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徒人生态度——自利乎?利他乎?(2)
二、义与利的关系
孟子周游列国期间,诸侯们关心的并不是他的政治主张,而是孟子究竟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利益。可孟子却认为:“王何必曰利?”如果只知维护自身利益,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就会更趋尖锐,所以主张以仁义道德来治理国家。
利益和道德是否冲突,是否对立,是否如鱼和熊掌般不可兼得呢?以佛法的立场来看,这两者并不矛盾,关键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去获得利益。
前面说过,人的行为有善、恶、无记三种。善的行为不仅对现实人生有利,更能惠及我们的未来。当我们布施的时候,既能在当下给双方带来快乐,而运用自己的力量帮助他人获得利益,这善的种子,还会在将来继续开花结果。反之,对人对己,对此世、他世皆无益的行为就是恶行。若是为了眼前的享受去杀人抢劫,不仅今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造下的恶业还会继续带到我们的来生。佛法的因果观贯穿了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过去生种下的因,导致今生的果;今生种下的因,又招感未来的生命状态。如果造恶后不知悔改,就会使生命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善恶行为是和利益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当我们为别人提供帮助时,首先要考虑自己的行为能否给对方带去安乐,既要随顺众生,又不能失去原则,盲目顺从他人的不合理要求。比如吸毒者请你为他提供海洛因,尽管毒品能为他带去暂时的快感,但无论从法律还是健康的角度出发,毒品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如果一味随顺,只能促使他在罪恶的泥淖中越陷越深。所以,当我们利益众生时,要有智慧去分辨是非善恶,不仅让对方得到满足,还要检查这一行为是否符合自他双方的利益。
同样的道理,我们对利益的追求,也要用发展的眼光来判断和抉择。正当的利益,不仅要使自身得到安乐,使我们周围的人得到安乐,使国家和社会得到安乐,更应该使我们未来的生命得到安乐。
义和利是相互的,义是人类获取利益时所应遵循的标准和原则,而利则是对义的实践所产生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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