为我;如失眼,缺足,断手的残废者,岂不我即有所缺?如有实我,我是不应有变异差别的,故不能以形态为我。

  月称论师的七事观我,是依经中所说的三观、四门、五求推演而来。

  ^68《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大正30,33a22)。

  ^69《中论》卷4〈观十二因缘品第26〉(大正30,36b20-c8):

  「众生痴所覆,为后起三行,以起是行故,随行堕六趣。

  以诸行因缘,识受六道身,以有识着故,增长于名色。

  名色增长故,因而生六入,情尘识和合,而生于六触。

  因于六触故,即生于三受,以因三受故,而生于渴爱。

  因爱有四取,因取故有有,若取者不取,则解脱无有。

  从有而有生,从生有老死,从老死故有,忧悲诸苦恼。

  如是等诸事,皆从生而有,但以是因缘,而集大苦阴。

  是谓为生死,诸行之根本。无明者所造,智者所不为。

  以是事灭故,是事则不生,但是苦阴聚,如是而正灭。」

  ^70《中论》卷2〈观作作者品第8〉(大正30,13a17~18);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181。

  ^71《中论》卷4〈观颠倒品第20〉(大正30,32a26~27) ;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429。

  ^72

  《中论》卷4〈观邪见品第27〉(大正30,37a17~18) :

  「今我不离受,亦不[4]即是受,非无受非无,此即决定义。」([4]即=但【宋】【元】【明】。)

  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540~ p.541:『今我不离受,亦不但是受,非无受非无,此即决定义。』

  外人以我为实有自体的,所以讨论到过去有没有,就困顿不通。不知道我是不离五蕴身而存在的,离了五蕴身就不可得,所以说:「今我不离」五蕴身的「受」。我不离受,然而受蕴并不就是我,所以说:「亦不但是受」。这就是说五蕴和合而有的我,是有缘起的假我;在世俗谛上,确是可以有的;不过胜义观察自性,才不可得的。一切有部等,听说依缘五蕴计我,以为我是主观的行相颠倒,所缘的是五蕴而不是我。他并不了解缘起义,不了解有缘起假我,所以以为只有五蕴。本颂说亦不但是受,即是破除他的错见。同样的,五蕴等缘起的假有,说他空,不是没有;所以受不离我,也不但是我。我与受,相互依存,不即不离,是缘起的,是假有的。所以说:「非」是「无」有「受」,也「非」是「无」有我,不过是求他的实体不可得罢了。如花瓶,是物质的泥土,经过了人工造作而有的。离了泥土,没有花瓶;但花瓶也并不就是泥土。泥土是瓶因,也是不离瓶而有泥土,但并不就是瓶。依因而有的,不就是因,但求他的实体是不可得的。这缘起的基本义,也就是性空者所确见的因果「决定义」,缘起是这样的。

  ^73《中论》卷4〈观四谛品第24〉(大正30,34c6~7) ;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479。

  ^74《中论》卷2〈观三相品第7〉(大正30,12a23~24);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170。

  ^75《中论》卷3〈观业品第17〉(大正30,23b27~c3) ;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305。

  ^76《中论》卷4〈观颠倒品第23〉(大正30,31b16~19);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421。

  ^77《中论》卷4〈观邪见品第27〉(大正30,38c28) ;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549。

  ^78《中论》卷4〈观涅槃品第25〉(大正30,35b9~10);参见印顺法师《中观论颂讲记》p.495:

  论主破斥外人的谬误,申述佛经的正义:有情于世间,「受诸因缘」的生死事,见色、闻声、举心、动念,无不执受、取着,这就是自性见;有自性见,爱染一切,于是起烦恼、造业;由造业感受生死的苦果。缘起诸法,虽本无自性,但幻幻相因,而「轮转」在「生死」的苦海「中」。佛说涅槃,不是断灭实有的生死(所以涅槃非无),也不是另得真常乐净的涅槃(所以非有);本性空寂,有何可断?有何可得?只是在见色、闻声、举心、动念中,「不」执「受」取着「诸因缘」法,现觉法性空寂,而还复诸法的本性空寂,所以「名为涅槃」。

  ^79《中论》卷4〈观如来品第22〉(大正30,30c13)。

  ^80《中论》卷4〈观如来品第22〉(大正30,30c24~29)。

  ^81《中论》卷4〈观涅槃品第25〉(大正30,36b2~3)。

  ^8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8(大正8,276b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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